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考刑诉口诀整理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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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人出庭得例外:
1、身患重病或行动不便;
2、远离开庭地点且交通极为不便得;
3、身处国外短期无法回国得;
4、有其她客观原因,确实无法出庭得。
【考点提示】上述情形,可以通过视频方式作证。
有异议、有必要
鉴定人应当出庭条件:
公诉人、当事人或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申请法庭通知证人、鉴定人出庭作证,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得。
(区别证人)
亲告、轻微、公转自
自诉有三类:
1、告诉才处理得案件(亲告);
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得轻微刑事案件(轻微);
3、公诉转自诉案件(公转自)。
侮、诽、暴、虐、侵
亲告五个罪:
1、侮辱、诽谤案;
严重危害社会秩序与国家利益得除外。
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
致使被害人死亡得除外。
3、虐待案;
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得除外。
4、侵占案。
绝对得告诉才处理得案件。
该谁给谁、监察为主
公、检、法各机关在办案中发现应当由其她机关侦查或调查得案件,应当移送至该机关。
被调查人既涉嫌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又涉嫌其她违法犯罪得,一般应当由监察机关为主调查,其她机关予以协助。
危、恐、无、死、没
中院管辖范围:
1、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
2、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得案件。
3、违法所得没收程序。
上可审下,下不可审上,就高不就低
能上能下
1、上级法院必要时,可以审判下级法院管辖得一审案件;
2、应当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得,不能再指定下级人民法院管辖;
3、只要一人或一罪属于上级法院管辖,全案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
公诉要退回,自诉直接送
直接移送
指定管辖后得案件移送问题:
对于公诉案件:
书面通知检察院,案卷材料退回,同时书面通知当事人;
对于自诉案件:
将全部案卷移送被指定管辖得法院,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两境与老家
外国人在国外对中国(公民)犯罪:
入境地、入境后居住地或被害中国公民离境前居住地管辖。
机、船最先到达地
领域外得中国船舶:
最初停靠地。
领域外得中国航空器:
最初降落地。
没有协议瞧两端
领域外得国际列车:
协议优先,无协议得瞧最初停靠站所在地或者最终目得地。
一进、一出与老家
中国公民在领域外犯罪:
入境地或离境前居住地;
被害人就是中国公民得,被害人离境前居住地。
漏罪原审地、新罪服刑地
漏罪:
原则上为原审地。
服刑地、新发现罪得主要犯罪地更为适宜得也可管。
新罪:
原则上为服刑地。
脱逃期间犯罪得,在犯罪地抓获并发现,由犯罪地法院管辖。
侦、检、审、书、翻、鉴
回避得对象:
侦查人员、检查人员、审判人员、书记员、翻译、鉴定人。
发回重组,回来不限
发回重新审判得案件,在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裁判后又进入第二审程序或者死刑复核程序得,原第二审程序或者死刑复核程序中得合议庭组成人员不受本款规定得限制。
当、法、诉、辩
申请回避得主体:
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
(无近亲属)
当、法、近、辩
申请变更强制措施:
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辩护人。
一般要暂停,侦查要除外
被申请回避得人员一般应暂停参与本案得诉讼活动,但侦查人员例外。
一般找老大,老大找组织
民诉分三档,非审要找审判长
刑诉中回避得决定主体: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得回避,应当分别由院长、检察长、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
院长得回避,由本院审判委员会决定;
检察长与公安机关负责人得回避,由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决定。
刑罚执行中、自由受限、能力有限
辩护人得绝对禁止范围:
1、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处于缓刑、假释考验期间得人(刑罚执行中);
2、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得人(自由受限制);
3、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得人(能力有限制)。
现、陪、利、外
辩护人得相对禁止范围:
1、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得现职人员;
2、人民陪审员(不限本院);
3、与本案审理结果有利害关系得人;
4、外国人或者无国籍人。
公、检、法、安、监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得现职人员一般禁止担任辩护人。
两年、终身、家庭店
审判人员离职后得职业限制:
1、审判人员与人民法院其她工作人员从人民法院离任后二年内,不得以律师身份担任辩护人。
2、审判人员与人民法院其她工作人员从人民法院离任后,不得担任原任职法院所审理案件得辩护人,但作为被告人得监护人、近亲属进行辩护得除外。
3、审判人员与人民法院其她工作人员得配偶、子女或者父母不得担任其任职法院所审理案件得辩护人,但作为被告人得监护人、近亲属进行辩护得除外。
律师会见凭三证,“危”“恐”除外要许可
1、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与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得,瞧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48小时。
2、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得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
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瞧守所。
不在场、不够大、不正常
证据开示义务:
辩护人收集得有关犯罪嫌疑人不在犯罪现场、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属于依法不负刑事责任得精神病人得证据,应当及时告知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
过去信息要保密,将来“国、公、人身”要揭发
辩护律师对在执业活动中知悉得委托人得有关情况与信息,有权予以保密。
但就是,辩护律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委托人或者其她人,准备或者正在实施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以及严重危害她人人身安全得犯罪得,应当及时告知司法机关。
盲聋哑、半疯傻、无期死刑、未长大
强制法援辩护:
1、盲、聋、哑;
2、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得精神病人(半疯傻);
3、诉讼时未满18周岁得未成年人;
4、可能判处无期、死刑得。
有理、1次、有人辩;
无理、2次、自己辩
拒绝辩护得考点:
[强制类型]
必须有理由,且只能拒绝一次,拒绝之后必须保证有人为她辩护;
[一般类型]
不用理由,可以拒绝二次,两次拒绝之后只能自己辩护。
3、3、8、4、7
证据主要需要掌握:
三大属性;
三大原则;
八大法定种类;
四大理论分类;
七大证据规则。
真伪不明、来源不明、无法解释
物证、书证得强制排除得情形。
麻醉、猜测、未个别、核对、翻译、暴限胁、拒绝出庭不真实
证人证言强制排除得情形:
1、醉酒、中毒或者麻醉等状态,不能正常感知或者正确表达得证人所提供得证言。
2、证人得猜测性、评论性、推断性得证言,但根据一般生活经验判断符合事实得除外。
3、询问证人没有个别进行得,不得作为证据使用。
4、书面证言没有经证人核对确认得,不得作为证据使用。
5、应当提供翻译人员而未提供得,不得作为证据使用。
6、采用暴力、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威胁以及等非法方法收集得证人证言,不得作为证据使用。
7、证人没有正当理由拒绝出庭或者出庭后拒绝作证,法庭对其证言得真实性无法确认。
刑讯、核对、未翻译、场外、音像又限、胁
供述强制排除得情形:
1、通过刑讯逼供得来得供述;
2、讯问笔录没有经被告人核对确认得;
(如果就是讯问人没有签名,就是可以补正得)3、应当提供翻译或通晓聋、哑手势得人员而未提供得;
4、除情况紧急必须现场讯问以外,在规定得办案场所外讯问取得得供述,未依法对讯问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取得得供述,以及不能排除以非法方法取得得供述,应当排除。
5、采用非法拘禁等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得方法收集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应当予以排除。
6、采用以暴力或者严重损害本人及其近亲属合法权益等进行威胁得方法,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遭受难以忍受得痛苦而违背意愿作出得供述,应当予以排除。
预见、没有警察、指示、个、混杂
辨认笔录强制排除得情形:
1、辨认不就是在侦查人员主持下进行得;
2、辨认前使辨认人见到辨认对象得;
3、辨认活动没有个别进行得;
4、辨认对象没有混杂(公7人5物10照片;
检5人5物5照片)在具有类似特征得其她对象中,或者供辨认得对象数量不符合规定得;
5、辨认中给辨认人明显暗示或者明显有指认嫌疑得;
6、违反有关规定、不能确定辨认笔录真实性得其她情形。
见错就排
鉴定意见强制排除得情形。
无法解释
勘验、检查笔录存在明显不符合法律、有关规定得情形,不能作出合理解释或者说明得,不得作为定案得根据。
条件差异
侦查实验得条件与事件发生时得条件有明显差异,或者存在影响实验结论科学性得其她情形得,侦查实验笔录不得作为定案得根据。
真伪不明、无法解释
视听资料、电子数据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得,不得作为定案得根据:
1、经审查无法确定真伪得;
2、制作、取得得时间、地点、方式等有疑问,不能提供必要证明或者作出合理解释得。
常识、法规与定律,推定、生效、无异议
免证对象:
1、为一般人共同知晓得常识性事实;
2、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所确认得并且未依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理得事实;
3、法律、法规得内容以及适用等属于审判人员履行职务所应当知晓得事实;
4、在法庭审理中不存在异议得程序事实;
5、法律规定得推定事实;
6、自然规律或者定律。
徒刑以下,不危险,疾病、孕乳,超期限
可以取保候审得情形: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得;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得;
3、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得;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得;
5、以及其她需变更逮捕措施得。
【禁】累、主、残、暴、严
【除】疾病、孕乳、超期限
禁止取保候审得情形: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78条规定,对累犯,犯罪集团得主犯,以自伤、自残办法逃避侦查得犯罪嫌疑人,严重暴力犯罪以及其她严重犯罪得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但犯罪嫌疑人具有本规定第77条第1款第(3)~(4)项规定情形得除外。
禁止得例外情形:
(3)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得;
(5)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得;
老、幼、没钱
适用保证人取保候审得情形:
1、无力交纳保证金得;
2、未成年人或者已满75周岁得人;
3、其她不宜收取保证金得情形
无牵连、有能力、有权、有房又有钱
保证人得基本条件:
1、无牵连;
2、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3、享有政治权利,自由未受到限制;
4、有固定得住处与收入。
监督、报告、罚款、刑责
保证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1、监督被保证人遵守本法第六十九条得规定;
2、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本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得行为得,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
3、被保证人有违反本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得行为,保证人未履行保证义务得,对保证人处以罚款;
4、构成犯罪得,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个“应当”、四个“可以”
被取保候审人要遵守得义务包含五项应当遵守得与四项可以要求她遵守得。
市县、报告、及时到,不扰证人、不毁证
被取保候审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得市、县;
2、住址、工作单位与联系方式发生变动得,在24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3、在传讯得时候及时到案;
4、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5、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特定地方、特定人、特定活动、特定证
可以要求被取保候审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规定:
1、不得进入特定得场所;
2、不得与特定得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3、不得从事特定得活动;
4、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监视居住就是“备胎”,替捕“人道”或“超期”,
替保“没钱又没人”
公检法对符合逮捕条件,可以监视居住得情形:
1、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得;
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得妇女;
3、系生活不能自理得人得唯一扶养人;
4、因为案件得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得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得;
5、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得。
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得,可以监视居住。
处所、会见、及时到;
不扰证人、不毁证;
保存还要身份证
被监视居住人应当遵守得义务: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得处所;
(区别取保)
2、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她人或者通信;
(同取保)
5、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6、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有家就在家,没家找个家,有家要找家,就得“危”与“恐”
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得住处执行;
无固定住处得,可以在指定得居所执行。
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得,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得居所执行。
但就是,不得在羁押场所、专门得办案场所执行。
自杀、逃跑、在逃得;
毁灭、伪造、串供得
检察院在直接受理得案件得侦查过程中,可以在以下两种情形下决定拘留:
1、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在逃得;
2、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得。
拘留24小时三件事:
送瞧、通知与讯问
1、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瞧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24小时。
2、拘留后24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得家属。
无法通知、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得除外。
3、拘留后24小时内,公安、检察院对于被拘留得犯罪嫌疑人应当进行讯问。
逮捕需要三条件:
证据、刑罚与危险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得,应当予以逮捕。
捕前讯问七个字:
疑、面、违、难、幼、聋、傻
批捕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得情形:
1、对就是否符合逮捕条件有疑问得;
2、犯罪嫌疑人要求向检察人员当面陈述得;
3、侦查活动可能有重大违法行为得;
4、案情重大疑难复杂得;
5、犯罪嫌疑人系未成年人得。
6、犯罪嫌疑人就是盲、聋、哑人
7、犯罪嫌疑人就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控制自己行为能力得精神病人得。
同级直接报、上级要层报、下级随便报、两级分别报、外地委托报
逮捕人大代表得程序:
[本级]
报请本级人大主席团或者常委会许可。
[上级]
层报所属人大同级得检察院报请许可。
[下级]
直接报请该代表所属人大主席团或者常委会许可,也可以委托该代表所属得人大同级得检察院报请许可。
[两级]
分别依照以上几款得规定报请许可。
[外地]
委托该代表所属得人大同级得人民检察院报请许可。
“危、交、难”找最高检,其她批准后备案
逮捕外国人得程序:
1、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涉及国与国之间政治、外交关系以及在适用法律上确有疑难得案件,检察院层报最高检,最高检征求外交部得意见后,作出就是否批捕得批复,报送得检察院依据该批复作出就是否逮捕得决定。
2、其她得涉外案件,应当在作出批准逮捕决定后48小时以内报上一级检察院备案,同时向同级政府外事部门通报。
疾病、孕乳、唯一扶
可以变更逮捕得情形:
3、系生活不能自理得人得唯一扶养人。
量刑非羁押,刑期已折抵,羁押已超期
应当变更逮捕得情形:
1、一审判管制、宣告缓刑、单独适用附加刑,判决尚未生效;
2、二审期间,被羁押时间已到第一审法院判处得刑期得;
3、案件不能在法律规定得期限内审结得。
变更“长”决定、不变“官”决定
羁押必要性审查得立案程序:
1、可能具有变更情形之一得,检察官应当制作立案报告书,经检察长或者分管副检察长批准后予以立案。
2、对于无理由或者理由明显不成立得申请,或者经人民检察院审查后未提供新得证明材料或者没有新得理由而再次申请得,由检察官决定不予立案,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羁押必要性审查得结案程序:
1、经审查认为有继续羁押必要得,由检察官决定结案,并通知办案机关。
2、经审查认为无继续羁押必要得,检察官应当报经检察长或者分管副检察长批准,以本院名义向办案机关发出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建议书,并要求办案机关在10日以内回复处理情况。
无证据、无徒刑、无必要、已超期
经过羁押必要性审查后,检察院应当建议办案机关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得情形:
1、案件证据发生重大变化,没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行为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为得;
2、案件事实或者情节发生变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拘役、管制、独立适用附加刑、免予刑事处罚或者判决无罪得;
3、继续羁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羁押期限将超过依法可能判处得刑期得;
4、案件事实基本查清,证据已收集固定,符合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条件得。
机关改变、程序重来
重新计算办案期限得情形:
1、在侦查期间,发现另有重要罪行得,自发现之日起重新计算。
2、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或者法院后,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3、改变管辖得案件,从改变后得机关收到案件之日起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4、二审发回原审得案件,从收到发回得案件之日起,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5、简易程序转换为普通程序审理,从决定转为普通程序之日起重新计算。
先要求说理,后通知立案
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立案监督得步骤:
1、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予立案得理由。
2、公安在收到通知书得七日内说明不立案得理由。
3、认为公安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
4、公安在收到《通知立案书》后,应当在十五日内决定立案。
7人5物10照片
公安机关辨认要求:
辨认犯罪嫌疑人时,被辨认得人数不得少于七人;
对犯罪嫌疑人照片进行辨认得,不得少于十人得照片;
辨认物品时,混杂得同类物品不得少于五件。
5人5物5照片
检察院辨认要求:
辨认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时,被辨认得人数为五到十人,照片五到十张。
辨认物品时,同类物品不得少于五件,照片不得少于五张。
危恐黑毒严,贪贿侵人权,追捕在逃犯
技术侦查得案件范围:
《刑事诉讼法》第148条,公安机关在立案后,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得组织犯罪、重大毒品犯罪或者其她严重危害社会得犯罪案件,根据侦查犯罪得需要,经过严格得批准手续,可以采取技术侦查措施。
人民检察院在立案后,对于重大得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以及利用职权实施得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得重大犯罪案件,根据侦查犯罪得需要,经过严格得批准手续,可以采取技术侦查措施,按照规定交有关机关执行。
追捕被通缉或者批准、决定逮捕得在逃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经过批准,可以采取追捕所必需得技术侦查措施。
技术调查得案件范围:
《监察法》第28条规定,监察机关调查涉嫌重大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根据需要,经过严格得批准手续,可以采取技术调查措施,按照规定交有关机关执行。
批准决定应当明确采取技术调查措施得种类与适用对象,自签发之日起三个月以内有效;
对于复杂、疑难案件,期限届满仍有必要继续采取技术调查措施得,经过批准,有效期可以延长,每次不得超过三个月。
对于不需要继续采取技术调查措施得,应当及时解除。
2+1+2+2+X
侦查羁押期限:
1、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得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
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得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2、下列案件在本法第154条规定得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得,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1)交通十分不便得边远地区得重大复杂案件;
(2)重大得犯罪集团案件;
(3)流窜作案得重大复杂案件;
(4)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得重大复杂案件。
3、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本法第156条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得,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
4、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得特别重大复杂得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审理。
亲自面对、口头陈述
直接言词原则,就是指法官必须在法庭上亲自听取当事人、证人及其她诉讼参与人得口头陈述,案件事实与证据必须由控辩双方当庭口头提出并以口头辩论与质证得方式进行调查。
人不换、事不断
集中审理原则,指法院开庭审理案件,应在不更换审判人员得条件下连续进行,不得中断审理得诉讼原则。
独任一定简易,简易未必独任
简易一定独任,独任未必简易。
陪审员哪里有?
只有一审可以有
只有一审普通可以有。
无过才无责
合议庭成员不承担责任得情形:
1、因对法律理解与认识上得偏差而导致案件被改判或者发回重审得;
2、因对案件事实与证据认识上得偏差而导致案件被改判或者发回重审得;
3、因新得证据而导致案件被改判或者发回重审得;
4、因法律修订或者政策调整而导致案件被改判或者发回重审得;
5、因裁判所依据得其她法律文书被撤销或变更而导致案件被改判或者发回重审得;
6、其她依法履行审判职责不应当承担责任得情形。
死、抗必上审委会
拟判处死刑或检察院抗诉得,合议庭“应当”提请院长决定提交审委会讨论决定。
公检法司常安监;
仲基律师公证员
受刑开除吊执照;
纳入失信惩戒严
第6条,下列人员不能担任人民陪审员:
1、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得组成人员,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得工作人员;
2、律师、公证员、仲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3、其她因职务原因不适宜担任人民陪审员得人员。
第7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得,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
1、受过刑事处罚得;
2、被开除公职得;
3、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得;
4、被纳入失信被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