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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变采集终端通用技术规范

专变采集终端

通用技术规范

本规范对应的专用技术规范目录

序号

名称

编号

1

专变采集终端专用技术规范

1108003000001

专变米集终端米购标准技术规范使用说明

1.本标准技术规范分为通用部分、专用部分。

2.项目单位根据需求选择所需设备的技术规范。

技术规范通用部分条款及专用部分固化的参数原则

上不能更改。

3.项目单位应按实际要求填写“项目需求部分”。

如确实需要改动以下部分,项目单位应填写专用

部分中项目单位技术差异表并加盖该网、省公司物资部(招投标管理中心)公章,与辅助说明文件随招

标计划一起提交至招标文件审查会:

1)改动通用部分条款及专用部分固化的参数。

2)项目单位要求值超出标准技术参数值。

3)需要修正污秽、温度、海拔等条件。

经标书审查会同意后,对专用部分的修改形成项目单位技术差异表,放入专用部分中,随招标文件同时发出并视为有效,否则将视为无差异。

4.对扩建工程,项目单位应在专用部分提出与原工程相适应的一次、二次及土建的接口要求。

5.技术规范的页面、标题、标准参数值等均为统一格式,不得随意更改。

6.投标人逐项响应技术规范专用部分中标准技术参数表、项目需求部分和投标人响应部分三部分相应内容。

填写投标人响应部分,应严格按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专用部分的“招标人要求值”一栏填写相应的投标人响应部分的表格。

投标人填写技术参数表时,如有偏差除填写投标人技术偏差表外,必要时应提供相应试验报告。

专变采集终端采购标准技术规范使用说明3

1总则5

2技术规范要求5

2.1气候和大气环境条件5

2.2机械影响5

2.3工作电源5

2.4结构要求6

2.5绝缘性能要求6

2.6数据传输信道6

2.7输入/输岀回路要求6

2.8功能配置7

2.9显示要求7

2.10通信接口结构要求8

2.11材料及工艺要求8

2.12标志及标识要求8

2.13电磁兼容性要求8

2.14连续通电稳定性要求8

2.15可靠性指标8

2.16包装要求8

3试验8

3.1试验要求8

3.2电气性能试验8

3.3现场试验8

4技术服务、设计联络、工厂检验和监造8

4.1卖方提供的样本和资料8

4.2技术资料、图纸和说明书格式8

4.3供确认的图纸8

4.4买卖双方设计的图纸9

4.5其他资料和说明书9

4.6卖方提供的数据9

4.7图纸和资料分送单位、套数和地址9

4.8设计联络会议9

4.9工厂验收和现场验收9

4.10质量保证9

4.11项目管理10

4.12现场服务10

4.13售后服务10

4.14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及试验仪器10

1总则

1.1投标人应具备招标公告所要求的资质,具体资质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的商务部分。

本规范适用于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简称公司系统)专用变压器(简称专变)采集终端的招标采购,它包括技术指标、机械性能、适应环境、功能要求、电气性能、抗干扰及可靠性等方面的技术要求、验收要求以及供货、质保、售后服务等要求。

1.2本规范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

凡本规范中未规定,但在相关国家标准、电力行业标准或IEC标准中有规定的规范条文,投标人应按相应标准的条文进行设备设计、制造、试验和安装。

1.3如果投标人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规范的条文提出异议,则招标人认为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完全符合本规范。

如有异议,都应在投标书中以投标偏差表为标题的专门章节中加以详细描述。

1.4本规范所建议使用的标准如与投标人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投标人应按更严格标准的条文执行或按双方商定的标准执行。

1.5本规范经招标、投标双方确认后作为订货合同的技术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6本规范主要的技术依据为表1所列规范,这些规范的内容与本技术规范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有

不一致之处,以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为准),投标产品应满足表1所列规范的要求。

表1引用的标准

标准号

标准名称

Q/GDW373

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功能规范

Q/GDW374.1

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技术规范第一部分:

专变采集终端技术规范

Q/GDW375.1

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型式规范第一部分:

专变采集终端型式规范

Q/GDW379.2

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检验技术规范第二部分:

专变采集终端检验技术规范

Q/GDW376.1

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通信协议第一部分:

主站与采集终端通信协议

DL/T533

电力负荷管理终端

1.7投标人应提供由国家电网计量中心出具的有效期内合格的型式试验报告或全性能检验报告。

2技术规范要求

2.1气候和大气环境条件

2.2.1终端设备工作温度:

遮蔽场所—25C〜+55C;户外—40C〜+70C,特殊要求除外。

2.2.2大气压力:

63kPa〜108kPa(海拔4000m及以下),特殊要求除外。

2.2.3相对湿度:

10%〜100%。

2.2机械影响

终端设备应能承受正常运行及常规运输条件下的机械振动和冲击而不造成失效和损坏。

2.3工作电源

2.3.1一般要求:

终端使用交流单相或三相供电。

三相供电时,电源出现断相故障,交流电源能维持终端正常工作。

2.3.2额定电压:

220V/380V,57.7V/100V;允许偏差—20%〜+20%。

2.3.3频率:

50Hz,允许偏差—6%〜+2%。

2.3.4功率消耗:

在非通信状态下,采用单相供电的终端,有功功耗应不大于7W,视在功耗应不大于

15VA;采用三相供电的终端,每相有功功耗应不大于5W,视在功耗不大于10VA。

电流输入回路功率

消耗不大于0.25VA(单相);电压输入回路功率消耗不大于0.5VA(单相)。

2.3.5失电压数据和时钟保持:

终端供电电源中断后,存储数据保存至少10年,时钟至少正常运行5年。

2.3.6终端应具备抗接地故障能力,符合Q/GDW374.1《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技术规范第一部

分:

专变采集终端技术规范》中第4.3.5条的规定。

2.4结构要求

2.4.1终端外形及安装尺寸应符合Q/GDW375.1《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型式规范第一部分:

变采集终端型式规范》中第4.13条的规定。

2.4.2终端开关、按键等应灵活可靠,无卡死或接触不良现象,各部件应紧固无松动。

2.4.3终端内部所有器件均能防锈蚀、防氧化。

2.4.4终端对外的连接线应经过接线端子,接线端子及其绝缘部件可以组成端子排,强电端子和弱电

端子分开排列,具备有效的绝缘隔离。

电流出线端子的结构应与截面积为2.5mm2〜4mm2的引出线配

合。

电压出线端子的结构应与截面积为1.5mm2〜2.5mm2的引出线配合。

其他弱电出线端子的结构应

与截面积为0.5mm2〜1.5mm2的引出线配合。

端子排的最小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应符合Q/GDW375.1

中第4.8条的要求。

2.4.5终端外壳及封印螺栓应采用镀铬或镀镍制成的十字、一字通用螺栓。

2.4.6终端外壳及其防护性能。

1)终端的机箱外壳应有足够的强度,外物撞击造成的变形应不影响其正常工作。

2)非金属外壳应符合GB/T5169.11《电工电子产品着火危险试验第11部分:

灼热丝/热丝基本试验方法成品的灼热丝可燃性试验方法》的阻燃要求。

3)终端外壳的防护性能应符合GB/T4208《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规定的IP51级要求,即防尘和防滴水;对电缆进线孔也要求具有上述防护性能。

2.4.7终端对外的连接线应经过接线端子,接线端子及其绝缘部件可以组成端子排。

2.4.8终端门应能加封印。

2.4.9金属的外壳和端子盖板以及终端正常工作中可能被接触的金属部分,应连接到独立的保护接地

端子上;接地端子应有清楚的接地符号;接地端子的截面积应不小于20mm2。

2.4.10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应符合Q/GDW375.1中第4.8条的规定。

2.4.11采用无线信道时,应保证在不打开终端封印的情况下,无法拔出或拆下天线。

2.4.12终端在正常运行条件下可能受到腐蚀或能生锈的金属部分,应有防锈、防腐的涂层或镀层。

2.5绝缘性能要求

绝缘电阻、绝缘强度、冲击电压应符合Q/GDW374.1中第4.5条的规定。

2.6数据传输信道

2.6.1安全防护:

符合Q/GDW374.1中第4.7.1条的规定。

2.6.2通信介质:

通信介质可采用无线、有线、电力线载波等。

2.6.3数据传输误码率:

专用无线、电力线载波信道数据传输误码率应不大于105;微波信道数据传输误

码率应不大于106;光纤信道数据传输误码率应不大于109;其他信道的数据传输误码率应符合相关标准要

求。

2.6.4通信协议:

终端与主站的通信协议应符合Q/GDW376.1《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通信协议

第一部分:

主站与采集终端通信协议》;终端与电能表的数据通信协议至少应支持DL/T645—2007《多

功能电能表通信协议》。

2.6.5本地维护接口:

终端应有本地维护接口,通过维护接口设置终端参数,进行软件升级等。

2.6.6本地通信接口:

至少2路本地通信接口,其中1路应作为RS485电能表接口,传输速率可选用

600bit/s,1200bit/s,2400bit/s或以上。

2.6.7通信单元:

通信单元性能应符合Q/GDW374.3《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技术规范第三部分:

通信单元技术规范》的相关要求。

2.7输入/输出回路要求

2.7.1电压、电流模拟量输入:

交流电压输入额定值为220V/380V、57.7V/100V,输入电压范围为(0〜

120%)Un;交流电流输入额定值为5A(或1.5A),输入电流范围为0〜6A;能承受200%In连续过载;

耐受20倍额定电流过载5s不损坏。

2.7.2脉冲输入:

终端脉冲输入回路应能与DL/T614—2007《多功能电能表》规定的脉冲参数配合,脉

冲宽度为80ms土20ms。

2.7.3状态量输入:

输入为不带电的开/合切换触点。

2.7.4辅助电源输出(选用):

电压为DC12(1±10%)V,输出电流不小于100mA。

2.7.5控制输出:

符合Q/GDW374.1中第484条的规定。

2.8功能配置

专变采集终端的必备功能和选配功能见表2,选配功能中交流模拟量采集可为异常用电分析和实

现功率控制提供数据支持。

表2专变采集终端的必备功能和选配功能

序号

项目

必备

选配

1

数据采集

电能表数据采集

V

状态量采集

V

脉冲量采集

V*

交流模拟量采集

V

2

数据处理

实时和当前数据

V

历史日数据

V

—历史月数据

V

电能表运行状况监测

V

电能质量数据统计

V

3

参数设置和查询

时钟召测和对时

V

TA变比、TV变比及电能表脉冲常数

V

限值参数

V

功率控制参数

V

预付费控制参数

V

终端参数

V

抄表参数

V

费率时段等参数

V

4

控制

功率定值闭环控制

V

预付费控制

V

保电/剔除

V

遥控

V

5

事件记录

重要事件记录

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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