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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改变局部地表土地使用现状。

特别注意占用基本农田和在偏僻山区诱发城市化和人工化倾向,在天然植被分布良好拼块中开天窗,使生境破碎。

(5)辅助工程:

指临时用地施工,包括施工便道、施工营地、砂石料场、临时码头、便桥、材料厂和轨排基地等。

辅助工程施工主要是扰动地表,破坏植被,干扰大型野生动物的栖息,以及诱发荒漠化进程(如戈壁地区施工辅助工程扰动了地表稳定的覆盖层—砾幂、沙幂、和荒漠草被,激活沙丘;

山区辅助工程施工诱发水土流失—雅鲁藏布江山坡破坏了草毡土,丘陵地区施工造成大片弃用地,形成沙源,等等)。

注意“大临”工程,指公路、铁路建设中的桥梁厂等,由于占地面积大、施工内容特殊,施工结束后很难恢复,要列专题评价。

(6)取弃土(渣)场:

指路基工程、隧道工程等自身土石方不能平衡,需另建取弃土(渣)场,这些场地施工要改变土地利用现状,改变局部生境的功能和过程,特别注意不要占用基本农田、占用生态敏感区域(如繁殖地、育幼地、主要觅食区域、野生动物饮水区和汇水区域、居民点上游、生态用水区域、易诱发荒漠化区域等等)。

(二)、运营期

1、公路、铁路类工程运营对生态环境影响的基本特征

(1)公路、铁路建成运营表现的是线型廊道的特征;

(2)线型廊道的阻隔和阻断作用是公路、铁路生态影响的主要原因,这种作用结果常常是长期、潜在、累积和不可逆转的。

2、运营期影响途径:

(1)线路工程

线路工程主要指线路占地形成的条带状区域。

路基方案的影响由于路基可以有全填、半挖半填、全挖等三种方式,也有路基高、低的差别,因此,在不同的地形地貌区、不同的地质(含水文地质)和不同的生态敏感类型地区,表现了不同程度的切割生境,阻断和阻隔生态功能和过程的负面生态影响。

①全挖段路基:

全挖段路基的生态影响与所在区域敏感的生态保护目标关系密切,一般来讲有如下可能的影响。

a.形成条件状沟堑,不仅切割生境,改变区域生态功能与过程,也使得大型哺乳类野生动物无法通过;

b.阻断区域内某些类型的物流、能流和物种流;

c.如果与地下水水位有交叉,可以全部或部分阻断地下水的自然流态,使与地下水相关的生产、生活和生态用水受到影响;

d.改变地面流,使与地面径流相关的生产、生活和生态用水受到影响。

②半挖半填段:

除具有全挖段可能的生态影响以外,由于挖深较浅,对地下水影响的可能性减少,但由于路基高出地面,对地面流影响的可能性增大。

对地面流影响的典型区是山脚、冲洪积扇和冲洪积平原上部坡度较大的区域。

③全填段矮路基:

生态影响途径与半挖半填段类似,但对地下水自然流态己没有直接影响,如果是地下水补给区,则由于对地面流的阻断也要间接影响到地下水。

④全填段高路基:

除对地下水没有直接影晌外,对地面物流、能流、物种流的影响最大,一般来讲有如下可能影响。

a.切割生境,改变区域生态功能与过程,道路两侧生境质量差异日益显著,同一物种的生境被切割后,遗因无法传递,种间差异可能出现,生境被压缩后,种群面临绝灭或种群规模变小都有可能发生。

b.阻隔地面流,尤其在山区、丘陵以及坡度较大的冲洪积扇的冲洪积平原的上部区域,由于漫流性质的地表水径流流态改变,上游雍水可能引发次生沼泽化和盐渍化,下游生态用水短缺可引起下旱化。

桥梁建成主要是与景观的协调,在风景秀丽的地区要注意维护区域整体景观资源的自然性、时空性、科学性和综合性,桥梁体量大小,色调配置要经过评价。

涵洞是为有明显河道的地面径流等进行的设计和建设,涵洞为减小路基工程负面生态影响有积极作用,有条件的线路要多设。

隧道工程建成运行只要不改变地下水自然流态,进出口避免大规模削山辟山,它可以减小穿山带来严重的生态破坏,正面作用明显。

站场工程运行的生态影响与占地面积大小,以及与占地类型相关密切。

站场是引进拼块,呈规则的块状,是对自然系统的干扰源,要规范站场人员的行为,一般来讲,负面的生态影响是有限的。

(5)辅助工程和取弃土(渣)场:

项目建成,所有的临时用地,包括取弃土场都己覆垦。

这些地方的生物量可以恢复,但物种组成将有改变,这个影响可能在几十或上百年消除,也可能永远不会恢复所有的物种。

二、影响类型、范围

(一)施工期

公路、铁路由于施工工程不同,直接的生态影响也有差异,主要的影响类型、范围和生态因子的反应。

公路、铁路施工期生态影响类型和范围

工程名称

影响原因

影响类型

影响范围

生态反应

路基工程

开挖、压占土地

不可恢复

施工范围及周边

土地利用类型改变,生物量减少,地表覆盖物(植被和其他覆被)消失,干扰地面流(物流、能流、物种流)等。

桥涵工程

1、开挖、围堰、填筑;

2、悬浮物增量

局部不可恢复

施工范围,下游局部河段

扰动局部地表,

扰动自然流态;

影响水生生物

隧道工程

开挖、填筑、爆破

施工区及声环境影响区

可能有干扰地下水流态,

惊吓敏感动物。

站场工程

开挖、压占

土地利用类型改变,地表覆盖物(植被和其他覆被)消失,干扰地面流(物流、能流、物种流)等。

辅助工程

开挖、压占、扰动

可恢复

生物量可以恢复、种群发生变化,用地类型可能改变,干扰地面流(物流、能流、物种流)等。

取弃土(渣)场

(二)运营期

公路、铁道生态影响类型和范围

线路工程

切割生境、阻隔、阻断生态功能与过程

由生态因子之间的相互关系决定

功能和过程受阻

全挖段路基

同上,重点考虑:

阻隔动物移动,阻隔地下水,改变地面流态

由生态因子相互关系决定

功能和过程受阻,重点是:

生物通道阻断、生境压缩、自然系统破碎化、用水目标受影响

半挖半填段基

同上,重点考虑对地面流的影响

同上

全填段矮路基

同上,重点是对地面流(物流、能流、物种流)的切割、阻断

全填段高路基

同上,程度加重

桥梁工程

景观类型改变、

由整体景观协调性决定

景观自然性改变

涵洞工程

改善地面流

减缓损失

局部

改善受阻地面流

可能改变地下水流态

用水目标受影响,对地面流态维护有益

可能形成干扰源

可以控制

多方面影响

辅助工程和取弃土(渣)场

改变原貌

生物量恢复但物种变化

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的等级划分与评价范围如下:

(1)生态评价工作等级划分

经过对工程和项目所在区域进行初步分析,选择1~3个方面的主要生态影响及生态因子变化的程度和范围进行工作级别划分,如果选择的生态影响多于1个,则依据其中评价级别高的影响确定工作级别。

(2)生态环境影响评价范围

确定生态环境影响评价范围的原则:

1)生态因子之间互相影响和相互依存的关系是划定评价范围的原则和依据。

非污染生态影响评价的范围主要根据评价区域与周边环境的生态完整性确定。

2)对于1、2、3级评价项目,要以重要评价因子受影响的方向为扩展距离,一般不能小于8~30km,2~8km和1~2km。

对于路上交通线路类建设项目评价范围按路线中轴线各向外延伸300~500m。

水上线路类中,江河类包括所经江河段的全河段及其沿江陆地;

海上类主航线向两侧延伸500m。

(3)评价重点

线路施工和建成后使区域土地利用格局和地表土壤使用现状的改变,及其因此而引发的生态环境问题,线路对动、植物物种迁移的阻断影响及其由此而引发的生物多样性保护问题等。

第九章环境保护验收

  复习要点

  1.1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范围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与调查的范围包括:

  

(1)检查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制度的执行和落实情况,各项环保设施或工程的实际建设、管理、运行状况以及各项环保治理措施落实情况。

  

(2)监测分析评价治理设施、处理设施、处理效果或治理工程的环境效益。

  (3)监测分析建设项目外排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等排放达标情况。

  (4)监测必要的环境保护敏感点的环境质量。

  (5)监测统计国家规定的八项总量控制污染物排放指标的达标情况。

  (6)调查分析评价生态保护情况。

  1.2选择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标准

  验收监测与调查标准选用的原则:

  

(1)国家、地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批复的环境质量标准和排放标准。

  如环评未作具体要求,应核实污染物排放受纳区域的环境区域类别、环境保护敏感点所处地区的环境功能区划情况,套用相应的标准。

  

(2)地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有关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标准的批复以及下达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3)建设项目环保初步设计中确定的环保设施的设计指标:

处理效率,处理能力,环保设施进、出口污染物浓度,废气排气筒高度。

对既是环保设施又是生产环节的装置,工程设计指标可作为环保设施的设计指标。

  (4)环境监测方法标准应选择与环境质量标准、排放标准相配套的方法标准。

  (5)综合性排放标准与行业排放标准不交叉执行。

如国家已经有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应按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执行。

  1.3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布点原则及点位布设

  

(1)废气监测

  1)有组织排放

  监测断面布设于废气处理设施各处理单元的进出口烟道、废气排放烟道。

监测点位按《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GB/T16157)要求布设。

  2)无组织排放

  监测点位:

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和氟化物的监控点设在无组织排放源的下风向2~50m范同内的浓度最高点,相对应的参照点设在排放源上风向2~50m范围内;

其余污染物的监控点设在单位周界外10m范围内浓度最高点。

监控点最多可设4个,参照点只设1个。

工业炉窑、炼焦炉、水泥厂等特殊行业的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执行相应排放标准中的要求。

  

(2)废水监测

  监测点位设在污水处理设施备单元的进、出口,第一类污染物的车间或车间处理设施的排放口,生产性污水、生活污水、清净下水外排口;

雨水排口。

  (3)噪声监测

  1)厂界噪声

  监测点位按照《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测量方法》(GB12349)确定。

根据工业企业声源、周围噪声敏感建筑物的布局以及毗邻的区域类别,在工业企业法定边界布设多个测点,包括距噪声敏感建筑物较近以及受被测声源影响较大的位置,测点一般设在工业企业单位法定厂界外1m,高度1.2m以上对应被测声源,距任一反射面不小于lm的位置,厂界如有围墙,测点应高于围墙。

同时设点测背景噪声,必要时设点测源强噪声;

工业企业在法定边界外有声源时,根据需要也应布设监测点。

对环境评价文件中确定的厂界周围噪声敏感区域内的医院、疗养院、学校、机关、科研单位、住宅等建筑物应分别设点监测。

  2)高速公路交通噪声

  监测点位按照《高速公路交通噪声监测技术规定(试行)》。

《声屏障设计和测量规范》(ILI/T90)确定。

在公路两侧距路肩小于或等于200m范围内选取至少5个有代表性的噪声敏感区域,分别布点进行监测;

在公路垂直方向距路肩30m、60m、90m、120m、180m设点进行噪声衰减测量;

声屏障的降噪效果测量,执行《声屏障设计和测量规范》,并在声屏障保护的敏感建筑物户外lm处布设,监测点位:

选择车流量有代表性的路段,在距高速公路路肩60m,高度大于1.2m范围内布设24h连续测量点位。

  3)机场周围飞机噪声

  监测点位按照《机场周围飞机噪声测量方法》(GB9661—88)确定,在机场周围受飞机通过影响的所有噪声敏感点设点监测,监测点选在户外平坦开阔的地方,传声器高于1.2m,离开其他反射壁面1.0m以上。

  (4)振动监测

  监测点位按照《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测量方法》确定,测点置于建筑物室外0.5m以内振动敏感处。

必要时,测点置于建筑物室内地面中央。

  1.4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重点

  

(1)验收重点的确定依据

  确定验收重点的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项目可研、批复以及设计文件确定的项目建设规模、内容、工艺方法及与建设项目有关的各项环境设施,包括监测手段,各项生态保护设施。

  2)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规定应采取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以及污染物排放、敏感区域保护、总量控制要求。

  3)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针对建设项目提出的具体环境保护要求文件。

  4)国家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规划确定的敏感区,如饮用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珍稀动植物栖息地或特殊生态系统、重要湿地和天然渔场等。

  5)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及清洁生产要求。

  

(2)验收重点

  1)核查验收范围。

对照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及设计文件检查核实项目工程组成等情况与变更情况。

核实环境保护设施建成及环保措施落实情况,确定环境保护验收的主要对象。

重点核查为满足总量控制要求,区域内落后生产设备的淘汰、拆除、关停情况;

落实。

“以新带老”,落后工艺改进及老污染源的治理情况等。

  2)确定验收标准。

污染物达标排放、环境质量达标和总量控制满足要求是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达标的主要依据。

  3)核查验收工况。

按项目产品及中间产品产量、原料、物料消耗情况,主体工程运行负荷情况等,核查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期间的工况条件。

  4)核查验收监测(调查)结果。

  5)核查验收环境管理。

  6)核查验收现场。

按照建设项目布局特点或工艺特点,安排现场检查。

检查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档案资料。

  7)验收结论。

验收结果符合环保要求的,通过验收;

主要监测结果不符合要求或重大生态保护措施未落实的,提出整改意见。

限期达到要求,另行监测或检查合格后给予通过。

限期仍达不到要求的,则按法律程序由环保主管部门下达停产通知书。

 

第八章规划和区域开发规划类——区域规划和专项规划

  目前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要求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规划包括土地利用规划、区域、流域、海域开发规划(一地三域和工业、农业、畜牧业、林业、能源、水利、交通、城市建设、旅游、自然资源开发等有关专项规划(十个专项)。

在规划编制阶段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编写环境影响篇章或者环境影响报告书。

  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不同,规划产生的环境影响是综台性的全局的深远影响。

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不单单关注污染和生态影响,更注重规划的协调和对区域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影响。

因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中要特别从区域的角度,从环境容量或者环境承载力,从生态系统稳定性和自然资源的持续利用的角度出发,对规划产生的影响进行识别、预测,提出环境保护对策与减缓措施。

  1.1规划

  1.1.1规划分析与评价指标体系

  规划分析一般包括三部分内容:

规划的描述、规划目标的协调性分析和规划方案环境影响识别。

  

(1)规划分析

  规划分析首先要阐明并简要分析规划的编制背景、规划的目标、规划对象、规划内容和实施方案。

理清规划中所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说明规划与其他规划的关系,并按拟定的规划目标,比较分析规划与所在区域、行业其他规划特别是环境保护规划的协调性。

  

(2)确定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内容和评价范围

  根据规划对环境要素的影响方式、程度,以及其他客观条件确定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内容。

  一般说来士地利用和流域区域开发规划的影响比较综台全面,其工作内容主要集中在规划对于区域整体的资源消耗、环境质量、环境承载力和生态系统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影响等方面。

而专项规划则根据其内容有所不同侧重,评价范围上与建设项目评价中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中规定的不同环境要素的评价等级来确定不同。

规划的环评范围确定要考虑地域因素、法律、行政权限、减缓或补偿要求,以及公众和相关团体意见等限制因素。

地域因素一般有两个:

一是地域的现有地理属性(流域、盆地、山脉等),自然资源特征(如森林、草原、渔场等),或人为的边界(如公路、铁路或运河);

二是已有的管理边界,如行政区等。

  (3)评价指标体系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评价指标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评价因子类似,主要是用来表征活动对环境造成影响的可以计量评估的指标。

一般污染型建设项目的评价因子以污染指标(污染物含量,如SO2、重金属含量等)为评价因子,生态影响型项目以表征生态系统稳定性或多样性的指标(如生物量、生产力等)为评价因子。

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由于其评价内容和范围的不同.其评价的指标一般选择表征受规划影响的下类指标为评价指标:

污染影响因子(水污染、COD、BOD等,大气的S02、N02等)、生态系统指标、资源消耗或可恢复量指标、社会发展指标等。

  1.1.2环境影响评价

  

(1)环境影响预测

  规划的影响预测与评价和建设项目不同,很难从规划的内容和实施方案中确定出准确的污染物产生量或者生态系统结构的改变量.也没有那么多具体的预测模式或者相关的信息数据。

因此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中的环境影响预测较之具体的建设项目来说不确定性要大得多。

一般的规划都应该有多个规划目标或为达到规划目标的多个规划方案,预测应对所有的规划方案进行,而不能只针对推荐的规划方案,对于规划来说预测的内容和方法主要包括:

  1)环境影响预测,包括其直接的、间接的环境影响,特别是规划的累积影响(空间上和时间上的累积影响);

  2)规划方案影响下的可持续发展能力预测。

预测方法一般有类比分析法、系统动力学、投入产出分析、环境数学模型、情景分析法等。

  

(2)规划的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

  应对规划方案的主要环境影响进行分析与评价。

分析评价的主要内容包括:

  1)规划对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

  2)规划对环境质量的影响:

  3)规划的合理性分析,包括社会、经济、

  1.1.3减缓措施与跟踪评价

  

(1)环境影响减缓措施的相容性分析

  对于规划的环境保护对策和减缓措施,其提出应和建设项目一样要贯彻“预防为主”的原则。

  一般从以下几个方面提出:

  1)预防措施,用以消除拟议规划的环境缺陷。

  2)最小化措施。

限制和约束行为的规模、强度或范围使环境影响最小化。

  3)减量化措施。

通过行政措施、经济手段、技术方法等降低不良环境影响。

  4)修复补救措施。

对已经受到影响的环境进行修复或补救。

  5)重建措施。

对于无法恢复的环境.通过重建的方式替代原有的环境。

  

(2)监测与跟踪评价

  不是所有的规划都需要监测和跟踪评价,对于可能产生重大环境影响的规划,在编制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时,应拟定环境监测和跟踪评价计划和实施方案。

  对于需要开展监测和跟踪评价的规划,应该列出需要进行监测的环境因子或指标,环境监测方案与监测方案的实施,及对下一层次规划或推荐的规划方案所含具体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要求。

  跟踪评价主要的内容是:

评价规划实施后的实际环境影响;

检查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及其建议的减缓措施是否得到了有效的贯彻实施;

确定为进一步提高规划的环境效益所需的改进措施;

总结该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经验和教训,为今后开展同类型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提供支持。

 

1.2开发区区域规划

  开发区区域环境影响评价是介于建设项目和规划之间的一类环境影响评价,它兼具这两类环境影响评价的性质。

因此其环境影响评价的综合性很强。

  一般说来开发区区域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任务有以下几个方面:

  1)识别开发区的区域开发活动可能带来的主要环境影响以及可能制约开发区发展的环境因素。

  2)分析确定开发区主要相关环境介质的环境容量,研究提出合理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方案。

  3)从环境保护角度论证开发区环境保护方案,包括污染集中治理设施的规模、工艺和布局的合理性,优化污染物排放口及排放方式。

  4)对拟议的开发区各规划方案(包括开发区选址、功能区划、产业结构与布局、发展规模、基础设施建设、环保设施等)进行环境影响分析比较和综合论证,提出完善开发区规划的建议和对策。

  1.3市政开发类项目——公用工程、住宅小区

  市政开发类项目主要建设在人口密集的城市区域,此类建设项目的主要环境影响为施工期的噪声和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城市公用工程如供水、污水管道等建设项目,运行期基本没有环境影响,主要考虑其他项目的建设不要对此类项目产生影响。

此类项目的建设要与城市规划以及城市发展规模等一致,项目运行过程中要注意泄漏等事故的影响。

  住宅小区的建设项目要考虑运行过程中的生活污水、锅炉废气(取暖)、生括垃圾等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并且其建设要与周围环境、景观等相协调,并考虑合理布局或其他合理的防护措施,以尽量减少运行期间周围环境(尤其是噪声)对项目的影响。

  主要环境影响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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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期

  建设期的环境影响主要包括施工噪声、施工扬尘,特别要加强施工管理,尽量减少施工期的环境影响。

  

(2)运行期

  运行期的环境影响根据具体的项目有所不同,如住宅小区建设项目运行期的主要环境影响为生活污水、锅炉废气(取暖)、地下车库废气和生活垃圾。

另外,住宅小区的建设项目要注意小区的布局,尽量避免交通噪声、商业噪声等对小区居民的影响。

第一章典型资源开发项目复习要点——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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