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类学校规章制度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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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根据上级要求,安排好各类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计划,并确保培训考核质量和安全。
经常检查培训班教学进展情况,及时处理培训班中出现的突出问题。
三、关心培训学员在培训班期间的生活,保证培训班教学任务正常进行。
四、审查培训班的财务收支情况,做到账目清楚。
五、及时向校长汇报教育培训的有关情况,听取校长对培训考核工作的要求,并及时抓落实。
教务人员工作职责
一、经常了解学员的学习情况,针对学员在学习过程中提出的教学要求和问题,及时反馈给授课老师。
及时完成每期培训班的工作小结。
二、认真做好学员到课的考勤工作,培训班结束后,做好学员的到课情况统计汇总,计算出每位学员的考勤得分。
三、经常与授课老师保持联系,对授课老师提出教学中的要求,及时向学校校长反映,以求得及时解决。
四、办班期间要求学员按规定填写各类表格,收齐照片,以便填发证件。
教师职责
一、授课教员应制定好教学计划,安排好教学进度。
二、按照教学进度,认真上好每堂课,讲究教学方法,保证达到规定教学的课时安排。
三、遇有特殊情况,不能到校上课,要提前告知学校教务处,以便安排调剂。
四、教学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与学校教务处联系,并尽快给予解决。
篇二:
艺术学校规章制度
武汉市艺术学校规章制度
(综合类)
2009年8月
武汉市艺术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暂行办法
编号:
`whyx/zh/zy00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的规定,武汉市艺术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
为建立起新型的领导管理体制,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实行校长负责制,必须充分发挥校长统一指挥、党组织政治核心,教代会民主管理的作用。
建立统一的、有力的教学指挥和行政管理体系。
第三条校长是学校的法人代表和行政的负责人。
校长对外代表学校,对内在市文化局和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下,主持学校的教育教学和其它行政工作。
第四条校长应主动接受学校党委的监督、定期向党委报告工作,学校工作决策须听取党委的意见。
第五条校长要依靠教职工办好学校,实行民主管理。
定期向全体教职工报告工作。
学校发展规划、重大工作须提交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
第二章校长的任职条件
第六条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具有民主意识和法制观念。
全面贯彻学习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的办学方向,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
第七条教育思想端正,懂得艺术教育规律,有一定的教育理论知识和教育实践经验,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具有中级(含中级)以上的职称,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具有组织、决策、协调、管理能力,具有较强的口头表达和文字表述能力,具有社会活动能力。
第八条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勤政、廉洁。
实事求是,作风民主,联系群众,严于律已,宽厚待人,为人师表。
掌握了领导工作方法和民主集中制的工作原则。
勇于开拓、创新,不断开创学校工作的新局面。
第九条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学校工作的需要。
第三章校长的职责和权限
第十条校长的职责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执行上级的指示、决定,坚持社会主义的办学方向,全面推行素质教育,对学生德、文、专全面发展负责,培养德艺双馨的社会主义文艺事业的接班人。
2、全面负责学校的改革和发展,主持制定并组织实施学校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
进行办学体制、学校内部管理、教学领域的改革,使学校能主动适应社会主义文化和经济建设的发展需要。
3、组织副校长和中层干部开展工作,依靠教职工完成各项教学任务。
4、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优化育人环境。
深入一线,指导教师进行教学、教研活动,提高教学质量。
5、加强教职工队伍建设,配合党委做好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开展教师培训,提高教师的思想政治、职业道德、文化业务水平。
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关心教职工的工作、学习、生活条件。
6、配合党委抓好学校德育工作,坚持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工作方针。
7、对学校体育、卫生及治安、保卫工作全面负责。
8、支持群团组织的工作,协调各方面的关系,共同办好学校。
9、对学校的经费、财产、设备、设施实行统一、规范的管理。
10、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
第十一条校长的权限
1、对学校的改革发展、教学、教科研和行政工作,具有决策权、指挥权;
对学校的重大问题,经党政联席会充分研究后,由校长决定。
对有争议的改革方案,有权决定试行。
2、按照中央关于干部“四化”的标准,提出中层干部的人选。
中层干部人选经竞聘、群众投票表决、党政联席会讨论后,由校长聘任或任命。
3、根据学校工作需要,对中层干部、教职工进行工作调整和调动。
校长在征求党委意见后,提交校长办公会讨论研究,并作出决定。
对中层干部或具有高级职称的干部调出,经学校党政集体讨论决定后,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4、在国家政策允许范围和市文化局有关规定内,有权决定学校的预、决算。
重大投资含基本建设和贵重设施、设备的购置,经校长办公会讨论后由校长决定。
5、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和学校工作需要,在上级核定的人员编制内,有权调整学校的行政机构和人员配备。
6、有权对学校教职工组织考核,并根据上级有关部门及本校制订的奖惩条例和规定实施对教职工的奖惩。
7、有权与国内外艺术院校、团体开展艺术、业务交流。
8、有权制订招生计划,开办社会培训,组织非学历教育,开展联合办学,建立产教结合、社会参与的多种办学模式。
9、有权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教学活动的非法干涉,抵制各种不合理的经济摊派。
10、校长在正确行使职权时,有权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
第四章校长的行政指挥系统
第十二条建立以校长为首的行政指挥系统,统一指挥,分级管理,逐级负责,形成学生工作、教学工作和行政、后勤工作的工作格局。
第十三条副校长在校长领导下进行工作,对校长负责。
第十四条校长暂不能履行职责时,由校长或上级指定一名副校长代理其职务,并报市文化局备案。
第五章校长的考核与奖惩
第十五条由市文化局组织部和教职工代表对校长的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进行考核。
凡进入“优秀”等级,由市文化局给予表彰。
第十六条学校被评为市、省、部级先进学校或重点中专学校,在市文化局目标管理工作中被评为先进、立功单位,按市文化局规定的标准对校长进行表彰。
第十七条校长在工作中,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视情节轻重,由市文化局给予处分:
1、违反纪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损害了国家、学校和教职工利益。
2、使学校偏离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教育质量明显下降、教学未能完成。
3、违背教育规律,严重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和工作。
4、以权谋私,贪污腐化,作风专横,弄虚作假,骗取荣誉和经济利益,造成了严重后果。
5、犯有其他严重错误。
第六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暂行办法解释权属于武汉市艺术学校。
若与上级颁发的校长负责制工作条例相矛盾,则按上级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本暂行办法自1997年10月起执行。
武汉市艺术学校
1997年9月篇三:
文化艺术培训学校管理制度汇编
一、岗位职责
(一)、办公室职责
办公室是学校的行政办事机构,负责学校的行政管理及对外联络工作。
其职责是:
1、组织起草学校综合报告,拟定有关行政管理方面的计划、规划、总结、通知等;
组织拟定全校性规章制度,发布有关行政事务的通告。
2、组织安排学校办公会议,并做好记录。
3、根据审批权限开具证明信函与介绍信函。
4、对外联络及接待,处理来信、来访。
5、管理文书档案,健全档案管理制度。
6、各种办公用品及教学器材的购置与维护,固定资产的登记管理、检查等工作。
7、“三防”(防火、防盗、防食物中毒)工作和卫生工作的组织检查,保证学校的安全与整洁。
8、完成校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教学部门职责
1、负责全校教学管理,把提高教学质量放在首位,制定教学计划,检查教学进度,组织、安排全校的考试。
2、组织教师进行学习和教研活动。
3、指导、检查各年级、各学科备课。
4、了解教学情况,对学生提出的问题、要求及时反馈给有关老师。
5、组织好对教师的评价工作,表扬先进,帮助后进。
6、采取措施培养青年教师。
(三)、教育部门职责
1、在校长的领导下,主管全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
负责组织学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并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集体主义教育、社会主义教育以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品德、法纪、尊师爱校等方面的教育。
2、根据学校办学宗旨,参照国家教委关于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要求,负责拟定在学生中开展思想品德教育要点,由班主任、教师以不同形式向学生进行思想教育及品德教育。
3、根据各个时期的中心任务,选择印发实事、形式教育材料,供班主任、教师在学生中进行宣传教育。
4、总结和交流班主任、教师开展德育工作的经验。
5、组织开展评选表彰“教育先进工作人员”活动。
6、完成校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教务部门职责
1、负责学籍管理和学生成绩档案管理工作。
2、组织印刷发放教材、讲义和习题。
3、制定并调整课程表。
4、做好学生反馈工作的总结。
5、做好全校考务工作。
6、保存并做好与兄弟学校交换教学资料工作。
7、负责全校教室、专用教室安排,做到合理使用。
8、负责对外宣传、咨询、接待工作。
(五)、财务部门职责
1、在校长领导下做好学校的各项财务工作,根据学校工作计划,组织编制学校的年度预算和年终决算。
2、贯彻勤俭办学方针,认真执行国家有关财务管理的法律、法规、制度、办法,严格遵守财经纪律。
3、负责管理学校资金,确保资金安全;
计发教师课酬和管理人员工资、津贴、福利等。
办理收支、审核、出纳、报账、记账等日常财务管理工作。
4、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加强固定资产管理。
5、按有关部门要求,及时上报年度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
6、每会计年度,认真做好财务会计工作自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重大事项,应在年度财务情况说明书予以说明。
7、定期组织财会人员学习有关财务法规、制度等文件;
参加教育和有关部门的培训学习,不断提高会计专业水平。
8、做好财务档案管理和相关安全工作。
9、完成校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招生部门职责
1、熟悉学校办学内容、课程设置和教学大纲,掌握各学科的教学计划和指定教材,组织招生咨询工作,解答学生、家长提出的问题。
2、负责新生的招生与注册的具体组织工作。
3、掌握各学科、课程学习人数的增减变化,上报校长并通报教务人员作为编班、安排教室及教师的依据。
每天上报各课程招生报名人数及注册人数。
4、保存招生登记簿册及学生登记表等原始资料,建立相应的检索目录,及时将学生注册交费情况、考试情况、考试成绩及学科变化登记入学生档案。
5、按学校要求,协助会计做好收缴学费工作。
(七)、班主任工作职责
1、班主任是各学科教学班的组织者、管理者。
必须选派有较高素质和组织管理经验的人员担任。
2、班主任应加强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加强对学生的管理。
3、班主任做好学生考勤,保持与学生、家长的密切联系。
4、班主任要教育学生遵守纪律,保持教室、学校环境的整洁,注意安全,防止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
5、经常了解学生学习情况,密切与任课教师的联系。
(八)、人员管理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1、用人条件:
本校系中等文化艺术教育层次的教育机构,聘用人员必须有较高素质。
【篇二:
艺术学校规章制度】
编号:
第一条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的规定,武汉市艺术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
第八条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勤政、廉洁。
7、对学校体育、卫生及治安、保卫工作全面负责。
10、校长在正确行使职权时,有权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
1、违反纪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损害了国家、学校和教职工利益。
1997年9月
【篇三:
文化艺术培训学校管理制度汇编】
1、组织起草学校综合报告,拟定有关行政管理方面的计划、规划、总结、通知等;
1、负责全校教学管理,把提高教学质量放在首位,制定教学计划,检查教学进度,组织、安排全校的考试。
5、组织开展评选表彰“教育先进工作人员”活动。
3、负责管理学校资金,确保资金安全;
4、保存招生登记簿册及学生登记表等原始资料,建立相应的检索目录,及时将学生注册交费情况、考试情况、考试成绩及学科变化登记入学生档案。
条件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