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来核销操作手册Word格式.docx

上传人:b****6 文档编号:16597026 上传时间:2022-11-24 格式:DOCX 页数:15 大小:414.91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往来核销操作手册Word格式.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5页
往来核销操作手册Word格式.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5页
往来核销操作手册Word格式.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5页
往来核销操作手册Word格式.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5页
往来核销操作手册Word格式.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5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往来核销操作手册Word格式.docx

《往来核销操作手册Word格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往来核销操作手册Word格式.docx(15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往来核销操作手册Word格式.docx

哪些往来业务要进行核销,及按什么进行核销。

主要指科目及与核销业务相关的辅助核算。

如应收账款科目按客户进行核销,其他应收款科目按人员进行核销等即往来户,即要针对什么进行核销,如客商、欠款类别等。

在核销前设置要进行核销的科目、辅助项,即确定哪些科目、辅助项需进行往来核销处理,同时设置相应的核销标准与控制方式。

在主菜单中单击【财务会计】-【总账】-【往来核销】的子菜单【核销对象设置】。

2.1.1如何设置总账核销对象

进入“核销对象设置”界面后,单击〖增加〗,屏幕显示核销对象设置窗口,录入核销科目、启用期间,如果要按辅助核算进行核销,还需选择相应辅助核算类型,还要选择该核销对象核销号是否必录,然后单击〖保存〗。

在这里设置的辅助核算类型,在核销时,只有在该辅助核算类型下同一辅助项的数据方能进行核销,该辅助核算类型的不同辅助项之间不能进行核销。

如:

对应收账款的客户档案做为核销对象,则在核销时,必须对同一客户的借贷方数据进行核销,不能将一客户的贷方数据核销另一个客户的借方数据。

设置核销科目是否必须录入核销号,如果选择是,则在制单时,不录入核销号不允许保存凭证。

2.1.2如何删除总账核销对象

进入“核销对象设置”界面后,选中需要删除的核销对象栏目,然后单击〖删除〗。

2.1.3如何修改总账核销对象

进入“核销对象设置”界面后,选中需要修改的核销对象栏目,然后单击〖修改〗,屏幕显示核销对象设置窗口,录入核销科目,如有辅助核算还需选择相应辅助核算类型后单击〖保存〗。

2.1.4如何启用总账核销对象

设置完核销对象后,先不要启用核销对象,而应进入【期初未达录入】节点,先录入期初未达数据,当核销对象的期初未达数据与总账系统的数据核对正确后,再重新点击【核销对象设置】节点,进入“核销对象设置”界面,选中需要启用的核销对象栏目,然后单击〖启用〗,系统会对该核销对象的期初未达数据与总账系统的数据再次核对,核对正确后,启用该核销对象。

2.1.5如何反启用总账核销对象

进入“核销对象设置”界面后,选中需要反启用的核销对象栏目,然后单击〖取消启用〗,系统取消该核销对象的启用。

注意,已进行过核销的核销对象不能进行反启用,必须先取消核销后,方能进行反启用。

2.2期初末达录入

期初未达录入:

针对每个核销对象,录入启用往来核销组件时的未核销明细数据。

在主菜单中单击【财务会计】-【总账】-【往来核销】的子菜单【期初未达录入】,弹出如下界面:

2.2.1如何增加期初未达

进入“期初未达”界面后,单击〖查询〗,屏幕显示核销对象过滤条件窗口,选择核销对象科目,如有核算类型还需选择相应核算类型,如下界面:

增加期初未达的方式有两种:

手工增加和自动导入,我们选择自动导入,点击“期初余额导入”按钮:

可一次将核销对象启用日期时的总账期初余额导入到核销系统中。

这里要注意的是,因为我们的核销功能启用日期不是系统上线日期,所以在表体“凭证日期”字段下必须输入该笔往来款的实际发生日期,才能进行准确的帐龄分析。

2.3核销处理

NC总账提供单独的往来核销处理功能,进行事后核销情况的调整与查询。

往来核销支持两种核销方式:

即时核销:

即时核销是在填制凭证时当发现所录分录是还款时,则在填制凭证时点击“即时核销”自动显示以前发生的所有借款业务明细,由用户选择进行核销。

事后核销:

在所有业务记账后,在往来账功能模块中,由系统对所有往来业务进行自动核销,用户可进行手工调整。

在此主要介绍事后核销的操作方式。

在主菜单中单击【财务会计】-【总账】-【往来核销】的子菜单【核销处理】,系统将弹出【核销处理】的窗口:

2.3.1如何查询核销对象

进入核销界面后,选择查询对象,点击〖查询〗,系统显示该查询对象的编码、科目信息,选择好查询条件后,单击〖确定〗,弹出如下界面:

2.3.2如何进行手动核销

点中该笔待核销明细的“选择”框,在借、贷方窗口中分别选择往来款记录,自动生成该行的本次核销金额。

单击默认等于该行的未核销余额,该行的未核销余额清为0。

用户可在此基础上修改本次核销金额,未核销余额由金额减本次核销金额计算,且不允许编辑。

选择完毕后,点击〖核销〗,系统会对所选记录进行核销处理。

2.3.3如何进行自动核销

进入核销界面后,选择查询对象,点击〖查询〗,设置要进行自动核销的查询条件,系统显示符合条件的待核销记录。

点击〖自动核销〗,设置核销标准,系统将按核销标准对查询结果进行成批自动核销。

在进行自动核销时,双方数据根据总账参数“核销方式”进行自动匹配,若总账参数“核销顺序”为“最早余额法”,则按时间顺序从前向后对双方记录进行匹配。

若总账参数“核销顺序”为“最晚余额法”,则按时间顺序从后向前对双方记录进行匹配。

匹配时,从第一笔借方记录的本次核销金额开始,与第一笔贷方记录的本次核销金额比对,若借方数据少于贷方数据,则从贷方数据中取出借方数据金额与该借方数据核销,剩下的贷方数据与下一笔借方数据进行比对,若还有剩,则核销下一笔借方数据后继续进行比对,以此类推,直至全部核销干净;

若借方多于贷方,则从借方数据取出贷方数据金额与贷方数据核销,再取出下一笔贷方数据进行比对,以此类推,直至全部核销干净。

若借贷方相等,则直接对借贷方记录进行核销。

核销标准的处理如下图所示:

按日期:

日期范围相差XX天被选中时,借方贷方分录的日期之差在该天数之内的方能进行核销处理,日期之差大于该天数的不能进行核销处理。

若借方日期早于贷方日期,则需自动取下一条借方记录再进行比较,若借方日期晚于贷方日期,则自动取下一条贷方记录再进行比较,直到双方日期之差满足该条件为止。

比较日期根据总账参数“核销比较日期”的设置进行选择凭证日期或业务日期。

按核销号:

只有核销号一致的借贷方记录可进行核销,核销时对于相同核销号的借贷方记录可赋予一个核销批次号。

金额相等:

只有借贷双方本次核销金额的原币、本币都相等时方能进行核销。

按末级科目:

只有借贷双方的科目相同时,方能进行核销。

按辅助核算:

只有借贷双方该辅助核算的辅助项相同时方能进行核销。

2.3.4如何进行红蓝对冲

红蓝对冲是手工选择将同方向的记录之间进行对冲,对冲的记录不再进行核销处理。

进入核销界面后,选择查询对象,点击〖查询〗,设置“方向”条件为要进行红蓝对冲的方向,系统显示符合条件的该方向的待核销记录。

选择要进行对冲的记录,点击〖红蓝对冲〗,系统将对所选记录进行红蓝对冲处理。

2.3.5如何进行自动红蓝对冲

自动红蓝对冲是系统自动将同方向相反金额的记录之间进行对冲,对冲的记录不再进行核销处理。

进入核销界面后,选择查询对象,点击〖查询〗,设置“方向”条件为要进行自动红蓝对冲的方向,可选借方、贷方或双向,系统显示符合条件的所有记录。

点击〖自动红蓝对冲〗,系统将自动按标准对所有记录进行红蓝对冲处理。

自动红蓝对冲默认标准如下:

A、有核销号

按相同核销号、相同辅助核算,根据总账参数选定的对冲顺序(就是核销顺序)进行对冲。

B、无核销号

视同同一核销号,按照相同辅助核算,根据总账参数选定的对冲顺序(就是核销顺序)进行对冲。

自动红蓝对冲标准的处理如下:

按日期:

2.3.6如何进行核销历史查询与反核销、红蓝对冲

进入核销界面后,点击〖历史查询〗,系统显示历史查询界面,点击〖查询〗,选择要查询的核销科目等条件,系统显示每一批次的已核销、已红蓝对冲汇总记录。

点击〖详细〗,可查看该批次的详细记录。

如果要进行反核销或反红蓝对冲,则点击〖反核销〗。

2.4查询统计分析

2.4.1往来账龄分析

NC总账支持对核销对象进行账龄分析,提供汇总与明细两种分析方式。

在主菜单中单击【应收管理】-【统计分析】-【往来账龄分析】,系统将弹出“往来账龄分析”窗口。

点击“查询”按钮,输入查询条件,即可查询到该科目对应的帐龄信息。

 

2.4.2核销余额表

在主菜单中单击【总账】-【往来核销】-【查询统计分析】-【核销余额表】,系统将弹出‘核销余额表’界面:

点击“查询”按钮,输入查询条件,即可查询到指定科目对应的某客商或欠款类别核销后的余额。

2.4.3核销情况查询

可查询各核销对象的已核销、未核销每一笔借、还款明细情况及余额。

在主菜单中单击【总账】-【往来核销】-【查询统计分析】-【核销情况查询】,系统将弹出“核销情况查询”窗口:

点击“查询”按钮,输入查询条件,即可查询到指定科目对应的某客商或欠款类别核销的情况。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高等教育 > 理学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