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2015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办法.doc

上传人:b****1 文档编号:169080 上传时间:2022-10-05 格式:DOC 页数:29 大小:689.5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贵州省2015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办法.doc_第1页
第1页 / 共29页
贵州省2015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办法.doc_第2页
第2页 / 共29页
贵州省2015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办法.doc_第3页
第3页 / 共29页
贵州省2015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办法.doc_第4页
第4页 / 共29页
贵州省2015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办法.doc_第5页
第5页 / 共29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贵州省2015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办法.doc

《贵州省2015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办法.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贵州省2015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办法.doc(29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贵州省2015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办法.doc

附件

贵州省2015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

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办法

根据《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州省2015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黔教师发〔2015〕97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15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国家“特岗计划”招聘对象和条件

1.以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为主,可招部分应届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

2.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即报考小学岗位须取得小学及以上与报考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报考初中岗位须取得初中及以上与报考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

下同)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本科毕业生。

3.对已取得2015年“硕师计划”研究生免推资格的34名贵州大学、贵州师范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由省教育厅统筹考虑,根据研究生入学面试成绩、本人自愿及生源地等因素,推荐到今年“特岗计划”部分实施县,“硕师计划”指标含在实施县的国家“特岗计划”初中岗位指标中。

(二)县“特岗计划”招聘对象和条件

1.以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往届本科和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为主,可招少量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往届非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

2.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的全日制普通中等师范学校应往届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只能报考小学岗位)及成人高等学校脱产学习的本、专科毕业生(所学专业与报考学科须一致或相近)是否列入招聘对象,由各市(州)自行确定。

以上国家、县“特岗计划”报考人员(不含“硕师计划”研究生)所学专业与报考学科必须一致或相近(相近专业的考生其在校学习的课程至少有一半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年龄均要求在30岁以下(1985年5月1日后出生)。

报名者应同时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和招聘岗位要求。

国家“特岗计划”面向全国招聘;县级“特岗计划”招聘生源地范围由各市(州)自行确定。

在编教师(含2012、2013、2014年的特设岗位教师)不能报考。

二、招聘指标

国家“特岗计划”指标7534名、县“特岗计划”指标1398名,安排在南明区、云岩区、花溪区、乌当区、白云区、观山湖区、息烽、开阳、修文、清镇市、遵义县、桐梓、绥阳、正安、凤冈、道真、湄潭、务川、习水、赤水、余庆、西秀区、镇宁、平坝、普定、关岭、紫云、都匀市、荔波、贵定、瓮安、独山、平塘、罗甸、长顺、龙里、三都、惠水、福泉、凯里市、黄平、台江、剑河、黎平、岑巩、锦屏、丹寨、榕江、从江、镇远、三穗、石阡、思南、印江、江口、德江、松桃、碧江区、沿河、万山区、七星关区、大方、黔西、金沙、纳雍、威宁、赫章、百里杜鹃风景区、水城、钟山区、六枝、兴义市、兴仁、贞丰、安龙、普安、晴隆、册亨、望谟、仁怀市80个县。

具体指标分配详见附表2。

三、招聘原则

(一)教师招聘坚持“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三定”(定县、定校、定岗)的原则。

(二)优先招聘报考学科与所学专业一致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

(三)招聘的教师安排为何种计划类别(指国家、县“特岗计划”)的特设岗位教师,由市(州)、县教育局根据报考者条件和岗位需求确定。

在国家“特岗计划”指标招聘范围内,原则上优先安排招聘的本科生为国家“特岗计划”教师。

(四)为加强我省双语教育,各民族自治州、县要根据当地农村学校对双语教学师资的需要,在县级“特岗计划”小学岗位招聘面试内容中,可加试民族语言,并计入面试总成绩,具体分值由各民族自治州、县自行确定。

(五)招聘的教师安排在县以下(不含县城所在地)农村中小学校(含村小、教学点)。

“硕师计划”研究生安排在农村乡(镇)初中。

四、招聘程序

特设岗位教师招聘按照公布招聘岗位、报名、资格审查、考试、录取、签订合同、培训等程序进行。

招聘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招聘符合报考条件(含国家“特岗计划”和县级“特岗计划”)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报考学科须与所学专业一致)。

第二阶段招聘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

第一阶段招聘结束后,公布第二阶段招聘岗位,进入第二阶段招聘。

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第一阶段的考试免笔试,只设面试;第二阶段的考试设笔试和面试。

笔试由省统一组织。

笔试的考务、阅卷、成绩统计,以及面试、体检和录取等工作由市(州)教育局负责组织。

第一、二阶段报名均采用先网上注册报名,然后现场审核确认的方式进行。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在阶段报名时间内登录“特岗计划教师招聘网”(

(一)第一阶段招聘(免笔试人员的招聘)

1.报名

“网上注册报名”时间:

2015年5月4-6日。

“现场审核确认”时间:

2015年5月7-8日。

符合本阶段报名条件的人员,完成“网上注册报名”(“硕师计划”研究生须在本阶段报名时间内进行网上注册报名)后,在“现场审核确认”时间内,携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由报名点留存)到报考县所属的市(州)教育局报名。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报考县有户籍要求的,须提供户籍证明材料)。

(2)应届毕业生的学生证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往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

(3)填写好的《贵州省2015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招聘报名表》和本人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3张。

(4)“网上注册报名”成功后打印出的《特岗教师报名表》。

2.资格审查

报考者经资格审查合格后,进入面试程序。

对资格审查合格者,“特岗计划”县须建立报考档案。

3.面试及体检

面试时间:

2015年5月10-12日。

面试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

面试的具体办法及评分标准由各市(州)拟定。

体检时间:

2015年5月13-15日。

各市(州)教育局按国家、县级“特岗计划”的类别,以招聘数的1:

2比例,分学科在面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

体检在市(州)教育局指定医院进行。

4.录取、签约

面试及体检均合格者方可进入录取程序。

录取原则按照填报志愿及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符合免笔试条件的本科毕业生在报考县落选的,由市(州)教育局根据其填报的第二志愿在本地区所辖“特岗计划”县及时进行调剂。

根据各地调剂后的岗位缺额情况,在省的协调下,各市(州)可对符合国家“特岗计划”招聘条件的落选考生,根据其调剂志愿进行跨市(州)调剂。

被录取者(含“硕师计划”研究生)须在市(州)规定时间内与“特岗计划”县签订聘任合同。

“硕师计划”研究生在签订聘任合同时,须提交“现场审核确认”时需提交的所有材料。

凡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聘任合同的“硕师计划”研究生,视为放弃“特岗计划”和“硕师计划”录取资格。

应届毕业生在开学报到时仍未取得毕业证的,其签订的聘任合同自然解除。

5.上报和公布第一阶段招聘录取签约名单

市(州)教育局须于5月20日前完成第一阶段招聘的录取签约工作。

5月23日前须将本市(州)第一阶段录取签约名单(见附表4)和本市(州)“特岗计划”第二阶段招聘岗位数(按附表2格式)以电子邮件形式报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gzsfchu@),经省审核后于5月26日后在贵州教育网公布。

(二)第二阶段招聘

1.报名

“网上注册报名”时间:

2015年5月28-30日。

“现场审核确认”时间:

2015年6月2-3日。

符合本阶段报名条件的人员,完成“网上注册报名”后,在“现场审核确认”时间内,携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由报名点留存)到报考县所属的市(州)教育局报名。

报名须提交的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报考县有户籍要求的,须提供户籍证明材料)。

(2)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往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

(3)报考县级“特岗计划”的应往届非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的教师资格证;经市(州)同意全日制普通中等师范学校应往届师范类专业和成人高校脱产学习的本科、专科毕业生报考县级“特岗计划”的,须提供教师资格证和毕业证书。

(4)填写好的《贵州省2015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招聘报名表》和本人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3张。

(5)“网上注册报名”成功后打印出的《特岗教师报名表》。

2.资格初审

报考者经“特岗计划”县教育局资格审查合格后,取得考试资格。

“特岗计划”县进行资格审查并签署意见后,须建立报考档案(录用后,此档案将进入“特岗计划”教师个人档案),并将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含加盖公章的文本、Excel电子表格,样式见附表4)报所属市(州)教育局。

市(州)教育局汇总审核后,将初审合格人员名单连同本地区考务安排于6月6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报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

6月7日后,省教育厅在贵州教育网公示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并公布各地提供的考务安排,供报考者查询。

3.获取准考证和查询考务安排

6月9日后,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可在“贵州教育网”查询具体考务安排,并在“贵州教育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4.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笔试和面试总分均以100分计,并按笔试成绩占80%、面试成绩占20%计算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80%+面试成绩×20%”。

(1)笔试

笔试内容:

笔试试题不分初中和小学,按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地理、音乐、美术、体育、政史类、生化类命题。

报考政治、历史、思品、心理健康、特殊教育学科的考生考政史类试题;报考生物、化学、科学、劳动技术、综合实践学科的考生考生化类试题;报考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的考生考数学试题;报考舞蹈学科的考生考音乐试题。

每套题总分100分,其中专业知识70分,教师综合素质30分。

专业知识含高中(中师)至大学阶段专业基础知识,以大学阶段知识为主。

教师综合素质包括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基本要求,大专阶段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基础知识、2014年9月至2015年5月的国内时事政治。

笔试时间:

6月14日上午9:

00-11:

30。

笔试地点:

全省设9个考点,报考者必须同时持准考证、身份证到第一志愿报考县所属市(州)政府所在地(具体考点查看各地招聘细则)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与面试人员名单公布:

笔试成绩由各市(州)教育局统计汇总,并按国家、县“特岗计划”的类别,以招聘数的1:

2比例,分报考学段、学科,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

市(州)教育局须于6月20日前将所有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及面试人员名单以电子邮件形式(样式见附表4)报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考生可凭准考证号和身份证号于6月23日后在“贵州教育网”查询。

凡未被确定为面试人员的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网上有关面试人员的增补信息,以便及时递补面试。

(2)面试

进入面试范围的报考者须在“特岗计划”县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面试。

面试前须接受资格复审,复审合格后方可参加面试。

复审须提供报名时所交材料的原件。

面试的具体办法和评分标准与第一阶段招聘相同。

面试的具体安排可在贵州教育网查询。

面试须于6月27日前完成。

未进入面试名单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候补。

5.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按“特岗计划”县分报考学段、学科,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数的1:

1.5比例确定(当考试人数低于招聘数时,则全部进入体检)。

体检在市(州)教育局指定医院进行。

体检须于6月30日前完成。

6.录取、签约

录取须在面试和体检均合格的人员中,按“特岗计划”县分类别(指国家“特岗计划”和县级“特岗计划”)、报考学段、学科,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报考者被录取后须与“特岗计划”县签订聘任合同书。

凡未签约的,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录取和签约工作须于7月5日前完成。

7.上报和公布录取签约人员名单

市(州)教育局须于7月8日前将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汇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党团工作 > 党团建设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