璧山县丁家小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实施细则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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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育处)。
(一)考核内容:
1、职业道德。
认真贯彻执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体按市教委《关于开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工作的通知》(渝教师[2007]32号)要求执行,得分在95分以上“职业道德”不扣分。
2、师德师风。
严格执行重庆市教委制定的《规范教育行为的六条规定》,严禁侮辱、谩骂、歧视、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
严禁赌博、斗殴、酗酒;
严禁向学生或者学生家长索要或者变相索要钱物;
严禁违规强迫学生购买书籍资料或者其他物品;
严禁在上课时间抽烟、使用移动电话;
严禁随意停课、调课、违规补课。
认真贯彻执行《璧山县师德师风“十条要求”、“十不准规定”和“五条禁令”》。
3、会风会纪。
按时参加各种会议(包括上级召开的会议),不迟到不早退,认真做好会议记录于期末交德育处。
开会时不接听或拨打手机;
不在会场随意走动、抽烟、高声喧哗、交头接耳、打瞌睡;
不从事其他与会议无关的事情;
不带非参会人员入会场。
(二)考核办法:
1、师德积分。
职业道德、从教行为规范,遵守会风会纪记5分,否则每次扣0.5至2分。
2、师德奖金。
每人每期按100元标准设师德奖,违反其中一条每次扣5至20元。
第七条:
安全奖(每期10分、150元,责任部门:
德育处)
1、安全教育。
根据学校要求和学科特点做好食品卫生、上下楼梯、乘车上学、上厕所、防火、防电、防水、防流感等安全教育工作,组织好各类演练并做好记载。
2、安全管理。
按学校要求做好清点学生、维持秩序、隐患排查等安全管理,在组织各种教育教学活动和采取各种管理行为时,应采取必要的安全管理措施,以确保学生安全。
3、安全保护。
教师发现或得知学生发生安全事故,必须及时报告学校、通知家长,并及时妥善处理,保障学生人身安全。
特别是在教师非坐班期间,学生在校园内发生的安全事故,班主任及相关教师得知情况后,应及时做好相关工作,不得推诿。
1、安全积分。
安全奖由学校分管领导牵头组织评定,教师按要求履行安全教育、管理、保护三方面职责记10分,违反相关要求每次扣1至10分。
2、安全奖金。
每人每期按150元设安全奖,违反其中一条每次扣10至150元。
3、责任追究。
德育处要建立安全工作档案(包括教育、管理、保护三方面),建立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对于因教师工作不到位造成的责任安全事故,实行包括经济赔偿在内的安全责任追究。
具体办法是:
凡学校赔偿金额达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教师在分摊学校绩效考核剩余部分时,按一半计算;
赔偿金额达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不再分摊剩余绩效;
赔偿金额超过10000元,除以上处理外,另按赔偿金额的5%扣发绩效工资。
若事故处理时限长,则当年发放绩效时,先预扣1000元,处理后结算。
关于责任追究,若主管部门提出了处理意见或司法部门介入作出了裁决,则按上级意见或裁决执行。
第八条:
出勤奖(每期10分、400元,责任部门:
1、严格作息。
教师要严格执行上下班、值班值周等时间,不得随意更改作息时间或擅自提前上课、延后放学。
领导和教师外出必须实行公示,校长外出后须指定相应人员负责管理学校的日常事务。
校长外出范围在县外市内,须向县教委主要领导请假;
范围在市外,必须提出书面申请报教委同意。
2、坐班。
学校实行硬性坐班制度,小学教师坐班时间为:
夏季上午8:
50至10:
40(非语数教师9:
40至10:
40),下午14:
50至16:
20;
冬季上午9:
10至11:
00(非语数教师10:
00至11:
00),下午14:
20至15:
50幼儿教师坐班时间为:
30,冬季上午9:
00至10:
40,夏季中午11:
00至14:
00,冬季中午11:
20至13:
30。
确因具体情况要求弹性坐班的教师于每学月或学期初向德育处申请,经学校研究同意方能按弹性坐班要求坐班。
若上级另有规定,则按上级规定办。
3、产假病假。
正常产假或计生假视为出勤,学校安排代课教师及补助。
病假自己负责代课费:
一次病假不足一周,按代课津贴标准扣发其奖励性绩效,此类病假课时量超过校平均的按平均课时量计算;
一周及以上的病假代课费由相关人员商议后确定。
一学期延长产假累计不超过半个月,按代课津贴标准扣发其奖励性绩效;
一学期延长产假或病假半月以上至1个月以下,每个工作日扣20元。
学年达2个月未达到4个月,可参加绩效考核,基础性绩效按70%计发,奖励性绩效不得超过同类人员的60%;
超过4个月未达到6个月,可参加绩效考核,基础性绩效按60%计发,奖励性绩效不得超过同类人员的50%;
超过6个月,从第7个月起,基础性绩效按50%计发,不再享受奖励性绩效。
4、事假。
教师请事假由自己落实代课教师(调课视为事假,每学月两次以内不累计事假且视为全勤)。
一学期事假累计不超过3个工作日,不扣考核分,按代课津贴标准扣奖励性绩效;
累计4个工作日及以上,每个工作日扣0.5分,每个工作日扣奖励性绩效25元;
全年事假累计超过20个工作日,不享受全年奖励性绩效,其基础性绩效按事假天数停发,日基础性绩效=月基础性绩效÷
21天。
升旗、行政会、教师会等按四分之一个工作日计算。
5、迟到早退。
坐班、课堂教学时间、值班值周、开会等作息时间内,迟到或早退视为脱岗或离岗,学校领导随机检查,做好记录并及时公示。
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下扣0.2至1分扣奖励性绩效20元;
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按旷工处理。
6、旷工。
教师旷工之日起,按工作日停发本人日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连续旷工3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6天以上的,不享受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按50%计发。
其中,符合机关事业单位辞退、解除聘用合同条件的,按辞退、解除聘用合同的规定办理。
7、公假护理假婚假丧假。
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视为全勤不扣分,学校落实代课教师及代课津贴。
8、请假销假。
教师请假(包括公假和私假)均要求履行书面手续,请假条由分管校长审批后德育处记载并存档,教师返校上班后应及时到德育处销假。
1、出勤积分。
教师按规定出勤记10分,否则按上述条款扣分,出勤扣分不保底。
2、出勤奖金。
教师硬性坐班出全勤,每期按400元发出勤奖,未按要求出勤按上述条款执行且每个工作日扣5元。
教师弹性坐班出全勤按四分之一计发出勤奖,未按要求出勤按上述条款执行且不发当日出勤奖。
每学月一次私假也没有的教师,每月增发30元全勤奖金。
第九条:
和谐奖(每期20分、200元,责任部门:
(一)考核内容。
1、团结协作2分。
教师关心学校工作,树立学校形象,事事从大局出发,处处为学校着想,不在网络上或平时的言谈中发表不利于安定团结的言论,同事之间团结协作、和谐相处,服从学校工作安排,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按时上交各种材料,每学期记2分,否则扣0.2至2分。
2、问题申诉3分。
教师对学校评优评先、职称评聘、绩效考核等工作有不同意见的,学校欢迎老师采用合理的方式、通过正当的渠道表达自己的意愿,逐级向学校考核工作组、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诉,否则一次扣1至3分。
若属重大意见,经学校研究后,可通过教代会、全校教师会等形式表决确定。
3、教师建议2分。
鼓励广大教师积极参与学校管理,为学校改革与发展献计献策,为学校提供有价值的信息、提出合理化建议被学校采用。
全期根据信息和建议的质量加0.5至2分。
4、工龄教龄3分。
按参加工作年限计分,计算公式:
工龄教龄分=工作年限×
0.1。
5、民主测评5分。
在全校教师中进行,测评占5分。
计分时去掉10%的最高和10%的最低分。
6、组织评价5分。
学期末学校组织绩效考核小组成员、部长、行政后勤管理等人员,根据教师在各自岗位上,对学校各方面管理工作的关心支持等情况进行评分,计分时去掉三个最高和最低分。
1、和谐积分:
由以上六项合计构成。
2、和谐奖金:
每期200元,和谐积分17分以上奖200元,16分以上奖190元,16分以下奖180元。
第十条:
家长满意奖(每期5分、100元,责任部门:
每学期根据学生层次在各班随机抽取10名以上家长进行电话访谈或测评,对教师工作进行满意度调查,考核办法是:
满意0.5分、10元,基本满意0.25分、5元,不满意0分,0元。
非语数教师原则上按所任年级的平均数计算,但如有家长对某学科教师提出不满意或基本满意,则根据情况在教师得分基础上扣分。
第十一条:
班级管理奖(每期25分,责任部门:
(一)小学、幼儿园班主任及行管人员(每期每班1500元)。
1、小学班主任考核内容:
(1)常规班务5分。
认真完成计划总结0.5分,每周上好班会课,做到有主题、有过程、有记载1分,搞好家访活动0.5分、开学及期末工作0.5分、认真做好学籍管理、招生及控流工作0.5分、认真组织学生在学校食堂就餐0.5分,抓好安全工作,上好安全教育课0.5分,搞好班上财产保管1分。
常规班务工作在平时的检查中,出现一次失误扣0.1至1分。
(2)环境创设4分。
校园是孩子的世界,这是我校环境创设的理念。
为了更好发挥环境的育人功能,各班应认真做好教室内外环境创设。
每周的值周人员至少检查一次各班教室,并做好相应的记载,每月以年级为单位综合评比一次,每次记0.5至1分。
(3)养成教育6分。
各班以《丁家小学学生一日常规》为主要内容,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
德育处每学月组织一次检查,根据检查结果记1至1.5分。
(4)班级量化10分。
根据《丁家小学班级管理量化细则》,每月各年级按5:
3:
2的比例评一、二、三等奖,分别记:
2.5分,2.25分,2分,此项工作分别由德育处和幼教部负责。
2、考核办法:
(1)小学班主任班级管理积分:
由上述四项合计构成。
(2)小学班主任班级管理奖金:
每个年级每学月根据以上四项班级管理积分按5:
2的比例评一、二、三等,奖金额为该班班级管理奖的四分之一,每个等次之间的差距为5元。
(3)小学班主任积分和奖金分配:
语数教单班的班主任,积分同等计算,奖金平均分配。
若语文或数学教师任双班,则任单班的教师为正班主任,任双班的教师为副班主任,班级管理主要由正班主任负责,积分副班主任按两班平均分计算,奖金正副班主任按7:
3的比例计算。
(4)幼儿园教师班级管理奖按语数教单班的小学班主任的平均数在绩效总额中提取,再按本条考核。
(5)行管人员的班级管理工作更多的体现在全校的班级管理之中,同时也应关心所教班级的管理工作。
所以班级管理积分按所教班班主任的平均分计算,班级管理奖金按语数教单班的小学班主任的平均数在学校绩效工资总额中提取并平均发放。
(6)每学期末评选一次优秀班主任,具体由德育处负责。
(二)非语数教师(每期400元/人)。
1、考核内容:
班级管理工作是德育工作的重要内容,非语数教师应在课堂教学中渗透德育工作,做好课堂班级管理工作,同时应关心支持班主任工作,积极协助班主任做好所教班级的常规管理工作,特别应做好课堂纪律、学生安全、大型活动等管理工作。
(1)班级管理积分:
按所教班级管理平均积分计算。
若上课期间,因教师工作不到位,出现责任安全事故,每次另扣1至5分。
(2)班级管理奖金:
每学期根据班级管理积分按1:
1的比例评一、二等奖,并根据等次计奖:
一等410元,二等390元。
(三)班级管理奖考核说明。
1、班级管理奖考核结果作为班主任续聘的重要依据,班级管理奖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师德考核不合格者,不发放班级管理奖;
学期内出现两次及以上责任安全事故者,班级管理奖金不得超过总额的50%。
2、非班主任在学年末可以申请下学年担任班主任工作,由学校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进行安排。
第三部分:
教学(管理)工作奖(75分)
第十二条:
教学(管理)过程奖(每期30分、300元,责任部门:
教导处)。
1、备课(6分)。
教导处根据上级要求和学校实施课堂改革的实际,制定备课评价办法,每学期组织部长、教师代表、相关领导进行2至4次评选,根据评选结果分等次计分。
2、上课(6分)。
(1)课堂常规(2分)。
根据教委十条规定和六不准等文件要求,教导处组织值周教师等人员对教师上课无故打接电话、无故坐着上课、不用普通话、谩骂学生或者体罚与变相体罚学生、私下调课、不按课表上课等情况进行检查,未出现上述情况的计2分,每出现一次扣0.5至1分。
(2)随堂课(4分)。
教师主动邀请学校老师和领导听课计2分(教师被指定听随堂课计1分),听课的领导根据随堂课效果另计1至2分。
3、作业(6分)。
教导处对作业(含试卷)实行随机检查,检查面向每个学生,要和班上的学生人数结合起来进行,要关注教师对学生养成习惯的教育,要关注学生错题的处理和对学生的评价语(如:
作文评语、鼓励性语言等)。
检查过程中,出现问题或失误,每次扣0.5至1分。
4、考务工作2分。
按要求组织学生有序参加考试或抽样测查,按《丁家小学监考阅卷工作制度》做好期末监考阅卷工作,出现失误每次扣0.5至1分。
5、继续教育2分。
认真完成继续教育规定的学时和相关材料0.5分,积极参加学校安排的各种培训学习,完成学习任务,出现一次没有完成任务扣0.5至1分,无故拒绝参加继续教育学习不得分。
6、教研工作4分。
由教导处根据上级关于教研次数、听课节数等要求,以及年级部教师参加各级教研活动中的出勤、上课、中心发言、评课等表现情况,对各部教研工作进行综合评定,并分等次给年级部所有教师计分。
7、常规资料2分。
按时完成并上交各种教学常规资料,若出现常规手册填写不到位、材料没及时上交或没交等情况,每次扣0.2至0.5分。
8、信息技术2分。
根据平时观察、学生或家长意见,凡是按学校要求,结合学科实际,积极运用远程资源、班班通等信息技术辅助教学计2分,使用情况一般计1至1.5分,没有使用或使用次数很少不计分。
(1)教学过程积分:
由上述六项合计组成,期末根据平时上级或学校的检查,以及展评的效果等情况记分,正常完成相关工作,积分以90%保底。
若在上级的检查中,因教师工作不到位或失误,造成学校相关工作被口头批评,此项得分不得高于保底分,若因此被通报,此项得分不得高于总分的80%。
(2)教学过程奖金:
每期按300元设置教学过程奖,扣分在1分以内的,扣奖金5元,以此类推。
(3)行管人员的此项考核接受校长、教管中心及县教委的检查,主要包括学校的教学过程管理资料和自身必要的教学常规工作。
因管理人员工作不到位或失误,造成学校的管理及常规工作在上级的检查中被口头批评,此项得分不得高于保底分;
被通报等形式的批评,此项得分不得高于总分的80%。
(4)各类人员因常规工作失误影响学校绩效考核,根据影响的程度确定其教学过程积分和奖金,积分最低扣至总分的60%,奖金可以扣完。
第十三条:
教学(管理)质量奖(每期40分、400元,责任部门:
(一)小学语数教师
A、语数学科(含行管人员中的语数教师,每期30分,300元,责任部门:
(1)及格率10分。
①及格率年级第一名或幅度未下降记10分。
②及格率幅度下降,按此公式计算得分:
及格率得分=10+及格率幅度×
100×
0.5。
③一年级上期及格率按此公式计算得分:
及格率得分=10+(班及格率-年级及格率)×
(2)优分率10分。
①优分率年级第一名或幅度未下降记10分。
②优分率幅度下降,按此公式计算得分:
优分率得分=10+优分率幅度×
③一年级上期优分率按此公式计算得分:
优分率得分=10+(班优分率-年级优分率)×
(3)平均分10分。
①平均分年级第一名或幅度未下降记10分。
②平均分幅度下降,按此公式计算得分:
平均分得分=10+平均分幅度×
③一年级上期平均分按此公式计算得分:
平均分得分=10+(班平均分-年级平均分)×
(1)考核说明:
①及格率、优分率、平均分得分,一年级上期不低于总分的95%,一年级下期及其他年级不低于总分的85%。
②及格率幅度=(本期班及格率-本期年级及格率)-(上期班及格率-上期年级及格率),优分率、平均分幅度计算方法与之相同。
③各班经行政会研究确定的特殊生、当期转入和正常转出的学生,不计入当期考核。
④及格率和优分率的划分标准是:
60分以上为及格,一二年级90分以上为优分,三至六年级85分以上为优分。
(2)均衡办法:
各年级语数教师分别为一个组,每个组考核分第一名得满分30分。
该组其他教师教学成绩考核分=该教师已得分÷
该组第一名得分×
(3)教学质量积分:
根据上述条款计算小学语数教师教学质量积分。
(4)教学质量奖金:
按教学质量积分计奖,29分以上300元,26分以上280元,26分以下260元。
(5)特殊岗位:
同时任教语数或任两个班数学(语文)的教师,积分按两个班或两个学科考核得分的平均分上浮5%计算(先上浮后均衡),奖金平均后上浮50%。
B、兼任非语数学科(每期10分,100元,责任部门:
按小学非语数教师考核内容和办法进行,积分和奖金按非语数教师的四分之一计算。
(二)小学非语数教师(责任部门:
根据学科教学内容,制作考查方案和综合试卷,并以检测合格率计算考核得分,公式为:
教师抽样检测得分=40×
检测合格率。
(1)教学质量积分:
根据上述条款计算积分并按85%保底,均衡办法同“语数教师”。
(2)教学质量奖金:
同“语数教师”。
(三)行政后勤管理人员(责任部门:
党支部、办公室)。
认真主动做好分管工作,加强过程管理,高标准完成文件要求、会议安排、领导布置的工作任务,努力提高管理质量。
若工作出现失误,分为以下三个层次进行处理。
(1)一般失误:
如上交材料出问题,遗忘相关工作,安排工作明显不妥,参加集体活动无故缺席,规定时间内没有完成任务等,未造成负面影响或影响很小,每次扣0.2至0.5分。
(2)较大失误:
一般性失误在学校内或社会上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一定程度上影响学校或部门的形象,每次扣0.5至1.5分。
(3)重大失误:
因工作失误造成较大的负面影响,比如:
分管工作在上级检查中受到通报批评,或工作失误造成学校绩效考核被扣分,或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等,每次扣1.5至10分。
(1)管理质量积分:
根据上述条款计算积分不保底,均衡办法同“语数教师”。
(2)管理质量奖金:
同“语数教师”教学质量奖金。
(3)行管人员任语数:
积分按教学与管理平均分上浮5%计算(先上浮后均衡),奖金平均后上浮50%。
(4)行管人员任非语数:
积分和奖金不上浮,管理工作占75%,教学工作占25%。
第十四条:
减负提质奖(每期5分、100元,责任部门:
根据市教委“十项规定”,凡出现不按课表上课、不遵守作息时间、违规补课、作业超量、违规使用教辅资料、不按规定做好学生评价等现象的教师,除按有关规定和制度考核外,每次按扣0.5至5分,扣奖金10至100元。
第四部分:
教育成果奖(每学年20分封顶,责任部门:
工会)
第十五条:
单项奖。
(一)赛课、说课。
教师参加各级赛课获奖,按以下标准进行考核。
教师参加说课比赛获奖,加分与赛课相同,奖金减半执行。
标注括号的为加分,未注括号的为奖金(下同)。
级别校级镇级片区级县级省市级国家级
一等(1.5)200
(2)200(3)300(5)500(8)800(10)1000
二等
(1)150(1.5)150
(2)200(3)300(6)500(8)800
三等(0.5)100
(1)100
(1)150
(2)200(5)400(6)500
(二)其他现场竞赛。
现场教学设计、基本功竞赛、演讲比赛、文艺比赛、体育竞赛等现场竞赛活动获奖,按以下标准考核。
教师参加非竞赛性公开课及课题实验公开课,根据效果按同级一等或二等考核,其他非竞赛性现场展示活动(如文艺表演、讲座交流等),根据效果按同级二等或三等考核。
级别校级镇级片区级县级省市级国家级
一等(0.5)50
(1)50(3)150(6)500(9)1500
二等(0)30(0.5)30
(2)100(5)300(8)1200
三等(0)20(0)20
(1)50(4)200(7)800
(三)其他单项奖。
教师参加论文评选、书画作品评选等非现场竞赛评选活动获奖,按以下标准考核。
教师在学校备案后,向各级刊物发表教育业务类论文,按同级一等考核,同一论文在不同刊物发表,只按级别高的刊物考核。
级别校镇片区级县级省市级国家级
一等(0.5)30
(1)60(3)100(5)200
二等(0)20(0.5)40
(2)60(3)100
三等(0)10(0.25)30
(1)30
(2)60
第十六条:
团体奖。
教师组队参加校级以上文艺、体育等团体比赛获奖,每位教师按以下标准考核。
非竞赛性现场展示活动按同级二等或三等考核,教师训练的工作量和奖金由行政会根据获奖情况研究确定。
级别校镇级片区级县级省市级国家级
一等(0.5)
(1)(1.5)(4)(10)
二等(0)(0.5)
(1)(3)(7)
三等(0)(0.2)(0.5)
(2)(5)
第十七条:
指导奖。
教师指导教师赛课获奖,按以下标准考核。
若是两人以上指导,须经学校确定,每位指导教师均按以上标准加分。
指导说课或展示类公开课减半执行。
级别镇级片区级县级省市级国家级
一等(0.25)80(0.5)80
(1)100(4)500(5)600
二等(0)60(0)60(0.5)80(3)300(4)400
三等(0)40(0)40(0.25)60(2.5)200(3)300
(二)其他单项竞赛及学生发表文章。
教师指导学生参加单项比赛获奖,按以下标准考核。
指导学生发表文章按相应级别的一等考核。
其他非竞赛性现场展示类活动,视效果按同级二、三等考核。
级别校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