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现代产业项目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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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服务成效;
4、市级以上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认定或备案的科技公共
服务机构;
5、办公面积不小于500平方米,服务设备不低于500万元;
6、上年度总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营业收入不低于1000
万元;
7、专职从事专业技术服务人员占在职员工比例不低于50%;
8、上年度服务中小企业不少于30家。
1、主要开展研发设计服务、知识产权服务、检验检测服务、科技成果转化服务、科技咨询服务、科技服务外包、创业与孵化育成服务(满足其中三项以上,含三项);
2、项目投资总额(不包含土地款,下同)原则上不低于5000万元。
申报单位和申报项目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国家和省文件确定的其他条件。
十、申报认定现代服务业(商贸会展类)项目的需符合以下条件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商贸类项目
(一)项目单位必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地在汕头市。
1、项目需为商贸批发市场—企业(B2B)供应链综合服务平台,或以智能化管理系统为特色的体验型购物中心、品牌集成店、主题概念店等体验化新型业态。
2、项目用地范围内的所有建筑必须整体持有,不得分割销售。
3、投资总额不低于5亿元人民币(其中,以智能化管理系统为特色的体验型购物中心投资总额不低于10亿元人民币),投资强度符合相关要求。
会展类项目
1、注册地在汕头市,注册资本10000万元以上(含10000万元);
2、项目单位从事会展业必须达到3年以上。
1、项目需为以智能化管理系统为特色的会展中心。
2、项目必须拥有能容纳5000个及以上标准展位的展览场馆以及相配套的服务设施。
十一、申报认定现代服务业(文化创意类)项目的需符合以下条件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1、注册地在汕头市,实缴注册资本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文化企业和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
2、必须具备相应的经营资质,从事相关行业经营1年以上;
3、必须是建设和运营申报项目的独立核算单位,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体系,经营状况良好,两年内无违法违规记录。
符合《汕头经济特区现代产业发展目录》第(五)项“文化创意”方面的内容。
十二、申报认定现代服务业(旅游休闲类)项目的需符合以下条件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1、注册地在汕头市、实缴注册资本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
2、具备相应的经营资质,从事相关行业达2年以上;
3、新注册成立的企业提出申报的,其母公司必须符合上述第2条要求,且在新成立企业中占绝对控股地位。
1、项目投资总额不低于1亿元,达到相应投资强度,资本金落实;
2、项目对于旅游资源的科学保护、合理利用和开发具有示范效应,或对某一旅游业态的发展有一定引导作用,并具备创新性、典型性和代表性特征。
十三、申报认定现代服务业(教育培训类)项目的需符合以下条件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教育培训类的相应运营资质。
2、在汕头市注册并运营3年以上,运营状况良好,无违法违规记录。
3、非学历教育培训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
公共服务平台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
职业院校和国际学校注册资金不低于1亿元。
1、建立完善的项目管理制度,管理理念先进,在同行中具有引领示范作用,社会效益好。
2、具有满足项目运营的场地、设备、设施和教材等。
3、配备满足项目运营需要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
十四、申报认定现代服务业(医疗服务类)项目的需符合以下条件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1、注册地在汕头市、实缴注册资本3000万元以上(含3000万元);
2、从事医疗服务达2年以上;
3、2年内没有发生过医疗事故。
1、项目投资总额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
2、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拥有(享有)技术独占权的核心发明专利;
(2)项目已被列入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或高新技术产业化计划。
十五、申报认定现代服务业(信息服务类)项目的需符合以下条件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1、注册地在汕头三年以上,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
2、实行现代企业制度,依法经营,具有健全的财务与管理体系,近三年资产及运营状况良好,利润均为正。
3、积极配合完成行业统计工作。
软件服务业企业需通过省软件企业评估及年审。
4、无违规违法经营记录。
1、符合我市制定的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划和专项规划。
2、项目或产品(享有)独占权的核心发明专利或者软件著作权。
项目投资总额1000万元以上且资金来源有保障。
3、同一项目或产品为在建项目且未获得过其他财政专项资金扶持。
十六、申报认定现代服务业(电子商务类)项目的需符合以下条件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1、注册地在汕头市;
2、具备相应的电子商务经营资质,从事电子商务经营达2年以上;
3、新注册成立的企业,其母公司必须符合上述第二条件,且在新成立企业中占绝对控股地位。
1、项目投资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资本金落实;
2、项目(自建电商平台)容纳500家店铺(含企业店铺);
带动年销售总额大于1亿人民币以上;
3、企业(或其母公司)提供省级以上重点电子商务类企业证明。
十七、申报认定先进制造业项目类型的需符合以下条件并提供相关能力证明资料。
1、注册地在汕头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实缴注册资本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
2、具备相应的生产、制造经营资质,从事相关行业生产、经营达2年以上;
3、企业已取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证(有效期内)或列入省级以上相关产业骨干、培育企业名单或取得国家相关行业特许生产、经营权企业;
且获得国家、省、市级研发机构(R&
D)的证书或文件。
新注册成立的企业,其母公司必须符合上述2、3条要求,且在新成立企业中占绝对控股地位。
1、项目或产品符合下列之一:
(1)产品被列为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产品;
(2)拥有(享有)产品独占权的核心发明专利;
(3)项目已被列入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或高技术产业化计划。
2、项目投资总额原则上不低于1亿元,达到相应投资强度,资本金落实。
第三章申报程序
十八、项目单位必须根据申报项目的产业类型如实填报《汕头经济特区现代产业项目认定申报表》(见附件2)、备齐相关能力证明资料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见附件3)向市发展改革局提出认定申报,市发展改革局组织市经信、商务、科技等部门(包括主审部门)进行形式审查,对申报项目资料完备、填写规范、符合产业目录的应予以受理,送相关产业主审部门进行实质审查(见附件4);
对申报项目资料不齐备或填写不规范的,退回补充完善后重新申报,对不符合产业目录的不予受理。
经主审部门审查(5个工作日内),符合认定条件的现代产业项目,分别送市现代产业项目管理委员会相关成员单位进行审查(原则5个工作日内),并提出项目准入条件及相应的资格审查方式、项目发展监管要求:
(一)发展改革、经信、商务等部门(包括主审部门)从产业政策、产业布局、投资总额、产业定位等方面提出审查意见;
(二)科技部门从高新技术产业项目类型等方面提出审查意见;
(三)环境保护部门从环境保护方面提出审查意见;
(四)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从用地控制指标、土地使用方式、土地使用年限、开竣工时限、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土地供应计划等方面提出审查意见;
(五)城乡规划部门根据产业项目需求和相关规划,提出选址意见及规划控制指标;
(六)有关区人民政府和园区管理机构根据项目发展要求从项目准入条件、项目发展监管等方面提出审查意见;
(七)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依据职责提出审查意见。
上述部门对认定申报项目方案(可行性研究报告)有疑问的,可要求项目单位补充完善;
存在异议的,市发展改革局需及时将部门审查意见转送项目单位进行修改补充完善再次上报,如若仍然达不到有关规定和标准的,则中止该项目的认定申报资格。
十九、主审部门对申报项目进行实质审查时,可以根据项目实际提出委托中介机构进行评估论证,市发展改革局应联合主审部门委托中介机构进行评估论证,所需费用由市财政承担(中介机构进行评估论证时间不计入部门工作日)。
二十、市发展改革局将各有关部门和有关区人民政府或园区管理机构的审查意见进行汇总,同时,对申报项目进行公示,向社会征求意见(5个工作日内)。
公示完毕后就现代产业项目的认定、项目准入条件及相应的资格审查方式、项目发展监管要求等形成汇总意见,报汕头市现代产业项目管理委员会审定。
二十一、经汕头市现代产业项目管理委员会批准认定现代产业项目的,应批转市发改、经信、科技、国土、规划、环保及其他有关部门和有关区人民政府或园区管理机构执行。
市发展改革局函告项目单位,并录入市发展改革局门户网站建立的现代产业项目信息库。
二十二、经汕头市现代产业项目管理委员会批准认定现代产业项目的,自批准之日起2年内有效,超过期限的需要重新按程序进行认定申报。
第四章附则
二十三、项目单位在现代产业项目认定申报活动中因提供虚假文件、隐瞒事实、恶意串通等违法行为的,所认定的现代产业项目为无效;
造成损失的,由项目单位承担一切责任。
二十四、本实施细则由市发展改革局负责解释。
二十五、本实施细则自2017年11月3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10月31日止。
有效期届满,经评估认为需要继续施行的,根据评估情况重新修订。
附件:
1.现代产业项目认定申报工作流程
2.汕头经济特区现代产业项目认定申报表
3.特区现代产业项目认定申报材料清单
4.汕头经济特区现代产业项目资格审查意见表
附件1
现代产业项目认定申报管理流程图
附件2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编号
汕头经济特区现代产业项目认定申报表
项目名称:
项目产业类型:
现代服务业()□先进制造业()□
申报单位(盖章):
联系人:
电话:
手机:
传真:
E-mail:
http:
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 制
填表说明
一、封面
“编号”不用填写,其他各项须填写完整。
二、申请单位基本情况
1、“经营范围”、“成立时间”按照营业执照填写。
2、“行业代码”和“所属行业”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T4754-2011)》中类填写。
3、“上年度(年)主要经济指标”对新注册成立的企业,按其母公司情况填写。
4、“申报单位法人代表声明”对新注册成立的企业,由其母公司法人代表填写。
三、项目情况
1、该部分主要填写项目的基本情况,以及在合理范围内的预测数据。
2、“投资强度”=项目固定资产总投资/申请用地面积。
其中:
项目固定资产总投资包括项目的建筑物和设备投资额(不含地价款)。
“土地产出率”=项目预年增加值(营业收入、销售收入)/申请用地面积。
项目年增加值(收入法)包括员工薪酬、固定资产折旧、生产税净额、营业盈余。
四、其他
1、请登录网站下载本申请表电子版,填好后连同有关资料形成项目申报书提交市发改部门。
2、申报单位应对本申报书加盖骑缝章。
一、申报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注册地址
行业代码
所属行业
法定代表人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经营方式
□研究开发□生产□销售□其他:
企业性质
□国有企业□民营企业□三资企业□其他:
成立时间
年 月
现有生产或经营、办公建筑面积
自有:
㎡
注册资本
万元
租用:
经营范围
自有工业或经营用地面积㎡
是否高新技术企业
是否中国驰名商标
拥有专利数量
股
权
结
构
股东名称
出资方式
金额(万元)
股权比例%
员工总数:
人
其中
硕士以上
人
占员工总数
%
大专以上
研发人员
已办理社保人员
上年度(年)主要经济指标
总资产
固定资产
净资产
销售收入
总产值
增加值
净利润
纳税总额
研发经费
二、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
所属行业及代码
投资总额
是否高新技术项目
预计建设期限
年月至年月
项目技术状况
□国际先进□国内领先□省内领先□一般水平□自主知识产权
资金来源
1、自有资金万元;
2、其他资金万元,其中:
□银行借款:
万元;
□股东增资:
□引进投资:
□其他:
万元。
申请土地面积
㎡
拟选址区位
区 街道/工业区
总建筑面积
容积率
土地款
建筑物、构筑物及堆场占地面积
固定资产投资
建筑物
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占地面积
㎡
设备
年用水量
吨
年用电量
万度
合计
项目流动资金
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强度
元/㎡
先进制造业项目填写
预计工业增加值
预计年产值
预计年净利润
预计年纳税额
土地产出率
预计达产年限
主要产品
序
号
产品名称
(万元)
预计年销售额
预计年出口额
(万美元)
主要原料年消耗量
主要设备及工艺流程
原料名称
年消耗量
现代服务业项目填写
万元
元/㎡
预计建设年限
年
环保指标
是否有下列污染排放(有划“√”,无划“×
”)
废气
粉尘
废水
固废
恶臭
噪声
震动
核辐射
电磁辐射
其它
上述污染物的排放应达到相关标准要求
防治措施
□修建污染防治设施:
需占地㎡;
需投资万元;
□其它措施:
项目申请认定理由、项目具备的条件(或先进性)、市场前景、项目建设内容及进度阐述
(如本栏不够填写,可另附A4纸续页)
三、申报单位法人代表声明
声明
本人郑重声明:
本单位提交的申报资料及本表所填报的信息完全属实,如存在瞒报、假报等不实情况,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其中:
新成立公司需增加母公司法人代表签名及母公司盖章)
法人代表签名(亲笔) 母公司法人代表签名(亲笔)
(申报单位公章)(母公司公章)
年月日
附件3
现代产业项目认定申报应提供材料的清单
一、现代服务业
(一)总部经济项目(非华侨试验区内项目)认定申报材料:
1、《汕头经济特区现代产业项目认定申报表》;
2、《汕头市总部企业证书》;
3、编制项目建设方案;
4、出具全面接受土地出让公告提出的条件,并且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修改要求的承诺书;
5、项目建设资金(筹措)方案及自有资金证明材料;
6、出具建设资金落实承诺函。
(二)金融服务项目认定申报材料:
1、《汕头经济特区现代产业项目认定申报表》(须载明经营指标情况及符合申报条件依据);
2、监管部门颁发的金融业务经营许可证或监管部门出具的允许从事金融业务的证明文件;
3、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
4、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的本企业上年度财务报表;
5、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本企业上年度纳税情况;
6、市金融工作局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文件材料。
上述各类证照、证明和审计报告均收复印件(一式二份)、验原件。
(三)科技服务项目认定申报材料: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近三个年度的工作报告;
4、上年度公共技术服务专项审计报告及近三年财务报表;
5、服务产地、专职技术团队人员名单、设备清单;
6、申报单位资格证明材料;
7、上年度服务企业名单及满意度意见证明;
8、开展科技服务的业务证明材料;
9、其他证明材料。
(四)商贸会展项目认定申报材料:
2、项目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项目单位法人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项目单位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5、企业上年度审计报告;
6、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7、审核部门要求出具的其他资料。
(五)文化创意项目认定申报材料:
2、项目单位应提交工商营业执照、民办非企业法人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项目单位近1年年度财务报表;
4、项目单位两年内无违法违规记录声明书;
5、申报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
(六)旅游休闲项目认定申报材料:
2、项目单位营业执照等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
3、项目基本情况,包括项目名称、类型、拟选址区位、所属行业、实施背景、建设运营内容、总投资等;
4、项目可行性报告;
5、项目具备行业示范和引导作用的证明材料。
(七)教育培训项目认定申报材料:
1、运营许可证或资质证明材料;
2、管理章程;
3、运营近3年的工作报告;
4、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一年度的验资报告;
5、场地的产权证及租赁合同;
6、法定代表人、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名册及相应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