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大楼BT方式建设合同书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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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抵付工程款的土地都采用“招、拍、挂”的方式依法出让;
对乙方的投资,甲方不支付利息。
二、项目建设规模、内容及基本要求
1、工程建设规模、内容:
本BT项目位于袁州新城区新行政中心后右侧,总投资约计人民币八千万元,以最终决算价款为准。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总项目规划设计,土地平整,土建,空调,室内精装修及绿化工程,车道等系列工程,项目中可移动的任何设备及家具不在本合同范围。
2、基本要求
(1)质量等级:
本BT项目应按现行国家级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和设计图纸、施工说明、设备说明、设计变更等技术文件为依据施工,并确保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工程,争创市优省优工程。
(2)工期要求:
本BT项目建设工期为八个月,具体开工时间以合同双方书面确认的具备开工条件后的开工日期为准。
三、项目回购约定
本BT项目全部由乙方负责总承包建设,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50个日历天内由甲方办妥所有回购手续。
1、回购款认定:
经市财政、审计部门审定后的工程决算价款。
2、回购方式
用土地依法出让后的土地出让金抵付工程回购款。
四、工程投资价款的决算办法
1、决算价款的确定方法与组成:
本BT项目为固定总价包干,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总价不再调整。
承包人在投标报价中漏项或工程量漏算部分,发包人将不予支付,并认为此项目费用已包括在其他子目的报价中,或承包人免费提供此项服务。
承包人的报价依据工程量清单计划办法以及本项目BT招标文件,并对所提报的工程量、综合单价、合价和总价负责。
承包人提供的分部分项工程工程量与本工程深化设计图纸按规定计算的工程量不一致时,以承包人自行计算并提报的工程量为准,结算时不再调整(除非发包人要求设计变更)。
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中计算工程量及材料数量是根据本工程招标要求、招标图纸及承包人深化设计文件进行计算的,并以国家基本计算单位为单位。
(1)本BT项目道路工程采用定额计价法,工程量决算时按实际工程量计算;
(2)定额依据:
市政道路工程(含绿化、路灯等工程项目)按《江西省2006年市政工程及园林工程定额》执行,取费标准按中标费率取费;
(3)中标费率标准:
①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3%;
②七项组织施项目费:
2.43%;
③企业管理费:
7.5%;
④利润:
5%;
⑤养老保险等五项费用:
6%;
⑥上级(行业)管理费:
⑦税金:
13%;
(4)材料预算价格的确定:
本BT项目主要采取《宜春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材料价格信息,按每四个月的平均价格计取(具体从实际开工当月份起开始计算,不足四个月部份以实际剩余月份信息价平均价格计算);
对于造价信息中没有的材料及甲方有特殊要求的其它材料按合同双方签字认定的价格计取;
(5)土石方工程:
工程量按实计算,如政府相关部门要求采用全封闭运输,则按实际发生单价进行调整后按中标费率取费;
(6)工地范围外的三通一平(含施工水、电、临时施道路等)工程量按实计量,工程计价模式按上述决算价款的确定方法计取,费用计入总投资价款;
(7)施工期间行车干扰费用由甲方承担,该费用按本合同约定的市政定额的计费办法计取。
2、工程价款调整:
(1)经甲方认可的设计变更;
(2)甲方和监理共同签证认可的隐蔽工程和工程量增减;
(3)国家或江西省政策规定允许的相关调整结算文件;
(4)其它调整项目,如困配套设施专业单位、社会干扰及非乙方原因等造成的工程延期、停工、窝工、设备人员进退场费等损失均按实际调整。
五、工程质量与安全、竣工验收、决算、移交、保修等要求:
1、质量与安全:
(1)工程质量达不到规范要求,一经发现,乙方必须立即返工,直到达到质量要求,并承担返工费用;
(2)因甲主原因造成工程质量达不到规范要求的,由甲方承担返工费用;
(3)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
2、工程竣工验收:
在乙方提交工程验收书面申请之日起15个日历天内,由甲方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并提供工程质量验收结果。
如甲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验收并提供验收结果,则视为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即可办理项目决算手续。
双方对工程质量若有争议,由宜春市建设工程质量监察部门进行裁定,如不服,可以向上级建设工程质量主管部门申请裁定,如还不服,则不服一方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裁定。
3、工程决算:
本BT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和在乙方提交完整的决算文件之日起,甲方必须负责召集、组织协调相关部门依法按程序对本项目决算进行审核,且应在30天内完成决算审核工作(包括财政、审计等部门审核时间在内)。
4、工程移交:
在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由甲方负责本项目的保护工作,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30天内甲方必须完成本项目的移交工作,同时签订移交备忘录,并送项目相关部门备案。
5、工程保修:
(1)保修期限:
保修期一年,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开始计算;
(2)保修金:
本工程的保修金为本BT项目工程决算价款的5%,该保修金必须存至甲乙双方共管账户,在保修期内发生的费用均从该保修金账中支付;
(3)保修范围:
乙方只承担本工程质量范围内的工程保修。
保修期内人为损毁、自然损毁或非工程质量原因造成的维修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六、投资回报与补偿:
1、甲方按原合同明确的条款,在赣西大桥东侧(袁州新城范围内)171亩范围以内(除市里建塔所需要的土地外)一次性出让给乙方,价格为80万元/亩。
如出让土地的实际价格与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大楼建设的工程结算有差异,双方以现金方式予以结算冲抵。
2、双方在签定合同1个月以内,甲方对该宗土地进行挂牌出让,并办理土地证。
土地证原件暂由甲方保管,甲方将土地证复印件提供给乙方,用于办理项目建设前期的有关手续。
待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大楼建设交付后,甲方将土地证原件提供给乙方。
七、甲方责任
1、负责协调办理有关本BT项目的地质勘察、设计、可研、立项、环评、监理及与本BT项目有关的所需手续。
2、负责协调办理本BT项目回购款冲抵乙方应付受让土地的土地款手续。
3、甲方委派有关现场管理人员,履行甲方的权利和职责,甲方有权撤换委派人员,但应提前5个日历天书面通知乙方。
4、甲方必须在乙方进场前7个工作日内将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并进行现场交验;
组织乙方及施工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对乙方进行设计交底。
八、乙方责任
1、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工程施工图纸,负责组织本BT项目的工程建设施工工作;
2、负责向甲方提供工程建设相关施工组织设计、工程进度表、竣工验收报告等资料;
3、乙方有权将该工程依法发包给具有资质的施工企业,并报甲方备案;
4、施工企业要求如下:
(1)国家二级企业(建筑);
(2)为了确保施工队伍水平和主要施人员的素质,要求:
①项目经理:
二级建造师,须负责施工过同类规模、同类结构的工程;
②总工程师:
工程师(市政专业),负责施工过同规模、同类结构的项目;
③检测人员:
有检测资格的工程师;
④其它人员:
道路、测量等专业工程师,符合国家二级资质要求的专业人员;
⑤对道路施工主要机械设备按施工工艺按时保证到位。
5、在乙方初步确定施工单位和人员后,但没有正式签订合同前应由甲方和乙方共同组织考察,经考察合格后,乙方方可与其签订正式施工合同;
6、经双方确定的项目经理、主要技术负责人、测量工程师、质检工程师每月在工地现场不少于20天,如无特殊情况,不得更换。
如确需更换的应经甲方同意,并保证有同样资格的人员更换;
7、乙方在施工期间应组织有专业人员参加的项目班子,确保施工期间的组织协调工作及时有效;
8、遵守地方政策和有关部门对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保证施工现场的清洁;
9、做好施工现场管线和相邻建筑场、构造场的保护工作;
10、做好施工文件资料及工程未移交前的保护工作。
九、工期延期
1、乙方应严格按照本合同约定工期完成投资建设,但如果由于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的延误,乙方可顺延本BT项目竣工日期。
①不可抗力;
②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延误、障碍停工;
③可能会出现的不属乙方的过失或违约造成的。
2、如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延期、停工、窝工、设备人员进退场费等损失,则工期顺延及工程决算价款按实际调整。
如果逾期天数超过90日历天,乙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甲方应在乙方终止合同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已完工程的决算工作,并一次性向乙方支付相应的回购款及相应的经济损失。
十、其他事宜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合同或其他书面文件,与本合同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书一式捌份,甲乙双方各执肆份,合同书经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十一、签订日期:
二○一○年三月日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乙方(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