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方案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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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3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70
A3
重点工作实施
B4阶段性重点工作、中心工作推进落实情况
100
A4
教育创新创优
B5运动场地提升改造
40
B6管理体制改革
30
B7教育科研与创新
B8社会评价
80
J奖励指标
总分
三、评估要点及计分办法
一级
指标
评估要点
计分办法
1.校园安全(50分)
(1)校园安全大检查(40分)
(2)校园安全巡查(10分)
加分项:
安全信息和创新工作经验、校园平安稳定。
加至满分50分止。
减分项:
校园安全通报、投诉。
1.4月份和9月份的安全大检查各占20分。
其中“家长进校园、协助抓安全”活动按要求认真开展、材料齐全的计5分,活动开展不认真、材料不齐全的酌情计分。
2.校园安全巡查10分,根据校园安全巡查情况计分。
安全信息和创新工作经验为加分项,安全工作经验被潍坊市教育信息港刊登的,每次加0.1分;
在潍坊、省、部召开会议上交流发言或创新经验被认可的每次加2-5分,最高加分不超过5分。
校园安全通报、投诉为减分项,被安丘、潍坊下达整改通知书的,每次分别扣0.2、0.5分;
被安丘、潍坊下发通报要求问责的,每次分别扣2分、5分。
被投诉并查实的,每次扣1分。
年内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该项不得分。
2.校车安全(20分)
根据校车运营管理情况计分。
本年度出现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该项不得分。
3.食品卫生安全(30分)
(1)学校严格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加强学校食堂管理工作,提高学校食堂管理水平,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不出任何食品安全事故。
(2)学校卫生安全。
1.学校食堂管理(30分)。
采取随机督导的方式,每有一项操作不规范扣2分;
年内每投诉安丘1次扣1分,查实一次扣2分,下达整改一次扣5分;
潍坊及以上投诉扣2分,查实一次扣3分,下达整改扣10分;
年内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该项不得分。
2.学校卫生安全(10分)。
根据食品安全和卫生保健知识教育开展情况计3-0分。
学校按规定设立卫生室,配备专职或兼职校医,按要求配足卫生器械、设备和药品,计2分;
积极做好疾病防控工作,无疫情传播和蔓延,计5分。
否则酌情扣分。
4.规范办学(30分)
严格遵守省、市政府与教育行政部门规范办学规定,无违规现象。
根据教育投诉、下发整改、通报等情况折合学生比计分。
5.信访稳定(10分)
根据发生信访事件的数量多少计分。
510
市直小学570
一、教育管理(360分,市直小学420分)
1.队伍管理(90分):
(1)校干队伍管理(20分)
机构设置,校干配备,校干兼课
(2)教职工队伍管理(20分)
教职工考勤备案、请假和擅自离岗,教职工评价。
(3)师德建设(20分)
师德方案、师德考评,师德事件。
(4)职称改革(10分)
职称竞聘方案、职称工作投诉。
(5)校长、教师培训与名师名校长培养(20分)
1.校干队伍管理(20分)。
(1)按规定设置机构、配备校干并及时备案10分。
年内每多设一个内部机构、超职数配备一名校干、有一名校干不及时备案的分别扣2分,每出现一次校干违规违纪问题扣4分,扣完10分为止。
出现校干违法犯罪问题,该项不得分。
(2)按规定校干兼课听课10分。
根据《学校(幼儿园)领导干部兼课听课的意见》(安教字[2012]66号)要求,校干按规定兼课听课,兼课、听课的数量要求,成绩达到中等水平。
2.教职工队伍管理(20分)。
(1)教职工管理5分。
每学期初对调整的教职工及时到教育局备案,否则该项不得分。
(2)教职工考勤10分。
每月未及时将教职工考勤情况报教育局备案的,每次扣2分,扣完4分为止;
教职工擅离工作岗位的,每人次扣2分,扣完4分为止;
利用虚假证明材料骗取病事假并查实扣2分。
(3)教职工评价考核5分。
根据《安丘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安丘市教职工评价考核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安教字[2011]68号)要求,制定本单位教职工评价考核方案,及时对本单位教学人员、教学辅助人员进行考核,并按规定要求使用考核结果。
对考勤备案出现弄虚作假并查实的,从总分数中酌情扣5-1分。
3.师德建设(20分)。
根据《安丘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建设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安教字[2010]10号)和中小学教师“十不准”要求,制定本单位教师职业道德考核方案并组织实施,计10-1分;
考核结果与评先树优、晋升职称、干部提拔挂钩计10-1分。
每发生一起师德投诉事件或师德问题并查实的市级扣4分、县级扣2分,每出现一次教职工违规违纪问题扣5分,扣完20分为止。
出现教职工违法犯罪问题,该项不得分。
4.职称改革(10分)。
自主制定教师职称竞聘方案,并经85%以上教职工通过后组织实施,计5-1分;
推荐过程中未出现违规问题,计5-1分。
每发生一起职称投诉、违规操作事件并查实扣5分,扣完10分为止。
出现职称弄虚作假问题,该项不得分。
5.校长、教师培训与名师名校长培养(20分)。
(1)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远程研修(8分)。
依据省远程研修反馈数据排名计分。
有1名教师研修不合格扣1分,扣完本项为止。
(2)教育局组织的其他培训。
依据教师进修学校提供数据计3-0分。
(3)根据名师名校长培养工作开展情况计3-0分。
根据名师工作室工作开展情况计3-0分。
依据学校校本培训工作开展情况计3-0分。
2.学生管理(40分):
(1)德育活动开展(20分)
(2)综合实践活动(10分)
(3)学籍管理(10分)
1.德育活动开展(20分)。
认真落实安丘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德育工作的意见》,经常开展德育活动。
学校、家庭、社会形成教育合力,有制度,有相应的组织形式并正常运行,有明显成效。
依据德育活动材料质量和教育效果计分。
年内每发生一次学生违法犯罪问题酌情扣分。
2.综合实践活动(10分)。
根据学生参加实践活动情况提供分数。
3.学籍管理(10分)。
根据学籍档案管理情况酌情计分。
3.教学管理(140分)
(1)教学常规落实(40分)
课程设置与实施;
教学常规落实;
教学改革与创新;
学生课余负担;
师资培养;
教师专业发展;
学生综合素养;
学生特长发展;
学生学业整体发展。
(2)课堂教学改革(40分)
积极推进课堂教学改革,教学方法科学有效,课堂流程清晰,课堂效益高。
(3)实验室建配管用(20分)
(4)教育信息化(40分)
1.①教师信息素养培训
②教育信息化设施维护保养
③教学应用
④优质教育资源建设
⑤信息技术与课程深度融合
⑥教育信息化创新创优
⑦科技创新活动
1.教学常规落实(40分)。
根据《安丘市普通中小学教学工作评价指导意见》中教学工作评价标准计分。
2.课堂教学改革(40分)。
根据教学工作评价标准中,课堂教学相关指标得分情况折合计分。
3.实验室建配管用(20分)
(1)实验室建设(5分):
实验室内部设施规范,计3分;
教学仪器、设备达到省定标准,计2分。
(2)实验室管理(5分):
实验教师队伍健全,计2分;
教学仪器、设备管理规范,档案材料齐全,实行微机化管理,计3分。
(3)实验教学仪器、设备利用率(10分):
实验课开全、开足,实验开出率达到国家课程标准要求,计6分;
实验室向学生开放,管理制度完善,活动记录详实,计4分。
以上几项若达不到要求,酌情扣分。
4.教育信息化(40分)
(1)依据教师参加培训的参与率合格率计分。
(2)依据设施的完好率计分。
(3)依据多媒体投影机使用率计分。
(4)依据上传到网络中心服务器教育资源的数量计分。
(5)依据教师“活动月”参与率和活动的效果计分。
(6)依据教育信息化管理创新,教学、教研创新过程及成果计分。
(7)依据科技创新活动普及率、活动效果、获奖层次计分。
4.财物管理(60分)
(1)财务管理(40分)
2.①年内收费管理规范,无投
诉。
②报账资金及时支付报账单位和个人。
③会计基础工作管理规范,数据准确。
④各种收入及代收费管理规范,及时结算或缴存财政专户。
⑤公用经费使用合理规范,无违规现象。
⑥财务制度健全,收支公示及时、规范。
⑦及时参加会议、培训及活动,上报各种报表及时准确。
(2)校产管理(10分)
①固定资产账簿设置齐全,管理规范,记录准确。
②资产管理规范,账、卡、物相符。
(3)学生资助(10分)
①认真落实各项资助政策,发放及时,无投诉。
②资助材料归档及时完整。
1.财务管理(40分)
(1)收费管理2分。
学校收费规范,无投诉、无乱收费现象,得2分,有一次乱收费现象本指标不得分。
(2)报账资金管理6分。
报账资金应及时支付报账单位或个人,每发现一次挪用或截留现象扣2分,扣满6分为止。
(3)会计基础工作管理16分。
会计凭证整理规范,数据准确,内容真实,手续齐全;
会计账簿齐全、记录规范。
根据每季度凭证复核及日常报账情况计分,满分16分。
(4)收入管理4分。
各种收入和代收费按标准和规定及时收取,及时入账、缴存财政专户或结算,无截留、坐支、挪用现象发生,发现收入超过一月不入账、缴存专户及超过规定期限不结算视情况酌情扣1-4分,扣满4分为止。
(5)公用经费使用管理6分。
预算内公用经费不得用于支付工资、缴纳各项保险、基建支出、大型修缮、设备购置及偿还债务,每发现一次扣2分,扣满6分为止。
(6)财务制度建设及收支公示3分。
财务管理制度健全,并张挂上墙;
财务收支定期公示,并及时整理存档。
视财务制度建设和收支公示情况酌情计分。
(7)日常工作3分。
按时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种培训、会议及活动,及时、准确上报各种报表,视参加及上报情况酌情1-3分。
2.校产管理(10分)
(1)固定资产账簿管理5分。
总账与明细账设置齐全、记录准确,与会计账数据相符,与明细账或会计帐数据不符扣0.5分,扣完5分为止。
(2)固定资产管理5分。
管理规范,账、卡、物相符,每出现一处实物与账表不相符扣1分,扣完5分为止,年内无清查表本指标不得分。
3.学生资助(10分)
(1)资助政策落实5分。
按上级规定标准,及时发放各种助学金,每发现一次发放不及时或不规范,本指标不得分,资助材料上报不及时酌情扣分。
(2)资助材料管理3分。
归档及时完整,装订整齐,目录齐全,每缺一项材料本指标不得分。
(3)学生资助投诉2分。
每出现一次投诉并查实,该指标不得分。
5.体卫艺管理(20分)
(1)音体美及健康教育课程、体育一小时活动和学生健康促进行动公示报告制度落实情况(10分)
(2)学生体质检测制度落实情况(10分)
根据活动开展及制度落实情况计分。
6.考试管理(10分)
书画报名、考试等情况
1.按省考试院要求,积极发动师生参加书画艺术等级考试(4分)。
2.考试组织好,信息准确、考务无差错。
(4分)
3.报名考试费结算及时(2分)。
7.附设幼儿园建设(60分)
根据对附设幼儿园专项督导评估成绩折合计分。
该项只考核市直小学。
二、教育质量(150分)
1.教学质量(120分)
扎实开展教学质量提升年活动,学校教学质量高,社会声誉好。
2.实验教学质量(20分)
3.学生体质健康(10分)
根据教学工作评价标准中,教学质量相关指标得分情况折合计分。
2.实验教学质量(20分)。
(1)根据学校实验操作展示成绩,计10-0分。
(2)根据参加实验优质课评选、师生实验操作技能大赛、教(学)具制作等活动的开展及获奖情况,计10-0分。
3.学生体质健康(10分)。
根据检测成绩计分。
B3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落实情况
70分
1.完成学校标准化建设任务,达到《标准化评估方案》的要求。
学校为达标等次得40分,基本达标学校得20分。
2.义务教育学校10项主要评估指标(生均校舍建筑面积、运动场地、多媒体设备数量、学生用计算机台数、专任教师师机比、生均图书册数、师生比、专任教师学历、实验室数量、音体美器材种类)达省级评估标准要求,得20分,有1项不达标扣5分,有3项及以上不达标该指标计0分。
3.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社会满意度较高,满意度达到95%,得10分;
满意度达到90%,得5分。
B4阶段性重点、中心工作推进落实情况
阶段性重点、中心工作推进落实情况(100分)
根据阶段性重点工作、中心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和过程性督导结果折合计分。
标准运动场地建设(40分)
年内每建成1片标准塑胶跑道体育场地计40分,建成标准炉渣跑道体育场地计20分。
1.自主办学落实情况(5分)
2.校委会、教代会落实情况(5分)
3.家长委员会建设(10分)
4.校务公开情况(10分)
1.根据自主办学情况计分。
2.根据校委会及教代会落实情况计分。
3.根据家委会活动场所、及相关活动材料计分。
4.根据课程设置、课程表、作息时间表、学校收费、考试管理、综合素质评价、控辍管理、招生管理、家长委员会、救助助学及育人制度等信息公开落实情况计分。
1.教学教研成果奖(10分)
2.教育教学重大问题行动研究、创新燎原奖(10分)
3.课题推介(10分)
1.根据获奖级别、等第、数量评估计分。
2.根据获奖级别、等第、数量评估计分。
3.根据课题研究成果在上级推介情况计分。
1.信息宣传与舆情评价(40分)
做好教育重点、亮点工作的总结提炼及宣传推介,加强舆论引导,树立教育良好形象。
2.家长满意度(40分)
1.根据信息宣传考核情况计分,最高计40分。
2.根据家长对教育工作满意度调查结果计分。
J
奖励指标
1.省市督导受检(15分)
省或潍坊市政府教育督导评估直接受检的奖励10分,成绩突出的再奖励5分。
随机受检单位根据受检情况计分。
2.重大教育典型宣传推介
在《潍坊日报》及省、国家级宣传媒体上,以较大篇幅宣传推介重大教育典型。
每宣传推介一个重大经验典型,国家级计5分,省级计4分,潍坊市级计3分。
3.召开现场会情况
承办省、潍坊、安丘教育工作经验推介会议,提供现场的,分别奖励10分、5分、3分。
在省、潍坊、安丘会议上发言介绍经验,分别奖励5分、3分、1分。
4.特色学校建设(10分)
根据特色学校认定情况计分,最高得10分。
5.校服、学生平安保险、图书报刊征订情况(20分)
根据校服、学生平安保险、图书报刊征订情况计分,最高得20分。
6.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创建工作受检情况
根据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创建工作国家、省、市受检情况计分,国家级计10分,省级计8分,潍坊市级计5分。
7.民办教育改革创新(15分)
(1)吸引社会资金
(2)自聘教师社会保障待遇
(3)规范招生
(4)共同体建设
(1)吸引社会资金(5分)。
积极吸引社会资金投入学校新建或者改扩建项目建设,根据实际情况计分。
(2)自聘教师社会保障待遇(3分)。
民办学校按有关规定得到落实自聘教师社会保障待遇的,计5分。
落实不全面的根据实际情况计分。
(3)规范招生(3分)。
民办学校严格执行国家、省、潍坊市和我市民办学校招生政策及要求计5分。
不符合要求的,酌情扣分。
(4)共同体建设(4分)。
每所民办优质小学扶持带动2所以上薄弱公办小学计4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