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工作情况汇报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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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健全三个体系,为贯彻实施提供全面保障。
一是健全组织领导体系。
为确保《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贯彻落实,及时调整充实了县安全生产委员会,从2011年起,由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安委会主任,常务副县长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并担任安委会常务副主任,各位副县长担任安委会副主任;
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年初县人民政府县长与副县长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各部门主要领导也相应的与分管领导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同时,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我县“平安南华”建设的总体部署,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为安全生产各项措施的落实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领导保障。
二是健全目标责任管理体系。
为切实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县人民政府通过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的形式,把年度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工作目标和执行责任,落实到了各乡镇、各部门;
为加强考核监督,县委将安全生产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并对未完成年度目标的乡镇和部门给予“一票否决”和通报批评。
各乡镇、各部门层层下达安全生产目标和控制指标,层层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层层实施安全生产考核。
制定《南华县安全生产责任状考核实施细则》,在全县形成了科学完善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体系。
三是健全监督管理体系。
为进一步强化政府对安全生产的监管职能,适应市场经济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需要,按照省州关于县级政府机构改革的要求,将县安监局改建为政府工作部门,并新组建了南华县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成立了县安全生产执法大队。
全县10个乡镇全部设立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明确了专职或兼职安全监管人员,使全县安监机构工作人员达到了29人,其中,县安监局12人,乡镇安机构17人。
同时,公安、交运、经信、住建、质监、农业等有关承担安全生产监管职能的部门,也同步调整充实了安全生产人员,完善了内设监管机构。
较为完善的、统一高效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在我县基本构建形成。
(二)广泛宣传教育,提高社会安全生产意识。
高度重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宣传普及工作,将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作为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
各级各部门不断创新宣传教育形式,开展了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文艺巡回演出、安全电影展、安全知识竞赛、安全进校园、安全进企业、安全进公共场所、应急救援预案演习以及公众场所逃生自救演练等一系列丰富多彩的活动,受教育群众达数十万人次。
同时,加大对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力度,2011年至今,共培训重点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3000余人,督促主要负责人和管理人员1500多人次到省、州进行培训和复训,不断提高了基层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通过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公众安全生产意识不断增强,广大干部职工遵章守纪、依法维护自身安全权益的自觉性和主动性逐渐提高。
(三)加强执法检查,维护法律规章的权威性。
安监、公安、交运、农业等安全生产执法部门,坚持法律原则,严格执法程序,采取了多种行之有效的执法检查方式,始终对安全生产各种违法违章行为保持高压态势。
县人民政府每年在“两会”及各种法定节假日和传统民族节日及重要时段,定期组织开展全县安全生产综合大检查,各职能部门结合各自职能,分行业、分领域地开展不定期的专项安全生产检查,严肃查究各类违法违章行为。
九年来,全县共派出各类检查组、督导组近百个,检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5000余家,查处事故隐患8500余处,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3672份,下达行政处罚意见书1127份,实施停产停业整顿36家,关闭非法生产经营业户195家,有力推动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贯彻落实。
同时,将严肃事故查处作为维护法律权威和尊严的重要措施,本着“四不放过”原则,先后调查处理工矿商贸企业生产安全事故45起,对45家事故责任单位75名事故责任人依法追究了责任。
(四)深化专项整治,切实改善安全生产条件。
根据国务院和省州的统一安排部署,在重点领域开展大范围、高强度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持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减少事故的发生,确保《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落到实处。
近三年来,各级各部门在道路交通和危险化学品、公众聚集场所、煤矿、非煤矿山、民用爆破器材和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等行业和领域开展了大范围、高强度、持续性的专项整治活动。
期间,集中解决了17处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的安全隐患整治,推广了气象预警系统,为部分重点单位配备了消防设施,关闭了一批烟花爆竹非法经营户,进一步改善了重点领域安全生产条件,几年来,全县没有发生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破器材和烟花爆竹等领域和行业安全生产事故。
煤矿、非煤矿矿山、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公共聚集场所等重点领域的各类事故得到了有效控制。
(五)开展“打非治违”,提高安全生产准入条件。
我县严格按照国务院和省、州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突出重点,全面推进,严格执法,严打强治”的思路,加强领导,广泛宣传发动,严肃工作纪律,重点突出煤矿、非煤矿山、道路交通、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消防、民用爆炸物品、特种设备等11个高危行业领域,强化隐患整治和检查督查,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执法专项行动。
特别是近两年以来,共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1218起,其中,无证、证照不全或持过期证照、超许可范围从事生产经营的213起,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应关未关或关闭不到位的63起,停产整顿、整合技改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的3起,非法用工、无证上岗的39起,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的420起,安全生产工艺系统、劳动防护用品等不符合规定要求的46起,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的31起,隐患排查制度不健全、整改不到位的99起,应急救援队伍不健全、应急预案制定修订不及时以及装备配备不足、使用培训不够的93起,其他违反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221起;
组织检查组286个,组织检查人员1869人,受检企业1659个,警告235次,责令改正、限期整改、停止违法行为237起,责令停产、停业、停止建设的12家、暂扣或吊销有关许可证的6个,关闭非法违法企业13家,处罚罚款127.3万元;
依法组织开展联合整治煤炭经营秩序11次,每次分别成立2个工作组,出动执法人员1090人次,共炸毁非法煤硐1016个,拆除煤仓101个、临时工棚192个,捣毁空压机178台,销毁输煤管道21400米。
立办涉煤行政案件5件,查获非法运煤车辆110辆,立办刑事案件5件。
依法批捕、宣判10人,实施经济处罚51万元。
(六)加强保障建设,努力实现企业本质安全。
据国家和省、州关于推进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的安排部署,及时成立领导机构,制定工作方案,落实责任,强制推行先进适用技术装备,按照“五步创标法”全面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截至目前,全县10对煤矿井(坑)全部通过省级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验收,其中,吕合煤业长坡露天煤矿达到省一级评定,其余9对矿井通过省三级评定。
全县9对井工煤矿矿井的监测监控、人员定位、压风自救、供水施救和通信联络系统已建设完成,并已通过州级验收,井下安全避险系统建设即将启动。
非煤矿山“六大系统”建设正在组织建设中。
同时,12户非煤矿山、1户工贸行业企业和8户危化企业的标准化建设正在稳步推进。
县交通运输公司和南华腾龙物流运输有限公司已全面完成GPS卫星定位系统的安装并投入使用。
(七)强化应急管理,切实提升事故处置能力。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编制了《南华县应急管理手册》,内容包括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煤矿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非煤矿山较大以上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处置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24个专项应急预案。
同时,完成了全县10对煤矿井(坑)的兼职救护队建设工作。
完善伤员救治工作机制,努力减少因伤死亡、因伤致残情况的发生。
完善事故善后工作机制,确保社会的和谐稳定。
(八)完善工作制度,建立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加强制度建设。
对10乡镇安监办实行委托执法,并组织人员编印了指导手册下发至各乡镇,建立健全了安全生产责任制、执法检查等13项安全监管基本工作制度和18项基础台帐;
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各项经济政策。
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险和安全费用预提制度,依法督促高危行业企业为员工强制购置工伤保险;
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准入制度。
几年来,依法实施“三同时”审查18户,根据州安监局的委托,实施烟花爆竹、农药经营行政许可338户。
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和下步工作重点
我县在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全县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一些基础性的工作还不扎实,完善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和监管手段,建立全社会共同关注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还需要我们不懈的努力。
综合分析,在工作中,还存在以下困难和问题。
一是全社会安全生产法制观念尚未牢固树立。
受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总体法制环境制约,全社会安全生产法制观念仍然淡薄。
部分乡镇、部门领导和企业负责人,重经济发展,轻安全生产的倾向仍然存在,在有些方面安全生产工作仍停留在口头上、会议上、文件上,抓贯彻落实不够。
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在一些领域、一些地方仍有死角,部分群众对安全生产的认知仍停留在对重特大事故的关注上,而对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道不多,自律意识淡漠,违规和违章现象经常出现。
二是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明确规定了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地位,虽然企业在落实主体责任方面主流是好的,经过近年来的整治,面上的工作有很大改观,但仍有部分企业想方设法逃避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主体作用,想方设法减少安全投入,压低生产成本,致使作业场所条件恶劣,设备和工艺陈旧落后、从业人员安全素质低下,劳动卫生防护用品配备不全;
部分企业安全管理制度执行不严,落实不力、不硬,培训教育跟不上,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致使违章指挥、违反操作规程、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现象时有发生,安全生产形势仍然很严峻。
三是重点领域隐患仍然较多。
从安全生产大检查所反映的情况来看,道路交通、煤矿、公共聚集场所、危险化学品、非煤矿矿山、建筑施工、重大危险源等重点领域和重点部位事故隐患仍然存在,特别是我县的乡村道路,受地理条件和经济条件限制,大多数农村道路险、窄、陡、弯等路况突出,加之管护难度大,交通安全隐患仍然突出。
四是安全监管保障能力建设水平低。
2011年政府机构改革后,煤矿、职业健康等职能增加,但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步伐的加快,安全监管点面急剧扩大,目前的安全监管机构建设很难适应安全生产形势的需要。
在下步工作中,我县将按照“安全发展、科学发展”的要求,重点从以下六个方面入手,深入贯彻实施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一)着力加强宣传教育和普法,改善安全生产社会环境。
以“六五”普法为契机,紧密结合“安全生产月”等活动的深入开展,全力推进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知识“进企业、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大力开展安全文化创建和安全知识培训活动,提高各类人员特别是农民工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充分发挥社会和群众对安全生产的监督作用,发动群众举报安全生产各类问题。
充分发挥工会等组织的作用,维护好职工群众安全权益。
及时公布重特大事故的查处结果,维护人民群众的安全生产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进一步加强舆论监督,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保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切实加强安全文化建设,着力营造全社会遵法守法、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的文化氛围,努力形成政府、社会、部门、企业重视支持安全、人人参与和保障安全生产工作的浓厚氛围。
(二)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的法律约束,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
依法督导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自觉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全面落实法律关于生产经营单位安全保障的各项规定,落实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的责任,建立健全具有本单位特色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安全管理,依法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扩大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范围,认真实施风险抵押金制度,监督各类生产经营单位,投足、用足安全生产经费,保障安全投入,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的装备水平,切实保障职工安全权益;
抓住高危行业实施安全生产行政许可这个有利契机,严格市场准入要件,坚决淘汰一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提升我县整体安全生产水平。
(三)着力加强宏观管理,加大安全生产基础投入。
在国民经济和产业规划中,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中长期规划,落实安全生产发展目标;
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交通、消防、城市燃气等社会基础安全设施务必做到与规划建设同时规划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进一步加强各级综合和专业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的建设,以适应越来越重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任务的需要;
建立安全生产奖励制度,对安全生产工作突出、绩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大张旗鼓地表彰和奖励,激发各级各部门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
(四)加强部门联动协作,形成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合力。
认真组织有关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赋予的监管职责,充分发挥安委办综合协调作用,建立健全联席会议、联合执法等部门协作机制,形成强大的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合力,提高执法效率和效能。
加大对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单位的经济制裁,刺激企业重视安全生产工作。
特别是对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行政或刑事责任,切实维护法律尊严。
(五)加强“双基”建设,提高本质安全监管水平。
把“双基”建设作为提高本质安全水平的重要举措长抓不懈,切实抓好“三项行动、三项建设”。
认真总结近年来在应急救援体系建设、专家队伍建设、质量标准化等方面的经验,加以广泛推广,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基础。
大力实施“科技兴安”战略,鼓励企业积极引进高校专业人才,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技术支撑。
同时,大力推广安全生产新技术新工艺的应用,整体提升产业安全生产水平。
(六)加强应急管理,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严格执行应急值守制度和企业领导现场带班制度,建立健全事故预测、预警、预报、预防工作机制,进一步提升救援队伍的技术装备水平,增强应对处置重特大事故的能力,确保一旦发生事故能够科学、有力、有序、有效应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