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森林火灾应急预案范文稿.docx

上传人:wei****016 文档编号:1689764 上传时间:2022-10-23 格式:DOCX 页数:36 大小:34.09KB
下载 相关 举报
2021年森林火灾应急预案范文稿.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36页
2021年森林火灾应急预案范文稿.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36页
2021年森林火灾应急预案范文稿.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36页
2021年森林火灾应急预案范文稿.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36页
2021年森林火灾应急预案范文稿.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36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2021年森林火灾应急预案范文稿.docx

《2021年森林火灾应急预案范文稿.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21年森林火灾应急预案范文稿.docx(36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2021年森林火灾应急预案范文稿.docx

2021年森林火灾应急预案范文稿

  1总则

  1.1指导思想

  1.2编制依据

  1.3适用范围

  1.4基本原则

  1.5灾害分级

  2主要任务

  2.1转移安置人员

  2.2组织灭火行动

  2.3保护重要目标

  2.4转移重要物资

  2.5维护社会稳定

  3组织指挥体系

  3.1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

  3.2扑救指挥

  3.3专家组

  4处置力量

  4.1力量编成

  4.2力量调动

  5监测预警和信息报告

  5.1森林防火期和森林高火险期

  5.2预警

  5.3火灾动态监测

  5.4火场预测预警

  5.5信息报告

  6应急响应

  6.1分级响应

  6.2响应措施

  6.3市级层面应对工作

  7综合保障

  7.1输送保障

  7.2物资保障

  7.3资金保障

  8后期处置

  8.1火灾评估

  8.2火因火案查处

  8.3约谈整改

  8.4责任追究

  8.5总结评估

  8.6表彰奖励

  9附则

  9.1预案演练

  9.2预案管理与更新

  9.3以上、以内、以下的含义

  9.4预案解释

  9.5预案实施时间

  1总则

  1.1指导思想

  以习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预防为主、防灭结合、科学扑救、安全第一”的森林防灭火工作方针,积极做好应对森林火灾各项准备工作,规范组织指挥程序,科学制定扑救措施,确保扑救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巩固生态文明建设成果。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XX省森林防火条例》《国家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XX省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XX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完善XX市应急委员会的通知》(X府函〔2019〕82号),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XX市境内发生的森林火灾应对工作。

  1.4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科学处置、安全第一,以专为主、专群结合的原则,实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

森林火灾发生后,根据响应级别,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立即按照任务分工和应急预案开展处置工作。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分级响应、属地为主的要求,落实应急处置工作。

市级相关部门依照本预案确定的任务,尽职尽责、密切协作、快速反应、有序应对、形成合力。

  科学处置、安全第一。

发生森林火灾后,首先转移受威胁人员,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在火灾处置中始终将扑火人员和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严格落实“火情不明先侦查、气象不利先等待、地形不利先规避,未经训练的非专业人员不打火、高温大风等不利气象条件不打火、可视度差的夜间等不利时段不打火、悬崖陡坡沟深谷窄等不利地形不打火”,坚决禁止多头指挥、盲目蛮干,避免造成扑火人员伤亡。

  以专为主、专群结合。

坚持专业的事情由专业的人员来做的原则,建立以专业扑火力量为主,其他扑火力量协同配合的扑救机制。

  1.5灾害分级

  按照受害森林面积、伤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森林火灾分为一般森林火灾、较大森林火灾、重大森林火灾和特别重大森林火灾四个等级,具体分级标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执行。

  2主要任务

  2.1转移安置人员

  组织解救、转移、疏散受威胁群众,及时妥善安置和开展必要的医疗救治。

  2.2组织灭火行动

  在确保人员安全的情况下,科学运用各种手段扑打明火、开挖(设置)防火隔离带、清理火线、看守火场,严防次生灾害的发生。

  2.3保护重要目标

  保护民生和重要军事目标等,并确保重大危险源安全。

  2.4转移重要物资

  组织抢救、运送、转移重要物资。

  2.5维护社会稳定

  加强火灾发生地区及周边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工作,严密防范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加强重点目标的守卫和治安巡逻,维护火灾发生地区及周边社会秩序稳定。

  3组织指挥体系

  3.1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

  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指挥部组成及工作职责见附件1)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市森林防灭火工作。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应急管理局,承担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必要时,市林业局可以按程序提请以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名义部署相关防火工作。

  各区县人民政府(含XX经开区管委会,下同)按照“上下基本对应”的要求,设立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本行政区域(辖区)森林防灭火工作。

  3.2扑救指挥

  坚持“属地指挥、分级指挥、统一指挥、专业指挥”原则。

预判发生一般森林火灾由区县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负责指挥;预判发生较大森林火灾或跨区县行政区域的森林火灾由市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负责指挥,并接受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的协调和指导;预判发生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由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负责指挥。

跨市界、省界的森林火灾,依照省和国家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有关规定执行。

  市、区县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根据需要,在森林火灾现场成立前线指挥部,按照行政指挥与专业指挥相结合的原则,由党政领导担任指挥长,负责火场全面指挥工作;参与现场火灾扑救的专业队伍职务最高指挥员担任副指挥长,负责制定扑火方案、部署扑火力量和组织火灾扑救,充分发挥专业作用。

参加扑火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听从前线指挥部统一指挥。

前线指挥部应划定火场警戒区,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前线指挥部同意不得进入火场警戒区、不得干扰前线扑火及指挥。

  3.3专家组

  市、区县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根据需要设立专家组,对森林火灾预防、科学灭火组织指挥、力量调动使用、灭火措施、火灾调查评估规划等提供政策、技术咨询与建议。

  4处置力量

  4.1力量编成

  扑救森林火灾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地方专业扑火队伍等受过专业培训的扑火力量为主,解放军、武警部队、民兵应急分队等支援力量为辅,地方半专业扑火队伍、社会应急力量为补充。

必要时可动员当地林区职工、机关干部和群众等力量协助做好扑救工作。

不得动员未经专业训练以及残疾人、孕妇和未成年人等其他不适宜参加森林火灾扑救的人员参加扑救工作。

  4.2力量调动

  根据森林火灾应对需要,应首先调动属地扑火力量,县级行政区域内各森林专业扑火队伍由区县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直接调动;市级及邻近区县力量作为增援力量,由市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协调。

跨市调动专业扑火队伍、调用应急航空救援飞机等增援力量扑火时,依照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有关规定执行。

  部队和民兵执行森林火灾扑救任务,依照军队有关规定执行,由军队根据前线指挥部制定的扑救方案负责指挥具体行动。

  5监测预警和信息报告

  5.1森林防火期和森林高火险期

  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为森林防火期,其中2月1日至5月31日为森林高火险期。

各区县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决定本行政区域提前进入或者推迟结束森林防火期和森林高火险期,向社会公布,并报市人民政府和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备案。

  5.2预警

  5.2.l预警分级

  根据森林火险指标、火行为特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将森林火险预警级别划分为四个等级,由高到低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具体分级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5.2.2预警发布

  由各级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会同应急、林业、公安和气象等部门加强会商,联合制作森林火险预警信息,并通过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和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短信、微信公众号以及应急广播等方式,向涉险区域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发布。

  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适时向区县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发送预警信息,提出工作要求。

接到预警信息的县级人民政府适时发布禁火令。

  5.2.3预警响应

  

(一)蓝色预警响应

  当发布蓝色预警信息后,预警地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密切关注天气情况和森林火险预警变化,做好预警信息发布和森林防灭火宣传工作,并强化火源管理。

  

(二)黄色预警响应

  当发布黄色预警信息后,预警地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广泛利用新闻媒体宣传报道黄色预警信号及其响应措施;加强森林防火巡护、瞭望监测,加大火源管控力度,强化值班值守,落实防火装备、物资等各项扑火准备;地方专业扑火队伍进入待命状态。

  (三)橙色预警响应

  当发布橙色预警信息后,预警地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利用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和各种媒介加大预警信息播报频率;加大森林防火巡护、瞭望监测的力度和密度;严格控制野外用火审批,禁止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地方专业扑火队伍视情靠前驻防,市级救援力量进入待命状态。

市、区县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适时派出工作组,对橙色预警地区森林防灭火工作进行督促和指导。

  (四)红色预警响应

  当发布红色预警信息后,预警地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利用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介多密度、高频次播放红色预警信息和响应措施;护林员全天候巡山护林,禁止一切野外用火行为;对重点部位严防死守,地方专业扑火队伍靠前驻防,做好扑火一切准备;市、区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进入应急工作状态,实行零火灾报告制;市、区县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派出工作组,对红色预警地区的森林防灭火工作以明察暗访等方式开展督查督导。

  5.3火灾动态监测

  通过卫星林火监测、民航发现、无人机侦察、地面瞭望、人员巡护、视频监控及其他形式密切监视火场动态,形成立体森林火灾监测网络。

  5.4火场预测预警

  根据扑救工作需要,由气象部门对火场提供天气实况,联合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林业部门发布高火险警报;对火场进行跟踪预测预报,及时为扑火指挥机构提供决策辅助信息。

依据天气趋势,针对高火险区域或火场制定人工影响天气方案,适时实施人工增雨(雪)作业,为尽快扑灭森林火灾和降低火险等级创造有利条件。

  5.5信息报告

  5.5.1归口报告

  森林火灾信息由市、区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归口管理,按规定时限和程序逐级上报。

  5.5.2报告规定

  按照《XX省森林草原火灾信息报告及发布规定》(X森防指〔2020〕X号)要求和“有火必报”原则,各区县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及时、准确、规范上报森林火灾信息。

以下森林火灾信息由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向市委、市政府、市应急委和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1)较大及以上森林火灾;

  

(2)造成1人以上死亡或3人以上重伤的森林火灾;

  (3)威胁居民区或者重要设施的森林火灾;

  (4)发生在市界、省界地区危险性大的森林火灾;

  (5)12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

  (6)经研判需要报告的其他重要森林火灾。

  6应急响应

  6.1分级响应

  根据森林火灾发展态势和初判级别、应急处置能力和预期影响后果,综合研判确定本级响应级别。

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及时调整本级扑火组织指挥机构和力量。

预判可能发生一般、较大森林火灾,由县级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为主组织处置;预判可能发生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分别由市级、省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为主组织处置;必要时,应及时提高响应级别。

  6.2响应措施

  森林火灾发生后,各级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根据工作需要,组织采取以下措施:

  6.2.1扑救火灾

  火灾发生地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立即就地就近组织调动消防救援队伍、地方专业扑火队伍等专业队伍,申请调配远程灭火炮、消防水车等大型装备参与现场处置,依托防火道、隔离带阻隔火灾蔓延,力争将火灾扑灭在初级阶段。

必要时,组织协调驻地解放军、武警部队、民兵应急分队等救援力量参与扑救。

各扑火力量在前线指挥部的统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党团工作 > 思想汇报心得体会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