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所十二五工作总结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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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8名法制副校长,就讲法制课600余堂(次),听课学生达140000余人次。
对村、社区负责人进行法制培训21期累计1200余人次。
全市共有223家企业聘任了法律顾问,办理各类案件1632件,其中民商案件832件,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1500余万元,调处重点工程拆迁及周边环境等矛盾纠纷21起,代理诉讼18起,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2亿元以上。
法律援助机构免费提供法律咨询1100余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460件。
“六五”普法期间,市技术监督局、市农业局执法大队、市公安局宜阳派出所等单位被评为全省依法办事窗口单位。
今年8月11日,衡阳市对我市“六五”普法工作进行了全面的检查验收。
经检查,我市“六五”普法各项工作全面达标。
验收小组对我市“六五”普法的组织网络,普法内容,宣传载体,取得的成效等给予了很高的评价。
(二)以“平安”创建为中心,规范基层基础建设,大力维护社会稳定
五年来,我们以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为重点,强化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职能,通过基层基础建设的深入开展,全市的人民调解工作和安置帮教工作水平不断提高,在维护社会稳定中发挥出更为重要的作用。
1、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全面展开。
截止目前,我市已建14个司法所,每个司法所都按标准内设“五室一庭”(所长办公室、人民调解室、安置帮教办公室、普法办公室、档案资料室、调解庭)。
为已建办公房的司法所统一悬挂了司法徽,购置了调解庭桌椅等硬件设施,司法所全部配齐了电脑。
兰江司法所被评为全省“模范司法所”,官岭、罗桥、三角塘司法所被评为全省“规范化司法所”。
在硬件建设的同时,我们加强了业务指导等软件建设和制度建设,明确司法所的工作目标和工作要求,强化了对司法所人员的业务培训,提升基层司法行政人员素质和服务能力。
进一步建立健全了考核激励机制和反馈、回访机制,实行各项职能项目化,通过考评、考核更加全面地督促工作,激发干劲,有效地推动了基层基础工作,确保司法所各项工作走上规范化管理轨道。
2、人民调解工作成果显著。
五年来,我们始终把人民调解工作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紧抓不放,实现了“问题不出常宁、矛盾不过湘江”的总体目标,呈现了信访纠纷量下降、民调满意率上升的良好态势,得到了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肯定。
在化民怨措施上,我们在党政门户网开通了书记、市长、政法委书记、纪委书记、分管城建副市长、公安局长接访专用邮箱,大力推进“三调联动”,逐级落实领导包案责任制,构建了“大调解、大稳控、大安全”的格局,一大批矛盾纠纷得到有效化解。
目前,全市27个乡镇(办事处)、708个村和60个社区居委会设有人民调解委员会,2164名人民调解员实现了持证上岗。
成立了全市医患纠纷、交通事故纠纷和婚姻家庭纠纷3个专业调解委员会。
城区及水口山4个办事处的16个社区安排司法助理员入驻。
积极组织在全市开展“三调联动化矛盾、息访息诉促平安”专项调解活动,化解了大量矛盾纠纷。
,共调解矛盾纠纷7000余起,成功率98%,其中化解疑难积案400余件,防群体性上访48起,防群体性械斗62起,有力维护了社会稳定。
3、安帮矫正工作不断强化。
在市、乡两级都成立了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五年来共接茬回归的刑释解教人员378名,全部落实了帮教措施,责任帮扶率达98%,重新违法犯罪率为零。
社区矫正工作稳步推进。
一是社区矫正机构编制进一步理顺,社区矫正管理人员进一步充实。
XX年6月市编委下发了常宁市社区矫正工作局三定方案文件,对矫正局的机构职能设置、人员配备给予了规范。
市委常委第六次会议(常委会纪要〔XX〕1号)专题研究了社区矫正人员力量问题,市委决定从市煤炭局抽调正式工作人员15名,除2人留矫正局搞业务外,其余13人全部下派到力量薄弱的司法所。
二是社区矫正列入市十六届人大主任会议议题。
市人大以常人函〔XX〕3号《关于全市社区矫正工作有关意见的交办函》形式向一府两院交办全市社区矫正有关事项。
XX年12月26日在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38次主任会议上汇报了关于社区矫正工作交办函的落实情况,我们基本完成了市人大的交办事项。
三是率先出台《常宁市社区矫正工作暂行规定》。
XX年7月31日,常宁市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四家联合制定了《常宁市社区矫正工作暂行规定》并于8月1日起执行。
四是市财政安排社区矫正工作经费由原来的15万元增加到30万元每年。
五是建立派出所与司法所定期工作联系制度。
六是规范了社区矫正日常管理。
坚持“四个一”。
即社区矫正对象每周汇报一次、监管人员每旬走访一次、每月考察一次、每季度考评一次,组织矫正对象开展集中学习、教育活动。
实行实时电子监管。
对新入矫正对象开通了“司法e通”,用手机定位矫正对象的活动范围,防止其脱管。
五年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908人,已经解除矫正493人,目前在册矫正人员415人(其中被判处缓刑的358人、管制的19人、假释的30人、暂予监外执行的8人)。
累计开展审前社会调查评估785起,其中“建议不予实行社区矫正”17起。
XX年9月12日的《衡阳日报》头版头条对我市社区矫正工作经验进行了介绍。
(三)以民生工程为重点,发挥服务助推作用,全面开拓和规范法律服务
1、法律服务持续发展。
我市现有兴常、明正两个律师事务所,共有执业律师26名,有宜阳、宜城、东风、洋泉四个法律服务所,有法律工作者15名。
全市律师、法律工作者五年共办理各类案件2192件,担任法律顾问147家,接待群众法律咨询1100余人次。
市公证处办理公证事项2367件,宜诚司法鉴定所五年完成各类医学鉴定3630件。
2、法律援助惠及民众。
近几年,我们通过认真贯彻《法律援助条例》,动员和引导律师、法律工作者积极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五年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1384件。
特别是在去年以来,省、市将法律援助工作作为为民办实事工程之一,我局高度重视并狠抓工作落实。
XX年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16件,完成全年计划任务的116%。
今年预计将完成法律援助案件330件。
实现了符合援助条件的案件100%受理。
全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数量、质量、结案率、台账、案件入网登录等各项工作指标都全面或超额完成了任务,达到了全省规范化要求。
3、法律市场更趋规范。
近五年,我局积极组织开展“助发展、促改革、保民生”法律服务专项活动。
从严治理和整顿全市法律服务市场,严把从业人员资格关。
在《常宁报》,常宁电视台,常宁党政门户网站公开公示全市律师、法律工作者、公证员、司法鉴定人员的执业信息。
为了体现司法为民的根本宗旨,充分发挥律师的业务特长,促使法律服务工作更好地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我局成立了律师、公证员创新创业活动领导小组,选拔了优秀律师和公证员组建了园区建设法律服务工作队,对水口山工业园区、宜阳工业园区、宜阳工业走廊等园区项目实行全程跟踪法律服务,并建立联系点制度。
组织律师事务所加强与发改、科技、经信、商务等部门的衔接合作,搭建服务平台,与园区重点企业和创新创业企业签订法律服务顾问合同。
对法律服务队伍实行教育与监督管理并重,法律服务收到了社会和经济双重效益。
今年,全市共有专职律师26人,共担任法律顾问98家,办理各类案件439件,其中民商案件211件,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3000余万元,为外出务工人员提供法律服务120起,受理外出农民工伤亡索赔案件14件,索回金额达680万元,律师参与处置突出信访案件16起,开展刑事辩护58件;
公证处办理各类公证事项386件,其中涉外公证97件;
宜诚司法鉴定所出具各类司法鉴定文书923份。
(四)以强化队伍建设为保障,提高机关效能,树立司法行政队伍服务新形象
近几来,我局结合全国、全省、全市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创先争优等活动,从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机关作风建设和队伍建设三个方面,进一步提高了依法行政、执法执纪的能力,树立了良好的机关工作良好形象,全面地提高了司法行政队伍的综合素质。
1、严格坚持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加强领导班子民主集中制建设,不断提高领导班子驾驭全局、解决复杂问题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提升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2、深化工作目标绩效考评工作,完善考评的办法和程序,保证绩效考评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加强干部队伍的教育培训,提升队伍专业知识、法律应用、管理技能、规范执法等方面的素质。
3、以服务效率、敬业精神、履行岗位职责、树立职业道德风范等内容为重点,深入开展局机关岗位练兵活动。
抓好机关每周五下午学习日制度,制定切实可行的学习计划,举办各种知识讲座,不断提高机关工作人员的理论素养。
加强机关和谐文化建设,创新活动载体,组织开展了篮球、乒乓球、拔河比赛等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
五年来,我局的工作有新的成绩和新的起色,但与上级要求比,与群众的期望比,也还存在一些不足,突出表现为:
一是对法律服务市场的监管还不到位;
二是工作主动创新能力不强,对一些新情况、新问题的应对不及时;
三是队伍缺乏新鲜血液,以工代干人员较多,因无法解决身份待遇问题,影响了少数同志的工作积极性。
这些都制约了司法行政工作的有效开展。
为此,我们要正视问题和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加以改进和解决。
二、“十三五”期间的主要目标和工作任务
“十三五“期间,全市的司法行政工作要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法治的思维统领司法行政工作,认真贯彻依法治国理念,紧紧围绕构建法治中国、法治常宁这个大目标和总要求,按照上级工作部署,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以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以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为目标,找准突破口,建设新平台,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的职能作用,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公平正义,为建设政治、生态、文明的新常宁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一)围绕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推进依法治市
1、深入推进“法律六进”工作,确保在重点层面的宣传教育上有所突破。
2、深入推进法治常宁创建工作,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3、大力创新法制宣传的方式方法,提高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4、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队伍建设,加强各级普法讲师团的工作,积极倡导和推进法制宣传志愿者活动,组织法制宣传教育志愿者队伍,面向基层社市、农村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活动。
(二)围绕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做好人民调解、安置帮教工作
1、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工作,全面完成司法所的办公用房建设,确保90%的司法所达到规范化标准;
完成司法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
2、深入宣传贯彻《人民调解法》对全市人民调解员的业务培训力度,全面推进人民调解工作。
3、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全力解决好特殊人群帮教管理问题。
同时,要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管理,确保社区矫正人员接收及时,管控到位,回归社会平稳。
落实社区矫正中心建设。
(三)围绕促进民生问题解决,大力加强律师、公证、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工作。
1、认真贯彻《律师法》,推动我市律师事业的发展。
要进一步规范律师的执业行为,提高律师的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
2、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体系建设,以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作为重点进一步增强扶弱维权、改善民生的能力。
3、继续深化公证体制改革,推进公证工作的发展。
加强公证窗口建设,提高公证服务质量,保持公证工作全市领先水平。
4、加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着重抓好对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培训,强化管理,规范服务,深入挖掘基层法律服务所在疏导社会矛盾、参与社会管理中的作用。
(四)坚持科学发展观,加强班子、队伍教育,提高司法行政队伍整体素质
1、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建设。
抓好民主集中制、民主生活会制度的贯彻落实,提升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2、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深入基层调研,抓好各项工作督促落实。
3、开展经常性的政治学习教育活动和业务培训工作,大力加强基层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建立队伍建设长效机制。
4、以构建惩防腐败体系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努力建设一支廉洁高效的司法行政队伍。
司法所十二五工作总结2 “十二五”期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充分发挥人民调解、法律服务和法制宣传的职能作用,为我市的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营造了良好法制氛围,全市的司法行政工作呈现出蓬勃向上的发展势头。
(一)以法治xx创建为目标,深入开展普法依法治理,不断推进全民普法新进程
“十二五”以来,我市紧紧围绕“六五”普法规范的总体目标要求,不断推进法治xx创建工作向纵深发展。
1人民调解工作成果显著。
五年来,我们始终把人民调解工作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紧抓不放,实现了“问题不出xx、矛盾不过湘江”的总体目标,呈现了信访纠纷量下降、民调满意率上升的良好态势,得到了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肯定。
2、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全面展开。
(三)以强化队伍建设为保障,提高机关效能,树立司法行政队伍服务新形象
(四)以民生工程为重点,发挥服务助推作用,全面开拓和规范法律服务
1、法律援助惠及民众。
2、法律服务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