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调整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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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课程体系
(一)专业基本课
法理学、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专项讲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学、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制史、法律逻辑
(二)专业主干课
民法学、刑法学、经济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商法学、知识产权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国际法学、国际私法学、国际经济法学、环境资源法学、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
(三)专业拓展课
专业拓展课共设立5个课程模块,学生在专业拓展课中所修总学分不得少于27学分。
1.行政法与理论法学模块开设8门课程,16学分;
2.民事法律模块开设11门课程,24学分;
3.刑事法律模块开设9门课程,18学分;
4.经济法模块开设8门课程,18学分;
5.国际法模块开设10门课程,20学分;
(四)实践教学环节
实践教学贯穿于人才培养全过程,旨在培养学生运用所学法学专业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涉及如下环节:
1.课内实训环节
按培养方案中规定课堂实践实训教学时间,运用法律实务教学平台开展案例教学、观摩教学、情景教学以及模仿法庭等实务训练,已包括于课程教学中,不单独开设。
2.法律实务课程
依照法学专业特点,分别在第2、4、6学期邀请公检法等实务部门专家,特别是兼职专家到校开设短期实务课程或不少于2次实务专项讲座。
考核方式由学院自定,共6学分。
3.社会实践环节与科研训练环节
重要涉及:
(1)社会调查与年论文。
开设于第4学期暑假至第5学期初,共3学分。
旨在提高学生参加社会实践能力和发现、分析、解决问题能力。
课程开始前由学院统一安排教师,对学生进行社会调查办法以及调查报告写作统一辅导,学生调查结束后提交调查报告作为年论文,教师评阅合格后获得相应学分。
(2)专业实习。
开设于第5学期,共5学分。
旨在训练学生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实际问题能力。
学生按学校和学院安排在实习基地参加集中实习或分散实习,实习结束后提交实习日记(日记)、实习总结(报告)和实习单位鉴定表等有关材料,实习成绩评估合格后获得学分。
(3)毕业论文。
开设于第6-8学期,共4学分。
按《西南政法大学本科毕业论文管理办法》规定进行选题、开题、撰写、修改、定稿、答辩等程序完毕毕业论文,提交合格毕业论文材料,并通过论文答辩。
(4)实务写作技能训练。
是专业实习延伸课程,旨在提高学生实务写作技能。
学生以专业实习素材撰写自己参加解决某一种典型案例分析报告或法律文书习作,提交学院验收合格后获得2学分。
在校期间参加1次学校教务处组织“校园庭审”活动,并按照指引教师规定写出相应案件审理分析报告,该报告经教师评阅合格,也可获得“实务写作技能训练”相应学分。
4.第二课堂
本科学生在校期间除修读完毕培养方案所规定课内学分外,必要获得第二课堂至少1个学分方能毕业。
学生可通过参加各类学科竞赛、刊登学术成果、参加文体活动、投身社会实践及公益工作获得第二课堂学分,最高可获得5个学分。
其中,毕业规定1个学分为基本学分,别的学分为奖励学分,奖励学分最高可至4学分。
第二课堂学分认定、折算方式等按照《西南政法大学第二课堂学分管理办法》及有关实行细则执行。
奖励学分视为创新创业学分,可抵冲公共选修课就业创业能力与健康教诲模块学分,但最多不超过4学分。
七、课程构造与学分学时分派
课程性质
课程类别
学分比例(%)
学分
学时
各学期学分记录
总计
理论
实践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七
八
必修课
公共必修课
58
32
541
315
226
7.4
6.3
7.3
3.3
0.4
-
专业基本课
14
237
234
3
8
4
2
专业主干课
48
816
699
117
6
15
11
9
7
集中实践
教学环节
13.6
22
小计
71.6
116
1594
1248
346
17.4
18.3
22.3
15.3
9.4
选修课及第二课堂
专业拓展课
27
405
公共选修课
18
270
第二课堂
1
28.4
46
675
100
162
2269
八、课程考核
学校勉励和支持课程考核内容及办法改革。
必修课为考试课程,原则上在学校规定期间内统一进行;
选修课为考查课程,由任课教师于课程结束后两周内组织,专业拓展选修课原则上规定闭卷考试,公共选修课由任课教师自行决定考试方式。
九、教学筹划表
法学专业本科教学筹划表(民商法学院经济法学院)
(一)必修课
类
别
序号
课程名称
学时
建议修读
学期
课程归属
实践实验
周
学
时
公
共
必
修
课
思想道德修养
2
30
24
6
马克思主义学院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诲
16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诲与征询教研室
大学英语
12
180
108
72
1-4
外语学院
体育
4
120
8
112
体育部
5
形势与政策(含安全教诲)
18
12
1-6
中华人民共和国近当代史纲要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3
45
39
毛泽东思想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90
78
4-5
小计
专
业
基
础
法理学
(一)
51
行政法学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学
法律逻辑
34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制史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专项讲座
法理学
(二)
主
干
民法学(总论)
45
民商法学院
刑法学(总论)
法学院
民法学(分论)
商法学
43
经济法学(上)
42
经济法学院
刑法学(分论)
30
刑事诉讼法学
68
57
经济法学(下)
环境资源法学
24
10
民事诉讼法学
国际法学
国际法学院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
60
13
知识产权法学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
国际私法学
国际经济法学
40
集
中
实
践
教
环
节
军事训练和军事理论
法律实务课程
2、4、6
社会调查与年论文
专业实习
5
毕业论文
6-8
实务写作技能训练
合计
(二)选修课及第二课堂
建议修读学期
行政法与理论法学模块
西办法学导论
立法学
外国宪法学
人权法学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思想史
外国法制史
行政疑难案例分析
公务员法
26
240
222
民事法律模块
婚姻家庭法
31
14
侵权责任法
27
合同法
继承法
担保法
破产法
民事疑难案例(双师同堂)
民商法学院、法学院
证券法
20
10
律师、公证与仲裁
知识产权贸易法律制度
外国民事诉讼法学
360
304
56
刑事法律模块
犯罪心理学
经济刑法
刑事疑难案例分析
(刑法与刑诉双师同堂)
15
外国刑法
量刑法学
证据法学
司法文书
司法业务
外国刑事诉讼法学
270
245
25
经济法模块
环境危机管理法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能源法
税法
39
房地产法
公司法理论与实务
金融法
环境资源法疑难案例分析
224
国际法模块
外交商务礼仪与谈判
海关法
涉外婚姻家庭法
26
出证与认证法律实务
国际商事仲裁法律实务
涉外经济法律实务
海商法
国际金融法
世界贸易组织(WTO)法
国际贸易法成案分析(双语)
20
300
246
54
96
1440
1241
199
专业拓展课至少应修满27学分
选
社会科学类课程
公共选修课涉及人文艺术类、社会科学类、自然科学与技术类、就业创业能力与健康教诲类四个模块文化素质教诲课程,各专业学生最低应修满18学分。
其中,人文艺术类最低4学分,自然科学与技术类最低2学分,社会科学类最低2学分,就业创业能力与健康教诲类最低2学分。
自然科学与技术类课程
人文艺术类课程
就业创业能力与健康教诲类课程
公共选修课最低应修满18学分
选修课总学时:
至少1学分。
专业培养方案制定负责人:
李雨峰黄茂钦
法学专业本科教学筹划表(法学院行政法学院国际法学院)
行政法诊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