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SE管理办法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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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职业健康环境安全管理目标
1)对员工进行HSE宣传教育培训,不断促进员工的HSE意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和专业技能。
2)最大限度地查出隐患,使事故发生率降低,杜绝重特大事故,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确保员工健康安全。
3)尽可能减少环境污染,保护生态平衡,将环境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杜绝重特大污染事故。
4)通过HSE管理体系的有效持续运行,努力实现本项目无事故、无污染、无人身伤害。
5)具体目标为:
a死亡事故为零;
b失时工伤率≤2.4;
c重大火灾交通事故为零;
d重大机械设备事故为零;
e职业发病率为零;
f对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噪声和扬尘进行有效的控制,保证达标排放;
第三章安全、健康、环境控制责任制
第九条所有参加本项目建设的单位,在签订相关合同时,均必须将相关安全、环境、职业健康相应的条款及承担的责任作为合同内容予以明列,或单独签订相关单项合同。
第十条项目工程各单位的项目经理是本单位安全、环境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负全面领导责任。
第十一条项目工程各单位其他领导应在各自分管的业务范围内对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负直接的领导责任。
第十二条项目工程各单位的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应在各自主管的业务范围内及全体员工应在各自的工作范围内对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负责。
第十三条项目工程各单位的各级各类人员接受安全管理部门或安全监督工程师在安全、环境工作的检查和监督管理。
第十四条监理承包商对项目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安全、环境工作实行监督控制,总监理师对安全、环境的监督控制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十五条勘察、设计承包商对提供的勘察、设计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理性负责,对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安全施工措施的指导性意见负责。
第十六条施工承(分)包商是现场安全、环境工作的责任主体,依法对各自承包工程范围的安全、环境工作负全面责任。
第四章安全、健康、环境控制的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十七条安全、环保和健康委员会(HSE委员会)
由业主代表、项目管理团队、总承包商、本工程建设指挥部、本项目监理、各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组建成HSE委员会;
指挥部“安全环保组”为HSE委员会下设的日常职能管理部门。
第十八条安全职责权限
1.HSE委员会职责
1)贯彻国家、行业有关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决定本工程的安全环境工作的重大措施,确保安全文明施工两个体系的正常运转。
2)通过并发布本工程相关单位必须遵守的、统一的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办法和其他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制度。
3)协调相关方之间涉及安全、环境的工作关系,对相关方进行安全、环境工作考核。
4)决定本工程重大安全、环境问题的解决议案,并做到人员、责任、资金、时间四落实。
5)组织或参加本工程人身死亡事故和重大及以上事故的调查、分析、处埋。
6)HSE委员应在工程开工前召开第一次会议,以后每两月或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作例会。
2.安全环保组管理机构职责
1)作为HSE委员会下设的日常办事机构和项目单位安全工作监督管理的归口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各承包商执行HSE委员会决议的情况。
2)对工程中重大的安全文明施工问题和对承包商的安全考核与奖惩提出意见交HSE委员会决定。
3)负责工程建设有关安全方面的审查工作。
4)组织工程建设安全文明施工监督管理工作,协调解决现场日常的安全文明施工、防火防爆、交通、机械安全管理以及环境卫生、生活安全卫生、环境保护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5)建立现场安全管理部门之间信息网络联系制度和专业安全工作例会制度,组织安全网络活动,协调与安全监理工程师之间工作的配合。
6)组织现场安全检查和宣传教育工作。
负责工程建设项目安全标志、设施及安全防护用品、用具的计划、购置工作。
7)参加承包商人身重伤、死亡事故和其它重、特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8)负责及时识别、更新与获得适用法规和其他要求,并将信息传达给相关方。
3.监理承包商职责
1)依据国家、行业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执行与项目法人签订的监理合同,履行安全监理职责,对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进行全过程的监督和控制。
2)工程安全监理实行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总监理工程师是工程安全监理效能以及控制工程建设安全文明施工效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组织、领导、协调工程安全监理工作。
3)应根据工程项目安全监理工作的实际需要,聘任1~2名安全监理工程师,从事专职安全监理工作。
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应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并经过专门培训、持证上岗。
4)建立以安全责任制为中心的安全监理制度及运行机制。
5)在编制“监理大纲”、“监理规划”时,应明确安全监理目标、措施、计划和安全监理工作程序,并建立相关的程序文件,经项目单位批准后方可编制“监理细则”。
6)审查施工承包商施工组织设计、重大技术方案及现场总平面布置所涉及的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措施。
7)审查施工承包商大、中型起重机械安全准用证、安装资质证、操作许可证,监督检查施工机械安装、拆除、使用、维修过程中的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8)监督检查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9)审查设计承包商设计体系履行安全职责的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解决。
10)审查施工承包商编制的安全和健康工作程序;
审批单位工程开工报告。
11)审查重大项目、重要工序、危险性作业和特殊作业的安全施工措施,并监督实施。
12)协调解决各施工承包商间交叉作业和工序交接中存在的影响安全文明施工的问题,对重大问题,应跟踪控制。
13)严格控制土建交付安装,安装交付调试以及机组整套启动、移交运行所具备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
14)协助项目单位组织安全大检查,并督促落实整改措施。
15)参加人身重伤以上事故和其它重、特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16)监理人员的权力:
⑴在施工现场有权制止与处罚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行为。
⑵有权仲裁施工承包商之间有关安全文明施工问题引起的纠纷。
⑶对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混乱,事故不断的施工承包商,有权建议暂停支付工程款或建议终止工程承包合同。
⑷遇有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有权指令先行停止施工,后作研究处理,并补发停工指令。
⑸有权制止造成环境污染和水土流失的施工。
4.施工承包商职责:
1)必须服从业主单位指挥部、监理承包商对安全工作的管理,全面遵守项目相关在发包合同中及现场规定的各项条款。
2)承包商现场项目经理是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现场安全工作以及本规定有关条款的执行负全面责任。
3)建立现场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和环境管理体系。
4)按项目单位安全文明施工总体措施策划的要求,制定并落实施工承包项目安全文明施工总体措施策划和单位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总体措施策划工作。
5)建立现场安全管理机构,其人员、装备应符合相关方规定的要求,并报安保组备案。
6)按本项目规定的现场安全与健康工作程序目录,编制安全与健康工作程序,程序经批准后,工程方可开工。
7)以施工承包项目作为投保单位,与保险公司签定保险合同,为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8)严格分包单位的施工资质和安全资质审查,严格控制分包范围(主体工程不得分包);
分包工程及分包单位资质,必须报监理承包商审查批准后方可分包工程项目。
9)接受项目单位、监理承包商、地方有关部门对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
10)承担合同中明确的其它安全工作责任。
第五章危险辨识、风险评估和风险控制
第十九条危险源的辨识
项目施工现场危险源是指导致事故发生的根源,是具有可能意外释放的能量和(或)危险有害物质的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包括各种专项施工)。
1)各种HSE法律法规和标准是进行危险源辨识的重要依据。
要进行危险源辨识,首先应收集与本组织的活动、人员、设施有关的HSE法律法规和标准。
2)危险源辨识小组
要做好危险源的辨识,还应组建好辨识小组。
辨识小组各专业人员都应有人参与。
如安全、消防、动力、电气、设备、土建等专业。
这样,辨识时可以尽量将各专业中存在的危险源辨识完全。
3)危险源辨识要求
a考虑常规和非常规的活动;
b考虑所有进入施工现场及生活区的人员(包括合同人员和访问者)的活动;
c考虑施工现场及生活区的设施;
d考虑三种状态:
正常(如生产)、异常(如停机检修)和紧急(如火灾)状态;
e考虑过去出现并一直持续到现在的(如由于技术、资源不足仍未解决的或停止不用但其危险依然存在)、现在的和将来可能出现的危害情况;
4)辨识方法
(1)直接经验法,对照有关标准、法规或依靠分析人员的观察分析能力,借助于经验和判断能力直观地评价对象危险性和危害性的方法。
经验法是辨识中常用的方法,其优点是简便、易行,其缺点是受辨识人员知识、经验和占有资料的限制,可能出现遗漏。
为弥补个人判断的不足,常采取专家会议的方式来相互启发、交换意见、集思广益,使危险、危害因素的辨识更加细致、具体。
(2)系统安全分析方法;
即应用系统安全工程评价方法的部分方法进行危害辨识。
系统安全分析方法常用于复杂系统、没有事故经验的新开发系统。
常用的系统安全分析方法有事件树(ETA)、事故树(FTA)等。
5)辨识类别
(1)根据本项目施工现场的特点,将危险源产生的事件或事故分为以下类别:
坍塌、物体打击、机械伤害、高处坠落、触电、火灾、爆炸、中毒、粉尘、噪声、振动、车辆伤害等。
(2)将活动/产品/服务项目可分为:
基础工程、脚手架工程、临边工程、消防管理、模板工程、钢筋作业、砼作业、装饰装修、油料存放、维修、施工用电作业、塔吊安装、拆除及作业、电气焊作业、手持电动工具作业、起重吊装作业、办公区域、木工机械作业、打桩作业、生活区域管理、管道安装等。
6)危险源及风险的辨识更新:
当发生以下情况时,相关部门应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对新的危险进行辨识、风险评价、风险控制。
a当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发生较大变更时。
b当项目情况与初衷发生较大变化时。
c当发生重大事故或相关方严重抱怨时。
d当项目职业健康安全方针有改变时。
第二十条危险源的风险评价
危险源的风险评价是重大危险源控制的关键措施之一,为保证危险源评价的正确合理,对危险源的风险评价应遵循系统的思想和方法。
1)风险等级:
针对建筑施工的特点将施工现场的危险源分为重大和一般风险二类。
2)风险评价依据:
a法律、法规的符合性;
b危害和事故伤亡的程度、规模;
c发生的频率;
d相关方关注程度;
e财产损失额度;
f项目信誉的影响程度;
g降低风险的难度。
3)风险评价方法
a定性评价:
这种方法是依据以往的数据分析和经验对危险源进行的直观判断。
对同一危险源,不同的评价人员可能得出不同的评价结果,思想难以统一。
但对防治常见危害和多发事故来说,这种方法比较有效。
施工现场重点防治的“五大伤害”(高处坠落、触电、物体打击、机械伤害、坍塌),就是在对以往安全事故进行统计分析的基础上提出的。
b定量评价:
这种方法是对危险源的构成要进行综合计算,进而确定其风险等级。
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各有利弊,施工企业应综合采用,互相补充,综合确定评价结果。
当对不同方法所得出的评价结果有疑义时,应本着“就高不就低”的原则,采用高风险值的评价结果。
c在严重不符合职业健康安全法规下,符合下列情况之一,可判断为不可承受风险。
可能造成死亡事故;
重大以上设备事故;
可能发生重伤事故;
会引起停止施工。
d在不符合职业健康安全法规下,符合下列情况之一可判断为一般风险。
可能造成轻伤事故;
相关方有合理抱怨或要求。
第二十一条重大危险源的确定
经过风险评价,判断出重大危险源和一般风险。
并对施工工地重大危险源予以公示。
一般情况下本项目的重大危险源主要有:
基础工程深基坑、竖井、大型管沟的施工,因为支护、支撑等设施失稳,坍塌,不但造成施工场所破坏、人员伤亡,往往还引起地面、周边建筑设施的倾斜、塌陷、坍塌、爆炸与火灾等意外;
大型机械设备的安装、拆卸、使用过程中及各种起重吊装工程中违反操作规程,造成机械设备倾覆、结构坍塌、人亡等意外;
脚手架和模板支撑在搭、拆过程不规范、违章指挥作业;
高处作业不规范、违章指挥、作业;
施工用电不规范等;
第二十二条重大危险源的管理
在对重大危险源进行辨识和评价后,应对每一个重大危险源制定出一套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通过技术措施、组织措施对重大危险源进行严格控制和管理。
1)制订重大危险源控制目标和管理方案,每一项重大危险源都要有控制措施、目标、管理方案、实施部门、检查部门、检查时间。
2)制订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是重大危险源控制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应按照每项重大危险源制定相应的现场应急救援预案,落实应急救援预案的各项措施,并且定期检验和评估现场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程序的有效程度,即定期进行演练,以及在必要时进行修订。
3)措施及方案的实施重大危险源的风险控制关键在于落实,在施工过程中,按制定的措施、控制目标和管理方案控制重大危险源是有效地遏制各类事故发生、是施工企业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的必要条件。
a加强现场监督检查,掌握重大危险源的数量和分布状况,经常性地公示重大危险源名录、整改措施及治理情况。
b加强安全施工培训教育,全体动员,人人参与,尤其是以事故预防为主的重大危险源风险控制的安全教育。
c淘汰落后的技术、工艺,适度提高工程施工安全设防标准,从而提升施工安全技术与管理水平,降低施工安全风险。
d制订和实行施工现场大型施工机械安装、运行、拆卸和外架工程安装的检验检测、维护保养、验收制度。
c制订和实施项目施工安全承诺和现场安全管理绩效考评制度,确保安全投入,形成施工安全长效机制。
第二十三条协商与沟通
1)项目实施过程中应确保内、外部HSE信息得到及时协商与沟通。
2)项目指挥部及各专业组长负责跨部门的沟通;
各部门负责相关的内部沟通;
全体员工积极参与本部门各种形式的沟通。
3)信息沟通的分类:
内部信息沟通:
SHE方针、目标及管理方案的下达、员工合理化建议的传递、体系运行的情况汇报、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
外部信息沟通:
由内至外:
本厂SHE方针和绩效的对外宣传,对相关方提出的要求。
由外到内:
外部相关方的SHE信息或要求。
4)项目安环组应把本项目SHE方针、目标传达给项目各部门,通过培训传达到全体员工。
5)本项目HSE方针、绩效的对外宣传由相关部门利用各种方式向外宣传发布。
6)各部门收集到的内外部HSE信息汇总至项目安环组,安环组应做好保存记录。
7)如有相关方的抱怨及其他要求,由项目安环组统一协调解决。
第六章安全、环境、健康控制管理
第二十四条安全管理
1.安全教育与培训
1)依照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对全体员工进行安全生产知识的培训和考核,未经培训或者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作业。
2)加强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与培训。
通过安全教育提高各级施工管理人员和参建人员加强安全工作的责任制与自觉性,增强安全意识,科学掌握安全生产的知识,提高管理水平和操作技术水平,增强自我防护能力。
3)安全教育主要内容包括:
a)应急预案:
了解应急预案内容、掌握应急程序过程和个人在此过程中担负的任务,结合演练掌握紧急情况,救援与逃生。
b)HSE计划:
了解项目的安全、环境、健康控制目标、指标,明确各专业重大危险源点及控制措施。
c)施工安全技术标准、规范:
掌握各项施工安全技术要求及规范,加强现场管理。
d)岗位操作规程及安全知识:
加强施工人员安全意识,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施工。
e)安全基本知识、健康知识培训:
加强施工人员安全意识,自我保护意识。
4)按规定,对入场的参建人员必须进行公司、部门、班组三级教育,严把安全生产素质关,入场的新员工必须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并做好入场前三级教育记录存档。
5)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焊工、司炉工、起重机械司机、场内机动车驾驶员、脚手架搭设等,必须经有关主管部门培训考核,取得岗位资格证后并再接受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方可上岗作业。
6)项目管理团队及指挥部领导、各专业组组长应每半年定期组织一次有关安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文件及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学习,不断提高政策水平和法制观念。
7)各专业组长应针对施工现场、工作内容、工具设备、操作方法等注意事项,对全组职工进行教育,防止事故发生。
8)各单位在雨季、冬季,要根据季节的变化,进行雨季防雨、防雷电、防洪,冬季防冻、防滑、防中毒的季节性安全教育。
2.进场管理
1)施工承包商必须进行承包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文明施工策划并报送指挥部安环组审核,确认其符合国家消防、工业卫生和其他有关规定及项目工程施工组织总设计和总体策划要求。
2)指挥部应与已签订工程合同的承包商签订"
安全文明施工协议"
和"
安全责任书"
。
将责任落实到各施工承包商项目经理。
3)指挥部安环组办公室应督促施工承包商建立与之相应的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报送指挥部和监理承包商审定备案。
4)进场大型施工机械必须持有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检验合格证书,其安装必须制定并逐级审批作业指导书和安全措施,报送监理审签交底后方能施工,安装完毕要经过检查验收后方能使用。
5)施工承包商的所有进场人员(含分包单位)都必须经过施工承包商的安全教育考试和身体健康检查合格,并做好记录台账;
特殊工种人员全部经过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3.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1)按照有关文件规定要求,施工单位必须依法为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交纳保险金,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和人身安全。
2)施工现场的交通道路要平整畅通,排水设施良好,各种设施按施工总平面图布置,各种材料、构件堆放整齐有序,做到安全施工、文明施工。
3)施工现场必须要有醒目的安全标语和各种安全标志牌,各种机械设备要有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工地办公室需有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组织机构网络图。
4)所有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佩戴进场出入证。
非本项目工作及施工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外来人员未经批准不得留宿工地。
严禁将小孩带入施工现场。
5)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现场安全规章制度,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穿好工作服、不准光膀子、赤脚,不准穿拖鞋、高跟鞋。
6)要正确穿戴个人劳动安全防护用品,高空作业要系好安全带,不准酒后上岗。
7)严禁任何人乘提拦上下和在外脚手架上爬上爬下或在吊物下操作、站立、行走。
8)施工现场不得吵闹、玩耍、不得在脚手架上看书或睡觉,不得由高处向下抛掷东西。
9)办公室、警卫室、施工现场宿舍不得使用电炉、电褥及明火取暖。
不得在电线上晾晒衣物等。
10)严禁在危险品、易燃品、仓库等场所吸烟,施工现场不准随意动火。
11)所有进场施工单位必须与本单位职工签订劳务合同,如发生意外事故,按劳动合同处理。
4.治安综合治理管理制度
1)现场重要出入口应设警卫室,昼夜有值班。
2)夜间值班人员不得睡觉、喝酒,不断进行巡逻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
3)门卫值班人员不得随意离开岗位,否则给予罚款。
4)外运材料必须有单位工程负责人签字,警卫人员方可放行。
5)非施工人员不得随便进入施工现场,外来人员联系业务或找人,警卫必须先验明证件,进行登记发给出入证后方可进入工地。
6)未经指挥部和合资公司书面批准,严禁将任何类型的照相器材带入施工现场,以及对场地或设施进行拍照。
7)加强对职工的政治思想教育、保卫教育,在施工现场内严禁赌博、酗酒,传播淫秽物品和打架斗殴,禁止外地职工携物出入现场。
8)非施工人员不得在施工现场留宿。
9)施工现场易燃、易爆物品必须严格的管理制度,并设专库、专人发放保管,做好物品保护工作,并严防盗窃,破坏和治安灾害事故发生。
5.现场消防管理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消防法规,加强防火安全管理,保证建设中防火安全。
2)建立消防组织,成立项目消防领导小组为项目消防安全建立组织保证。
3)施工现场重要部位和生产重要环节必须有足够消防器材。
消防器材的设置:
消防器材为灭火器、水桶、斧子、砂子等要配备齐全,要根据不同的易燃、易爆物品配置不同类型的灭火器材。
4)在下列易发生火灾的场地必须设置适宜的灭火器材:
(1)木工加工制作及木材堆放场地;
(2)易燃易爆库房部位;
(3)电气焊操作的地点;
(4)职工食堂及宿舍房;
5)施工现场要设置灭火水源,水压、水源要满足要求。
6)施工现场的道路在易发生火灾的地方,消防车必须能顺利通过。
7)施工现场负责消防人员必须熟悉消防知识,能熟练地使用消防器材工具。
8)一旦现场发生火灾,应迅速向当地消防队报警,立即组织工地职工救火,防止火灾蔓延,并及时上报相关部门。
9)工地上易发生火灾的地方,要设置醒目的“严禁烟火”标牌。
10)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库房应用非燃材料支搭。
易燃、易爆物品,专库储存,分类单独存放,保持通风,用火符合防火规定。
11)氧气瓶、乙炔瓶工作间距不小于5米,两瓶同明火作业距离不小于10米。
12)宿舍内保持清洁卫生,不准存放易燃可燃液体,易爆物品和大量的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