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MW汽封改造技术规范书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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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轮机设备规范如下:

额定功率:

600MW

额定主蒸汽温度:

566℃

再蒸汽温度:

额定主蒸汽压力:

24.2MPa

通流级数:

高压缸:

Ⅰ调节级+9级;

中压缸:

6级;

低压缸:

7级

缸效率:

高/中/低:

87.37%/93.70%/91.48%

设计热耗(THA):

7530.2KJ/(KW•h)

转子旋转方向:

从调端看顺时针

生产制造厂商:

哈尔滨汽轮机厂有限责任公司

2.2改造范围

将#5机高、中、低压缸梳齿式汽封部分更换成新型的侧齿汽封。

3.1供方应对汽机本体改造项目的技术、性能、设计、安全、可靠性及加工制造的部件质量全面负责。

3.1在保留汽封现有的安装位置、工作条件不变的情况下,重新优化设计侧齿汽封的结构型式及更换相关附属部件,侧齿不影响汽轮机原有轴向动静设计值,且能防止工作蒸汽外漏,从而提高汽轮机的安全经济运行。

3.2侧吃汽封材质为:

高中压部分1Cr13、低压部分15CrMoA,并提供所配弹簧;

3.3侧齿汽封要绝对安全,相同外型尺寸,使用范围广泛。

3.4改造后的侧齿汽封均为可调试,传统安装方式,无需培训。

3.5汽封改造后,供方保证机组安全、稳定运行;

若因汽封改造而影响机组安全运行,乙方应无条件将汽封拆除;

并给予修复,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方承担。

3.6侧齿汽封投标方或生产厂家应具有专利权或生产授权、有效业绩证明,专利纠纷与甲方无关。

3.7投标方须分别提供600MW超临界汽轮机的3台以上机组相关应用业绩,且提供联系人。

应用厂家

机组序号

机组容量

联系人

电话

600MW

3.3.8为保证侧齿汽封改造效果,投标方须提供由权威机构出具的侧齿汽封密封效果报告及在用户处使用后性能评估报告。

3.3.9汽封块、阻汽片的测绘使用工具为国家标准检测工具,并在有效检测期内。

投标方需保证甲方机组大修前自行储备一定数量阻汽片,在检修现场如需更换的情况下,可及时开展更换工作,不耽误工期。

其它阻汽片、汽封块则陆续到场。

备注:

其它结构加工尺寸数据需大修解体后实际测量。

3.3.11投标方须具备专业的汽封块加工设备、阻汽片加工设备,并保证于#9机组解体检修前,运送至甲方检修现场,检查状态好用。

3.3.12设计按汽轮发电机组额定负荷600MW,且工作环境的温度、压力不变的情况下设计。

保证其汽封所用材质符合国家标准。

在汽轮机额定负荷600MW时,汽封的密封性能符合设计标准。

3.3.13在原有的工作位置和工作条件不变的情况下。

供方应校核其对改造全部内容的适应性。

以保证原有的工作位置和条件。

避免影响机组的安全经济文明运行。

3.3.14在投标文件中,供方应提供下列数据与资料,其中必须包括改造后的保证性能、预期性能、设备安装特性及供方提供的所有设备的结构特性。

所提供的这些性能数据的准确性以及这些性能与需方规定的所有性能要求的一致性,将由供方单独负责。

所有数据修改都必须经过需方的允许。

汽封和相关部件尺寸数据以及改造后性能数据:

汽封块图纸及材质

弹簧片图纸及材质

汽耗率降低量

真空负荷降低量

3双方职责

4.1供方的工作

供方的工作范围应包括(但不限于):

4.1.1在利用原有工作位置的条件下,对整个汽封进行优化设计,提供一个最佳设计方案并提供说明书。

4.1.2提供改造所需的整套设备及零部件,并将其防腐处理、包装后运抵需方指定的地点。

设备在主机解体前到场。

并提供在甲方现场所用机械设备的有效期内合格证明。

4.1.3提供改造后的结构图和相关尺寸数据、安装调整说明书。

4.1.4提供改造施工所需的专用工具、专业机加工设备。

4.1.5提供改造后产品及其部件、备品配件的图纸。

4.1.6提供改造施工所需的图纸、工艺要求和其它有关技术资料。

包括侧齿汽封、疏齿汽封安装与间隙调整的作业指导书;

包括阻汽片现场拔镶齿及与汽封块车削的机加工作业指导书。

4.1.7负责校核所提物品的材质的金属性能参数。

并提供其书面报告。

4.1.8侧齿汽封改造后,原有的与之相关联的设备和系统,应仍能满足使用要求。

如果本次汽封改造需要改动与之相关联的设备或系统,供方应免费提供改动方案、图纸和其它有关资料并进行实施。

4.1.9负责改造后的安装调整。

其调整间隙按设计标准及哈尔滨汽轮机厂承诺标准,并且保证工作蒸汽不能外漏。

4.1.10书面说明所供设备及零部件在运输和在现场保管期内的防腐方法。

4.1.11必须保证在主机解体后5天内提供改造所需产品及相关零部件。

4.1.12必须保证在甲方节点工期计划内完成所有改造部件的安装调整工作,并经需方相关人员验收合格。

汽封间隙调整过程中,涉及的吊、装、扣等工作量,乙方应与检修公司单独达成协调配合的工作协议。

4.2需方的工作

4.2.1在合同签订后派人到供方生产车间检查排产计划,并检查为甲方专门准备的阻汽片备件,以及图纸等技术资料的准备工作。

大修解体具备测绘条件后通知供方。

4.2.2供方将改造所用的设备、材料、零部件运抵需方指定的地点后,需方负责卸货及清点验证。

4.2.3供方工厂监造。

4.2.4提供必需的现场工作条件,参加并监督所有部件的安装检验、中间测试和验收保证值等测试工作。

4.2.5供方物资到场后抽检产品外形尺寸以及材质检测。

如不符合技术要求则乙方无条件整体数量退换货,并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连带经济损失。

4.2.6供方设备保证在到场后负责协调安放,保管。

并检查状态好用。

4规范与标准

供方所提供的设备及服务应符合下列规范与标准:

《发电企业设备检修导则》DL/T838-2003

企业标准Q/DHH002-2008

《汽轮机检修规程》

《汽轮机本体检修作业指导书》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DL5011-92标准

汽轮机机组篇

供方应具备哈尔滨汽轮机厂设备零配件生产加工及安装、检修调试的技术资质,并提供有效证明及相关业绩说明。

供方应保证提供符合本规范书要求和国家现行有关工业标准的优质产品。

5试验

6.1材料试验

6.1.1供方应按ASTM标准对改造用的所有材料进行试验和检验,并提供报告。

其材质必须满足实际工作条件的需要。

6.1.2供方提供的所有汽封及相关部件必须进行宏观检查是否损坏、磨损、腐蚀等,并在需方的监督下进行。

6.1.3需方有权对所换部件进行现场随机抽查。

6.2现场试验

6.2.1汽封改造后,应对一些相关指标进行检查确认。

如:

机组缸内效率、密封情况、与轴的磨损情况等。

6设计范围

7.1根据确定的工作位置和条件重新设计其结构形式,选择合适的材料。

材料等级在本技术规范要求之上。

7.2根据现场情况设计,适应确定的安装位置。

7.3每一圈汽封块除迎汽流方向的第一道齿无侧齿(最前侧的一个齿),其他各高、低齿都有对应的侧齿。

7.4每一圈汽封块增加的侧齿组数为原梳齿汽封齿数的1.5倍(每个高、低齿均增加1组侧齿,以及高低齿间再增加1组底侧齿)。

高齿上一定有相应的侧齿,数量≥3个;

低齿上根据其数量,距离确定,至少保证有一个侧齿;

另外高、低齿间也存在底侧齿,数量2个以上。

一般情况下,侧齿间距为1mm,高度根据测绘空间而定,一般为2.5mm,侧齿厚度一般为0.5mm。

附一般样品图(不代表全部产品)

7性能保证

8.1改造后应具有以下的性能保证:

在600MW额定工况下。

8.2保证机组的启动及长周期的安全稳定运行。

(保质期4年)。

8.3保证其密封性能。

8.4保证其材质不对轴造成磨损并适应原机组额定负荷下的工作参数(温度、压力等)。

8.5机组经济性目标值保证实现乙方承诺值,热耗值单位KJ/KW.H,煤耗单位g,并写入合同作为考核依据。

8.6承诺增加侧齿不影响汽轮机原有轴向动静设计值。

8关于定货和制造

9.1改造的汽封及相关部件的订货技术规范和验收应由需方认可。

9.2供方应指定项目负责人,负责协调制造厂各项工作,及时通知需方工作进度,以便需方及时派遣相关人员到供方进行监造。

9.3供方需自行储备一定数量的阻汽片,保证可以及时提供现场的备件更换需要。

9技术服务和联络

10.1供方应提供相应地技术培训,培训的时间、地点、人数等具体内容由双方协商确定。

10.2在汽封改造工作过程的拆除、安装、汽封间隙调整期间,供方应负责派遣足够的、经验丰富的技术人员和专业设备到我厂免费进行现场技术服务。

工作人员提前一周到甲方现场,通过甲方安监部门组织的培训及考核,并完成安全、技术交底,风险交底工作。

10.3应由双方协商举行1-2次技术联络会,时间和地点由双方商定。

10供货范围

11.1一般要求

11.1.1本规范书规定了合同设备的供货范围。

供方应保证提供全新的、先进的、成熟的、完整的和安全可靠的设备,且设备的技术经济性能符合本规范书的要求。

11.1.2供方应提供详细供货清单。

侧齿式汽封共72圈、疏齿汽封28圈。

以及需更换数量的阻汽片。

11.1.3供方应提供所有安装和检修所需专业加工设备、专用工具和消耗材料等,并提供详细清单。

11.1.4提供随机备品备件,并在投标文件中给出具体清单。

11.1.5提供所供设备中的进口件清单。

11.1.6设备到达需方现场后,由双方共同对设备到货的数量及外表质量情况进行验收,在安装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供方负责赔偿。

11.2供货范围

详细供货清单

序号

位置

数量

汽封形式

备注

1

高压后轴封2部套(含弹簧)

侧齿汽封

2

3

高压后轴封1部套(含弹簧)

4

高压排汽平衡环

5

高压缸1-5级隔板汽封

6

高压缸6级隔板汽封

7

高压缸7级隔板汽封

8

高压缸8-9级隔板汽封

9

高中压过桥汽封

10

中压进汽平衡环

11

中压1级隔板汽封

12

中压2-6级隔板汽封

13

中压后轴封1部套

14

中压后轴封2部套

15

16

低压缸轴封

17

低压缸2-5级隔板*4

18

低压缸6级隔板*4

19

低压缸7级隔板*4

20

低压叶顶汽封

28

疏齿汽封

合计

100

11技术资料及交付

12.1供方在合同签订后7天内完成改造工作的设计方案,并提交需方审核,经需方确认后,方可实施。

12.2供方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提前7天向需方提交汽封改造的施工工艺(包括原有部件拆除的工艺,新部件安装、防腐、调整等所有有关工艺)指导书及施工图纸和改造部件图纸。

12.3供方提供的所有技术资料(包括外购件资料)均应采用中文和国际单位制。

12交货进度

13.1设备的交货顺序要满足工程安装进度的要求。

大修解体后5天内,改造部件及相关零件运抵到现场并进行安装。

交给需方验收。

13.2为便于需方对设备接货进行系统化管理,因此需了解供方对设备包装物的回收情况,以便及时返还。

需回收的包装物名称

单位

回收地点

所有包装不回收

1314监造、检验和性能验收试验

14.1概述

14.1.1本条款用于合同执行期间对供方所提供的设备进行检验、监造和性能验收试验,确保供方所提供的设备符合本规范书的要求。

14.1.2供方应在合同生效后7天内,向需方提供与合同设备有关的监造、检验、性能验收试验标准。

有关标准应符合本规范书的规定。

14.1.3需方对供方的监造、分段验收不能减轻供方的责任。

14.2工厂检验

14.2.1供方须严格进行厂内各生产环节的检验和试验。

供方提供的合同设备须签发质量证明、检验记录和测试报告,并且作为交货时质量证明的组成部分。

14.2.2检验的范围包括原材料和元器件的进厂,部件的加工、组装、试验及出厂试验。

14.2.3供方检验的结果要满足本规范书的要求,如有不符之处或达不到标准要求,供方要采取措施处理直至满足要求,同时向需方提交不一致性报告。

供方发生重大质量问题时应将情况及时通知需方。

14.3设备监造

14.3.1需方将自行或委托有经验的监造单位对供方在国内生产的合同设备进行监造。

监造工作包括在供方制造厂内进行的复查、抽检、试验及金属、焊接的无损探伤等。

供方应根据设备制造的工艺流程,在合同生效后7天内提供一个设备监造文件,明确‘R、W、H’点,经需方认可后执行。

14.3.2原材料在加工前经供方复检,由需方监造代表确认(文件见证)后方可投料。

14.3.3文件见证和现场见证资料供方应在见证后3天内提供给需方监造代表。

14.3.4供方在设备投料前提供生产计划,将加工计划和检验试验计划书面通知监造代表。

14.3.5需方监造代表有权查阅与监造设备有关的技术资料,供方应积极配合并提供相关资料的复印件。

14.3.6合同设备的重要部件和专用部件未经需方允许,供方不得擅自调换。

14.3.7需方监造代表有权随时到车间检查设备质量生产情况。

14.3.8供方应给需方监造代表提供专用办公室及通讯、生活方便。

14.3.9供方应在现场见证前3天以书面形式通知需方监造代表。

14.4性能验收试验

14.4.1性能验收试验的目的是为了检验合同设备的所有性能是否符合本规范书的要求。

测试工作由需方指定、并经供需双方认可的、有资质的测试单位进行。

14.4.2性能验收试验的地点由合同确定,一般为需方现场。

如个别部套件试验在供方工厂进行,试验所需的人力和物力等由供方提供。

14.4.3性能试验的时间:

设备投运后8周。

14.4.4性能验收试验由需方主持,供方参加。

试验大纲由测试单位提供,与供方讨论后确定。

14.4.5性能验收试验所需的属于供方供货范围内的物件由供方提供,并应符合有关规程、规范、标准的规定,经需方确认。

供方也要提供试验所需的技术配合和人员配合。

性能试验用的测试仪器精度由有资格的第三方校验。

14.4.6性能验收试验结果的确认

性能验收试验报告由测试单位编写。

报告结论供需双方均应承认。

进行性能验收试验时,一方应以书面形式提前7天通知另一方。

一方接到另一方试验通知而不派人参加试验,则被视为对验收试验结果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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