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工作会议讲话稿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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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时用人上出点问题,影响是个别的、局部的;
换届风气出问题,影响是普遍的、全局的。
”省委书记李鸿忠同志强调:
“换届风气的好坏,直接关系换届工作的成败,必须把保证换届风清气正、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作为一场硬仗来打,向党和人民交一份满意的答卷。
”市委书记陈天会同志要求,“各级领导要以身作则,以最坚决的态度抵制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以最广泛的教育,提高换届纪律的知晓率;
以最有力的措施,加强换届风气的监督检查;
以最用力的手段,坚决查处违纪行为。
”换届风气不好就会扰乱干部群众思想,就会偏转科学发展导向,就会破坏选人用人的公正性,就会使老实人吃亏、投机钻营者得利,就会歪曲民主,破坏改革,降低选人用人公信度。
风气不正是干扰这次换届工作的最大危险,严肃纪律是换届顺利进行的重要保证。
要坚决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对严肃换届纪律的明确要求和有关规定,严厉整治选人用人上不正之风,用铁的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
(二)严肃换届纪律,是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和组织工作满意度的重要途径。
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是一项党代会工程,是党的十七大提出的一项硬任务、硬指标。
近年来,市委对贯彻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法规和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一直非常重视,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
但从中央组织部和省委组织部反馈的选人用人公信度民意调查结果看,我市选人用人公信度成绩虽然逐年上升,但增幅趋缓,与全国平均水平比,差距较明显。
特别是省委组织部反馈的20XX年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满意度,我市在全省17个市州中排名比20XX年下降了5位,防止和纠正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满意度排名下降了4位。
这说明我们的工作与党的殷切要求,与人民群众对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的热切期盼还有差距。
各级党组织要站在对党和人民事业负责的高度,把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工作摆上重要位置,抓住严肃换届纪律这一契机,再上措施,再加力度,自我加压,力争使我市选人用人公信度有进一步提升。
(三)严肃换届纪律,是为十堰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选好干部、配强班子的重要保障。
近几年来,我们坚持打基础、利长远,着眼于优化领导班子结构,增强班子活力,大力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领导班子的凝聚力、执行力、创造力和公信力不断增强,为十堰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经过“十一五”时期的发展,十堰渡过了最困难的时期,正处在一个厚积薄发的新阶段,站在了新的历史起点上。
“十三五”期间,我们描绘了“加快推进‘一城两带’建设,把十堰建设成为汽车之城、山水之城、和谐之城、生态之城和区域性中心城市,争取走在全省前列,率先实现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宏伟蓝图;
今年,市委、市政府提出围绕“三大目标”,抓好“六项重点工作”,努力完成“八项经济指标”。
要实现宏伟蓝图和目标任务,必须有一支政治可靠、素质过硬、作风优良的干部队伍作支撑。
换届工作总的目标要求有两个,一是统一思想、凝聚发展共识;
二是选准干部、配好领导班子。
只有严格标准、严明程序、严肃纪律,才把那些执政为民、敢于担当、政绩突出、清正廉洁的能人、贤人“请进”领导班子,为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提供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撑。
二、标本兼治,整体推进,坚决贯彻落实严肃换届纪律的各项工作措施
李鸿忠同志强调:
“要严肃换届纪律,做到换届纪律学习教育全覆盖,不遗漏一个人;
监督检查贯穿换届工作全过程,不放松一个环节;
查处违反换届纪律行为出重拳,不搞下不为例。
”在全省市县换届动员大会上,李鸿忠同志代表省委常委会全体成员作出了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的六项承诺,请全社会进行监督。
市委书记陈天会同志代表市委常委会做了“六个坚持和六个带头”的庄严承诺: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带头反对亲亲疏疏、团团伙伙;
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带头在用人上不搞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
坚持履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带头不搞违规用人;
坚持在干部工作中树正气,带头抵制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等不正之风;
坚持严格要求子女、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带头不为个别干部的提拔向下级党组织打招呼;
坚持维护干部工作法规的权威性,带头严肃查处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不搞下不为例。
这次换届,我们要严格按照省、市委的要求,采取严密组织、严明纪律、严肃教育、严格监督、严厉查处、严加考核等“六严”措施,用铁的纪律确保换届风清气正。
(一)严明换届纪律,强化学习教育,坚决维护换届工作的严肃性。
严明纪律,对于确保换届顺利进行至关重要。
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联合下发了严肃换届纪律的通知,提出了“5个严禁、17个不准和5个一律”纪律要求;
省委就严肃换届纪律、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作出了全面部署;
市委制定了《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专项工作方案》,印发了一系列文件规定。
对中央和省、市委的换届纪律要求,各级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要先学先行、带头遵守。
一是教育要抓早。
从现在开始,各地就要抓好换届纪律的学习教育;
换届期间,教育还要反复抓,使党员干部清楚地了解不能做什么、做了的后果是什么,始终绷紧纪律这根弦。
要通过新闻媒体广泛宣传“5个严禁、17个不准和5个一律”纪律要求,及时宣传严肃换届纪律的做法和成效,引导广大干部群众了解换届纪律的具体内容,积极有序地参与到换届纪律的监督中来。
二是教育要到人。
要把换届纪律教育到与换届工作相关的所有人员,实现全覆盖。
要将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通知》和省、市委的换届纪律要求及时印送到每一名领导干部;
要抓住各级主要领导干部、“两代表一委员”等主体,做好点对点、人对人的宣传教育;
要加强对机关、企事业单位等领域的宣传,确保不漏一人;
要注意向离退休老同志宣传严肃换届纪律要求,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赢得理解支持。
三是教育要入心。
要突出重点对象,切实增强教育的针对性。
换届工作开始前,各级、各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与班子成员,纪委和组织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与本级、本单位管理的主要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开展一次谈话谈心,一方面,对严肃换届纪律提出要求,引导干部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
另一方面,要从关心、爱护干部出发,畅通言路,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及时了解干部思想动态。
要运用反面典型,警示教育党员干部引以为戒、不越“雷池”。
(二)加强督促检查,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对换届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要突出重点、创新手段,把严格监督贯穿于换届工作全过程。
一要认真落实监督制度。
要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凡是要求报告的事项,该对上报告的必须如实报告,该对下把关的必须严格把关。
换届工作中,凡是涉及县乡党委书记职务变动的,必须按照规定开展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并把检查结果作为评价使用的重要依据。
凡是党委(党组)召开讨论决定干部会议,必须事先向上级组织部门报告并请其派人列席。
凡是考察对象,必须提前征求纪检等机关意见,并向考察组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要建立违反换届纪律问题查核专办制度。
各地各部门对反映的线索清楚、内容具体的举报,要责任到人,明确办结时限,组织力量重点查办。
二要加强对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
民主推荐、发布公示、组织考察、换届选举等关键环节的风气如何,与换届纪律密切相关。
各地要通过问卷调查、民主测评、公示举报、调查核实等多种途径和手段,了解和掌握换届纪律情况,及时发现违反换届纪律的问题。
换届前,各地组织部门要对本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一次自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换届期间,要会同纪检部门成立换届工作督查组,对各地执行换届工作政策法规和纪律情况进行巡回监督检查和现场督促指导。
三要切实加大问责力度。
对换届过程中查实的问题,要按照《责任追究办法》追究到位、问责到人;
对查处不力的,要追究领导责任。
四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作用。
各地要运用多种方式和手段,充分发挥干部群众对换届风气的监督作用。
换届期间,“12380”举报电话和举报网站要安排专人24小时值守,确保群众反映问题的渠道畅通。
要注意做好换届舆情应对工作,对媒体特别是互联网反映的违反换届纪律的问题,要迅速采取应对措施,树立正确的舆论导向,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
根据《省委督查组工作方案》,我市县乡换届正式启动前,省纪委、省委组织部将派出第七巡视组对十堰执行换届工作政策法规、严肃换届纪律等情况进行指导和督促。
市纪委、市委组织部也将派出督查组对各县市区换届情况进行督查。
各县市区也要按照“分级督查、层层负责”的原则,对乡镇换届工作进行督查。
各地要以高度政治责任感,积极配合省委、市委督查组搞好换届督查工作,共同把换届工作任务推进到位,把换届纪律要求落实到人,确保换届有序、健康、平衡开展。
(三)从严查处违反换届纪律行为,坚决整治换届中的不正之风。
整治拉票贿选、买官卖官、跑官要官、违规用人、干扰换届等用人上不正之风,既是严肃换届纪律的重点,也是社会关注的热点。
对这些重点、热点问题,我们必须严肃对待。
一要坚决查处跑官要官、买官卖官行为。
要开展整治跑官要官、买官卖官专项行动,对换届中出现的这类问题,只要一经发现,就要从快、从严查处。
各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组织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带头坚决抵制跑官要官之风,对跑要者,轻则批评教育,重则组织处理。
对买官卖官者,一律先予停职或者免职,再根据情节轻重进一步给予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
二要坚决打击拉票贿选等非组织活动。
对拉票贿选问题绝不能掉以轻心,必须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公示和换届选举等环节,重点了解是否存在拉票贿选行为。
对拉票贿选的,一律排除考察人选,已列为候选人的取消候选人资格,已经提拔的责令辞职、免职、降职或者依法罢免,贿选的依纪依法处理。
三要坚决查处违规用人行为。
要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和四项监督制度,凡破格提拔干部、大规模调整干部、主要领导成员已经明确即将离任时提拔调整干部等,必须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违反规定突击提拔调整干部的,要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严肃处理。
四要坚决查处干扰换届工作的行为。
对妨碍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被选举权、表决权,诬告陷害或者侮辱诽谤他人,私自向代表赠送礼品,阻挠对违反换届纪律问题的调查和处理等干扰破坏换届选举秩序的行为,一经查实都要严肃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市委坚决支持纪检机关和组织部门按规定从快从严查处违反换届纪律行为,决不姑息。
对经查确实存在违反换届纪律问题的,依照党纪处分条例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处理到位、追究到人;
对压案不查、查处不力的,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对违反换届纪律的典型案例,查处一起、通报一起,以儆效尤。
决不让投机钻营者有机可乘,决不让铤而走险者侥幸得逞,决不让触犯法纪者逃脱惩处。
三、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严肃换届纪律,是各级党组织义不容辞的责任。
各级党组织要加强领导,密切配合,抓紧落实严肃换届纪律的各项措施,确保换届工作顺利进行。
(一)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能不能确保换届风清气正,是对各级党委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的一次考验。
市委已成立了严肃换届纪律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各地也要成立严肃换届纪律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党委书记要带头抓、亲自抓,切实担负起全面领导本地换届工作的责任。
党委班子成员要担负起分管部门、单位严肃换届纪律工作职责,主动提要求、交任务、定目标、听汇报、搞检查;
人大、政府、政协党组要按照宪法、选举法等有关法律和政协章程积极主动地做好工作,坚决防止和及时纠正各种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参选活动,坚决防止和及时处理干扰、破坏选举的违法违纪行为,确保代表、委员推荐和选举活动依法有序进行。
要建立严肃换届纪律目标责任制,层层签订目标责任状,逐级落实责任。
要实行严肃换届纪律公开承诺制,督促各级领导干部带头执行换届纪律。
要让换届选举的过程,成为各级领导干部兑现承诺的过程。
要加大换届风气考核力度,对排名靠前的,予以通报表扬;
排名靠后的,要进行谈话批评;
排名最后的,要进行问责追究。
(二)要密切配合,凝聚合力。
在市委统一领导下,纪检机关和组织、宣传、统战等部门要各尽其责,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党内监督机关重要职能,严肃执纪,为换届工作的顺利推进提供纪律保证;
组织部门要切实发挥干部管理部门重要职能,加强组织协调,将换届纪律切实落实到位。
特邀监督员和联络员要牢记自身使命,当好换届工作的“宣传员、联络员、战斗员”。
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喉舌”作用,深入宣传严肃换届纪律工作情况,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
(三)要严以律已,当好表率。
广大党员领导干部都要坚持讲党性、讲大局、讲团结、讲稳定,积极开展换届纪律承诺活动,带头遵守各项纪律规定,在严守换届纪律上争先创优,争做模范遵守换届纪律的表率。
要始终把十堰的发展放在首位,始终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放在首位,始终保持积极良好的心态,以工作大局为重,以发展为己任,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做好本职工作。
要积极与换届工作中可能出现的各种不正之风作斗争,及时向上级党组织反映拉票贿选、买官卖官、跑官要官、违规用人、干扰换届等突出问题,为风清气正换届做出应有的贡献。
(四)要统筹兼顾,促进工作。
要把换届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结合起来,与谋划推进“十三五”发展结合起来,与探索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结合起来。
既要以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抓好换届工作,又要以真抓实干的精神推进各项事业发展,确保换届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两不误、两促进”。
绝不能因为抓换届选举工作而影响其他工作,也不能因为其他工作繁忙而放松换届选举工作,更不能只顾自己的进退留转而不安心工作,要切实做到思想不散、秩序不乱、工作不断。
要通过换届,进一步树立改革创新的锐气,激发加快发展的动力,巩固团结稳定的局面。
同志们,严肃换届纪律事关全局,责任重大。
我们一定要以学习贯彻胡锦涛同志“七一”讲话精神为动力,按照市委的统一部署,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弘扬新风正气,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保证换届圆满成功,为保超全年目标任务、实现“十三五”良好开局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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