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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误差的存在是绝对的,它的大小是由科学技术发展程度所决定的。
13.溢短装条款:
它是指在合同中明确规定卖方可以多交或少交若干,但以不超过合同规定的百分之几为限。
14.中性包装:
中性包装是指在商品的内外包装不显示生产国别(地区)和厂家的一种特殊的包装,可以分为定牌中性和无牌中性两种。
15.定牌:
定牌中性包装,是在商品包装上使用买方指定的商标牌名,但不注明生产国别(地区)。
16.象征性交货:
所谓象征性交货是针对实际交货而言。
象征性交货指卖方只要按期在约定地点完成装运,并向买方提交合同规定的包括物权凭证在内的有关单证,就算完成了交货义务,而无须保证到货。
17.共同海损:
是指在同一海上航程中,船舶、货物和其他财产遭遇共同危险,为了共同安全,有意识地合理地采取措施所直接造成的某些特殊损失、支付的特殊费用。
18.汇票:
是指出票人向付款人签发的,要求其在见票时或在未来一定期限内,向受益人或其指定人或持票人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的书面命令。
其本质是由债权人在提供信用时所开出的债券凭证。
19.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条款是指合同订立以后发生的当事人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的、不能避免的、人力不可控制的意外事故,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按期履行。
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可由此免除责任,而对方无权要求赔偿。
就一般情况而言,不可抗力来自两个方面:
自然条件和社会条件。
前者如水灾、早灾地
震、海啸、泥石流等,后者如战争、暴动、罢工、政府禁令等。
20.发盘:
又称发价、报盘、报价,是交易的一方向另一方提出买卖一定货物的各项交易条件,并表示愿意受这些条件的约束与对方订立贸易合同。
二、问答题
1.国际贸易与对外贸易有无区别?
什么时期正是形成了国际贸易?
对外贸易亦称进出口贸易,是指一国(地区)同别国(地区)进行货物和服务交换的活动;
国际贸易是指世界各国或地区对外贸易的总和,反映世界各国之间的相互依赖关系。
对外贸易是从一个国家的角度来看的,国际贸易则是从国际范围的角度来看的。
地理大发现以后,开始形成了真正意义上的国际贸易。
2.斯密绝对优势理论的主要内容及评价。
(1)主要内容:
各国按照各自的绝对优势进行分工交换,专门生产并出口其具有绝对优势的产品,进口其绝对劣势的产品,将会使各国的资源、劳动力和资本得到最有效的利用,将会大大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增加物质财富,使各国从贸易中获益。
(2)评价:
①贡献:
开创了对国际贸易进行经济分析的先河;
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推动了历史进步。
②局限性:
关于交换引起分工,而交换又是人类固有的倾向这一观点是错误的;
著名的“斯密假定”存在较大的局限性,不具普遍性。
3.李嘉图比较优势理论的主要内容及评价。
大卫·
李嘉图发展了亚当·
斯密的观点,认为在两国都能生产同样两种产品的条件下,如果其中一国生产两种产品的劳动生产率均高于另一国,该国可以专门生产优势较大的产品,处于劣势地位的另一国可以专门生产劣势较小的产品。
通过国际分工和贸易,双方都能取得比自己以等量劳动所能生产的更多的产品,从而实现社会劳动的节约,给贸易双方都带来利益。
比较优势论比绝对优势论更全面、更深刻;
比较优势理论具有普遍适用性;
李嘉图的经济自由主义思想和自由贸易政策主张在历史上起过重大的进步作用。
静态分析的局限性;
极端的专业分工模式在现实世界中并不存在;
李嘉图劳动价值论是不完全的和具有不彻底性;
李嘉图模型对国际贸易产生原因的剖析不全面。
4.什么是里昂惕夫之谜?
对它的一些可能解释是什么?
里昂惕夫运用投入产出分析法,采用美国的数据对H-O模型进行实证检验,发现其结果并不符合H-O模型理论,这被称为“里昂惕夫之谜”。
对“里昂惕夫之谜”的解释包括熟练劳动说、人力资本说、产品要素密集度逆转、需求偏好差异说、贸易壁垒说以及自然资源说等。
5.何谓普惠制,请简述普惠制的基本原则。
普遍优惠制简称普惠制,是发达国家单方面给予发展中国家出口制成品和半制成品的一种关税优惠待遇。
其主要内容是:
在一定数量范围内(主要指关税配额或限额),发达国家对从发展中国家进口的工业品减免关税,部分免除加工过的农产品的进口关税。
对于超过限额的进口则一律征收最惠国关税。
普惠制有三项基本原则:
(1)普遍性原则;
(2)非歧视原则;
(3)非互惠原则。
6.非关税壁垒有哪些特点?
与关税措施相比,非关税措施具有一些明显的优越性,因而在当代的国际贸易中成为限制进口的主要手段,它具有以下优点:
(1)隐蔽性;
(2)灵活性;
(3)有效性;
(4)歧视性。
7.什么是出口补贴?
它分为哪些种类?
出口补贴是指一国政府在某种商品出口时给予出口厂商的现金补贴或财政上的优惠待遇,目的在于支持出口商降低出口商品的价格,加强其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
出口补贴有两种:
(1)直接补贴,是指出口某种商品时,由政府直接付给出口厂商的现金补贴;
(2)间接补贴,是指政府对有关出口商给予财政上的优惠待遇。
其具体形式主要有退还或减免出口商品所缴纳的国内税、暂时免税进口、退还进口税、免征出口税、延期纳税、减低运费、提供低息贷款、复汇率等。
8.什么是外汇倾销?
外汇倾销要起到扩大出口的作用,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外汇倾销是国家利用本国货币对外贬值的机会向国外倾销商品的一种特殊措施。
当一国货币对外贬值后,用外币表示的本国出口商品的价格会降低,该商品的竞争能力则相应地提高,从而有利于扩大出口。
外汇倾必须具备以下两个条件才能起到疗大出口的作用:
(1)货币贬值的幅度要大于国内物价上涨的幅度;
(2)其他国家不同时实行同等程度的货币贬值或采取其他报复性措施。
9.李斯特阶段保护论的进本观念包括哪些?
请对这一理论加以述评。
(1)对自由贸易理论的批评。
(2)五个历史发展阶段的划分。
(3)贸易保护的政策主张:
①保护的目的和手段;
②保护的对象;
③保护的动态调整。
(4)理论评价:
①构建了较为完整的理论体系;
保护政策主张具有一定的合理性。
②历史阶段划分的不科学性;
夸大保护贸易优点。
10.区域经济一体化有哪些具体的组织形式?
(1)优惠贸易安排。
这是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最低级和最松散的形式,它是指成员方之间通过协定或其他的形式对全部商品或部分商品实施较为优惠的关税。
(2)自由贸易区。
由签订自由贸易协定的国家和地区组成的贸易区。
区内的各成员方之间取消了关税和非关税壁垒,各成员方的商品可以在区域内完全自由流动,但各个成员方依旧保持着独立的对区外非成员方的贸易壁垒。
(3)关税同盟。
即在自由贸易区的基础上统一了成员方对同盟外国家的关税政策。
(4)共同市场。
指成员方之间完全取消贸易壁垒,对非成员方实施统一的关税政策,而且成员方之间的生产要索可以完全自由流动,即在关税同盟基础上实现了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
(5)经济同盟。
指成员方之间商品和生产要素完全自由流动,统一了对外关税政策,制定和执行一些共同的经济、社会政策,并形成一个庞大的超国家的经济实体。
(6)完全经济一体化。
这是一种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最高级形式。
成员方在经济、金融、财政政策上已经实现完全统一化。
11.什么叫凭样品买卖?
凭样品成交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样品通常是指从一批商品中抽取出来的或由生产、使用部门加工、设计出来的,足以反映和代表整批商品品质的少量实物。
凡是以样品作为成交和交货依据的,即称凭样品成交。
凭样品成交时,应注意下列事项:
(1)注意选择适于凭样成交的商品。
一般来说,凡不能用具体的质量指标和科学方法来表示其品质的,或在色、香、味和造型方面有特殊要求的商品,才适于凭样成交,如工艺品、服装样式和部分轻工业品与土特产品。
(2)必须注意样品的代表性。
不能偏高或偏低,偏高会给日后交货工作造成困难,引起争端;
偏低会影响商品的售价。
(3)对货物和样品难以达到一致的商品,应在合同中订明“安货品质与样品大致相同”,或其他类似条款。
(4)寄出样品时,应留存复样,供目后查对和验证货物之用。
(5)在不是凭样品买卖的情况下,若寄送样品供洽谈时参考,则应标明为“参考样品”,以免与标准样品混淆。
12.什么叫数量机动幅度条款?
合同中如何约定数量机动幅度条款?
为了方便合同履行,卖方可按买卖双方约定的某一具体数量多交或少交若干的幅度。
(1)对于交易大宗商品,因难以准确地按约定数量交货,应在买卖合同中明确规定数量机动幅度;
(2)数量机动幅度的大小通常以百分比表示,如3%或5%;
(3)如果买卖双方在合同中对机动幅度使用了“约”字,根据《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的规定,这个约数,可以解释为交货数量有不超过10%的增减幅度;
(4)机动幅度的选择权一般由履行交货的一方,即由卖方选择,也可由负责安排船只的一方(如F0B的买方),或由承运人根据舱容和装载情况作出选择:
(6)对数量机动调度范内多装或少装部分,如果没有约定,按照国际惯例,应该按照合同价格计算;
为了防止一方当事人利用市场行情变化,有意多装或少装以获取额外的好处,一般应约定按市场价格计算。
13.简述国际贸易术语的性质和作用。
贸易术语又称贸易条件、价格术语,它是一个简短的概念,或是三字母的缩写,用来说明价格的构成、买卖双方有关费用、风险和责任的划分,以确定买卖双方在交货和接货过程中应尽的义务。
国际贸易的买卖双方在规定价格时使用了贸易术语,既可节省交易磋商的时间和费用又可简化交易磋商和买卖合同的内容,有利于交易的达成和贸易的发展。
14.FOB、CFR、CIF的异同点主要有哪些?
相同点:
(1)卖方都是在装运港交货;
(2)买卖双方风险的转移以货物装上船为界限;
(3)都适合于水上运输;
(4)卖方办理出口通关手续,买方办理进口通关手续。
区别:
在运输和保险上存在差别,FOB下运输和保险由买方自行安排,卖方无责任;
CFR下卖方负责签订运输合同,支付运输费用,保险由买方自行安排:
CIF下,运输合同和保险合同均由卖方负责签订,并承担运费和保险费。
15.简述班轮运输的特点。
(1)“四固定”即固定航线、固定港口、固定船期和相对固定的运费率。
这是班轮运输的最基本特征。
(2)班轮运费中已包括装卸费用,即承运人负责货物的配载装卸,并支付装卸费用;
承托双方不计算滞期费和速遣费,也不规定装卸时间,而是按照港口习惯快速装卸。
(3)在杂货班轮运输中,承运人对货物的责任期间是从货物装上船起,到货物卸下船止,即“船舷至船舷”或“钩至钩”;
在集装箱班轮运输中,承运人对货物的责任期间是从装货港接受货物起至卸货港交付货物止,通常班轮公司对集装箱的交接方式是CY/CY.(4)承托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豁免以承运人签发的班轮提单背面条款为依据并受国际公约的制约。
16.什么是海运提单?
简述海运提单的性质和作用。
提单是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在收到货物后签发给托运人的一种证件,它体现了承运人与托运人之间的相互关系。
提单的性质和作用,主要表现在下列三个方面:
(1)是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出具的货物收据,证明其已按提单的记载收到托运人的货物;
(2)是代表货物所有权的凭证;
(3)是承运人和托运人双方订立的运输契约的证明。
17.何谓共同海损?
它与单独海损的区别是什么?
共同海损是指在同一海上航程中,船舶、货物和其他财产遭遇共同危险,为了共同安全,有意识地合理地采取措施所直接造成的某些特殊损失、支付的特殊费用。
共同海损与单独海损的区别:
(1)造成损失的原因不同:
共同海损是为了解除船货共同危险而人为造成的,单独海损是由风险直接导致的;
(2)损失的承担者不同:
共同海损由获益各方按获救比例分摊,单独海损由受损方自行承担;
(3)损失的构成不同:
共同海损包括共同海损牺牲和费用,单独海损仅包括货物本身损失,不包括费用损失。
18.“国际货物买卖中,汇付是一种最安全的支付方式”,这种认识是否正确?
这种说法不正确。
汇付方式结算货款的过程中,银行提供的是服务而不是信用,因此,使用汇付方式完全取决于买卖双方中的一方对另一方的信任,并在此基础上提供信用和资金融通。
由于商业信用不如银行信用可靠,提供信用的一方所承担的风险很大。
如果是买方预付货款,则进口方的风险很大;
如果是货到后付款,则出口方风险很大。
因此,汇付并非绝对安全。
19.构成发盘的必要条件有哪些?
构成有效发盘的必要条件有:
(1)向一个或一个以上特定的人提出;
(2)表明发盘人在得到接受时承受约束的旨意;
(3)发盘的内容十分确定;
(4)必须传达到受盘人。
20.构成接受的必要条件有哪些?
构成有效接受的必要条件有:
(1)接受必须由特定的受盘人做出;
(2)接受必须表示出来,绒默或不行动本身不等于接受,要用声明、行动;
(3)接受必须在发盘的有效期内传达到发盘人;
(4)接受的内容必须与发盘相符。
三、案例分析
1.1995-2009年,世界范围内共发起3865起反倾销立案调查。
自1979年欧共体对我国出口的糖精钠发起第一起反倾销调查米,国外对华反倾销愈演愈烈,一个最重要的例证就是我国产品遭遇反倾销调查案件数量的增加,我国已经连续15年成为全球遭遇反倾销立案调查最多的国家。
1995-2009年国外对华出口产品提起反倾销调查情况如图6-2和图6-3所示。
我国企业不断遭受反倾销指控的原因:
(1)外因:
①从国际大环境来看,国际贸易保护主义政策盛行。
②反倾销程序简便易行,便于实施,能够有效排斥进口又不易招致报复。
③视中国为“非市场经济国家”,对中国的进口产品的成本认定适用所谓的“替代国”或“类比国”制度。
(2)内因:
①我国出口发展快、顺差大是导致反倾销诉讼增多的重要原因。
②国内企业的无序竞争为国外提出反倾销提供了口实。
③对国外的倾销指控应诉不积极或应诉不力。
2.出口补贴是指一国政府在某种商品出口时给予出口厂商的现金补贴或财政上的优惠待遇,目的在于支持出口商降低出口商品的价格,加强其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
其具体形式主要有退还或减免出口商品所缴纳的国内税、暂时免税进口、退还进口税、免征出口税、延期缴纳税、减低运费、提供低息贷款、复汇率等。
出口信货国家担保制是一国政府设立专门机构,对本国出口商和商业银行向国外进口商或银行提供的延期付款商业信用或银行信贷进行担保,当国外债务人不能按期付款时,由这个专门机构按承保金额给予补偿。
这是国家用承担出口风险的方法,鼓励扩大商品出口和争夺海外市场的一种措施。
出口信贷国家担保制的特点有:
(1)担保的项目具有广泛性;
(2)担保的金额的不等性;
(3)担保期限与出口信贷的对应性;
(4)保险费率低;
(5)各国或地区担保机构的性质具有多样性。
3..2001年11月9日至13日,世界贸易组织第四届部长级会议在多哈举行,中国成功地加入WTO并成为本次会议的亮点。
回顾长达15年之久的复关、人世谈判历程,中国在遵循GATT/WTO基本原则的基础上始终把发展中国家地位和有条件的渐进式的市场开放作为自己的基本立场,并在谈判和入世承诺中适当地保留了开放市场的必要条件,对农业、服务业中的金融和电信等部门、工业中的汽车等部门都设置了一些适度的过渡性保护措施,以求改善这些产业的成长环境,避免过多的外来冲击,加快其成长的进程。
对于我国的上述立场和做法,请运用斯特的保护贸易理论来加以分析说明。
(1)按照李斯特保护贸易理论的观点,一个经济落后的国家应该对本国工业尤其是幼稚产业加以动态保护,以期发展本国生产力,获取长远利益。
(2)中国是一个发展中大国,虽然拥有劳动力和资源的比较优势,但题中所提及的产业或起步较迟正处于成长期,或劳动生产率低下,国际竞争力明显不足,理应加以必要的保护。
(3)WTO条款并不完全排斥适度保护,而且给了发展中国家一些优惠的差别待遇和灵活性。
(4)中国的保护贸易并非是全方位封闭式的,对国内市场和产业实施有重点的、适度的选择性保护既是中国现实经济发展的需要,也是李斯特保护贸易理论的应用,同时也不背离WTO规则。
4.2009年4月10日至12日举行的东亚领导人系列会议主题是“共同行动应对全球挑战”。
东亚各国领导人就加强区域合作、携手应对危机等重大间题深入交换了看法,并发表联合声明。
在11日举行的东盟与中国(10+1)领导人会议上,中国与东盟签署投资协议,由此结束了中国与东盟自贸区建设的所有谈判,中国一东盟自贸区的如期建成,成为惠及19亿人、经济规模位居全球第三的自由贸易区。
试析组建中国一东盟自由贸易区会对区域内国家产生哪些影响。
(1)区域内成员间的分工协作进一步深化;
(2)区域内投资、贸易活动进一步活跃;
(3)通过互补性贸易优化贸易结构;
(4)促进各国区域经济结构、产业结构调整:
(5)提升整体经济实力,扩大政治影响力;
(6)加快了各国经济风险传递可能性的。
5.英国穆尔公司以CIF伦教的条件,从澳大利亚兰陀公司购买300箱水果罐头。
合同的包装条款规定:
“箱装,每箱30听。
”卖方所交货物中有150箱为每箱30听装,其余150箱为每箱24听,买方拒收。
卖方争辩说,“每箱30听”字样并非合同的重要部分,不论是24听还是30听,其品质均与合同相符,因此买方应接受。
请分析卖方做法是否有理,买方是否应接受?
有些国家的法律把买卖分为两类,一种是凭样品买卖,一种是凭说明买卖。
后者所包括的范围很广,不仅涉及商品品质方面的问题,也包括数量,甚至包括合同中有关装运期、包装和货物花式搭配方面的陈述。
按照英国有关法律的规定,凡合同中一切有关货物“说明”的事项都是合同的要件,如有违反,买方有权拒收货物,并可以提出索赔。
本案例中,英国法认为,包装是属于“说明”的组成部分,属于要件,卖方违背合同要件,买方有理由拒收全部货物,也可以接受合乎规定部分,拒收不合规定部分,并提出损害赔偿。
6.菲律宾某公司与上海某自行车厂洽谈进口业务,打算从我国进口“水久”牌自行车1000辆,但要求我方改用“剑”牌商标,并在包装上不得注明“MadeinChina”字样。
请间;
我方是否可以接受?
在处理此项业务时,应注意什么问题?
这是一笔中性包装交易,外方要求采用定牌中性包装,我方一般可以接受。
但在处理该业务时应注意:
(1)要注意对方所用商标在国外是否有第三者已经注册,若有则不能接受。
如果一时无法判明,则应在合同中写明“若发生工业产权争议应当由买方负责”。
(2)要考虑我方品牌产品在对方市场销售情况,若我方商品已在对方市场树立良好声誉,则不应接受,否则会影响我方产品出口。
7.中国某出口公司于某年2月向日本出口30吨甘草膏,每吨40箱,共1200箱,每吨售价为1800美元,FOB天津新港,共54000美元,即期信用证,装运期为2月25日之前,货物必须装集装箱。
该出口公司在天津设有办事处,于是在2月上旬便将货物运到天津,由天津办事处负责订箱装船。
不料货物在天津存仓后的第三天,仓库午夜着火,是夜风大火烈,抢救不及,1200箱甘草膏全部被炎。
办事处立即通知该公司总部并要求尽快补发30吨,否则无法按期装船。
结果该出口公司因货源不济,只好要求日商将信用证的有效期和装运期各延长15天。
请分析此案应吸取的教训。
在滚装、滚卸、集装箱运输的情况下,船您无实际意义时应提倡尽量改用FCA,CPT及CIP三种贸易术语,特别是内陆地区的出口。
应将“FOB天津新港”改成“FCA内陆”。
案例中出口公司所在地正处在铁路交通的干线上,外运公司在该市有集装箱中转站,既可接受拼箱托运也可接受整箱托运。
假如当初采用FCA(该市名称)对外成交,出口公司在当地将1200箱交中转站或自装自集后将整箱(集装箱)交中转站,不仅风险转移给买方,而且当地承运人(即中转站)签发的货运单据即可在当地银行办理议付结汇。
该公司自担风险将货物运往天津,再集装箱出口,不仅加大了自身风险,而且会推迟结汇。
8.我某外贸企业向国外一新客户订购一批初级产品,按CFR中国某港口、即期信用证付款条件达成交易,合同规定由卖方以程租船方式将货物运交我方。
我开证银行也凭国外议付行提交的符合信用证规定的单据付了款。
但装运船只一直末到达目的港,后经多方查询,发现承运人原来是一家小公司,而且在船舶起航后不久已宜告倒闭,承运船舶是一条旧船,船、货均告失除,此系卖方与船方互相勾结进行许骗,导致我方蒙受重大损失。
试分析,我方应从中吸取哪些教训?
我方应从中吸成以下主要做圳,
(1)做进口业务时,客户资信如何事关难大,因按信用证支付时,开证行仅凭单据议付。
与新客户做大宗买卖,更应对对方的资信做深入的调查了解,以防上当受编。
(2)CPR条件作是卖方租船,买方办理保险,对买方来说有一定风险。
因此,对于大宗初级产品的进口交易,在正常情况下应争取按F0B条件成交,必要时可指定装运船只的船名或所属的船公司,以减少风险。
9.我国大陆某工厂与台湾TS公司以FOBSHANGHAI成交一批化肥,合南即以CFRLaban转手给马米西亚F公司。
台商开来的信用证价格为FOBSHANGHA1,要求货运曼谷,并在提单上表明“FreightPrepaid”(运费预付)。
试分析台商为什么这样做,我方应如何处理。
台商有可能是为了简化向马来西亚F公司交货的手续,或由于台商与马来西亚公司合同规定运费由台商负责,但台商企图将运费转嫁给出口工厂。
对于台商的这种做法,出口工厂可在以下情况下接受:
(1)台商将运费汇交出口工厂;
(2)台商将运费直接付给船运公司;
(3)在信用证中加列允许受益人超支运费条款。
10.某外贸公司按CIF术语出口一批货物,装运前已向保险公司按发票总值的110%投保平安险,6月初货物装上船顺利开航。
载货船舶于6月13日在海上遇到暴风雨,致使一部分货物受到水渍,损失价值2100美元。
数日后,该轮又突然触礁,致使该批货物又遭到部分损失,价值为8000美元。
问:
保险公司对该批货物的损失是否予以赔偿?
为什么?
保险公司应赔偿。
根据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海运货物保险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