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压力容器技术监督管理实施细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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锅炉压力容器技术监督管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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锅炉压力容器技术监督管理实施细则

目录

1总则 1

2监督机构与职责 1

3锅炉压力容器技术监督管理的内容 4

4附则 7

1总则

1.1为了实现锅炉压力容器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有效地防止或减少事故的发生,根据神东电力郭家湾电厂设备具体情况,结合国务院颁布的《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件》,原劳动部颁发了《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在用压力容器检验规程》等一系列法规,制定了本细则。

1.2锅炉压力容器技术监督是技术监督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它是机组安全经济运行的基本保证和重要条件。

1.3锅炉压力容器监督管理涵盖设备的内容:

锅炉压力容器采购合同谈判中的设计审查;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性能的检验;锅炉压力容器安装质量的监督管理;锅炉压力容器的使用技术监督管理与定期检验监督管理;锅炉压力容器重大修理改造方案的审查;锅炉压力容器停用及重新启用的监督管理。

1.4锅炉压力容器监督管理的目标是:

锅炉压力容器定检率100%,压力容器监督部件缺陷处理率100%,压力容器监督部件缺陷消除率≥95%。

1.5本实施细则适用于神东电力郭家湾电厂范围内的锅炉压力容器技术监督工作。

2监督机构与职责

2.1监督机构

本公司锅炉压力容器技术监督实行三级管理体制,第一级为技术监督组长(总工程师及技术监督副组长),负责领导全厂的锅炉压力容器技术监督工作。

第二级为设备技术部锅炉压力容器技术监督专责人及相关部门负责人,负责组织全厂的锅炉压力容器技术监督工作;设备技术部锅炉压力容器技术监督专责人是全厂锅炉压力容器技术监督日常管理归口单位。

第三级为检修维护部、发电运行部从事锅炉压力容器的运行、检修班组以及相关部门的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和金属试验室。

三级锅炉压力容器技术监督网络图见附录2。

2.2技术监督组长锅炉压力容器技术监督职责

2.2.1组织贯彻国家、行业有关技术锅炉压力容器技术监督法规、规程、标准,审批厂内锅炉压力容器监督管理的规章制度及实施细则。

2.2.2审查锅炉压力容器的设计、制造、检验、安装、修理改造单位的资质。

2.2.3审批检验计划方案、检验人员进度、材料费用,协调处理重大问题与有关质量反馈信息。

2.2.4审批锅炉压力容器监督管理制度及检验任务书,统一指挥全公司的监督管理及检验工作。

2.2.5对整个检验工作中的安全、质量、进度负有领导责任。

2.2.6负责对锅炉压力容器的技术改造方案的审查、选型及技术谈判.

2.2.7负责组织本厂锅炉压力容器重大问题及事故的调查,审批事故调查技术分析报告及预防技术措施。

2.3锅炉压力容器技术监督专责人职责

2.3.1协助技术监督组长组织贯彻执行国家及行业的有关方针、政策、规程、标准,并组织制定锅炉压力容器实施细则,负责锅炉压力容器的技术监督管理。

2.3.2审核检验计划,并制定可操作的检验方案,对锅炉压力容器进行定期检验,每次定检都应编制检验计划和检验方案并报神东电力公司,不具备自检条件,委托有资质单位(锅检中心)进行定期检验工作,由本厂锅炉、金属、化学、热工等专业进行配合。

2.3.3对锅炉压力容器技术监督工作应认真进行分析总结,每次检修(检验)后认真总结管理及设备存在的问题,摸清设备安全状况,积极开展预防性检验,制定锅炉压力容器运行状态的外部检验管理制度、锅炉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计划管理制度、锅炉压力容器定检报告管理制度。

2.3.4组织或与有关部门配合对重大检修、修理改造、化学清洗工程中有关锅炉压力容器安全问题的方案审查并监督实施,并对施工单位人员资质进行审查。

2.3.5检查检验工作每阶段的实施情况,对检验全过程实行质量管理和质量监督。

2.3.6负责锅炉压力容器的注册登录管理工作,对锅炉压力容器所属部门技术登录的及时性、真实性进行监督检查。

2.3.7监督检查焊工、焊接热处理工、无损检测人员、检验人员及运行(检修)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并经常检查他们的工作质量。

2.3.8对锅炉压力容器存在的不安全问题应编入“反事故措施计划”和“监督检验计划”,并监督其实施。

2.3.9对锅炉压力容器所用的金属材料(包括焊接材料)、备品备件的验收、保管、使用、发放等进行监督检查。

2.3.10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规及危及安全情况应立即指出并汇报领导,限期进行整改,对推诿处理或处理不当的签发锅炉压力容器异常告警通知书(附录3)。

2.3.11对锅炉压力容器的事故应及时、准确地上报公司有关领导,并参加事故的调查分析。

2.3.12负责组织制定锅炉压力容器及其安全附件的效(试)验制度并监督实施,参加水压试验、化学清洗、蒸汽吹扫、安全阀效验,督促有关部门做好资料的整理归档。

2.3.13参加对锅炉压力容器的技术改造方案的审查、选型及技术谈判,并报上级主管领导审批(附录4)。

2.3.14认真作好压力容器的登记、建档及技术资料的管理和存档工作。

对压力容器实施分类管理。

2.3.15监督检查压力容器的操作、维修和检验情况。

2.3.17负责组织对压力容器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和技术指导工作。

2.3.18认真开展压力容器日常点检工作,做好每月压力容器检验记录;如遇影响压力容器正常运行的缺陷,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2.4金属试验室的职责

2.4.1负责金属监督检查和一般试验鉴定工作,参加金属方面的事故分析,参加预防措施的制定工作。

2.4.2保证锅监工程师提出的监督项目和检验数量的实施,按时提出大修检验报告,事故分析技术报告的金属部分及其它专题报告和年度总结。

2.4.3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钢材及备品备件的管理。

2.4.4会同金属监督工程师建立健全和保管金属技术档案。

检修和安装过程中出现的重大缺陷或质量问题应随时记入档案。

2.4.5负责焊工技术管理工作,参加焊工管理委员会工作及焊工考核工作。

2.5物资供应部锅炉压力容器技术监督职责

2.5.1贯彻上级和公司颁发的监督规程、条例、细则和有关制度。

2.5.2负责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金属材料、焊接材料、备品备件采购、入库、保管和发放过程中的监督工作。

2.5.3凡受监部件的用材,备品备件及焊接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有关部颁标准,必须质量合格并有合格证、保证书,并标有钢号,化学成份,机械性能及必要的金相,热处理资料,对缺少证件的,采购人员应向供货单位索要,数据不全的应补检,并建立材料档案。

2.5.4对有怀疑或未确定的材料不得出库。

2.5.5库存监督设备材料必须做到有标号、挂标号、挂标牌、定点放置、档案证件。

帐、卡、物一致。

2.6发电运行部锅炉压力容器技术监督职责

2.6.1每台压力容器都应有指定的运行技术人员操作,压力容器操作人员应具有保证压力容器安全运行所必需的知识和技能。

2.6.2压力容器操作人员应按照安全操作规程的规定,正确操作使用压力容器,并认真填写操作记录。

2.6.3压力容器操作人员应做好压力容器的维护保养工作,使压力容器经常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

2.6.4坚持压力容器运行期间的巡回检查,及时发现操作中或设备上出现的不正常状态,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调整或消除,遇紧急情况应按规定采取紧急处理措施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检查内容应包括工艺条件、设备状况及安全装置等方面。

2.7检修维护部锅炉压力容器技术监督职责

2.7.1贯彻上级颁发的条例,细则和制度。

2.7.2用于受监部件的材料、备品备件的领用,必须核对其证件,对证、物不符或可疑的不得领用。

库存的必须认真管理不得搞混,使用前必须经检验认可。

2.7.3受监部件备品备件均以设计图纸为依据,不得随意改变,要代用者必须提出申请报告,经锅炉监督工程师审核报总工程师批准方能使用。

2.7.4受监部件及其材料应建档。

2.7.5督促检查检修中监督项目的实施情况,并在检修后及时提出总结报告。

3锅炉压力容器技术监督管理的内容

3.1监督管理范围

3.1.1厂部所属锅炉压力容器安装、变更、重大修理改造方案的审查与申报工作。

3.1.2制定锅炉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计划和方案,对检验报告及方案的落实情况进行审查与审批工作。

3.1.3厂内的锅监工程师、锅检工程师、焊工教师、焊工、锅炉压力容器运行操作人员(含检修操作人员)、无损检测人员和理化检验人员的管理、考核及审查办证工作。

3.1.4协调配合解决锅炉压力容器技术监督管理事宜,研究解决重大技术问题,对锅炉压力容器的事故及异常进行调查分析。

3.1.5对锅炉压力容器的超(耐)压试验,安全附件的校(试)验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3.1.6对锅炉压力容器的启用、停用及登录进行监督管理。

3.2监督检验范围

3.2.1锅炉本体受压元件、部件及其连接件。

3.2.2锅炉范围内管道。

3.2.3锅炉安全保护装置及仪表。

3.2.4锅炉房。

3.2.5锅炉承重结构。

3.2.6热力系统压力容器:

高、低压加热器、除氧器、各类扩容器及储气罐等。

3.2.7主蒸汽管道、主给水管道、高温和低温再热蒸汽管道。

3.3锅炉压力容器的基建监督

3.3.1锅炉压力容器及管道的基建安装,应根据设计和设备的技术文件及《电力建设及施工验收技术规范》等有关规程进行,并应制定保证受监设备及部件安装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审查锅炉压力容器的技术资料。

3.3.2锅炉压力容器基建监督检验范围

3.3.2.1汽包及内部汽水分离器。

3.3.2.2联箱。

3.3.2.3受热面。

3.3.2.4锅炉范围内管子、管件及附件。

3.3.2.5大板梁、钢结构、高强螺栓、吊杆等承重部件。

3.3.2.6压力容器本体及其接管座和支座。

3.3.2.7压力容器安全附件(安全阀、压力表、水位表等)。

3.3.2.8压力容器自动保护装置(高低压加热器疏水调节阀、压力式除氧器压力及水位自动调节装置)。

3.4锅炉压力容器的运行监督

3.4.1除氧器应按《电站压力式除氧器安全技术规定》的要求,结合设备实际,编制现场运行规程。

3.4.2高压加热器在启动或停止时,应注意控制汽、水侧的温升、降温速度。

3.4.3各类疏水扩容器应有防止运行中超压的措施。

3.4.4锅炉启动过程中应特别注意锅炉各部的膨胀情况,认真做好膨胀指示记录。

3.4.5锅炉汽包应严格控制壁温差,上、下壁温差不超过50℃。

3.4.6依据神东电力郭家湾电厂锅炉压力容器运行状态外部检验大纲,定期对监督设备进行外部检验。

3.5锅炉压力容器的检修监督

3.5.1应根据设备的技术状况、受监设备部件的老化、腐蚀、磨损规律及运行维护条件制定大、小修监督检验计划,确定锅炉压力容器及管道的重点检验、修理项目,及时消除设备缺陷,确保受监设备部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管道及其支吊架的检查维修应列为重点项目。

3.5.2锅炉受压部件、元件和压力容器更换应符合原设计要求。

改造应有设计图纸、计算资料和施工技术方案,并要求厂家提供合格的出厂技术资料。

涉及锅炉压力容器结构及管道的重大改变、锅炉参数变化的改造方案、压力容器更换的选型方案,应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批。

3.5.3有关锅炉压力容器改造和压力容器、管道更换的资料、图纸、文件,应在改造、更换工作完毕后立即整理、归档。

3.5.4禁止在压力容器上随意开检修孔、焊接管座、加带贴补和利用管道作为其他重物起吊的支吊点。

3.5.5每台锅炉都要建立技术档案薄。

登录受压元件有关运行、检修、改造、事故等重大事项。

每台压力容器都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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