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机械机具进场安装使用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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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机械机具进场安装使用管理制度

贵州建工集团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施工机械、机具进场

安装、使用管理制度

工程名称:

风尚蓝湾

建设单位:

佛山市南海狮山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

贵州建工集团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一、提升机设备安装、使用、拆卸管理制度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纪律和文明施工要求。

2、搭拆人员要经架设登高和起重安装作业知识和技能培训、体检合格,考核合格。

3、作业前应检查基础处理是否完好,作业周围10米内设置警戒是否落实。

4、作业时,必须戴好安全帽、穿胶底鞋、挂安全带,工具放入工具袋,并扣好衣扣和袖口扣。

每天早上登高前,要测量血压,不正常的不准登高作业。

5、井架基础底座,必须采用双螺母加弹簧垫圈牢固扭紧在预埋螺栓上,螺栓埋深不小于50cm,高层建筑工程使用的井架按设计计算和埋深。

6、标准节的杆件,从底座、底节安装后,逐节接高,每节杆件的上下端连接应有两个螺栓和两个螺母扭紧。

高度达到3米时,应拉设临时缆风绳,每装高10米加设一组缆风绳,每组4根不小于φ9mm地钢丝绳,每根缆风绳与地面夹角45°~60°,按规定设置牢固可靠的地锚用法兰螺丝拉紧,不得将缆风绳栓拉在树木上、电杆或浮动的物料上。

无法拉设缆风绳的场地或高层建筑井架应用与建筑物主体结构拉结牢固的措施和抗拔措施。

7、架体安装的垂直偏差不大于架体高度的1.5‰,多次使用过的提升机,在重新安装时,其垂直偏差不应超过3‰,并不得超过200mm(毫米)。

底座地基附近无积水,5米范围内不得挖基坑,并应设围栏。

8、地面和顶节导向滑轮应与钢丝绳匹配,注意加油润滑。

9、钢丝绳安全系数为8,与卷筒锚接牢固,与吊笼的吊环连接应采用鸡心环,绳尾用三个卡环扣牢固,传动部位不准有接头,使用长度应保证留在卷筒上的钢丝绳不少于三圈。

10、井架截面内,两对角线长度公差不得超过边长的名义尺寸的3‰,导轨接触位不大于1.5mm;吊篮靴与导轨的安装间隙,应控制在5~10mm以内。

11、井架安装过程中,必须装配好吊笼安全门、停层装置、防冲顶装置、防断绳装置,首层架体联动安全门、过道保护及架体外向一侧围蔽等均应符合规范和安全检查评分标准的要求。

12、卷扬机座卷筒与井架位置的第一个导向滑轮轮中心对下,距离应大于15m,无槽卷筒宽度20倍安装牢固。

因现场场地不能保证视线距离必须靠近井架旁安装卷扬机时,由于卷筒受力改变,应对卷筒的支座采用加固措施。

13、安装、拆卸井架均严禁抛掷杆件、工具材料。

安全停靠装置、断绳保护装置、防冲顶装置、吊篮安全门、吊篮两侧安全防护板、首层进料口防护门、地面进料口防护棚、楼层卸料出入口防护门或防护栏“严禁探头,严禁乘吊篮”安全标志,楼层卸料通道两侧边防护栏、钢丝绳防滑断装置、通讯联络装置、紧急断电开关、吊篮顶部防护板等安全装置必须齐全有效。

14、井架分段安装分段验收,其高度必须高于楼层作业面6~8m。

15、搭、拆时操作人员必须站在绑扎牢固的桥板上,桥板宽度不小于60cm,并挂扣好安全带。

17、安装井架附近扒杆时,井架底部要加压重,支承标准节应加固和增设附墙拉结,扒杆顶部不得高于井架,扒杆与井架夹角45°~70°之间。

扒杆的起重钢丝绳应装设升高限位装置。

拉固扒杆顶部钢丝绳与井架角钢连接处应采用包垫边角措施。

18、电器安装必须符合安全用电规范要求。

19、未经验收合格不准交付现场使用。

二、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起重机械安全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提高机械设备的完好率,强化机械设备的使用、维修、保养及检查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起重机械设备的基础管理

1、起重设备要进行统一编号,分类建账立卡,每年至少要对实物清查盘点一次,保持账、卡、物相符。

2、起重机械设备要建立技术经济档案。

内容包括:

原始技术资料和交接验收凭证;历次大修理、改造记录;运转时间记录;事故记录及其他有关资料。

3、起重机械设备实行统一报表制度,按规定编报各项统计报表,并定期组织统计分析,提出改进起重机械设备管理、使用、经营、维修的分析报告。

(二)、起重机械设备的采购租赁管理

起重机械设备采购、租赁必须坚持登记备案管理制度,做到三证(登记备案证(监检证)、产品合格证、产品许可证)齐全。

(三)、起重机械设备的安装管理

1、起重机械安装单位必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起重机械安装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方可从事建筑工地起重机械安装业务。

2、安装单位安装前应具备的资料和手续;①安装单位的资质证、安装人员的资格证;②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安装使用说明书;③安装方案、安全保证需要措施;④安装合同协议书及各方的安全责任;⑤应急救援预案;⑥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规定和其它要求;以上资料由施工总承包单位负责审查、工程监理单位,审批并告知施工现场各有关单位后方可进行安装。

在安装过程中应当服从施工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遵守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要求,落实有关安全防护措施。

3、安装单位在安装与拆除起重机械前,由安装拆除方案编制人中或技术负责人向建筑工地起重机械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由专业技术人员监督实施,统一指挥。

安装区域应设置警戒线,划出警戒区,由专人进行监护。

安装单位应当在投入使用前将有关安装工程资料移交使用单位和租赁单位,使用单位应将其存入工程项目安全技术资料档案中。

4、验收和定期检验。

起重机械安装结束后,安装单位应按照安全技术规范及技术说明书的有关要求对起重机械进行自检和调试,自检合格后申请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验收检验,未检验和检验不合格的起重机械不得投入使用。

(四)、起重机械的安全使用管理

  

(一)、塔机安装高度控制:

  场区内地形起伏不大,建筑物布置较密集,在塔机的安装过程中,保证塔机高度高于楼面至少5米,水平距离不小于4米。

  

(二)、采取了以上塔机的安装高度控制后,在使用过程中还应注重以下措施:

  1、驾驶塔式起重机的司机,必须经过专门的训练,要了解机械的构造和作用原理以及操作方法,并经过考查合格后才允许单独操作。

  2、司机应熟悉机械工作原理,保养规程,安全操作规程,并严格遵守执行。

  3、司机在工作中精力要集中,酒后不许操作机械。

  4、起重机安装后必须经过运转试验并经调整方可使用。

  5、塔式起重机必须有可靠接地,所有电器设备外壳都应与机体妥善连接,其接地线断面不小于25mm2,接地电阻不大于4Ω,主回路与控制回路的绝缘电阻均不得小于0.5Ω。

  6、塔式起重机安装后,应重新调节好各种安全保护装置和限位开关。

  7、塔式起重机一般准许工作气温为-20℃--+40℃,风速低于六级。

  8、合上总闸后用试电笔检查金属结构部分是否有漏电现象。

确认安全后才可上梯子进入驾驶室。

  9、检查钢丝绳的磨损情况,润滑是否良好。

10、用空车运行的方法检查三个控制器的转动装置有无毛病,制动器是否灵敏,传动部分润滑油量是否充足,声音是否正常。

  11、经全面检查如发现问题,应及时解决后,方可进行正式操作。

  12、检查电源电压,是否符合起重机工作电压要求。

  13、司机必须得到指挥信号后才能进行操作,操作前必须鸣铃示意。

指挥信号必须专人负责。

  14、起重量应按规定起吊,不得超载。

  15、操作司机注意力集中,禁止吸烟,不得和他人闲谈、娱乐。

  16、严禁人员乘坐或利用起重机升降。

  17、操作控制器时,首先从零位转动到第一级,然后逐级增、减速度,禁止越级操作。

  18、任何一个机构换向时,都应将控制器平盘指针先转到零位,并待运动停止后再转向另一个方向。

  19、吊钩起升的最大高度,应距离起重臂1m以上。

  20、起重机夜间工作时,必须有适当的照明设备。

  21、工作中休息或下班时,不得将起吊重物悬挂在空中。

  22、司机应注意被吊起的重物的绑扎是否牢靠和合理,否则必须重新绑扎。

不允许斜拉和斜吊。

  23、起重机在工作中,不允许任何人员上下爬梯,也不得检修和调整机件。

  24、驾驶室中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不能放置妨碍操作的物品。

  25、起重机在操作中发生故障,应立即停止操作,并设法放下起重物进行修理。

  26、雷雨、暴雨和六级以上大风时禁止使用,并将吊臂放在安全位置。

  27、在吊运过程中,被吊物件的高度要高于地面设备或其它物体1m以上,吊件下面不得有人,不得将吊件从人头顶运行吊运。

  28、起重机在运行中禁止用手触摸钢丝绳、滑轮,以防发生事故。

29、两台塔吊同时工作时,应保持两车之间的安全操作距离,吊钩上所悬物体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5m。

30、使用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建筑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不得将未经安全认证和存在安全隐患的设备投入使用。

31、使用中要加强管理,明确责任人,认真落实安全使用制度和日常维护保养制度,严禁设备带故障运行。

32、起重机械的安装、操作、拆除等工作都必须取得主管部门相应的资格的单位和人员完成,禁止无证人员操作。

33、起重机械备案登记。

建筑工地起重机械首次启用,使用单位应当在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备案。

登记标志应当置于或附着于该设备的显著位置。

登记备案时应出具有关资料。

34、起重机械设备使用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章指挥、违章使用、违章操作起重机械设备。

起重机械设备保证机组人员相对稳定,做到定人、定机、定岗位职责的“三定制度“,且做到持证上岗。

35、起重机械设备必须在设备明显处挂“合格准用牌”和操作人员姓名,塔机还应挂“十不吊牌”。

36、起重机械设备人中必须严格遵守机械设备产品说明书及《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一2001)及国家、行业有关规程、规定。

做好“十字作业”(清洁、润滑、调整、紧固、防腐)。

37、坚持做到“十不吊”,

(1)超过额定负荷不吊。

(2)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明不吊。

(3)吊索和附件捆绑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

(4)吊车吊重物直接进行加工的不吊。

(5)歪拉、斜吊不吊。

(6)工件上站人或工件上浮放有活动物不吊。

(7)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危险物品无安全措施不吊。

(8)带棱角、刃口物件未垫好(防止钢丝绳磨断)不吊。

(9)埋在地下的物件不拔、不吊。

(10)非起重指挥人员指挥时不吊。

38、公司设备组定期或不定期到各工地检查起重机械使用情况,发现不安全因素或带病作业的起重机械,口头或书面通知项目部限期整改,并由当事人认可签名。

39、国家明令淘汰的起重机械设备必须报废,磨损严重,基础件已损坏,在进行大修已不能达到使用和安全也应报废。

 (三)、塔机高压线防护措施:

  本工程塔吊起重臂回转范围安全距离要避开高压线。

 (四)、塔机操作完毕后的安全规则:

  1、每班工作完毕后,应将吊钩起升至离起重臂2~3米处。

  2、所有控制器的手盘指针必须转至停止点(零位),切断总电源。

  3、驾驶室所有门窗关闭好,锁好。

  4、润滑油、棉纱头易燃物品不宜存放过多,以免引起火灾。

  5、消防工具(绝缘把的剪刀、斧子等)要放在易取之处。

  6、如发生电器失火,禁止用水灭火,须用干粉灭火器或其它不导电的东西灭火。

  7、在六级以上大风或暴风雨时,须用四根缆风绳,张拉塔身(驾驶室上方四角的耳环与地面锚环固定)。

(五)、钢丝绳使用注意事项:

  1、钢丝绳使用一段时间后,会产生断丝、腐蚀、磨损现象,其承载能力降低。

钢丝绳在一个节距内断丝的数量超过10根时,就应当报废。

钢丝绳表面腐蚀或磨损程度(以每根钢丝绳的直径计)达到35%时,钢丝绳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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