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案例之沧州大化TDI爆炸后的媒体运用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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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沧州5月12日电(记者曹国厂)据河北省沧州市人民政府最新确认,截至12日7时30分,沧州大化TDI车间爆炸事故已造成5人死亡,并造成重度伤14人、中度伤4人,另有62人轻伤。
11日13时40分左右,中国化工集团沧州大化TDI有限责任公司TDI车间硝化工段发生爆炸印发甲苯供料槽起火。
据介绍大部分受伤者是爆炸冲击波造成的,目前伤者在沧州市人民医院、中心医院等多家医院接受治疗。
TDI车间硝化工段发生爆炸的原因仍在进一步调查中。
这则消息虽然短,却提供了爆炸事件的基本要素,起到了最基本的舆论引导作用。
作为一起伤亡严重的突发事故,很多人的第一反应可能会是:
有关部门会马上想法掩盖事故真相,堵塞消息渠道。
为什么呢?
这就有必要介绍一下沧州大化是家什么样的企业。
沧州大化是中国化工集团控股的一家上市公司,其前身为河北省沧州化肥厂。
沧州大化TDI有限责任公司是沧州大化集团下属子公司,是中国生产TDI的主要企业之一,年产量3.01万吨,占中国TDI总产量的11.4%。
TDI学名甲苯二异氰酸酯,主要以发泡剂和添加剂形式应用于软质泡沫、油漆涂料、弹性体等聚氨酯材料生产,而聚氨酯材料是世界上应用最广泛的聚合物之一,也是一种新兴高分子材料。
20世纪90年代初,我国对TDI需求逐步扩大,但TDI技术一直被国外垄断,直到1999年沧州大化集团引进瑞典设备并顺利投产后,我国才真正拥有国产的TDI产品。
沧州大化的投产建设不仅仅是一家普通的化工企业剪彩开张那么简单,它所蕴涵的深层意义是我国打破了国外的技术垄断,可以在很多行业自主生产,不再受制于人。
这样一家企业出现安全事故,其影响可想而知。
事故发生后,有关部门的反应应该说是迅速的,3个小时后,事故现场明火即被扑灭。
在整个事件的处理中,政府采取的措施是积极而有效的:
沧州市委、市政府立即启动了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成立了事故救援指挥部,迅速组织公安消防部门全力扑救,组织医疗机构全力救护伤员,组织协调新闻媒体通过发布权威信息等方式进行舆论引导,组织环保部门全方位搞好环境监测,组织周边群众及时疏散,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善后工作。
在事故处置过程中,由于新闻媒体运用得当,营造了良好舆论环境,有力促进了事件处置工作的顺利展开。
舆论引导作出快速反应
在这次事故的处置过程中,舆论引导工作大致可分为以下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5月11日下午13:
40至12日上午11:
30,启动应急预案,第一事件发布权威信息。
在事故发生20分钟内,沧州市迅速启动《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成立宣传报道领导小组,启动运行了新闻发布、网络引导和舆情监控分析制度,确立了新闻发言人和新闻联络员。
市直主要新闻单位迅速成立特别报道组赴事故现场和医院进行采访。
爆炸发生后,企业附近3个村子7000多人被紧急转移,许多群众得知爆炸初步情况后,对是否会再次发生爆炸、是否会发生毒气泄漏心存疑虑。
11日下午16:
50,中新社河北分社在中国新闻网发布《沧州大化车间发生爆炸毒气泄露造成一人死亡》的报道,部分网站进行了转载,其中关于“毒气泄漏”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很可能引起大面积恐慌。
如何在最短时间内发出官方权威信息,是使群众了解真相、稳定情绪的关键。
鉴于收视率较高的沧州电视台新闻联播节目要在19:
30播出,是政府马上与有关方面进行沟通,在18:
30河北电视台《河北新闻联播》播发第一条官方消息,对爆炸事件进行了客观报道。
与此同时,还在该市所有落地电视频道、政府门户网站中以字幕形式滚动播出了相关信息。
当晚22:
45,市政府召开第一次新闻发布会,系统通报了事故情况和采取的应对措施。
第二阶段,5月12日上午11:
30至13日早晨,了解公众心态,有针对性地解疑释惑。
通过舆情监控分析发现:
虽然已经发布了有关信息,但部分群众仍对伤亡数字和爆炸是否存在污染等问题持怀疑态度。
据此,12日上午11:
30,市政府召开由新华社、中央电视台、中新社等13家来访新闻媒体记者参加的第二次新闻发布会,客观公布了最新伤亡数字和环境监测情况,并在市直新闻媒体刊播了事故整体情况。
针对人们有关污染问题的疑虑,12日中午又将环境监测的最新数据在该市所有落地电视频道中以滚动字幕形式反复播出。
另外,为配合省以上新闻单位记者采访,市委宣传部抽调精干力量,实行一对一的全程服务。
第三阶段,5月13日早晨至14日,关注媒体报道动态,及时澄清疑问。
13日早,某报发表了《河北沧州化工企业爆炸存在四大疑点》的报道,其中部分内容失实。
该报道被多家网站转载,很可能引起新一轮恐慌。
沧州市委、市政府相关部门及时掌握了这一新的舆情动态后,没有因此把媒体视为对立予以“封杀”,而是于当日下午16:
30召开第三次新闻发布会,发布了有关最新权威信息,对这些疑点逐一进行分析答复,通过提供客观公正的解答信息澄清疑问,赢得了发稿媒体的理解、合作,更正了误传信息。
同时,还组织当地新闻媒体连续刊播了一组反映事故救援进展和领导重视、救援人员不顾个人安危全力救援等情况的报道。
社会反响强烈,当地群众很受感动,积极配合做好事故处置工作,进一步稳定了局面、稳定了人心。
第四阶段,5月15日后,调整报道重点,营造做好善后工作、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的良好氛围。
着眼于推动事故善后工作的顺利开展,将媒体报道的重点转移到引导群众了解政策法规、顾全大局、通过理性合法的途径表达意愿和诉求上来。
协调沧州日报等市直新闻媒体围绕一手抓善后、一手抓发展这个主题,推出系列评论,引导群众把力量凝聚到推动发展上来。
在发挥主流媒体作用的同时,也特别注重网上舆情监控和分析,在沧州新闻网上及时发布权威消息,组织网评,确保网上舆论平稳。
实践表明,通过实施上述措施,牢牢把握了舆论引导的主动权,在事件处置过程中发挥了行之有效的作用。
启示与思考
深入分析沧州大化爆炸事故处置中的舆论引导工作,我们就会发现政府在媒体运用方面有一系列值得深思的地方。
启示之一:
处置突发事件,政府与传媒必须实现良性互动。
对于任何一次突发公共事件,政府和媒体的终极目标是一致的,都是为了及早化解危机,促进问题解决,维护社会稳定。
但是,在具体处置过程中,却时常会出现二者不一致、不协调的地方。
负责事件处置的政府部门往往认为媒体追求爆料,为获得轰动效应故意炒作,索性提出要“防火防盗防记者”;
媒体认为政府部门总是片面维护自己形象,有意隐匿重要信息,所以四处打探“内幕”。
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三点:
一是政府与媒体所担负的社会角色不同,其运行机制、目标预期和内在动力存在很大差异。
在突发公共事件处置过程中,政府及职能部门要发布事件真实情况、处置的政策措施,表达政府所持立场等,讲求报道的社会效果的统一,将维护自身形象作为重要的价值追求;
而媒体则强调公开报道,关注社会热点,讲求独家报道和内幕新闻,善于利用受众的激情制造轰动效应。
体现在具体新闻事件的报道上,往往是出现媒体一方“踩油门”、政府一方“踩刹车”的矛盾冲突。
二是在新闻资源供需上存在着双向不足的现象。
一方面,个别政府官员的观念和方法不适应政务公开的要求,对新闻规律不甚了解,往往“以不公开为惯例,以公开为特列”,不愿说,不敢说,不善说,造成了大量政务信息迟滞闲置。
另一方面,媒体的活动范围、接触面具有狭窄性、片面性和单调性,如果在第一时间只能得到有关突发事件的零星信息,就会处于信息费对称的被动局面,容易被猜测和传言左右。
三是少数媒体或记者社会责任和职业道德缺失。
一些媒体只关注突发公共事件的负面内容,有时将个别变成一般,将个案泛化,对政府的公信力造成损伤。
在处理突发事件中,政府要发挥积极主动的主导作用,媒体也要在构建互动和谐的关系中主动配合。
媒体应果敢地担当起应负的社会责任,始终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及时、全面、准确地堆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态度和措施给予充分报道,当好化解危机的得力助手,做到既传达社情民意又疏导公众情绪,既善意批评又理性建议,借助在事件处置中舆论影响力的发挥,树立媒体在政府部门和公众中的良好形象。
启示之二:
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政府舆论引导必须权威及时。
政府作为公共管理的责任主体,在事件信息的发布上,在舆论引导上,要突出一个“块”字,必须牢牢掌握主动权,及时占新闻舆论制高点。
具体讲,应把握快速反应原则,政府要在第一时间发布最新的事件权威消息,不给小道消息、不实谣言提供传播空间。
“当真理还在穿鞋的时候,谣言已走到千里之外”。
在媒体传播手段日新月异的情况下,信息传播速度更适宜分秒计。
突发公共事件中的信息传播最可怕的不是记者抢发了新闻,而是记者抢发的不是出自政府发布的新闻。
因此,政府必须在第一时间发布新闻,不能失语,更不能缺位。
应把握客观准确原则,政府发布的信息一定要实事求是,客观真实地反映事件情况及进展。
拿不准的信息,在第一时间可以不发布,等有了进一步的确切消息再进行滚动发布。
这方面不能粉饰太平,不能有侥幸心理,事态不会因说法上的“缩小”而缩小。
否则,政府形象反而会受到严重损伤。
把握适度原则,必须站在有利于维护群众利益、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有利于维护责任政府形象、有利于解决事态危机的立场,把握好新闻发布的时机和节奏。
对于突发时间而言,并不是所有内容和细节都要发布。
既要抓住公众和媒体关心的问题及时发布,又要根据化解危机的实际需要进行发布,把以上两个方面有机结合起来,什么时候发布什么,把握什么口径,由谁来发布,怎么发布,都需要精心策划、讲究策略、科学安排。
在此基础上,要把握好五个要素:
一是实现发言人全过程参与。
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政府新闻发言人从一开始就要参与事件处置的重要决策过程,从新闻发布工作角度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是设置媒体报道流程。
在突发事件的第一时间,就通知新闻协调部门介入,并迅速制定出新闻报道的流程方案,包括与媒体沟通的目标设计和新闻发布的步骤安排、时机选择、口径确定以及新闻线索的提供、媒体的参与范围等等。
三是妥善安排记者采访。
对记者的采访要有充分准备,安排好接待、采访服务等各项工作。
政府有关负责人要做好被采访的准备,通过媒体向公众表达政府对事件和事件受害者的关心、政府要采取的行动、对这个事情的看法和观点。
特别是反映政府关心的内容要占更多的比例。
四是认真组织新闻发布。
要认真准备发布内容,精心设计发布形式,确保取得良好效果。
要把握好国内媒体和境外媒体、中央媒体和地方媒体、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的不同特点,针对不同媒体采取不同方式。
五是加强舆情跟踪研判。
突发公共事件一旦发生,就要及时做好国内外舆情的跟踪、分析和研究,做好事件信息的收集、公众情绪的监测、系统内部的沟通、事件传播的评估等各项工作,确保危机时期知已知彼,为运用媒体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打下良好基础。
启示之三:
妥善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必须建立长效机制。
各种突发事件,都有着突然发生、不可预测的特点,通常会对人们的生存和环境造成预料不到的后果。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
只有建立长效机制,才能在事件突发之际,运用新闻媒体掌握事件处置的主动权。
很难想象沧州市如果没有有关处理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如何能在沧州大化突发爆炸时安排及时、调度有序。
为此,要探索建立起以下四种长效应对机制。
一要建立完善信息传递的应急反应机制。
在突发公共事件中,政府占有权威的信息源,具有强大的信息控制力,因此媒体的反应速度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政府信息对外的传播速度。
应着力解决和避免因政绩观和管理体制等原因而出现的对事件实情瞒报、迟报问题,及信息传递程序过于复杂的问题,积极探索如何对特别重大的事件,通过新闻媒体先将事件基本事实报道出去,在第一时间提醒公众。
二要建立完善新闻协调的应急反应机制。
有全国性影响的重大突发事件的新闻报道,应由中央和国家新闻主管部门组织协调与归口管理;
影响较小的突发事件新闻报道,在事发地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由新闻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组织协调与归口管理,努力做到采访、信息报送、审核和新闻发布及时、准确、有序。
要制定完善新闻协调的应急预案,突发事件发生后,确保预案迅速启动,及时引导和调控社会舆论。
三要建立完善新闻发布的应急反应机制。
一方面,要在过去有关新闻发布机制建社的基础上,从提高新闻发言人素质、加强预案策划和设计等环节入手,加以充实和完善,加大执行力度,不断提高新闻发布的质量;
另一方面,还要适应科技进步给社会舆论格局带来的深刻变化,深入研究在网络、手机等新媒体快速发展壮大的背景下社会舆论形成、传播的新规律,探索拓展新闻发布机制的新渠道、新形式,充分利用新兴媒体增强新闻发布的实效性和影响力。
四要建立完善危机预警和服务机制。
通过媒体建立健全危机预警和服务机制,是应对和处置危机事件的又一长效措施。
在事件发生前,政府针对可能出现的突发情况,可组织开展相关知识培训、技能演练等,使公众提前做好应对危机的准备,在事件发生后,及时向公众宣传面对突发事件时应当注意的事项,并在处置过程中普及有关科学知识和实用技能,增强人民群众应对危机的意识和能力,把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