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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科规范与制度

检验科制度

安全管理制度

1.医院检验科必须定期检查安全制度的执行情况,并经常进行安全教育。

2.专人保管易燃、易爆和剧毒化学药品,建立易燃、易爆、剧毒化学药品的使用登记制度。

3.普通化学试剂库设在检验科内,要专人负责,并建立试剂使用登记制度。

4.各种电器设备,如电炉、干燥箱、保温箱等仪器,以实验室为单位,由专人保管,并建立仪器卡片。

5.使用乙炔气的实验室,要防止中毒或失火事件的发生。

6.上班时检查科室有无异常,下班前关闭好门窗。

有不安全现象应立即报告医院保卫科。

不合格标本的拒检制度

病人标本的正确采集是保证检验质量的前提,也是开展全面质量管理的重要环节,为了保证检验质量,特制订不合格标本的拒检制度。

一、符合拒检的不合格病人标本的范围.

1、未正确使用抗凝剂的标本.

2、严重溶血及静脉营养时严重脂血并影响检测结果的血标本.

3、血量不足于检验需要量的标本.

4、需要空腹抽血而未空腹的标本.

5、需要特殊处理而没有做到的血标本.

6、需防腐处理而未加防腐剂的尿标本.

7、24小时标本无注明尿量的标本.

8、未做到无菌处理的各种培养标本.

9、经查对标本的病人姓名、年龄、性别、住院号、床号等不相符者.

10、采集的标本将严重影响检验结果者.

二、柜检程序

1、对拒检的不合格标本应登记在不合格标本处置记录本上。

2、填写不合格标本处置单,并随同申请单送达病房。

3、必要时电话告之,相关科室医生或护士

检验科标本核收、登记和保存程序

1目的规范临床标本的验收、登记和保存程序,及时发现标本采集、处理和送收过程中的不符合项,保证标本符合检测项目的要求。

2范围适用于检验科受理的标本。

3职责

3.1检验科标本接收人员负责标本的接收、验收和登记。

3.2各专业组负责本专业组标本的处理和保存。

4工作程序

4.1标本的核收

4.1.1检验科标本接收人员必须明确本科室接收标本的范围,非本科室接收范围内的标本不予受理。

4.1.2标本接收人员将标本收集人员收集来的标本进行检查和验收,并仔细检查标本的标识、容器、抗凝剂、标本量、标本状态(如凝块、溶血等)是否符合有关检测要求,以及标本是否与检验申请相符。

4.1.3对标本信息不详,或标记错误,或使用抗凝剂和采血管不当,严重溶血或脂血,或与检验申请单不符的标本视为不合格标本。

对不合格的标本,标本接收人员应填写《不合格标本记录表》,并录入l.IS系统中即可立即将此信息传给护士站,以便及时做出快速处理,必要时电话通知相关采样人员。

必要时发回检验申请单,标本保留检验科,标本做好醒目的不符合标记。

4.1.4如果接收了不合格临床标本,应在检验报告中说明问题的性质,如果必要,在解释结果时也应说明。

4.1.5标本的核收登记

送到检验科的标本交给检验科标本接收人员,接收人员进入l。

IS系统标本接收模块,通过扫描送检清单上批次条码,l。

IS系统列出本批次所有标本。

接收人员再扫描每一个标本的条码,l。

IS系统会自动与清单上的标本进行核对,当不一致时会给出提示。

然后,点击确认,l。

IS系统自动记录接收人和接收时间。

如果是来自住院患者的标本同时传送记账信息给医院信息系统(HIS)。

临床护工需要将送来的急诊标本在《急诊标本核收登记表》上登记,检验科标本接收人员同时核对验收并在1,IS系统中进行扫描条码确认。

门诊体液标本和末梢血标本由患者送至检验科或在检验科采集,接收人员同样要在LIS系统中接收确认。

对绿色通道等原因不能及时计费的标本,需要进行登记,并跟踪。

4.1.6转检标本的登记

由送检人员登记在《转检标本核收登记表》上并签名,接收标本人员核收后签字确认。

4.1.7委托检验标本的登记

需要委托到其他外部实验室检验的标本,由各专业组负责登记在《委托检验标本登记表》上,收取标本的人员核收后签字确认。

4.2口头申请标本

对临床医师口头申请的标本,检验人员应予接收并登记,申请者必须在结果报告之前将正式的检验申请单送至检验科。

4.3标本的处理

对合格标本应及时处理,包括标本的编号、离心和分发等。

取自原始标本的部分样本如血清、血浆等,应可以追溯到最初的原始标本。

对不合格的标本由接收人员或检测人员在《不合格标本记录表》上登记,并录入LIS系统,即可通知临床相关医护人员及时进一步处理,必要时电话通知。

4.4急诊检验标本

检验科对申请单或标本上标记有“紧急”或“急”应在核收、登记、检验和报告的各个环节进行优先处理,尽可能缩短标本检验周期,尽快发出检验报告,并及时通知临床医护人员领取报告。

4.5标本的保存

4.5.1各专业组作业指导书中应规定检测前标本和检测后标本的保存条件和保存时间。

在保存期内,其保存的环境条件应得到保障,以保证标本性能稳定、不变质。

检验科仅对在保存期内的标本进行复检或核对,不负责对超过保存期或无保存价值的标本进行复检或核对。

4.5.2对性能不稳定标本或标本部分测定参数在保存过程中有效期较短以及无法保存的标本,应在作业指导书中予以说明。

4.5.3对标本保存的条件进行有效监控。

当环境条件失控时,报告检验科质量负责人,按《处置不符合检测要求的政策与程序》进行处理。

5支持性文件

LAB-PF-008《不符合项识别与控制程序》

1AK-PF-016《设施和环境管理程序》

LAB-PF-019《样本采集与运输管理程序》《检验标本采集手册》

6质量记录

LAB-PF-020—01《急诊标本核收登记表》

LAB-PF-020—02《转检标本核收登记表》

LAB-PF-020—03《委托检验标本核收登记表》

LAB-PF-020—04《不合格标本记录表》

LAB-PF一020-05《欠费标本登记表》

医院检验科值班人员岗位职责

1.急诊检验处于医疗的第一线,是抢救急危重患者的重要环节。

必须强调优质服务,及时准确地发出报告。

2、检验科值班人员,接到急诊检验通知或标本,应立即检查标本是否符合要求,然后立即进行检验,对大出血等危及生命的急诊检验要优先从速。

3.各项检验结果应用电话向临床医生立即报告,并在化验单上记下电话报告时间,报告单可随其它病房化验单一同送到病房。

登记检验结果,以备查询。

报告时间:

三大常规30分钟,生化30至60分钟。

4、急诊检验项目:

常规:

血常规、大便常规,隐血,小便常规,各类穿刺液常规,涂片检查、生化:

钾、钠、氯、血尿淀粉酶、尿素、肌酐、糖、肌钙蛋白、心肌酶谱、胆碱酯酶。

凝血常规。

其它项目根据临床病情需要,临床医师可向检验科值班人员联系。

5、急诊检验24小时运行,交接班时间如下:

上午7:

30-11:

30,倒班11:

30-6:

00,夜班:

6:

00-次日7:

30。

检验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如因工作需要短暂离开岗位时,应用明显标志指明去向,交班时要填好交班记录,对仪器运行情况和工作情况交代清楚。

检验科下收标本下送报告单制度

为贯彻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宗旨,最大限度的满足临床需要,为此制定如下制度:

一、各种血液检验标本由检验科指派专人到临床科室收取,时间为早晨7:

20——7:

45,标本收取后,由生化室根据检验项目分类,各实验室到为贯彻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宗旨,最大限度的满足临床需要,为此制定如下制度:

一、各种血液检验标本由检验科指派专人到临床科室收取,时间为早晨7:

20——7:

45,标本收取后,由生化室根据检验项目分类,各实验室到生化室取走本室标本。

二、大、小便等体液标本每天早晨由临床科室护工收取后送检验科体液室进行检验。

三、急诊检验报告单一小时报告,报告单检验科派专人送临床科室,或电话报告检验结果。

四、平诊检验当日下午下班前发出报告,全科全部报告单集中于临检室,检验科指派专人送往各临床科室。

废弃物管理及处理程序

1目的

将操作,收集、运输、处理废弃物的危险减少至最小;将其对环境的有害作用减少至最小。

2适用范围

为认真贯彻落实生物安全及医疗废物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我科对废物管理、产生、运输、处理等办法规定如下,请全科人员遵照执行。

3操作程序

3.1医疗废物与生活垃圾严格分开,严禁混放。

装入符合规定的医院统一发放的垃圾袋中,装量或容量反限与装袋的四分之三并有效封口,已放入袋内的废物不得取出。

3.2隔离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产生的标本如排泄物、呕吐物,必须用含氯消毒剂200mg/L消毒30分钟至1小时,方可运出。

3.3一次性医用废物使用后立即将针头、针管分开,浸泡于1500-200mg/L,含氯消毒剂消毒1小时以上,方可转运。

含氯消毒液每日更换一次。

3.4血液标本转运走前,需要高压消毒。

装入医用垃圾袋,封口转运。

3.5对于特殊标本,如培养基、HIV检测后的废弃物需装入医用垃圾袋内,高压消毒后,方可转运,并做记录。

3.6检验科的一切废物,垃圾,统一由医院负责垃圾的处理的专门人员,定时到科内登统、处理、转运。

3.7记录《废弃物记录》

附表:

相关消毒液浓度配置标准(400mg/L)

实验室生物污染物处置程序

1目的

实验室生物污染物(医疗废物)的正确处理事关人民健康问题,也是社会高度关注的问题,本科室对其规范处置,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为此特制定本程序,以健全规范实验室生物污染物处理工作。

2适用范围

实验室内所有废弃物。

3职责

各业务组的医疗垃圾的处理,由组长制定措施负责实施,院感小组负责监督。

4程序

4.1实验室医用废弃物与生活废物分不同垃圾桶,医用废弃物放置在有专用黄色垃圾袋的桶中;生活废弃物放置在有黑色垃圾袋的桶中。

4.2每天至少清理垃圾一次,实验工作区内废弃物品存量不要太大。

4.3有潜在传染性的样品(如血、尿、便、培养基等)视为生物污染物品,实验室将此类样品,统一交由专人负责,经专职人员密封、贴分类标签后,交医院医疗废物暂存处,按医院规定统一处理。

4.4用过的吸管、棉签、小棒、吸头、反应板、吸水纸、注射器、采血针等实验室物品,均视为具有潜在传染性的物品,与临床样品同等对待,按医院规定统一处理。

4.5对尖锐物品的处理尖锐物品必须放在不易刺破的容器中,放满容器按医院规定统一处理。

5流程(见下图)

科内废弃物→科内专人收集→贴专用标签→交接登记→院医疗废物暂存处→交接登记

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程序

医学实验室的特殊环境通常会造成一定程序的生物污染,包括对实验室内工作人员和环境的污染,这些污染通常主要由处理污染性物质时的操作不当造成。

针对实验室生物污染,采取适当的生物安全防护是十分必要的。

医学实验室生物安全防护是指实验室工作人员所处理的实验对象含有致病的微生物的其毒素时,通过在实验室设计建造,个体防护装置,严格遵从标准化的工作及操作程序和规程等方面采取综合措施,确保实验室工作人员不受实验对象侵染,确保周围环境不受其污染。

医学实验室生物安全防护的内容包括:

安全设备、个体防护装置和措施(一级防护),严格的管理制度和标准化的操作及规程。

1、目的,有效地针对科室进行全面的生物安全管理,确保工作人员的安全。

2、范围适用于科室各专业实验室。

(1)、本实验室除HIV初筛实验室为二级生物实验室外,其他实验室均为一级生物实验室。

(2)、本科室成立了生物安全小组,由7人组成。

3、职责

3.1、科主任负责任命生物安全小组,指导,规范其工作。

3.2、生物安全小组组长负责安全小组日常工作的安排。

3.3、生物安全小组负责科室安全的具体工作。

4、工作程序

4.1、生物安全小组组成

4.1.1、科主任指定安全小组组长

4.1.2、经年度考核,从科室成员中选拨具有高度责任心和实验室知识的技术骨干,由科主任命为生物安全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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