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高考满分作文训练作文微写作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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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盲不是减刑的借口,法律高于一切,法律至上。
03.沙莹高二13班
大学生小闫因不知自己掏出的鸟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并转手卖给他人而获刑十年半。
这样一个前途无量的大学生,人生由此转入黑暗,不禁令人惋惜。
他真的就应该得到这样的惩罚吗?
我认为法律不应该是冰冷的,法律也要有温度。
04.李雨晴高二13班
大学生小闫在家门口发现了一个鸟窝,与朋友将抓鸟的照片放到网上贩卖获利1200多元。
后来得知此鸟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最终二人因非法捕猎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获刑。
此事一出就引发不小争议,我认为小闫贩卖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是不对的,应处以惩罚以警示大家,可一个人能有几个十年,这十年足以毁掉一个人的一生。
因此在处以法律的惩罚时也应注重情法交融。
05.王艺琳高二13班
小闫与朋友掏鸟卖鸟后获利1200多元,而他们掏的这种鸟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小闫与朋友因此获刑十年。
小闫父亲和网友认为十年牢狱判的太重,足以毁了一个人的一生。
但我认为人情不应凌驾于法律之上,他们应该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06.岳也高二13班
该不该法律之上,抛弃人情?
近来有这样一件事引发大家的争议:
大学生小闫与朋友将自家大门外的鸟窝的12只鸟掏出来并卖了1200元,他们为此换来了十年的牢狱之灾。
网友们以“不知者无罪”为其开脱,认为10年刑罚对于大学生过于沉重。
而我认为,我们要以理性的态度看待此事。
07.刘一潼高二13班
大学生小闫因掏自家门前鸟高价出售,但因此鸟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而被捕入狱十年。
十年刑狱毁一生,纷纷扬扬惹众论。
但我认为,法律就是一根高压线,不要轻易触碰。
因为没有人会为你高举的无知买单。
08.范则名高二13班
大学生小闫与同学掏鸟高价贩卖,却不知自己卖的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燕隼,并因此获十年重刑。
有人说判刑太重没有人情。
但我认为法虽无情,而人不能因为无知而逃避法律的制裁,甚至凌驾于其上。
09.张航铭高二13班
大学生小闫与朋友掏鸟售鸟并卖出1200元高价。
因为不知其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而获十年牢狱之灾。
有的网友说掏鸟并不是大错不至于判这么重刑罚,何况是一个正值青春年华的大学生。
但是我却认为法律凌驾于万人之上,法律至上是一个社会,一个国家治人的法则
10.刘那
高二13班
小闫和朋友掏鸟并加以出售,最后因买卖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被判刑十年。
虽然小闫和朋友不知道,燕隼是保护动物,但毕竟触犯了法律。
有人认为十年刑罪太重。
但我认为这足以给众人以警醒,给小闫和朋友以警戒。
法虽无情,却有理。
微写作2——片段练习:
(要求运用排比、反问、名言)
01.王艺琳高二13班
亚里士多德曾说:
“法律是不受任何感情因素影响的理性”。
如果小闫因不知法而减刑,那么将来是否会有更多的人以此为借口来逃之夭夭,成为漏网之鱼。
如果陈世峰因不知法而减刑,那么谁为江歌的死负责?
正义将永无伸张之地。
如果贪官因不知法而减刑,那么谁来惩治那些压榨百姓的恶魔?
百姓生活或许更加疾苦。
02.邹莹莹高二13班
的确,法律在社会中的功用是制约、是平衡、是规定、更是明理。
任何国家想要和平都必须要有一把衡量正确与否的标尺。
这把标尺一旦固定就永远不能移动。
这把标尺一旦固定就永不能移动,这把尺便是法律之理。
假若因为人情而撼动了理,那么谁为无辜丧命的人来悲伤?
谁为财产的损失而负责?
谁又为珍稀动物丧失生存而怜惜?
法必无情,法必有理,这句话由此可见是极为正确的。
03.岳也高二13班
若站在人情的一方看,十年的牢狱生活对于一个大学生来说未免过长。
这十年会使他们的一生毁掉;
这十年会使小闫失去体验青春的机会;
这十年会使他们的精神世界彻底崩塌,这未免过于残酷。
可若站在法律的一方看,这样做制止了歪风邪气,维护了国家的利益。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不能因是法盲而减免惩罚,那样会出现更多的“小闫”。
04.徐秋文高二13班
波洛克曾言“法律不能让人人平等,但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不可否认的是,在维护社会公平方面,法律确实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在人情纵衡的当代社会,法律好似一堵坚固的墙,阻挡了沙砾与碎石。
可是,再坚固的城墙也都会有大门,而理则是法律的大门。
一个无理的法就没有大门,一个没有大门的城市必成为一座空城;
一个无理的法,怎能去服众?
因为它本身就是不合乎人们心中的法度。
一个无理的法不可能成为真正的法,因为它本身就就是统治者的工具,一个工具又怎能去衡量人的行为?
它有的只是压迫和约束。
所以一部完好的法律虽无情,必有理!
05.杜晶晶高二13班
“一个干净的国家,如果人人都不讲规矩而大谈道德,整天大谈道德至上、无私奉献,终会变成一个伪君子遍地的肮脏国家”。
胡适如是说。
法律是不受任何感情因素影响的理性。
如果因个人感情而同情小闫的无知,那么其他人也会以他的例子为借口去做更严重的违法事件;
如果因为道德而不讲规矩,那么小闫或许会变本加厉。
如果总会有所谓的“道德情感”给与他台阶下,那么这真的是理想中的道德吗?
显然,不是。
我们不能因为道德绑架而放弃法律。
因为法律如山,法律至上。
06.沙莹高二13班
法律的诞生是为了规范社会中有失道德风范的现象。
将那些视人命为儿戏的恶魔绳之以法,将那些信口雌黄的伪君子的面具撕开,将那些把毒品的祸种传播开来的黑手砍掉。
那么试问,小闫的行为究竟在哪一方面被认作“罪大恶极”呢?
我想答案是没有的。
树上春树曾经说过:
“假如这里有坚固的高墙和撞墙破碎的鸡蛋,我总是站在鸡蛋一边。
”人情的软是柔的、是给予人温度的。
高墙难免令人心生寒意让,法律过于严苛,又怎会受它保护?
07.张航铭高二13班
法重于山,既然大学生犯了罪,那么还有谁能有效的为其开脱呢?
或许有人会想十年的牢狱之灾会带给一个大学生太多的痛苦,毕竟他只是一个孩子。
这十年,小闫会失去青春的活力与激情;
这十年,小闫会失去体验社会冷暖的机会;
这十年,小闫会因自己的后悔与自责把自己压垮。
这么说,法律过于冷酷与无情。
可从法律的角度审视这件事,那么这完全是无错的。
如果因为他是大学生就无罪释放,那么其他人会怎么想,这不是助长了歪风邪气了吗?
所以说法律凌驾于所有人之上,法律至上!
08.石博宇高二13班
古希腊大思想家亚里士多德曾在法律的角度上讲:
从法律诞生伊始,它就以冷若冰霜的姿态呈现在世人面前,白纸黑字,金科玉律。
可是现在看来,似乎变了一些味道。
法律被动地受情理约束,难道过失杀人和故意杀人不是同等结果吗?
法律被动地受情理支配,难道“无知者无罪”就是缓刑的理由吗?
法律被动地受情理左右,难道以燕隼的角度来看这种行为不应该受到惩罚吗?
因此,令出法随必须严正施行,容不得情理掌控。
09.闫思睿高二13班
法律被创建伊始,就是为了审判者因个人感情影响判断。
如果违背了这一初心,那法律的存在还有什么意义?
法律优先于对无知者的宽容,因此“无知者无罪”在法律面前是个悖论;
法律优先于对意外的措手不及,所以过失杀人和杀人没有什么区别;
法律优先于对情感控制不当的理解,所以激情犯罪也不会被减刑。
正因为法律凌驾于它们之上,才能让每位受害者的冤情得以昭雪。
10.郭嘉慧高二13班
波洛克曾言“法律不能使人人平等,但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法律不一定可以给我们带来最优的选择,但它却可以带给我们最温馨的保护。
所以我们应以法律至上为原则去理性看待世上的每一件事。
或许法律不一定是最贴心的,但它一定是最公正的;
它不一定是最感性的,但它一定是最理性的;
它不一定是最贴心的,但它一定是最公平的。
假如感性凌驾于理性之上,小闫因此事并未受到惩罚,那么就会有更多的不法分子以此为商机,造成更大的伤害。
一个国家没有道德还可以苟活几日,但没有法是万万不行的。
试问,有哪个国家从来无法而依然存在至今吗?
微写作3——片段练习:
要求比喻论证
(全段比喻而不是某句话使用比喻)
01.王丹妮高二13班
法律是一条金纽带,坚固而柔软。
一个人若是坚持跳出法律的束缚,这条金纽带就会越绷越紧,因此法律是坚固的;
一个人若是不小心触碰了法律的边界,这条金纽带就会紧一紧,只要这个人不再出界就不会伤害他。
因此法律是坚韧的。
所谓法中有情,情景交融,便是把法律这条金腰带的两大特点发挥到最大处。
02.邹盈盈高二13班
生活在法律之中就如身处一个危险四伏的密道,一旦触碰机关,万箭齐发,无人幸免。
但是它又为你提供了几条安全通道。
只要不越过护栏就会平安走出密室。
在有限的安全空间里总有人想以身试险,此时机关一旦有漏洞,人们发觉越过护栏并不会对自身造成什么伤害,便会一而再,再而三的触犯,必会造成整体混乱。
法律即使如此,犯了法,流血与痛苦就会在所难免,任何情理都是毫无分量的,但法律的理,却是完全可以
接受的又一条光明大道。
03.张航铭高二13班
法律可以说是一瓶杀虫剂,而我们又可以看做阳光下茁壮成长的小树苗。
一旦我们的身体长了不好的东西,杀虫剂就会帮助我们清除掉,帮助我们更安稳的成长。
在不久的将来结出甜美的果实。
试想如果杀虫剂被拿走了会怎样?
害虫乱飞,把我们残食的七零八落。
这就是法律,我们不能失去法律,法律至上!
04.何新阳高二13班
法律就像一本成文的法典,里面罗列着一条条死板又生硬的规矩,稍有逾越,就会被拉入法律的牢笼。
当有新的文字想挤进这个庞大的队列时,这一条条古板生硬的长龙便会齐心协力地排挤他们,直到把他们彻底驱逐出去。
他的古板或许将不少犯人绳之以法,可它的生硬不知伤害了多少无辜而又善良的“坏人”。
当这些“坏人在牢中叫屈喊冤时,他又可曾有一丝悔改之意?
所以法虽坚不可摧,但也要因地制宜,不要让它成为无情的牢笼。
法律就像大海,鱼儿可以在水中自由游动,也可以呼吸着新鲜的空气,而小闫的做法就就好比一条鱼跳出海面,跳到了沙滩上。
或许涨潮时水还可以让她勉强存活几日,但若引起其他鱼的注意,也来一次这样的尝试,那么海洋周边的沙滩,必将成为那些鱼的坟墓。
06.刘那高二13班
法无情却有理!
其实,法律就像一只大船,它承载着我们去面对汹涌的浪流。
他保护着我们。
立法执法,就如同造这艘大船一样,如果船的龙骨是拼接粘连成的,如果船身了几个小缝没有关系,如果我们为了自己舒服,想在哪一边加点什么就往上加,我想结果不堪设想,他毁掉的不单单是一点木材,或是一个人的生命,而是船上所有人的生命!
法律的大洲同样如此,如果对任何似乎合理的理由去降低法律的标杆,那么法律意识在人们的心中将更加薄弱,最终伤害的将是我们自己。
07.刘胤高二13班
无规矩不成方圆,无数根不成森林。
无法律,不成乐土。
其实自由的人们就如同一棵坚韧挺拔的树,在法律之根的约束下,树可以任意生长。
或直立如松,或弯曲如蛇,或两两连在一起,或连成一片茂盛的森林。
但若有那么一棵无知的顽皮的树妄想脱离树根的束缚,或许并无大碍。
但倘若这引起了其他树的好奇心并尾随其后,那么原本的森林就会变成一毛不剩的荒漠。
正如胡适所言“一个干净的国家如果都不讲规则而大谈道德,整天大谈,道德至上,无私奉献,终会变成一个伪君子遍地的肮脏国家。
”
08.戴晶峰
正如在电路中的电流,只有导线的加以引导和束缚,电路才会正常工作,尽其所用。
我们作为这个社会的公民亦是如此,只有法律这根无形的导线对于我们的行为加以限定和引导,社会才会安定,国家才会昌盛。
试想如果电路中脱去导线,还怎会有持续的电流源源而生?
如果生活中脱去法律的限制,还怎会有5千多年的华夏文明?
还怎会有崛起的东方雄狮?
正如导线对于每一个运动电荷来讲,导线是误差别的。
所以,法律对于社会中的每一个公民亦没有差别。
犯法要受到处罚,使其他人获得警戒,才能使国家长久发展、世代安康。
其实我们就像烟花里的火药颗粒,而法律就是坚实的外壳。
这层外壳让我们变得规整又安全,最终冲上云霄,绽放炫目。
倘若有一颗无知的颗粒,托离外壳,那么就只会变成一颗被人遗忘甚至厌恶的尘埃。
听上去没什么关系,可若是无数火药颗粒争相一起逃离外壳,那么就会成为一场一触即发的灾难。
所以当这只有一粒火药逃离时就该警醒,返工或是销毁。
并且一定要让其他颗粒知道,以无知为名的逃离是坚决不可取的,外壳以外的世界是永远不能迈步的雷地。
10.杜晶晶高二13班
我们每个人就像蓄势生长的小树苗,在茁壮成长的过程中,或多或少都会被大雨折断树枝,被邪风吹弯枝干。
想要挺立的向上生长,就需要园丁的帮助。
园丁帮助我们扶正枝干,园丁帮助我们减掉侧枝烂叶,让我们得以顺利地挺拔茁壮成长。
法律应当充当这样的重要角色。
而小严的行为就如同斜枝烂叶需要修理。
因为有了法律,我们的社会才会正常运行,走上正道。
因为遵守了法律,我们的生活才会美好、安全。
因此法必不可少,法律至上!
微写作4——片段练习:
假设画面(假设情境)
01.邹莹莹高二13班
亚里士多德曾言:
“法律是不受任何情感因素影响的理性。
”法律不仅仅是白纸黑字的一页页文书,更是充满着理性的人生教义。
设想十年之后,小闫出狱等,当他出狱的那一次应该是心怀感激的。
他会感激法律的无情,使他得到公平的惩罚;
他会感激这十年的牢狱生活使他学会了尊重生命与良知。
她会感激法律的明理,虽然让他失去青春却让他拥有成熟。
他的眼神应该是充满了回忆与憧憬的,因为法律的理终将会使一个无知的青年锻炼成对社会更加有益的公民。
02.
杜晶晶高二13班
“每个圣人都有过去,每个罪人都有未来”英国作家珥德如是说。
受刑十年的小闫不会因为牢狱的冰冷而浇灭他对未来的憧憬,更不会因为十年的光阴而撕毁他的前途。
试想十年之后小闫出狱,他会劝诫那些不知法而触犯法律的人,增强他们的法律意识,让那些法盲不要走上他的老路。
他又或许因为这次牢狱而学习法律,让自己成为知法懂法守法的人。
利用法律改变自己的人生,成为更完美的人。
小闫虽然耽误了花样的青春,但却得到了法律给予的启示。
03.王艺琳高二13班
“法律是不受任何感情因素影响的理性。
”试想在宣判小闫与朋友获罪十年时,小闫或许会哭喊叫冤。
但是十年过后,当小闫重见天日之时,当他再想起这段经历,他一定会感激这段经历!
虽然这荒废了她的青春,她的文凭,但这将时刻警醒他不再去触犯法律。
他也将明白在法律面前不是无知者无罪;
在法律面前不会参杂任何的情感;
在法律面前人情永远不会凌驾于法律之上。
04.王丹妮高二13班
树上春树说过:
“假如这里有坚固的高墙和撞墙破碎的鸡蛋,我总是会在站在鸡蛋这一边。
”对于农村出身的小闫能考上大学已属不易,而十年的牢狱生活,未免太残酷!
试想在这十年间,小闫家中年迈的父亲想到以前孩子在膝下承欢,如今家里冷冷清清,心中将多么悲痛。
试想十年后出狱小闫因曾入狱十年而无法找到工作,无法奉养双亲,心中将多么难过。
而这一切仅仅因为审判者对无心之失和友谊之罪不加区分,最后却将矛头指向小闫这样的弱者。
难道这些人的罪责比小严的轻吗?
05.刘那高二13班
法无情却有理。
亚里士多德曾经说过:
“法律是不受任何情感因素的理性。
”可能会有人认为十年牢狱之刑对于一个从农村走出来的大学生太过残酷无情,甚至这十年牢狱之刑很有可能毁了小闫一辈子的人生。
但若将这重刑改为理解和宽容,那社会会变成什么样呢?
试想,法律无限度包容时,面对故意栽倒在汽车面前的老人,司机只能无奈地叹气以及束手无策。
而那些有意犯罪的人在面对法律的审判时只会卖弄无知的眼神,在语气上装出可怜,努力去博得同情,那样的社会还是我们想要的公平平等的社会吗?
06.徐秋文高二13班
试想一下作为小严的父亲,自己的儿子因无知而入狱十年。
身为父亲宁愿自己去坐牢,也不愿儿子受苦。
这没有了儿子的十年,父亲十分的无助。
村里的人传着他的儿子进了监狱,父亲心里也不会好受。
于是每天计算着日历上的日子,一天又一天,等待着儿子的归来。
但等儿子归来时已再也不是那个喜欢小动物活蹦乱跳的小伙子。
儿子的脸上满目疮痍,此时父亲也是满头白发。
本应是享受天伦之乐的时候,却因这无情的变故而望尘莫及。
父子二人紧紧地拥抱在一起,向这无理的法律发出愤吼。
07.李雨晴高二13班
监狱的墙壁是冰冷的,监狱的床是硬的,监狱的饭是没有温度的。
小闫就生活在这样一个阴冷的环境里消磨着青春。
监狱里有杀人犯,有小偷,有形形色色的人。
他们就如同一个大染缸,浸染着小闫,使他也跟着沉沦,迷失自我。
当十年牢狱之苦结束后,小闫踏出监狱大门的那一刻是迷茫的,他抬头仰望许久未见的蓝天,他不知道未来会是什么样子。
08.陈喜龙高二13班
假如你是小闫,当你跨出牢门的那一刻,阳光格外刺眼。
习惯了阴暗冰冷的牢狱,你一定会畏缩,时代的发展令你难以想象。
路上的行人行色匆匆,你跌跌撞撞地走着,你一定会惊叹。
你寻寻觅觅,终于找到你记忆中的老街。
也许建筑样式没有太多变化,但老街的风格、老街的人已失了味道。
广告牌上的全息影像,智能人工的普及,一定会令你感慨。
记住,现在周围的一切都与你格格不入,你一定会后悔。
看到街心的公园的树上的种类繁多的鸟,你一定会欣慰。
除此之外,你还能做些什么?
也许只剩下在某个胡同里默默的行走。
09.何新阳高二13班
“每个圣人都有过去,每个罪人都有未来”珥德的一句名言纠正了无数人对圣人的错误看法。
人无完人,谁说犯了一次错就成了一生的罪人了?
小闫正值韶华,本应在大学校园里享受最后的青春,却因不经意的错误被拉入法律的牢笼。
试想出狱之后没有大学文凭的小闫该面对怎样的就业困难?
找工作时又有多少老板愿意接受一个有前科的罪犯?
当他徘徊在无人的街道时看到的树是否还碧绿,看到的天是否还蔚蓝?
让他独自一人彷徨在海边时会不会一脚踏入海的怀抱长睡不醒?
到那时,父母的痛又有谁来承担?
10.刘胤高二13班
”对于从农村走出来的大学生小闫,十年的牢狱之灾无异于关上他通往光明未来的大门。
但也会使他重新树立了一个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
试想一下,十年之后的他正值壮年,他从黑暗迈向光明,他心怀悔悟,他自强不息,脚踏实地去开启属于自己的那扇门。
他成了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
成功不论早晚、成长不论年龄。
正是因为法无情却有理,才使那些误入迷途的人能幡然醒悟,重新做人,使他们成长为一个良好的公民,使社会更加和谐美好!
微写作5——片段练习:
辩证思维,纵深论述
01.杜晶晶高二13班
当然,法律如山,不可撼动也绝非是要死守法律。
在不触犯法律底线的大前提下,加入一些人情化的变通,不仅没有改变法律,而且让人心感到温暖。
难道救护车会因为红绿灯的限制而让患者处于危险吗?
难道医生会因为孕妇欠手术费而而忽视一个新生命的诞生吗?
难道每个人会因为法律而在自身受到威胁时退缩吗?
02.张航铭
然而,法律至上,也并不是死守规则法律,在某些特定的情况下也是需要带有人情味的。
这样不但不会让法律变得死板,还会让法律变得更有生气,曾经在电视上看到这样一则新闻:
一位孕妇即将生产,但不能在当地找到适合的医院,一位出租车司机怕其发生生命危险连闯数个红灯,将其安全送到医院,母子平安,这不也是法律让步人情?
03.邹盈盈高二13班
然而,人情并非是何时何地都要被摒弃的。
有时,人情与法律结合,在社会中也会碰撞出更美好的火花。
假设你是一位医生,面对生命垂危而家庭贫困的病人,你会选择维护法律而放弃人的生命吗?
假设你是一位教师,你会将由于贫困而无意犯罪的儿童送进监狱吗?
当然不是,有时,只有在人情的润色下,法律的面庞才会更加丰满真实。
当然,情法交触不意味着纵容。
对于打着“无知者无罪”大旗的人,对于钻法律空子的人,对于罪不可赦的恶人,就应当严格地用法律惩罚他们,而酌情处理应当留给小闫这样的无心犯错且有意悔改的人,这才是法律存在的意义。
当然,人情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并非没有人情。
在一些特殊情况下,适当的变通法律,可以使社会变得更加和谐与美好。
一辆出租车在路上急速奔驰,连闯几个交通灯,只为了送一个命悬一线的病人,最终挽救了一个生命。
这难道不是法律让步于人情吗?
06.索嘉鸿高二13班
然而,法律有理无情,并非没有丝毫人文关怀以及体恤民情。
在层层叠叠的厚重法律中还存留着一丝属于人性的光芒!
青少年犯罪则进入看管所,这是法律是给他们改正的机会。
因为他们还年轻,他们不懂法。
法律规定,救护车可以飞驰在任何一辆车与信号灯之间,这不是法律对人情的让步吗?
07.石博宇高二13班
然而,至高无上的法律条文并非僵化的奉行冰冷的条例。
在法律有容的前提下,加入一些人情、人性的酌料,会让法律的韵味更加深邃。
倘若命悬一线的病人被死守文法的司机固步于红灯之前,那岂不是生命的痛苦与悲哀,岂不是法律的凶器杀了人吗?
辩证看来法律不是酿酒,它需要时常拿出来晒晒更改,这样才更具有客观性、说服力。
08.李晴雨高二13班
当然,情中有法并不代表一味的用人情为借口让坏人肆意妄为。
在法律的前提下,适当合理地施以人性化的惩治手段,既不会让坏人逍遥法外,也不会让法律太过严苛冰冷。
曾轰动一时的马加爵事件如果不是寝室的人太过分,又怎会发生如此惨痛的寝室杀人事件?
难道不应该在法律的基础上施加人性化的惩罚手段吗?
当然,宽容不等于纵容,犯了错就要受到惩罚。
试想多年以后,如果法庭上没有了规章制度,取而代之的是律师与犯人的苦苦哀求。
而判刑的条件不是犯的罪行大小,而是谁的处境更令人同情,那么这个社会将会变得混乱不堪、良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