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代理人考试相关内容整理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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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发明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完成发明创造的受托方
专利代理制度
1、专利代理的一方必定是专利代理机构,不能是其他公民,也不能是专利代理人
2、申请专利代理人资格的条件
完全民事行为人、故意犯罪不行(交通肇事不是故意犯罪)
3、申请专利代理人执业证的条件和程序
条件:
有专利代理人资格
能够专职从事专利代理业务
实习满1年,并参加上岗培训
由专利代理机构聘用
不能超过70周岁
品行良好
不予颁发:
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在另一家专利代理机构尚未解聘
领取执业证不满1年又换单位的
惩戒不满3年的
受刑事处罚的(过失除外)
4、专利代理人在脱离代理业务1年内,不得申请专利
5、专利代理机构
合伙制
股份制
律师楼开办业务
3人
5人
5W
10W
无限连带责任
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
不能超过65岁
作为另一家代理机构合伙人不满2年
执业经历2年
作为另一家代理机构股东不满2年
设立办事机构条件:
10人以上,设立时间满2年,通过上一年度年检。
办事机构不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不能以自己的名义从事业务
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授予条件
一、现有技术:
申请日,有优先权日的则是指优先权日,申请当天公开不算
二、新颖性
(一)新颖性的概念
(二)抵触申请(任何人提出的在先申请)
审查抵触申请时以全文内容为准
抵触申请必须是中国申请,进入中国的PCT申请也可以
(三)判断新颖性的原则和基准
1、单独对比原则
2、上位概念与下位概念(上位概念的公开一般不影响下为概念的新颖性)
3、惯用手段的直接置换(影响新颖性)
4、数值和数值范围:
◆对比公开的数值在限定范围内,影响新颖性
◆对比公开的数值与限定范围部分重叠或有一个共同端点,影响新颖性
◆对比公开的数值的端点破坏限定数值的的离散数值
◆限定数值在对比公开数值内且没有共同端点,不破坏新颖性
5、化学领域发明新颖性判断的其他规定
组合物的新颖性
公开数据为由组分A+B+C组成的化合物甲
Ø
权利要求采用封闭式撰写:
如“由A+B组成”该权利有新颖性
权利要求采用开放式撰写:
如“含有A+B组成”该权利没有新颖性
权利要求采用排除法撰写:
如“不含有C”该权利有新颖性
(四)不丧失新颖性的宽限期(6个月)
主张宽限期的时间限制:
在提出专利申请时声明,并自申请日起2个月内提交证明文件
在宽限期内再次发生适用宽限期的三种情况,申请依然不会丧失新颖性
(五)对同样的发明创造的处理
1、判断原则:
将两件发明或实用新型申请或专利的权利要求书的内容进行比较,而不是将全部内容进行比较
两件发明或实用新型申请或专利权利要求书的内容相同,但权利要求保护的范围不同的,应该认为所要求保护的发明创造不同。
同一申请人同日对同样的发明创造既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又申请发明专利,先获得的实用新型专利权尚未终止,且申请人声明放弃该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可以授予发明专利权
三、创造性判断创造性的标准只有现有技术,判断新颖性的标准为抵触申请和现有技术
(一)概念
1、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
2、突出的实质性特点
3、显著进步
(二)判断创造性的原则和基准
1、判断创造性的审查原则
审查创造性时将一份或者多份现有技术中的不同的技术内容组合在一起对要求保护的发明进行评价。
如果一项独立权利要求具备创造性,则不在审查该独立权利要求的从属权利要求的创造性。
2、判断创造性的方法和步骤
(1)确定最接近的现有技术
(2)确定发明的区别特征和发明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
(3)判断要求保护的发明对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是否显而易见
(三)实用新型创造性的判断
1、判断实用新型创造性时应当考虑的技术特征:
材料特征和方法特征,形状特征和结构特征
2、判断实用新型创造性的标准
(1)现有技术的领域
(2)现有技术的数量(引用一项或两项现有技术评价其创造性)
四、实用性(能够生产制造)
1、判断原则
以申请日提交的说明书(包括附图)和权利要求书所公开的整体技术内容为依据
实用性与怎么造出来的无关
注意无再现性(与很难实现不一样)和违背自然规律,利用独一无二的自然条件的产品,人体或动物非治疗目的的外科手术方法(美容)、人体极限下的生理参数
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授权条件
(一)不属于现有设计
1、判断基准
外观设计相同(形状、图案和色彩都相同):
如材料替换、尺寸不同、内部结构、技术性能不同,均属于此项
外观设计实质相同:
细微差别(百叶窗叶片数)、数量的增减、互为镜像等
2、判断方式
单独对比
直接观察
仅以外观作为判断对象,考虑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
整体观察、综合判断
在公布前撤回不影响另一个申请的新颖性
(二)不存在的抵触申请
1、构成抵触申请的条件:
(三)与现有技术或者现有设计特征的组合比具有明显的区别
不具有明显区别的情形
与相同或者相近种类产品现有设计对比
(四)不与在先权利冲突
1、含义:
他人在申请日前已经取得的合法权利
2、类型:
商标权、著作权、肖像权。
。
对专利申请文件的要求
申请文件
一、请求书:
发明名称、发明人、地址等一系列信息
发明名称:
不得含有非技术词语不得仅适用笼统的词语“一种方法、一种化合物”等,一般不超过25个字,最多40个字
发明人:
自然人
申请人:
法人或自然人
联系人:
代收信件,联系人只能填一个,需要同时填通讯地址、邮编和联系电话
代表人:
除涉及共有权利外,代表人可以代表全体申请人办理其他手续
专利代理机构、专利代理人:
地址
应当随同请求书提交的各类证明文件
优先权证明(在先申请文件副本)
优先权转让证明
生物材料样品保藏证明等
二、权利要求书
(一)权利要求书
权利要求不能是纯功能性的
权利要求书中可以有化学式或数学式但不能有插图
(二)独立权利要求
(三)从属权利要求
三、说明书及说明书附图
(一)说明书:
清楚、完整、能够实现
1、说明书要包含的内容
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发明或实用新型的内容
附图说明
具体实施方式
2、说明书撰写要求
(二)说明书附图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必须有附图
说明书附图不能使用照片和工程蓝图,但可以是有逻辑框图和工艺流程图
四、说明书摘要及摘要附图
摘要不具有法律效力,不属于发明或实用新型原始记载的内容,摘要不能超过300个字,摘要文字部分出现附图标记应当加括号
摘要附图的选择,最能说明技术特征的图,化学式可被视为摘要附图
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
一、请求书
外观设计名称(一般不得超过20个字)
名称不能太抽象:
“文具、乐器、建筑用品”等都不行
描述技术效果或内部结构的名称也不行“节油发动机”
附有产品规格的名称也不行“21寸电视机”、“中型书柜”等
应该随同提交的证明文件
如果是分案申请,提交原申请文件副本,要求优先权,提交原申请优先权副本
要求外观优先权,三个月内提交副本
要求不丧失新颖性宽限期,申请日起2个月内提交证明
二、图片或照片
三、简要说明(在申请日起2个月内可以主动修改)
专利公报上只有一张图,最能体现外观设计要点的图
单一性
一、发明与使用新型的单一性
二、外观设计的单一性
同一产品的相似外观设计
成套产品的外观设计:
咖啡杯、咖啡壶等(浴室洗脸池、水龙头、盥洗镜不可以,因为属于不同大类)
1、同一类别
2、成套出售或使用:
必须分别符合授予专利权的条件
形状的统一、图案的统一、色彩的统一
申请专利权的程序及手续
一、申请日的确定
1、申请日的确定:
(确定申请日的前提是申请文件齐全,文件不齐全则以补交日期为申请日)
2、申请日的作用:
专利申请实质审查3年内,已优先权日为起点,专利满18个月公布,已优先权日为起点
新颖性、宽限期、抵触申请等都涉及申请日(优先权日)
若发现申请日错了药更正,应在递交申请文件之日起2个月内或受到受理通知书1个月内提出
二、优先权
1、优先权种类,优先权可以转让
外国优先权
本国优先权(只适用于发明或实用新型)
要求优先权的,需要在提出申请时在请求书中声明,并在3个月内提交先申请文件副本,提交优先权转让证明是在申请日起3个月内
三、申请号
年号+申请种类号+申请流水号(4+1+7)12位
1——发明
2——实用新型
3——外观设计
8——进入国家阶段发明
9——进入国家阶段实用新型
四、期限
(一)期限的种类
法定期限
指定期限:
一般为2个月,发明专利申请中,申请人答复第一次审查意见的时间为4个月,指定期限自推定当事人收到通知书之日起计算。
(二)期限的计算
(三)期限的延长延期不能超过2个月
指定期限可以延长,但是无效宣告程序中,专利复审委员会指定的期限不能延长。
请求延长期限应当在期限届满之前提出,缴纳请求费。
(四)耽误期限的处分
1、处分种类:
自届满日起1个月后作出处分
2、补救措施:
收到处分决定之日起2个月内,请求恢复权利,并缴费
不丧失新颖性的宽限期不能请求回复权利
优先权期限
专利权期限
侵权诉讼时效
五、费用
(一)费用的类别
申请费、申请附加费、公布印刷费、优先权要求费
发明专利实质审查费(只有发明专利才有)、复审费
专利登记费、公告印刷费、年费
恢复权利请求费、延长期限请求费
著录事项变更费、专利权评价报告请求费、无效宣告请求费
(二)费用的减缓
1、允许请求减缓的费用种类
申请费(不包括申请附加费、公布印刷费(专利满18个月公布))
实质审查费
复审费
年费(自授予专利权当年起3年的年费)
2、请求减缓的手续及其审批
(三)费用的缴纳期限
1、申请费:
自申请日起2个月内,或者自收到受理通知书15日内
申请附加费(说明书超过30页、权利要求超过10项)
2、实质审查费:
自申请日起3年内
3、延长期限请求费:
相应期限届满之前
4、恢复权利请求费:
收到权利丧失通知书之日起2个月内
5、复审费:
收到驳回决定之日起3个月内
6、专利登记费、授权当年的年费及公告印刷费,收到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之日起2个月内
7、著录事项变更费、专利权评价报告请求费、无效宣告请求费,提出请求之日起1个月内
申请授权后、缴纳年费的期限以申请日为起点,与授权日和自然年度无关
(四)缴纳费用的方式:
缴纳的费用名称+申请号或专利号
(五)专利费用的退款、暂存和查询
1、暂存:
3年,清帐上缴
2、退款:
自缴费之日起3年
专利的申请及审查流程
一、专利的申请及受理
1、申请:
以书面形式或电子文件形式,传真不可以
2、受理:
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处
专利局代办处:
不能就收PCT、境外文件均不可以、分案申请不可以、有要求优先权声明的不可以、专利申请被受理后提交的其他文件不可以(境外直接邮寄到任何一个部门均不可以)
国际申请在香港获得专利保护:
自该申请有中国专利局以中文公布之日起6个月内,或者该申请已由国际局以中文公布的、自中国专利局国家申请号通知书发文之日起6个月内,向香港提出办理记录请求手续;
自该申请有中国专利局授予专利权之日起6个月内,向香港办理注册与批予请求手续
中国发明在香港获得专利保护:
自该申请有中国专利局以中文公布之日起6个月内;
向香港提出办理记录请求手续;
二、保密申请与向外申请请求的审查
三、发明专利申请的初步审查
(一)发明专利申请的初步审查的范围
申请文件的形式审查
申请文件的明显实质性缺陷审查
其他文件的形式审查
有关费用的审查
四、发明专利申请的实质审查程序
(一)实质审查请求(自申请日起3年内)
视为“未提出”是针对的文件方面不符合规定,视为“撤回”是针对期满未答复或没有交费
申请人在提出实质审查时,或收到进入实质审查阶段通知书之日起3个月内,可以进行主动修改(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是2个月内可以进行主动修改)
(二)实质审查程序中的基本原则:
请求原则、听证原则、程序节约原则
(三)实质审查:
会晤
(四)驳回决定和授权通知
驳回决定一般应当在第二次审查意见通知书之后才能做出
(五)实质审查程序的终止、中止和恢复
中止:
有权属纠纷
五、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初步审查
期限
专利权人对强制许可不服或强制许可费不服,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