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树镇卫生院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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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树镇卫生院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柳树镇卫生院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柳树镇卫生院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为了深化卫生院机构和人事制度改革,全面提高综合服务水平,激发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根据西卫发()30号文件精神依据,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改革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总体原则

1.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认真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事业改革与发展的决定》精神,遵循医学自身发展规律、人才资源合理配置规律和市场运行规律,建立符合我院特点的人事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分配制度,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全面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协调发展。

2.目标任务

建立政事职责分开、单位全员聘用、人员自主择业、单位依法管理、配套措施完善的分类体制;建立一套学科结构合理、医疗与预防保健相结合,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工勤人员各自岗位需求相适应,工作数量和质量要求相统一的管理制度。

逐步形成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用人机制。

科学设岗,合理设置卫生院内部机构,搞好定编、定岗,定员工作;全面实行全员聘用制,深化卫生院人事制度改革;建立激励机制,实行分配制度改革,充分体现管理要素,技术要素、岗位类别等要素参与分配,向优秀人才、临床一线和重点岗位倾斜。

3.总体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2)坚持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原则;

(3)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4)坚持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以岗定薪,薪随岗变的原则。

二、改革的内容和重点

(一)坚持五定,进行内部机构改革

根据“定机构、定岗位、定职能、定编制、定领导职数”五定原则,科学合理设置内部机构和岗位。

1.定机构

按照“精干高效、合理设置”的原则,规范单位机构设置。

将卫生院岗位类别分为:

行政后勤、公共卫生、基本医疗三大类。

2.定岗位:

根据卫生院岗位设置标准和我院的实际工作需求,坚持精简、统一、高效、务实的原则。

核定以下共计28个岗位。

(1)行政后勤类:

设置岗位5个、其中兼职岗位2个。

(2)公共卫生类:

设置岗位7个、其中兼职岗位4个。

(3)基本医疗类:

设置岗位16个、其中兼职岗位4个。

3․定职责:

根据国家规定的卫生机构标准和职能为依据,从卫生院的实际出发制定本院各级各类人员工作职责。

4.定编制:

核定我院编制18名,卫生院实有18人(专业技术人员15人,工勤人员3个)。

5.定中层领导职数:

设医务科长1名、护士长1名、财务科长1名。

(二)实行全员聘用制,深化人事制度改革

1.实行全员聘用制度。

按照“科学设岗、双向选择、竞争上岗、择优聘用”的原则,打破身份和级别管理界限,面向全体职工、层层聘任,确定单位与个人的人事关系,明确单位和个人的权利与义务。

2.推行竞争上岗。

根据岗位设置和《西乡县卫生局实施乡镇卫生院人事制度改革管理办法》规定的权限、条件和程序,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与职工签定聘用合同。

(1)竞争上岗的程序

宣传动员:

经过职工大会等多种形式,讲明竞争上岗的目的、意义,公布拟竞聘的职位、任职条件和资格、程序办法,动员大家提高认识,消除顾虑,积极参与。

公开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个人自荐、群众举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符合任职条件的参加竞聘选拔。

中层干部和其它人员由卫生院改革领导小组进行资格审查;各级各类人员的任职条件和资格与竞争岗位相一致。

演讲答辩:

中层干部由卫生院改革领导小组组织进行。

领导小组根据竞聘者的演讲答辩评议打分。

民主测评:

职工根据竞聘者演讲答辩和平时表现,对其进行民主测评。

综合考核:

卫生院改革领导小组对竞聘人员进行德、能、勤、绩(主要是工作业绩)4个方面综合考核。

确定聘用对象:

中层干部按民主测评、演讲答辩、综合考核、按3︰3︰4的比例计分。

专业技术人员及公共卫生类别人员按照民主测评、综合考核、按4︰6的比例计分。

公示:

依据竞聘数择优确定拟聘任对象,进行公示。

(2)聘用

根据《西乡县卫生局实施乡镇卫生院人事制度改革管理办法》的规定,经过签订聘用合同确立聘用关系,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各级各类人员的聘期为3年,可连聘连任,新进人员试用期大中专毕业生为1年,其它人员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满后根据工作情况确定是否正式聘任。

(3)聘用办法

专业技术人员实行聘任制,根据核定的岗位,参考中、初级专业技术人员的结构比例数额,实行竞争上岗、双向选择、评聘分开、择优聘任,并对卫生专业技术岗位实行执业资格注册管理制度。

管理岗位,建立体现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业务能力、工作业绩、资格经历、岗位需要的等级序列,推行职员制。

工勤岗位,继续完善符合事业单位工作特点及岗位要求的技术等级,严格设定工勤岗位,采用多种用工形式,推行聘用合同管理。

今后,凡工勤岗位新补充人员,一律实行临时聘用制度。

(4)签订聘用合同

聘用合同由卫生院法人与受聘人员以书面的形式订立。

聘用合同应具备下列条款:

(1)聘用的合同期限;

(2)岗位及其职责要求;(3)岗位纪律;(4)岗位工作条件;(5)工资待遇;(6)聘用合同变更和终止的条件;(7)违反聘用合同的责任。

医院与受聘人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特殊情况可延长至6个月,大中专毕业生使用期限为12个月。

3.建立岗位管理。

按照岗位设置的职责、权力和任职条件实行岗位管理。

中层干部、实行任期目标责任制。

县卫生局与院长签订任期目标管理责任书,提出考核办法,并负责考核。

院长代表卫生院与中层干部签订任期目标责任书,制定考核办法并负责考核。

依据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考核结果作为聘任或解聘相应职务的重要依据。

严格坚持凡进必考的原则:

今后凡新进入我院的各级各类人员由单位根据岗位空缺提出申请计划,经县卫生局审核,县人事局审批报县政府同意后,由人事局会同卫生局和单位公开招考,择优录用,按照规定的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由院长决定聘用后,再由相关科室聘任。

4.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按照《西乡县事业单位改革试点社会保险实施意见》,逐步推进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全面启动事业单位的失业、医疗、工伤等各项保障制度。

三․建立激励机制,实行分配制度改革

(一)、建立和完善岗位考核制度

1.考核采取月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岗位职责与病人评价相结合,考核的内容为德、能、勤、绩、廉5个方面,重点对工作成绩(数量、质量、社会和经济效益)进行量化考核,客观、公正、准确地评价各级各类人员的工作业绩。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4个等次,把考核结果作为各级各类人员工资分配、续聘、高职低聘、低职高聘、缓聘、解聘职称晋升、晋级、奖惩、辞退的主要依据。

(二)、建立和完善续聘、解聘、辞聘制度

根据考核中合同的履行情况和考核结果,确定各级各类人员续聘、低职高聘、高职低聘、晋级、缓聘、奖惩、解聘。

续聘:

聘用合同期满,完成了聘期内工作任务,岗位需要,本人愿意,考核合格者续签聘用合同。

低职高聘:

(1)专业技术人员考核成绩在同级职务人员中名列前茅,工作成绩特别突出,业务水平高,实际能力强,具有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2)从事本专业工作6年以上,在本学科领域相对于本院同级人员技术水平较高,是本学科的带头人。

高职低聘:

在聘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高职低聘。

(1)受党纪政纪处分者;

(2)服务态度差,经批评教育仍不改,病人举报经查实两次以上者;(3)不能胜任本职工作,不履行岗位职责,无故完不成工作任务,年度考核不合格者。

(4)在应对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时招之不来或处理不利,造成严重后果者。

暂聘:

对未取得任职资格的人员,但医院岗位需要,确能胜任本职工作者可签订暂聘合同,暂聘合同最长不能超过一年,期间经过学习培训取得相应的任职资格后签订正式聘用(任)合同,否则按落聘人员对待。

缓聘:

对下列人员可缓签聘用合同,缓聘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

(1)本人问题审查未结的;

(2)患病或负伤未愈暂不能胜任工作的;(3)经单位同意外派、外借、外出进修、带薪上学或有特殊情况在册不在岗的。

缓聘人员不占各部门、各科室岗位。

解聘:

受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医院和聘任科室可解除聘用(任)合同:

(1)在聘期内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和任职资格,无法胜任所聘岗位工作的;

(2)聘用期内不履行聘用合同,经教育仍不改正者;(3)工作严重失职、渎职造成重大责任事故、严重经济损失的或严重违法乱纪的;(4)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法收监执行的或者被劳动教养的;(5)符合国家人事部《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辞退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暂行规定》条件,应当辞退的;(6)严重扰乱卫生院工作秩序,致使卫生院各项工作不能正常进行的;(7)收受“红包”、回扣,私自收费、私自向外介绍病人,私自推销药品器械,私自在外兼职或与外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者;(8)各种原因外出后逾期未归者;(9)连续旷工超过10天或年累计旷工超过20天。

(三)未(拒)聘人员的安置

落聘人员要服从卫生院的管理、安排,先到卫生院办公室报道,对各类未(拒)聘人员采用多层次、多渠道的安置办法。

经过待岗、转岗培训、带职学习、病退(长期患病)、辞退(长期旷工等)、提前离岗(接近退休年龄的护理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办法进行安置。

实行一次定编定岗,两年分流人员和未聘人员的安置办法。

1.待岗、转岗培训:

不能胜任工作落聘的人员,待岗期间要服从卫生院管理,按时上下班,认真学习业务知识,积极为受聘创造条件。

医院为其提供学习和培训机会。

2.对于自动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卫生院将直接上交县人才交流中心托管。

3.病退,辞退:

长期患病不能从事工作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病退手续;长期旷工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辞退手续。

4.辞去公职,自谋职业。

5.申请调离。

6.离岗退养。

落聘人员的待遇按《西乡县事业单位改革试点未聘人员安置和分流暂行办法》执行。

四、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

准备和宣传动员阶段(2月至4月)。

按照《西乡县卫生局实施乡镇卫生院人事制度改革管理办法》要求,组织全院职工认真学习国家、省、市县关于人事制度改革的政策文件精神,借本县已改革试点单位的经验,广泛宣卫生院人事改革的重要意义,积极营造卫生院人事改革的良好氛围,全面提高对改革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

第二阶段:

制定方案阶段(3月至4月)在深入调查研究,总结乡镇卫生院改革经验的基础上,按照的精神,结合本院实际,于3月30日之前制定出实施方案和各类配套文件。

对每一个文件的产生,充分发扬民主,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充分讨论,广泛征求意见建议,不断修改完善。

总体实施方案报县事业单位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待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三阶段:

组织实施(4月至9月)。

按照批准的改革方案,合理调整内设机构,科学设置岗位,就严格按规定程序实施岗位竟聘,鉴订聘用合同,实施内部分配办法;安置未聘人员,建立监督制度。

实施过程中要做到思想不散、秩序不乱、工作不断。

第四阶段:

总结验收阶段(4月30日)。

实事求是地总结我院人事制度改革的成功经验和存在的主要问题,拿出竞聘上岗工作总结,接受人事局和卫生局的检查验收。

五、组织领导

卫生事业单位改革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关系到广大医护人员的切身利益和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

我院以贾煜为组长,张小永为组长,王健、石金明、王龙斌成员的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张小永兼任办公室主任。

具体负责改革工作的组织安排、协调督察、评估调研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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