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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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卫生部令第80号,2011年5月1日)第二十二条“国家对公共场所实行卫生许可证管理。
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卫生许可证。
未取得卫生许可证的,不得营业。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的具体范围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公布”。
第二十五条“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有效期限为四年,每两年复核一次”。
第二十七条“公共场所经营者变更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的,应当向原发证卫生行政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公共场所经营者变更经营项目、经营场所地址的,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重新申请卫生许可证。
公共场所经营者需要延续卫生许可证的,应当在卫生许可证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原发证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3、《四川省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51号,2011年5月1日)第六条“甲类场所按照《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规定实行卫生许可,乙类场所按照本办法规定实行备案管理”。
第二十六条“甲类场所应当取得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有效期限为两年。
公共场所单位改变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应当向原发证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变更;
变更经营项目、经营场所地址,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重新申请办理卫生许可证”。
三、申请条件
1、公共场所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选址和设计符合卫生要求;
2、经营场地、顾客用品、用具和卫生设施符合《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及《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及相关卫生标准的要求;
3、从业人员经健康体检取得健康证明并经卫生知识培训合格;
4、有卫生管理机构(或组织)及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
5、卫生管理制度健全;
6、经营场所现场审查及监测结果均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
四、办理流程
1、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卫生局窗口提交申请,由窗口工作人员进行初审,对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要求的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补正后受理;
2、市卫生局在承诺时限内按照规定程序,根据申请材料和现场审查意见进行审查,并做出是否批准的决定,不能做出决定的,经本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
对符合规定的予以许可;
不予许可的,书面说明理由。
五、申请材料(所有提交的材料需加盖公章并装入标准档案袋中)
注:
申请资料应用A4纸打印(图纸除外),逐页加盖公章,按次序装订;
提交的材料为复印件的,均应在复印件上写明“系原件复印”,并加盖单位公章。
申报资料的各项内容应真实、完整、清楚,不得涂改。
未取得公章的企业在提供的资料上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非申请人本人前来办理的,办事人员应提供申请人委托书。
(一)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核发
1、《卫生许可证申请书》(附表1)一式两份;
2、营业场所和卫生设施平面布局图(须电脑制作并做文字说明);
3、卫生管理制度(卫生管理组织机构、岗位责任制,公共用品、用具清洗、消毒、保洁制度,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制度,应急预案等,使用集中空调的还应有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制度);
4、凡新、改、扩建项目须提供预防性卫生监督审查意见书和《建设项目预防性卫生监督竣工验收批准书》;
5、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个体工商户字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等复印件;
6、具有法定资质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公共场所卫生指标检测或评价合格报告,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还应当提供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检测或者评价报告;
7、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的复印件;
8、经营场所合法使用证明。
(二)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变更
公共场所经营者申请变更变更经营项目、经营场所地址的应填写《卫生许可证变更登记表》(附表2),并提供下列申请材料。
1、按照新办证1-8项要求提供申请材料;
2、原卫生行政机关核发的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原件。
(三)卫生许可证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变更,遗失补办、污损补办,请按照《卫生许可证部分项目变更、遗失补办、污损补办、注销审批》办理指南办理。
(四)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复核
1、《卫生许可证复核申请表》(附表3)一式两份;
2、原卫生行政机关核发的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原件;
3、具有法定资质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公共场所卫生指标检
测或评价合格报告,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还应当提供集中空调通
风系统卫生检测或者评价报告;
4、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的复印件。
(五)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到期换证
1、《卫生许可证申请书》(附表1)一式两份;
2、原卫生行政部门核发的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原件;
3、具有法定资质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公共场所卫生指标检测或评价合格报告,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还应当提供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检测或者评价报告;
4、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的复印件。
网上预审批申请网址:
http:
//125.69.80.28:
8888/cdnetapplyapp/
六、附表
附表1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监督文书
卫生许可证申请书
申请单位:
申请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制
申请单位
经济性质
单位地址
区街(路)号
电话
邮编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请在相应的□内打“√”并填写姓名):
职工人数
应体检人数
固定资产(万元)
使用面积
竣工验收认可书号
原卫生许可证号
申请许可项目:
申报材料及保密要求:
编号材料名称页数
卫生设施:
申请单位
主管部门意见
(公章)
年月日
收到申请书日期
卫生监督人员
经办监督员意见
(请监督员核对后填写)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卫生监督机构审批许可项目
(公章)
年月日
发证日期及编号
年月日
许可证印刷序号
许可证编号
年月日
有效期限至年月日
卫生信誉等级:
填写说明
1、本书由申请者填写后交所在地政务服务中心卫生局窗口。
2、填写时要用毛笔或钢笔,文字要求简练、清楚,不得有涂改现象,空格处以“无”字填写。
3、“申请许可项目”填写申请生产经营范围和种类。
4、呈报申请书时,同时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申报其他相关材料(详细请参考政务中心《服务指南》提要)
5、申请书一式二份。
6、在填写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业主一栏时,请直接在相应称谓后的“□”内打“√”。
附表2川()证字[]第号
卫生许可证变更登记表
成都市卫生局制
所附资料:
1、卫生许可证原件;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业主)相关证明、委托代理人的资格证明;
3、单位名称和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业主)变更均需提供有关部门核准的证明材料(如变更前的工商营业执照);
4、路名或门牌号变更需提供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路名或门牌号变更证明;
5、企业地址变更和新增许可项目需按新办证要求提供资料。
6、申请单位承诺书,申请单位在申请时,郑重承诺本单位在申请变更中所申报的内容和所附资料均真实、合法,所提交的文件、证件及有关证明真实有效,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可信。
如有不实之处,本单位愿负相应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请在相应的□内打“√”)姓名:
地址
卫生许可证编号
川()证字[]第号
卫生许可证发证时间
卫生许可证有效期限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编
申请变更内容(请在相应的□内打“√”)
□单位名称:
由变更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路名或门牌号:
□许可项目:
□变更企业地址:
申请变更理由:
申请人(签章)
(以下由卫生执法监督部门填写)
审批表
变更许可
事项内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请在相应的□内打“√”)姓名:
地址:
许可项目:
初审意见:
监督员签名:
审核意见:
签名:
审定意见:
变更后许可证领证人签收:
备注
附表3
卫生许可证复验申请表
申请单位
申请日期
申请复验单位
经济性质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请在相应的□内打“√”)姓名:
申请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复验类别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生活饮用水卫生许可□
卫生许可证号
复验年限内接受监督次数
接受监测(检验)次数
复验年限内不良记录次数
应体检人数
体检人数
应调离人数
调离人数
卫生设施增减及运转情况:
现场卫生审查意见:
卫生监督员:
卫生监督机构审核意见:
复核:
审核:
填写说明
1、卫生许可证复验申请表一式两份。
2、填写时使用毛笔或钢笔,文字要简练、字迹清楚,不得有涂改现象,空格处以“无”字填写。
3、申请单位提交申请复验表的同时,将各次监测(检验)报告、从业人员名单和预防性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一并交至市政府服务中心卫生局窗口。
4、提供卫生许可原始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