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汽车自动变速器大连工厂环境评估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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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02.6.29)
(9)《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国家环保总局令第14号)
(10)《辽宁省建设项目环境监理管理暂行办法》(2007.4.29)
(11)《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及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7年修订)
(12)《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管理办法》(环发2006[28]号)
(13)《关于建设项目环境管理问题的若干意见》(1988.3.21)
1.1.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T2.1-93)
(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T2.2-93)
(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T2.3-93)
(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T2.4-1995)
(5)《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
1.1.3技术规范、标准
(1)《城市扬尘污染防治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
(2)《以噪声为主的工业企业卫生防护距离标准》(GB18083-2000)
(3)《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4)《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单位版)》(2004.4.8)
2.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2.1大气环境质量现状
评价区域内,SO2、NO2、TSP、PM10和非甲烷总烃的监测值均低于相应的评价标准。
其中以PM10的现状值污染指数较大,其污染负荷比占总负荷比的33.2%,五种污染因子的污染负荷顺序为PM10>非甲烷总烃>TSP>NO2>SO2。
2.2噪声环境质量现状
1#点位(宜宁里小区)主要噪声源为生活噪声,昼、夜间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5-93)中的1环境功能区标准要求。
2#点位(建设区域)主要噪声源为交通噪声和自然噪声,昼、夜间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5-93)中的3环境功能区标准要求。
3.建设项目影响源及污染物排放情况
3.1建设项目影响源
★施工期
(1)废气:
施工扬尘、运输车辆的汽车尾气及燃油机械排放的燃油废气。
(2)噪声:
施工现场的各类机械设备及物料运输的交通噪声。
★营运期
热处理过程产生的淬火油烟、抛丸粉尘。
(2)废水:
职工日常生活污水。
(3)固体废弃物:
不合格产品、废铁屑、废包装物以及职工日常生活垃圾。
(4)危险废物:
主要有机加工工序产生废乳化液、废磨削液、废油抹布、废活性炭等。
(4)噪声:
主要为生产设备运行噪声及辅助动力设备产生的噪声。
3.2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
项目营运后,各污染物排放总量列于表2.1。
表13.1本项目营运后各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统计表单位:
t/a
污染源
污染因子
产生量
采取措施
排放量
去向
废
气
淬火油烟
非甲烷总烃
1.75t/a
活性炭过滤器
0.18t/a
大气
食堂烹饪废气
NOx
0.013t/a
油烟净化装置
0.013
SO2
0.002t/a
0.002
烟尘
0.001t/a
0.001
抛丸粉尘
粉尘
2.88t/a
布袋除尘器
0.03t/a
水
生活污水
废水量
3060t/a
化粪池
开发区水质净化二厂、大窑湾
COD
1.07t/a
氨氮
0.08t/a
固
体
物
一般
固体废物
不合格产品
20t/a
综合利用
-
废铁屑
80t/a
废包装物
100t/a
废弃石英砂
10t/a
集中收集
工业废物填埋场
生活垃圾
30t/a
日产日清
生活垃圾填埋场
危险
废弃物
废乳化液
0.4t/a
委托有资质厂家无害化处理
废磨削液
6t/a
废活性炭
1.6t/a
废油抹布
1.5t/a
4.环境影响分析
4.1大气
根据建设项目营运期工程分析,本项目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淬火油烟、抛丸粉尘。
经预测各项污染因子扩散至宜宁里小区处均低于相应的评价标准。
4.2噪声
(1)施工期噪声
由预测结果可以看出,各施工阶段施工机械设备产生的噪声影响距离较远,传播150m远处时,各噪声源叠加值在昼间和夜间均超《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传至宜宁里小区远超过《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中1类区标准,即昼间55dB(A),夜间45dB(A)。
(2)营运期噪声
由预测结果可以看出,营运期噪声在采取措施的情况下传至各厂界处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中的Ⅲ类区标准,传至宜宁里小区处相应的标准。
4.3水环境
项目营运后,排放废水主要是职工日常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及其浓度分别为COD350mg/L,SS150mg/L,氨氮25mg/L,经化粪池发酵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的三级标准,直接排入市政下水管网,不会对开发区水质净化二厂造成污染负荷。
4.4一般固体废物
项目营运后,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主要是机加工过程产生的废边角料和不合格产品、废铁屑及废包装物。
废铁屑及废包装物等应建设封闭储存场所,避免露天存放,集中收集后,定期送往物资回收部门进行综合利用。
对于职工日常生活垃圾,全部实行袋装化,且由专人负责收集,送至市政指定的垃圾点堆放,日产日清。
4.5危险废物
危险废弃物主要有机加工工序产生废乳化液、废磨削液、废油抹布、废活性炭等,应定期送往有资质厂家进行无害化处理。
根据《危险废物储存污染控制标准》中的相关要求,建设单位应加强对危险废弃物产生源的监督管理,厂区内应建造专用的危险废弃物贮存设施,贮存、处置场所等设施必须设置警示标志等。
5.风险评价
根据对本项目涉及化学品的物质危险性识别,确定本项目潜在的事故类型主要为液氨泄漏。
当液氨钢瓶发生泄漏时,在各气象条件下,引起致死、半致死危害的最大影响范围分别为58m,本项目危险品库与东北侧宜宁里住宅小区的最近距离约100m,因此,液氨钢瓶泄漏事故不会对该小区居民造成严重不利影响。
6.污染防治措施
6.1施工期
★施工扬尘
施工期地面扬尘必须按环保要求采取积极有效的防治措施,如洒水、加设围档等措施,由此可降低此部分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程度。
★施工噪声
施工期间对噪声较强的设备采取隔声、吸声等综合降噪措施,产生的施工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
6.2营运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淬火油烟
对于淬火过程中产生的淬火油烟,建设单位利用氮气作为保护气,隔绝外界空气,防止淬火油高温燃烧,减少油烟的排放量。
且淬火油烟经活性炭过滤后经15m排气筒有组织排放,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低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二级排放限值。
★抛丸粉尘
本项目抛丸工序会产生大量粉尘,抛丸机均配备除尘器,除尘器的的净化效率约99%,处理后引风经15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
抛丸粉尘的排放速率约0.03kg/h,排放浓度约7.5mg/m3,低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限值。
★食堂烹饪废气
建设单位在设计过程中,应设计内壁式厨房排气烟道,将厨房烟气通过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经内壁式排烟管道集中从屋顶排放。
同时,建设单位还应对排气烟道采取防渗防潮处理或者采用套管式专用烟道,保证烟道的建设质量,防止油烟异味影响周围环境。
(2)废水防治措施
员工食堂产生的含油污水经隔油池隔油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排入市政下水管网,最终进入开发区水质净化二厂进行达标处理。
(3)固体废物处理措施
★不合格品及废铁屑
生产过程中不合格品将全部返回生产工序重新组装、检测。
废铁屑全部以物质形式回收、出售。
★废弃包装物
生产过程中原料包装将产生废弃包装物,主要包括废纸张、木板等,这些废弃包装物全部集中收集、出售,木制包装箱返回原厂。
★生活垃圾
建议生活垃圾全部实行袋装化,且由专人负责收集,送至市政指定的垃圾点堆放,日产日清。
(4)危险废物处理措施
危险废弃物必须委托有资质的部门进行无害化处理,并签订委托处理协议,报环保部门备案。
(5)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各工序选用低噪声设备;
对公用站房内噪声超标设备采用隔声、消声、减振等降噪措施。
治理后的噪声值传播至厂界处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中的Ⅲ类标准,传播至宜宁里小区处应满足Ⅰ类标准。
7.选址规划合理性分析
根据2005年12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40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本项目被列为“鼓励类”。
另外,本项目亦属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联合颁布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7年修订)》中“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中所列的项目。
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
8.清洁生产评价
齿轮、轴类热处理后,进行磨削加工,磨削设备采用营口福斯油品有限公司提供的Ecocool系列水性磨削液。
含水率94~96%,油含量仅为4~6%。
使用周期长,每年更换两次,与国内市场上常见的磨削液相比,不产生油烟、磨削液泥。
热处理工序采用电加热,代替液化气,每年可节约液化气75万m3,约合1140t/a。
采用电加热,虽然加大企业的制造成本,但降低了SO2排放量0.5t/a、NOx排放量1.39t/a。
本项目加工、检测、装配设备全部由德国进口,选用的低噪声设备且生产车间设计为封闭车间,窗户仅作为采光用,各加工设备噪声仅经车间墙体隔声(隔声量15dB(A)),传播至各个厂界及敏感点处的噪声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中的Ⅲ类区标准。
本项目生产符合清洁生产要求。
9.经济损益评价
该工程的实施,不仅可以降低汽车整车成本,而且可以增强上海大众和一汽大众汽车的市场竞争力,并长期保持市场优势,实现大部分零部件的国产化,本项目的建设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
生产过程无废水产生,仅产生员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发酵处理后,直接排入市政下水管网。
淬火油烟经活性炭过滤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热处理工序采用电加热,减少了酸性气体SO2的排放,因此本项目也具有良好的环境效益。
10.公众参与评价
本次调查共发放问卷20份,收回问卷20份,调查对象为厂周围的居民及周边企业员工等。
调查结果表明,38%的公众支持本项目建设,62%的公众持反对意见。
支持本项目建设的公众大都为周边企业员工,持反对意见的公众大都是宜宁里小区居民,不支持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两点:
其一,不希望与工厂居住在一起,强烈希望搬迁;
其二,担心项目施工和营运过程中产生噪声会对其生活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11.项目可行性评价结论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及《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7年修订)》,本项目属于鼓励类项目。
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根据本项目平面布局及周边环境概况,建设单位在采取目前工艺方案的情况下,建设项目营运后对居民产生影响的主要因素为辅助设施运行噪声。
按照《以噪声污染为主的工业企业卫生防护距离标准》,本项目产噪单元应与周围敏感点保持100m的防护距离,本项目公用站房与宜宁里小区最近距离约130m,满足防护距离的规定。
综上所述,建设单位在切实落实本报告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达到设计的治理效果基础上,项目排放的污染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可以得到有效地控制。
从环保角度认为,本项目是可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