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3篇与司法局岗位活动方案汇编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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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3篇与司法局岗位活动方案汇编Word格式.docx

是否配备安全管理人员;

是否建立并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是否常态化开展隐患排查治理;

是否做到隐患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

办公环境是否安全;

防汛防盗防火防暑硬件设施是否齐全;

水电线路是否老化;

从业人员是否参加相关培训;

是否持证上岗;

是否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

四、检查方式

(一)自查整改。

各科室、处、所、中心都必须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大检查。

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认真排查隐患,问题要列出清单,建立台帐,制订整改方案,并将排查情况、整改方案整改结果公布。

(二)检查督导。

区司法局将组织督查组,对各科室、处、所、中心开展安全检查的全过程进行检查督导。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区司法局统筹安排区司法行政系统安全大检查工作。

各科室、处、所、中心要制定具体方案,加以落实。

(二)坚持标本兼治,构建长效机制。

各科室、处、所、中心要把安全生产大检查与“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结合起来,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确保对事故苗头和安全隐患能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杜绝事故以生。

大检查工作结束后,各科室、处、所、中心要于9月30日前将总结报局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二篇

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在全区“学习贯彻十八大、争创发展新业绩”主题实践和“抓学习、抓作风、抓环境、促跨越”(以下简称“学创”和“三抓一促”)活动总体安排,我局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

深入开展“三抓一促”活动,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区委七届五次全会精神、推动全区“三心一区”和“四个”宏伟目标的重要部署;

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规定的重要抓手。

通过活动,积极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八大和区委七届五次全会精神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实现区委、区政府确定的“提质增效优中快进”奋斗目标和主要任务上来,提升素质,推动思想解放,激情跨越,不断提高机关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推动工作再上新台阶,为推进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二、主要内容

(一)抓学习。

要以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为主要内容,以“解放思想、激情跨越,加快‘三心一区’和‘四个’建设”为主题,在局内开展学习讨论活动。

通过举办辅导报告、座谈会、专题征文、知识竞赛、主题实践活动等形式,把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通读文件与专题研讨结合起来。

领导干部要身体力行,模范带头,在先学一步、学深一步的同时,主动面向基层党员搞好十八大精神传达宣讲,要与结对社区积极开展共建联学活动,积极指导基层开展学习。

注意抓好离退休人员中党员的学习。

组织“学习十八大精神,争创发展新业绩”主题书画摄影作品及公益视频广告征集活动,扮靓我局文化走廊,营造浓厚氛围,组织好“建功黄金期,展现新作为”劳动竞赛活动。

(二)抓作风。

积极参与“为民、务实、清廉”主题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与“抓学习、抓作风、抓环境、促跨越”活动、“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年”、“五亮五比五创”活动相结合,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区委的贯彻落实意见,严明纪律,改进作风。

认真落实“三短一简一俭”,端正文风会风。

充分发挥党代表、机关干部联系企业和人民群众的作用,不断密切党群关系。

做好基层工作日志记载督促检查工作。

坚持“项目制管理、方案化操作”工作方法。

结合工作实际,做好项目申报,制定详细工作方案。

抓好立项项目的分类管理、分层指导工作,对各项目完成情况进行严格检查、验收和评审。

加强重点工作督促检查。

做好重点工作督促检查,抓好决策落实督查、专项督查、项目督查、舆论督查、目标督查、作风督查。

将全局目标责任考核与完成全区、全市目标任务情况挂钩,做到同步考核,评比表彰抓落实促实干的责任建设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三)抓环境。

加强政务服务事项清理和规范,全面推行办事公开制度,推进依法行政。

继续深化治庸问责工作,加大明察暗访力度,查处“庸、懒、散、软、奢”行为,把违反纪律的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范畴。

加大服务工作品牌创建力度。

将现有工作品牌分为成熟品牌、在建品牌和培育品牌,实行分层管理。

做好XX—XX年工作品牌认定工作。

总结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成果,不断发挥基层党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和促进和谐的先锋模范作用。

推介基层党组织特色创新工作。

建立基层党组织晋位升级长效机制。

做好支部(总支)换届工作,健全队伍,配齐党务干部,加强党务工作和党务知识培训,提高党建工作能力和水平。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3月31日前)。

组织认真学习省、市、区主要领导讲话精神,召开动员会,成立工作专班,制定实施方案,在局内组织学习、开展讨论,把主要精神传达到每个党员干部,在我局迅速掀起“学创”及“三抓一促”活动热潮。

(二)组织实施阶段(4月—11月)。

按照活动总体部署,结合部门实际,狠抓落实。

我局“学创”及“三抓一促”活动领导小组将适时进行总结、通报,把活动不断引向深入。

(三)检查督导阶段(7月—11月)。

坚持问题导向,加强明察暗访、监督检查,自查自纠,整改落实,着重解决群众最关心的问题。

领导小组将开展明察暗访,督导检查。

(四)总结表彰阶段(12月)。

注重总结经验,表彰先进,建立健全“学创”及“三抓一促”活动的长效机制。

领导小组将对先进个人的特色做法和工作经验进行及时推介,予以表彰。

第三篇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遵循道德建设规律,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发挥群众主体作用,坚持群众自我教育管理与发挥部门职能作用相结合,坚持加强道德教育与依法解决问题相结合,坚持阶段性教育治理与强化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采取有效措施解决道德领域的突出问题,引导人们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构筑精神高地,全面提升我区社会道德水平,为建设“三个中心”、“四个”提供强大的道德支撑和精神动力。

二、工作任务

(一)建好道德讲堂

我局重点要抓好同人民群众生活和社会关联度高的突出问题,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公民道德教育的有效载体,建好用好“道德讲堂”,全年开展4期道德讲堂,在发挥作用、提高质量上下功夫。

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突出针对性,增强有效性。

(二)开展道德模范学习宣传活动。

我区司法行政系统重点在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等窗口行业推开,以建设优美环境、提供优质服务、建立优良秩序为目标,以“我评议我推荐身边好人”、“人大评议”等活动为抓手,增强干部职工和法律工作者诚信意识、公德意识、责任意识和文明意识,力争使教育治理取得阶段性明显成效,并充分运用新闻媒体、通俗读本、文艺作品、论坛讲座等形式,宣传道德模范的事迹,传播道德理念,培育良好风尚。

(三)开展“文明餐桌”行动

在广大干部职工中普及文明餐饮知识,推广文明餐饮礼仪和文明用语,倡导节约用餐行动,反对铺张浪费。

在参与文明城创建和维护过程中切实做到:

节俭用餐、安全用餐、卫生用餐,营造文明消费、勤俭节约的良好社会风气。

(四)开展“网络文明”行动

以宣传自觉遵守网络文明、倡导推行文明现象为重点,以提高干部职工在网络环境中文明素质和减少不文明现象为目标构建积极、健康文明的网络环境;

组建网络文明志愿者队伍,广泛开展网络文明志愿传播活动,引导人们不信谣传谣,为我区文明创建活动营造良好氛围。

(五)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

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

深入挖掘雷锋精神的时代内涵,融入到日常工作和生活中。

不仅要学习雷锋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精一行的敬业精神,更要学习雷锋服务人民、助人为乐的奉献精神。

不要拉大旗,做过场。

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

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分三个阶段逐步展开。

(一)宣传发动阶段(XX年5月)

要深入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宣传发动及问题梳理。

按照区文明委要求,制定下发《区司法局关于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实施方案》。

各科室、所、处、中心要认真学习文件精神,采取多种形式,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做好宣传发动工作,把宣传教育贯穿于活动的全过程。

(二)组织实施阶段(XX年5月—9月)

各科室、所、处、中心要开门纳谏查找在道德领域方面的突出问题,明确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迅速启动专项整治行动,开展道德实践活动,推进思想道德建设,务必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三)总结提高阶段(XX年10月—12月)

结合“走基层、转作风、改文风”活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挖掘鲜活事例,加强评论引导,扩大教育活动的影响力。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全体干部职工要充分认识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的重要意义,把这项活动作为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具体途径,作为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的有力抓手,作为推动文明城区创建工作的有效载体,加强领导,按照职责分工,细化实施方案,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和取得实效,根据工作部署,我局成立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在局办公室,具体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二)搞好结合,扎实推进。

要把这次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与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相结合、与纠政风行风,建设廉洁司法、诚信司法相结合。

各科室、所、处、中心着力解决诚信缺失和公德失范方面的问题,切实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要充分发挥媒体宣传、社区网格员和宣传栏的作用,加大教育力度。

(三)健全机制、务求实效。

要把此次专项活动纳入社会管理,加大重大公共政策得到的影响评估,确保工作常态化、成果长效化。

健全机制,营造有利于道德建设的制度环境。

要把专项活动和治理工作纳入年终考核、立功受奖重要依据。

司法局岗位活动方案

XX年我县从就业结余资金中安排350万元用于购买538个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其中社区矫正工作岗位19个,18个乡镇司法所、工业园区司法所各1个。

二、岗位职责

社区矫正公益性工作岗位职责是:

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非监禁刑罚执行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执行有关社区矫正工作的规定;

2、接收社区服刑人员,办理衔接手续;

3、对社区服刑人员实施日常管理,负责实施对社区服刑人员的认罪、守法、劳动和学习等情况的具体考核工作;

4、组织社区服刑人员近亲属、社区矫正志愿者、村(居)委会干部等对社区服刑人员开展教育矫治工作及社会帮教活动;

5、组织开展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政策形势、法律法规、道德规范等教育活动;

6、组织社区矫正人员参加公益劳动;

7、组织开展对社区服刑人员的心理咨询和心理矫治工作;

8、协调有关部门帮助社区服刑人员解决生活、生产、工作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9、做好对社区服刑人员解除社区矫正的各项工作;

10、完成上级司法行政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对社区矫正岗位聘用人员实行以乡镇司法所日常管理为主,县司法局、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等相关部门配合的考核机制。

三、安置对象及基本要求

社区矫正工作岗位安置对象是指在法定劳动年龄内且办理了失业登记的下列人员:

1、国企改制过程中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人员;

2、高校毕业生(含在农村基层从事“三支一扶”、“村官计划”等专门项目服务期限内的高校毕业生);

3、城乡就业困难群体;

4、退役军人。

社区矫正工作岗位安置对象的基本要求是:

1、具有本县户籍,身体健康;

2、具有一定的刑事法律基本知识和一定的计算机操作能力;

3、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4、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5年6月1日以后出生)。

四、岗位待遇

1、岗位工资。

根据省、市、县有关文件的明确规定,社区矫正岗位工作人员原则上每人每月不得高于700元。

2、办理基本养老保险。

由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统一通过购买为社区矫正岗位就业的人员(不含国有企业改制已一次性参保缴费人员)办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手续并缴费,缴费基数为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60%,比照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养老保险的规定,按缴费基数的20%缴费,个人负担8%,其余12%部分,符合现行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条件的人员可按规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所需资金从原渠道解决,其他人员从用于购买岗位的就业结余资金中安排。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

县司法局成立购买社区矫正公益性岗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局党组书记。

2、组织报名及考核录用。

通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方式择优聘用,由县司法局负责组织报名登记工作,报名时间为6月15日至6月30日;

对个人申请报名对象进行初步资格审查,不答合条件的不予报名登记,对符合条件的,经县司法局联合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等部门考核合格后正式择优聘用。

2、人员管理。

对正式购买的社区矫正工作岗位人员实行试用期和用工合同制度。

初次聘用人员,由县司法局、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所在乡镇政府三方与聘用人员共同签订购岗试用合同,试用期为三个月;

试用期满后,由县司法局、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和所在乡镇政府共同对试用人员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后,三方签订用工合同,用工合同期限为一年,期满后,经县司法局、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乡镇政府共同年度考核合格再续签合同,合同期限仍为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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