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信用管理制度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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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建章建制,加强企业诚信管理,建立和完善一整套从工程投标、施工管理、质量管理、竣工验收、预决算管理、文明施工、安全生产、职工教育等制度,在企业部建立诚信管理体制,增强企业守信自觉性。
3、建立企业部征信机制,收集整理好企业日常发生的涉及企业各个方面的信息,用文字和表格形式加以集中,便于及时反映和宣传企业,提高企业在社会中的形象和影响。
4、教育企业部各级领导管理干部,充分重视企业诚信建设,要认识到诚信是生产力,良好的信誉是企业综合素质的体现,是企业进入市场“通行证”,亦有利于提高企业的竞争力。
5、建立诚信建设自评自查制度,定期检查诚信建设情况,总结经验,找出存在的问题,及时改进,为创品牌企业作不懈的努力。
四、组织保障:
(一)建立领导机构
成立诚信管理部,公司分管经营副总为诚信管理部分管领导,负责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
商议、决定、协调处理企业诚信体系建设中的重大事项。
(二)纳入财务预算
在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的基础上,本着精打细算、逐步投入的原则,编制工作经费计划,纳入财务预算,确保我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得以顺利进行。
第三条:
诚信管理机构、人员岗位责任制度
为了企业诚信工程建设方案的有效贯彻与执行,经研究决定成立诚信管理部,公司经营副总万小启为诚信管理部分管领导,任命鄢志刚为诚信管理部负责人,杜少芳、卢群为专职诚信管理工作人员。
一、诚信管理部职能
1、组织宣传、贯彻合同法律法规条例,培训诚信管理人员,依法保护本企业的合法权益。
2、制定、修订本公司诚信政策、诚信管理制度、办法,组织实施诚信管理工作的考核。
3、对客户进资信调查,建立客户信用档案,并进行动态化管理。
4、处理好企业的债权、债务,依法追讨工程拖欠款和工程垫资款等各种债权;
及时支付民工工资,及时偿还拖欠的材料款及其他债务,。
二、岗位责任制度
1、法定代表人的主要职责
(1)加强诚信管理工作,支持诚信管理部开展工作,解决诚信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授权委托合同承办人员对外签订合同;
(3)对本公司合同承办人员进行考核、奖惩;
(4)定期了解合同的签订、履行情况。
2、诚信管理部负责人的主要职责:
(1)组织合同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组织诚信管理案例评析会;
(2)制定、修订本公司诚信政策、诚信管理制度、办法,组织实施诚信管理工作的考核;
(3)统一办理授权委托书,严格管理本公司合同专用章的使用;
(4)汇总、分析客户信用数据,向有关部门提供咨询服务。
(5)协调与经营、财务、技术等部门的关系。
3、诚信管理员的主要职责:
(1)协助合同承办人员依法签订合同,参与重大合同的谈判与签订。
(2)审查合同,防止不完善或不合法的合同出现,保管好合同专用章。
(3)检查合同履行情况,协助合同承办人员处理合同执行中的问题和纠纷。
(4)登记合同台帐,做好合同统计、归档工作,汇总合同签订、履行以及合同纠纷处理情况。
(5)参加对合同纠纷的协商、调解、仲裁、诉讼。
(6)定期向诚信管理负责人汇报诚信管理情况。
(7)配合有关部门共同搞好诚信管理工作。
4、工程技术部的主要职责
(1)参与公司重大合同的论证、洽谈、起草和签订工作;
(2)负责编制投标文件、封标、开标,填写《投标评审表》,收集保存评审记录,对评审过程中提出的问题及时与顾客沟通。
(3)负责评审工期的合理性、可行性;
技术要点的合理性、可行性,施工技术措施实施的可行性;
(4)负责评审顾客对质量要求的标准和质量保证能力;
(5)负责评审材料、施工机具供应方式和保证能力;
(6)负责评审工程设计变更条款和竣工结算方式。
5、财务部的主要职责
(1)加强与工程技术部等有关部门的联系,及时通报合同履行中的应收应付情况。
(2)做好与合同有关的应收应付款项的统计、分析,提出处理建议。
(3)配合企业诚信管理机构做好诚信管理工作。
三、诚信管理员考核与奖励
1、考核围:
本公司诚信管理员。
2、考评时间:
公司每年年终组织一次考核评审活动,在对各有关部门诚信管理工作检查基础上进行考核。
3、考核容
序号
考核容
应得分
一
1、掌握合同的有关法律、法规的应知应会基础知识
2、认真参加部门或公司举办的业务和有关法律法规学习。
3
5
二
1、检查所签订合同符合“三性”(合法性、真实性、可行性)。
2、检查所签订合同符合“五审查”(对方主体是否合格,授权代理是否合法,资信是否保证,经营围是否超出,合同结算方法和法定程序是否符合规定)。
3、检查除即时清结外,是否签订了书面合同。
4、检查使用分类合同文本的正确性和合同容合法、条款齐全、手续完备。
5、检查签订合同人员的有效代理围和权限。
6、检查杜绝无效合同的出现。
6
4
三
1、检查有关合同审查表的办理和送审,容齐全,手续完备。
2、定期或不定期与部门业务员对帐。
3、经常督促合同的履约行为。
4、全面了解本部门的合同履行情况。
四
1、检查本部门的合同变更、解除手续的及时办理和手续齐全。
2、协助做好信息反馈和信访工作。
五
1、建立合同台帐。
2、合同台帐的登记质量(台帐登记及时、正确、全同)。
3、检查合同章的使用和保管。
4、做好有关资料的保管和归档工作。
10
六
1、在诚信管理上有创新的典型事例(包括运用计算机管理等事项)
合计
100
4、考核部门
诚信管理部为公司诚信管理员的考核评审工作的管理机构。
5、奖惩方法
诚信管理员的奖励等级设三等:
即先进、优胜和表扬;
获奖者以精神奖励为主,并分别给矛适当的物质鼓励。
(1)获先进从考核总分在95分以上都中产生;
(2)获优胜从考核总分90-95分者中产生;
(3)获表扬从考核总分在80-90分者中产生;
诚信管理员的惩处方法:
(1)凡考核总分首次达不到60分者,由部门分别给予教育、帮助和扣发奖金;
(2)凡考核总分两次达不到60分者,取消诚信管理员资格;
(3)凡利用合同从事违纪活动者,取消诚信管理员资格并按情节轻重,追究其行政或法律责任。
第四条:
法人授权委托书管理制度
1、“法人委托书”必须是本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中确需签订合同,并授予具有经济工作经验的有关人员。
未取得“法人委托书”的其他人员一律不得对外签订合同。
2、诚信管理机构负责“法人委托书”的申请审核、证件办理,变更、注销登记、遗失声明和监督检查等管理工作,并为公司归口管理部门。
3、凡持有“法人委托书”对外签订合同者,必须严格遵守本公司制定的诚信管理规定和有关的配套制度,做好合同台帐记录,以备考查。
4、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办理变更或核准注销手续:
①“法人委托书”授权容变更;
②证件有效期届满,不再对外签约;
③持证人因工作变动,不再对外签约;
④持证人因调离本公司、退休或死亡;
⑤持证人因违反本公司管理制度,情节严重需撤消“持证人”资格;
⑥持证人擅自涂改授权容、转错和弄虚作假撤消“持证人”资格。
5、经颁发的“法人委托书”如有遗失,持证人应书面向本部门领导报告,并将本部门批示意见送诚信管理机构,由诚信管理机构向法定代表人或诚信管理领导小组报告后,根据情况酌情处理。
6、凡核准注销人员的“法人委托书”证件,由所在部门负责回交诚信管理机构统一处理。
第五条:
客户信用档案建立与管理制度
1、建立完整的合同档案。
档案资料包括以下容:
(1)谈判记录、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报审及批准文件;
(2)对方当事人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对方当事人履约能力证明资料复印件;
(4)对方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合同承办人的职务明、个人明、介绍信、授权委托书的原件或复印件;
(5)我方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6)对方当事人的担保人的担保能力和主体明资料的复印件;
(7)双方签订或履行合同的往来电报、电传、信函、记录等书面材料和视听材料;
(8)登记、见证、鉴证、公证等文书资料;
(9)合同正本、副本及变更、解除合同的书面协议;
(10)标的验收记录;
(11)交接、收付标的、款项的原始凭证复印件。
2、公司所有合同都必须按部门编号。
诚信管理员负责建立和保存合同管理台帐。
3、合同承办人办理完毕签订、变更、履行及解除合同的各项手续后一个月,应将合同档案资料移交诚信管理员。
诚信管理员对合同档案资料核实后一个月移交至档案室归档。
4、各公司及各部门应于每年的一月十日和七月十日将本公司管辖围上年度和本年度上半年的合同统计报表报送集团公司诚信管理机构。
各公司及部门应于每年的一月十日将管辖围上一年度诚信管理情况分析报告报送集团公司诚信管理机构。
5、建立完整的客户信用资料,客户信用档案的查阅需填写查阅申请。
第六条:
工程项目投标及工程承包合同管理制度
1、工程技术部负责编制投标文件、封标、开标,填写《投标评审表》,收集保存评审记录,对评审过程中提出的问题及时与顾客沟通。
工程项目的投标按照编制的《任务承接及合同评审控制程序》执行。
2、合同管理工作是企业管理的重要容,也是企业依法经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工作,须遵循下列原则:
(1)依法签订合同,保证合同的合法性;
(2)严格审批程序,确保合同条款完备;
(3)切实履行合同,提高合同的履约率;
(4)及时处理合同纠纷,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3、合同的签订和审查
(1)签订合同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规定,坚持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2)对外签订合同必须以独立法人资格企业的名义进行,严禁以分支机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严禁签订各种对外担保和借款合同。
对违反规定的追究承办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3)公司对外签订合同应由法定代表人或由其授权委托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合同专用章。
委托代理人签订合同的必须持有由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在委托权限围进行,坚持一事一委托。
委托书必须填明委托代理的权限和时限,禁止超越权限、时限签订合同。
凡超越权限、时限对外签订的合同均为无效合同,其后果由承办人自负。
(4)对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空白合同文本,制定制度,严格管理,防止意外事件发生。
(5)签订合同,除即时清结者外,应采用书面形式。
合同要做到主体合格、容合法、条款齐全、权利义务平等、文字表达准确、违约责任清楚。
(6)合同容与对方当事人协商确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和住所;
(二)标的(指货物、劳务、工程项目等);
(三)质量;
(四)数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7)签订合同必须使用国家、建设厅和省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示文本。
无示文本的,依据国家示文本格式及容要求自行制定。
(8)签订合同,应认真审查对方企业名称、资金、信用、经营状况、经营场地和履约能力,并验证、复印对方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授权委托书、经营许可证、资质等级、技术资质认证、开户银行出具的证明等(复印件要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书、授权委托书、投标书、开户银行出具的证明等要收取原件),不得盲目签约,必要时要求对方提供经济担保。
对方指定受托人的,要审查收取授权委托书和复印受托人件。
(9)对签约对方主体资格、经营围、履约能力等情况不了解的,应及时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资信调查和办理合同鉴证,并及时了解对方在银行的资金情况。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必须经过公证的合同以及上级公司企业管理和法律事务处认为需要进行公证的合同,应到有关机关办理公证手续。
(10)重点审查容:
①资格审查:
主要审查对方是否具有签订合同主体资格能力,包括对方法定代表人书、授权委托书、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委托人件等。
②资信审查:
审查对方的资金和信誉能力。
③履约能力审查:
审查对方经济状况、经营规模、生产技术、工艺、供货能力及产品质量等。
(11)解决争议的方法条款中尽量选择由我方所在地具有管辖权的铁路法院管辖。
如合同实际签订地或履行地在本单位所在地的,合同条款中必须约定签订或履行地。
(12)公司对外签订合同必须严格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①对外签订的合同,必须经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各主管副总经理、合同专管员、财务科负责人、项目主管部门负责人等联签通过。
②签订10万元以上的投资合同、设备设施租赁合同、联营合同、担保、借款合同、以及设备大修更新改造等,单笔500万元以上的其他合同,在按公司合同联签程序办理联签后,必须由合同承办人送上级公司审查把关。
(13)对外签订合同,原则上先由对方签字盖章后我方才予以签字盖章,严禁我方签字后以传真、信函的形式交对方签字盖章。
严禁在空白文本上盖章。
单份合同文本达二页以上的须加盖骑缝章。
签订合同应以法人名义进行。
除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签字外,应当加盖双方单位合同专用章,并明确合同的生效条件。
合同盖章生效后,应交由合同专管员按程序对合同进行编号并登记。
(14)合同的容要合法可行,并做到格式规,主要条款完备,权利义务明确,文字表达准确,填写清楚,印鉴齐全。
(15)签订合同必须严格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准签订《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所列情形的合同;
(二)、不准与无营业执照或不具备独立承担责任的经济组织或个人签订合同;
(三)、不准与无履约能力、资信能力和信誉度差的企业或个人签订合同;
(四)、不准以行贿、受贿等不正当手段签订合同;
(五)、不准超越代理权限签订合同;
(六)、不准签订未经集体研究通过的大额经营合同。
4、合同的履行、变更与解除
(1)签订合同后应全面履行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由项目承办部门或单位指定专人在每月25日前填写《合同履行信息表》,报合同专管员整理存档。
如发现与合同规定不符的,不能付款,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
对方在规定或约定期限提出异议的,应立即报公司项目主管部门负责人、财务科负责人、合同专管员、项目主管领导、合同主管领导、总经理、法定代表人研究答复意见,及时以书面形式答复对方。
(2)合同订立后,合同管理机构和合同专管员应按照签订、履行、完成三个环节,及时登入“合同履行情况统计台帐”,随时与财务、合同承办人员检查合同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
(3)财务部门依据合同容履行收付款工作,对具有下列情形的业务,应当拒绝付款:
①应当订立书面合同而未订立书面合同;
②收款单位与合同对方当事人名称不一致的;
③开户银行、与对方合同章上的开户银行、不一致的;
④未经法定代表人授权或超越权限、时限而签订的合同。
(4)合同不能履行,应当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损失。
遇有不可抗力等影响合同履行时,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注意保存有关资料。
(5)发现对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的,合同经办部门除催促对方继续履行外,应将有关情况及时报主管领导和本公司合同管理机构,并在48小时告知上级公司企业管理和法律事务和经营管理处。
合同履行中发生的所有纠纷必须向法定代表人报告。
(6)合同管理机构或人员应随时检查合同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
合同承办人员发现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时,应及时报告本公司负责人和合同管理人员,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及时研究补救措施,以尽可能减少由此而造成的损失。
(7)合同履行完毕,履行实施单位、部门、合同承办人员要在十五日写出此份合同的履行完结报告,交合同专管员存档。
(8)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人事变动为由,单方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9)合同订立后,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
变更或解除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
对方因企业变更或改制,必须由对方单位提供书面的工商局认定的改制通知书和债权债务继承书。
在新的书面协议签订以前,原合同依然有效。
当事人协商一致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文书、电报、传真等书面文件应当与合同一并装订入卷,不得分散存放。
(10)因对方变更或解除合同而造成本企业经济损失的,除法定免除责任外,应当向对方提出书面索赔请求。
(11)依法向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请求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应当在法定期限提出。
(12)合同签订时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或约定办理了批准、登记、公证等手续的,在变更、解除或转让时,仍需办理相应的批准、登记、公证等手续。
5、合同纠纷的处理
(1)发生合同纠纷后,经办人要及时报告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及合同管理领导组,合同管理领导组处理纠纷时,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协助,同时在四十八小时向上级公司企业管理和法律事务报告,在企业管理和法律事务的指导下处理纠纷。
(2)系统部纠纷,先由上级主管部门或主管领导进行调解。
调解不成的,按法律规定的程序办理。
(3)与系统外单位发生合同纠纷时,需要通过仲裁或诉讼解决的,应在法定时效期,以书面形式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出,并由合同管理领导组成员携带有关资料到上级公司企业管理和法律事务处办理登记,审定代理人手续。
(4)为保证所聘请律师的服务质量,对外发生合同纠纷,需要聘请律师参与解决时,应到上级公司企业管理和法律事务处咨询后方可办理。
凡未经批准造成不良后果的,聘请律师费用由直接责任人自负,公司财务不予报销。
(5)追索违约金、赔偿金必须在法定或约定的时效期限书面提出,并注意收集有关证据。
(6)合同纠纷解决后,经办人员要迅速将纠纷处理结果连同仲裁机关的协调裁决书或是人民法院的调解书、判决书送交给合同专管员,合同专管员及时将处理结果上报上级公司企业管理和法律事务处。
6、合同专用章及台帐管理
(1)凡以公司名义签订合同,一律加盖公司合同专用章,不得以其它印章代替。
合同专用章由公司综合部指定专人保管。
公司所属分公司的合同专用章由公司合同专管员保管,报公司合同管理组备案。
(2)合同专用章管理员按照合同签订、履行审查程序、总经理签署同意意见后,根据使用合同专用章登记台帐容填写记录,方可使用合同专用章。
合同专用章不得用于非合同事项。
严禁为空白合同加盖合同专用章。
(3)公司要建立健全合同档案制度,合同档案由本单位专(兼)职合同管理员负责管理。
(4)合同存档的围:
以公司名义签订的各类合同、协议和所有对外合同及总经理认为应该存档的其他合同,由公司合同管理部门存档。
①合同文本和合同草稿。
②合同原始资料、数据、函件、电文、电付、谈判协商记录、图表等一切有关的书面材料。
③对方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代码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个体客户的)复印件。
④设计、建设工程、承揽等专业性较强的合同应包括对方的资质证书、等级证书、许可证书等。
⑤根据履行合同的需要,重要的合同应包括对方资信及履约能力调查报告。
⑥签订合同涉及的其他资料。
要求:
要装订成册,整理归档,送交合同专管员。
公司合同管理人员应按年度将公司签订的合同分类登记,按时间顺序编号装订立卷。
建立合同管理台帐,及时将公司的合同签订、履行情况登入台帐。
(5)每份合同履行完毕,合同承办人员要写出此份合同的履行报告,交合同专管员存档。
7、合同管理监督检查考核评比
(1)公司对合同监督检查的考核评比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预防为主、责任追究、奖惩分明的原则。
(2)合同监督检查是合同管理的重要容。
公司组成合同监督检查小组对所属的合同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合同监督检查采取不定期抽查、定期检查的方式进行。
对于公司所属的合同管理工作每半年至少要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总结。
(3)公司合同监督检查小组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被检查单位应如实提供与检查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并对检查涉及的有关问题做出解释和说明。
(4)合同监督检查的容:
(一)《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情况;
(二)合同管理机构建立、合同管理人员配备情况;
(三)合同管理制度的制定和落实情况;
(四)合同档案建立的情况;
(五)合同有无违反规定自行签订的情况、合同履行和跟踪管理的情况;
(六)办理了授权委托的合同事宜,有无超越权限和限期围的;
(七)对于在签订、履行和管理合同工作中,因违反合同管理制度,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人员责任追究情况。
8、合同管理责任追究
(1)公司及所属负责合同订立、履行、管理的直接责任人、合同主管领导以及党政主要领导,根据其职责及在本公司合同订立、履行、管理中所负的责任,分别承担直接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
(2)对下列违反合同订立、审查制度的行为给予责任单位、直接责任人和主要负责人通报批评,并予以不同程度的经济处罚和责任追究,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一)订立合同未详细了解对方的资信情况、经营围、履约能力、商业信誉等情况,盲目签约的;
(二)未经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或超越授权权限和期限围,擅自对外订立合同的;
(三)擅自对外以公司或所属分公司名义签订合同的;
(四)所订合同主要条款不完备,表述含糊,不准确的;
(五)应送呈公司合同管理人员审查的合同而未经送审的;
(六)未按照公司合同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送审,擅自在合同书上用印或者用行政公章代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