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行动重庆市青年创业贷款项目考核办法试行Word格式.docx

上传人:b****6 文档编号:16789582 上传时间:2022-11-26 格式:DOCX 页数:5 大小:17.79KB
下载 相关 举报
阳光行动重庆市青年创业贷款项目考核办法试行Word格式.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5页
阳光行动重庆市青年创业贷款项目考核办法试行Word格式.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5页
阳光行动重庆市青年创业贷款项目考核办法试行Word格式.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5页
阳光行动重庆市青年创业贷款项目考核办法试行Word格式.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5页
阳光行动重庆市青年创业贷款项目考核办法试行Word格式.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5页
亲,该文档总共5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阳光行动重庆市青年创业贷款项目考核办法试行Word格式.docx

《阳光行动重庆市青年创业贷款项目考核办法试行Word格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阳光行动重庆市青年创业贷款项目考核办法试行Word格式.docx(5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阳光行动重庆市青年创业贷款项目考核办法试行Word格式.docx

贷款项目考核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为切实推进“阳光行动”重庆市青年创业贷款项目各项工作,调动各基层单位的工作积极性,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第二条考核针对各基层单位的工作业绩和项目负责人工作表现。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各区县团委、重庆银行各相关支行以及各区县团委、重庆银行各相关支行的项目负责人。

二、考核内容及标准

第四条对区县团委的考核分为管理指标和业务指标考核,其中管理指标五项,每项10分,业务指标三项共50分。

第五条区县团委的管理指标

1.加强合作争取支持。

加强与重庆银行支行沟通联系,建立合作伙伴关系,合力推进项目;

及时向所在区县党委、政府汇报项目工作情况,积极争取政策支持,出台相应的推进措施。

2.建立专门工作机构。

结合实际情况建立工作机构,成立由区县团委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项目领导小组,落实专人负责项目具体事务。

项目负责人因挂职、学习、借调、转岗等工作调整,应及时补充更换项目负责人,并报市项目办备案。

3.加强宣传和信息报送。

加强对外宣传,根据要求深入街道、乡镇、社区,特别是针对广大青年创业群体进行项目宣传,同时要创树一批先进典型,对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事例进行宣传推广。

加强信息报送,每月5号以前,将上月的申报、发放情况及时上报市项目办,并及时登陆中国青年创业小额贷款数据管理系统(

4.严格条件程序。

按照共青团重庆市委、重庆银行《关于联合实施2010年度“阳光行动”重庆市青年创业贷款项目的通知》和其他相关规定,严格条件和程序,协助银行就本辖区内创业青年的贷款申请进行受理、初评和推荐。

联合相关职能部门成立风险评估机构,根据市场规律,定期对申请人和项目做出客观、真实的考察评估,为发放贷款提供真实参考。

5.建立管理机制。

对申请项目建档管理,对成功申请创业贷款人员进行跟踪管理和帮扶,及时向市项目办报送项目受理、推荐、发放情况和相关信息。

聘请相关专家和职能部门工作人员,成立青年创业贷款咨询顾问团,为青年创业提供国家、地方金融政策咨询服务,帮助他们合理规避风险,提高市场竞争能力。

第六条区县团委的业务指标

1.推荐项目户数指标10分。

各区县团委推荐项目户数得分=10分×

考核区县团委推荐项目户数/各区县团委平均推荐项目户数,最高得分不超过15分,计算得分超过15分的,最终得分为15分。

2.推荐成功的项目户数指标10分。

各区县团委推荐成功的项目户数得分=10分×

考核区县团委推荐成功的项目户数/各区县团委平均推荐成功项目户数,最高得分不超过15分,计算得分超过15分的,最终得分为15分。

3.推荐成功的贷款额度指标15分。

完成市项目办核定的目标任务,各区县团委推荐成功的贷款额度指标得分为15分,超过市项目办核定目标任务50%—100%加5分,超过100%以上加10分。

4.推荐成功的贷款笔数指标15分。

完成市项目办核定的目标任务,各区县团委推荐成功的贷款笔数指标得分为15分,超过市项目办核定目标任务50%—100%加5分,超过100%以上加10分。

第七条对重庆银行各支行的考核分为管理指标和业务指标考核,其中管理指标五项,每项10分,业务指标共50分。

第八条重庆银行各支行的管理指标:

1.建立专门工作机构。

结合实际情况建立工作机构,加强领导,委派专人负责项目具体事务。

2.加强相互合作。

对团委工作人员进行业务的指导、培训,定期与团组织交流工作,与团组织建立合作伙伴关系,合力推进项目。

3.优先办理创业贷款。

在贷款管理规定范围内开通绿色通道,为符合条件的创业贷款申请项目优先办理贷款手续,及时给予资金支持,并按央行基准利率发放贷款。

4.加强内部管理。

及时向总行有关部门报送发放贷款统计数据和相关信息,严格按照贷后管理要求管理创业贷款。

5.提供优质服务。

在办理申请项目的过程中,热情接待项目申请人,耐心解答申请人的有关问题,提供优质服务。

第九条重庆银行各支行的业务指标:

1.青年创业贷款户数指标25分。

各支行青年创业贷款户数指标得分=25分×

考核支行青年创业贷款户数/各支行平均青年创业贷款户数。

最高得分不超过30分,计算得分超过30分的,最终得分为30分。

2.青年创业贷款金额指标25分。

各支行青年创业贷款金额指标得分=25分×

考核支行青年创业贷款金额/各支行平均青年创业贷款金额。

3.扶持青年创业小额贷款加分指标。

发放青年创业贷款项目中,20万以下的小额贷款户数占30%—40%加5分,占40%—50%加10分,50%以上,加15分。

三、考核办法

第十条最终得分。

管理指标得分与业务指标得分的总分为各单位最终得分,对个人只考核业务指标得分。

第十一条考核时间。

次年的元月份作为考核材料的报送时间(具体时间段以下发的考核通知为准),各项指标以本年度12月31日的数据为准,次年元月份市项目办统一进行考核。

第十二条考核材料。

当下发考核通知后,各相关单位要及时上报考核材料:

一是当年工作情况总结;

二是结合考核内容形成自查报告,并附有关佐证材料,三是相关数据统计信息。

第十三条现场审查。

市项目办组织人员对工作情况进行现场抽样审查,审查内容有:

一是建档情况;

二是绩效核查;

三是走访项目。

第十四条综合评定。

市项目领导小组根据各单位自评分、报送材料及数据录入情况和现场审查报告分共青团系统和重庆银行系统进行综合评定。

四、奖惩办法

第十五条奖励。

按照最终得分分别对各区县团委、个人和重庆银行各支行、个人进行排名评奖,设立集体奖15名,颁发奖牌,并奖励3000元奖金。

设立个人奖15名,颁发证书。

第十六条惩罚。

对于考核不合格或在工作过程中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并记入当年的年终目标考核。

对推进工作不力的单位,根据情况取消下一年度办理青年创业贷款的资格。

五、附则

第十七条本办法在实行过程中,将不断总结经验,逐步加以修订完善。

第十八条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属“阳光行动”重庆市青年创业贷款项目领导小组。

第十九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行。

附件2:

2010年度“阳光行动”重庆市青年

创业贷款项目各区县(自治县)年度目标

单位:

万元

序号

区县

金额

目标

笔数

1

万州区

2000

92

22

潼南县

500

24

2

黔江区

23

大足县

3

涪陵区

荣昌县

4

渝中区

25

璧山县

5

大渡口区

26

梁平县

6

江北区

27

城口县

7

沙坪坝区

28

丰都县

8

九龙坡区

29

垫江县

9

南岸区

30

武隆县

10

北碚区

31

忠县

11

万盛区

32

开县

12

渝北区

33

云阳县

13

巴南区

34

奉节县

14

长寿区

35

巫山县

15

江津区

1000

46

36

巫溪县

16

合川区

37

石柱县

17

永川区

38

秀山县

18

南川区

39

酉阳县

19

双桥区

40

彭水县

20

綦江县

41

北部新区

21

铜梁县

合计

43500

2024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经管营销 > 企业管理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