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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防腐和粘接是木材处理必不可少的工序,在木材的存储、加工和成品的表面修饰都需要。

广泛采用的方法是将木材用杀虫油剂、金属盐或有机化合物浸泡或喷涂,可用的化合物范围很广,其中很多会引起中毒、皮炎或损害呼吸道粘膜,甚至绣发癌症。

4.木粉尘伤害

家具制造产生的大量木粉尘可导致呼吸道疾病,严重的可表现为肺叶纤维化症状,家具加工行业鼻癌和鼻窦腺癌比例较高,据分析可能与木粉尘中可溶性有害物有关。

国家标准规定,空气中植物性粉尘浓度不得高于10mg/m3。

因此,家具制造场所应保持良好的通风,采用吸尘设施控制粉尘浓度不超标。

5.火灾和爆炸的危险

火灾危险存在于家具制造全过程的各个环节,木工作业场所是防火的重点。

除明火引起火灾外,70%的火灾是因用电不安全而引起,有时也因静电引发火灾,存储和使用油漆和溶剂和悬浮在空间的粉尘在某些情况下还会发生燃烧爆炸危险。

6.触电危害

家具厂有的厂房较老,车间电线电路没有PE线,用电隐患较多,除了引发火灾外容易发生触电死伤。

7.噪声和振动危害

木工机械是高噪声和高振动机械,而且很难治理,目前一直没有得到根本解决。

8.危险化学品职业危害

在木工家具表面进行的喷漆作业中使用危险化学品如:

开油水、松香水、白电油等有机化合物做为稀释剂中均有苯的成份,作业员工常时间在通风不良或无个人防护用品的情况下作业可引起苯中毒、皮炎或损害呼吸道粘膜,甚至诱发癌症。

在家具制造诸多危险因素中,机械伤害的危险性大,发生概率高,其中尤其以刀具的切割伤害后果最为严重。

防火防爆问题十分突出,应在综合治理中连同其他危险因素一并解决。

三、事故案例

1.2013年9月24日,黄埔区一家具厂仓库起火,里面存放有家具、危险化学品,不断传出爆炸声,黄埔方向天空有道绵延十余公里的黑色烟雾带,向南缓慢漂散,大火狂烧6个半小时。

2.2014年3月2日下午,南宁家具厂工人把湿木板一块挨着一块摆烤房后封闭起来(利用封闭的砖房)烘烤木板时发生火灾,下午3时30分左右,有工人突然发现烤房里冒出浓烟,随即报警。

十多名消防人员奋战4个多小时才得以将大火扑灭。

四、增强安全意识,学习安全技术,实现安全生产

1.安全操作

(1)遵守各类木工机床的安全操作规程。

(2)作业前应仔细检查工具、设备、安全装置是否完好和工作区内有无异物,在确认完好和无异物后方可起动设备。

(3)作业时各类作业人员应按规定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4)设备检修和刀具调整、拆换、修复时,必须切断电源,并在设备起动开关处挂告示牌。

(5)禁止在设备运转或已切断电源但仍在惯性运转时,将手伸到刀刃部取出木材、清理设备、剔除木屑(木粉尘)及木块。

(6)多人操作的机床(设备)、同辅助工人有相关的设备以及有人穿行的传送设备,在每天工作开始、换班起动及停机后重新起动时必须先发信号,如声光报警信号等。

(7)应定期对车间的安全装置与设备安全设施进行检查与维护,以保证其有效性与可靠性。

(8)木工车间各区域(空间)和设备,凡能危及人身安全的地方,应按有关规定,在醒目处设标志牌。

(9)木工机床(设备)在运行时应禁止非操作人员或非维修人员接触。

2.防火和防爆

(1)车间设施、材料堆放、加工过程的设计、加工和维护上应能防止火灾或爆燃蔓延到邻近区域,并能防止人员受伤。

(2)对于易燃木屑(木粉尘)的系统,其设计和安装应在具备该系统及相关危险性知识的专业技术人员的监督下进行。

(3)木工车间内应在明显并便于取用处放置消火栓、砂箱及相应的灭火器。

(4)木工车间的安全出口的门须往外开,不得设门坎和台阶。

(5)木工车间内任一点到最近安全出口的距离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木工车间内任一点到最近安全出口的距离单位为米

车间建筑耐火等级

单层

多层

一、二

80

60

三、四

40

(6)木工车间应在进口处的明显位置设有醒目的严禁烟火的标志。

车间内作业场所严禁吸烟和采用明火。

(7)车间内必须进行焊接作业时,应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8)木料在进行切削、成型、刨削、磨削等加工时,应对加工材料的进给速度和加工机床进行调节控制,以防起火。

(9)所有设备,应最大程度地降低粉尘从设备中散发出来。

(10)切削、成型及刨削机床(设备),其刀具的锋利度应保持在使木加工产生最小热量的水平上。

(11)对于生产设备中包含木材烘干设备和木材定型设备等高温设备应防止热危险,并设有高温危险警告标志。

(12)机床(设备)的电气系统金属外壳应接地,电源要有漏电保护,木工(材)车间中使用的电气设备(包括动力配电箱(柜)、电气开关盒等),其防护等级应达到IP54的要求。

(13)木工车间内宜设有贯穿车间的纵横通道。

主通道的宽度应根据运行车辆的种类而定,最窄处不得小于2m。

(14)单独用作安全疏散用的通道,其最小宽度不得小于1.4m。

(15)喷胶操作车间静电防火应注意以下几点:

1)操作车间在上班时需要开启门窗,保持操作车间内的通风良好,以预防物料产生大量静电。

2)操作车间必须有足够的灭火器(干粉、泡沫、ABC灭火器)。

3)操作车间应做到勤洒水,也可使用加湿器,保持车间内的空气湿度在78%以上,防止静电积聚。

4)操作车间须勤打扫卫生清除粉尘,同时不得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易产生静电的操作车间。

5)操作车间的师傅,须穿棉质工作服、戴棉质手套、不得穿化纤衣物和导电性能低的胶底鞋。

6)操作车间的师傅应约30分钟一次将双手贴墙或地面把身体静电排出(约3-5秒)。

7)由于海绵与弹簧包都存在大量的静电,在操作时应尽量减少较大的摩擦。

8)在搬运、堆码容易起静电的物料时,应轻拿轻放,尽量避免因摩擦、滚动、撞击而产生静电火花。

9)在粘接海绵弹簧包最后工序覆盖海绵时,留下一边先不要封起来,然后从已经封好的一边向未封好的另一边按顺序挤压。

这样可使海绵弹簧包里的可燃气体排出。

不能把整个表面同时粘合并用力挤压,因为把整个表面同时粘合后,喷胶挥发的可燃气体难以排出,当达到一定浓度时,受力挤压的海绵与弹簧包有可能因摩擦产生静电火花而致燃。

切忌拍打弹簧包。

3.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

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有:

(1)劳动合同保障权

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的《劳动合同》,应当载明有关保障从业人员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以及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的事项。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承担的责任。

(2)危险、有害因素的知情权、建议权

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

(3)批评、检举、控告权

从业人员有权对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此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4)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拒绝权

从业人员对生产经营单位违反法规、强制性国家标准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指挥、指令以及强令冒险作业等,有权拒绝执行。

(5)紧急情况下停止作业的紧急避险权

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并在采取可能的应急防范措施后从作业现场撤离。

(6)事故人身伤害赔偿权

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从业人员,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依照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7)获得符合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权利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8)获得安全教育和培训的权利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的职责和义务有:

(1)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2)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3)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本单位负责人报告。

(4)自觉遵守劳动纪律、职业道德、依法订立的厂纪厂规,爱岗敬业,钻研业务技术,提高工作效率。

 

吴桥县桑园镇洛柏尔家具厂

二〇一七年五月

危险化学品(涂料)生产企业

安全技术及安全对策措施

一、安全培训的法律依据:

1、《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安全生产教育培训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安监总厅培训〔2021〕16号)

(六)实施企业班组培训工程。

以班组长和高危行业企业一线操作人员为重点,全面推进企业全员安全培训。

2、《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安监总局令[2006]第3号)

第十三条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新上岗的临时工、合同工、劳务工、轮换工、协议工等进行强制性安全培训,保证其具备本岗位安全操作、自救互救以及应急处置所需的知识和技能后,方能安排上岗作业。

第十五条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第十七条车间级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一)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

  

(二)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

  (三)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

  (四)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

  (五)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

  (六)车间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

  (七)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八)有关事故案例;

(九)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3、《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

第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与其职业相关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经考核合格的从业人员方可上岗作业。

二、相关术语

什么是危险化学品:

危险化学品是指化学品中具有易燃、易爆、毒害、腐蚀、放射性等危险特性,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等过程中容易造成人身伤亡、财产受损、污染环境的均属危险化学品。

一、《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危险化学品,包括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等。

危险化学品列入以国家标准公布的《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

剧毒化学品目录和未列入《危险货物品名表》的其他危险化学品,由国务院经济贸易综合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公安、环境保护、卫生、质检、交通部门确定并公布。

二、《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GB13690-92)规定了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危险标志及危险特性,还对1074种常用危险化学品进行了分类,规定了危险性类别、危险标志及危险特性等内容。

这个标准适用于常用危险化学品的生产、使用、贮存和运输。

三、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危险化学品范围界定问题的函》(安监总厅函字[2005]173号),对于未列入《危险化学品名录》(2002版)和《剧毒化学品目录》(2002版)的物品,目前暂不纳入危险化学品范围。

危险化学品的分类:

按危险化学品的主要危险特性分为八类:

第1类爆炸品;

第2类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

第3类易燃液体;

第4类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

第5类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

第6类有毒品;

第7类放射性物品;

第8类腐蚀品。

分类标准为《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GB13690-92)

什么是危险化学品的涂料:

《涂料生产企业安全技术规程》(AQ5204-2021)(2021年1月1日实施)

3术语和定义

3.1涂料coating

涂于物体表面能形成具有保护、装饰或特殊性能(如绝缘、防腐、标志等)的固态涂膜的液体或固体材料之总称。

早期大多数以植物油为主要原料,故有“油漆”之称。

现在合成树脂已大部分或全部取代了植物油,故称为“涂料”。

注:

在具体的涂料品种名称中可用“漆”字表示“涂料”,如调和漆、厚漆等。

3.2危险化学品的涂料产品CoatingofDangerousChemicals

符合GB6944危险货物特征的涂料产品,列入GB12268《危险货物名录表》。

注1:

如涂料产品中(包括涂料用树脂),在其闭杯试验闪点不高于60.5℃,或开杯试验不高于65.6℃的产品,属于危险化学品第3类易燃液体。

危险化学品的涂料产品判据见GB6944。

注2:

不符合本条特征的涂料产品不属于危险化学品,即非危险化学品的涂料产品。

三、车间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

车间安全生产技术方面要求:

危险化学品涂料生产企业其车间生产过程中存在着使用和生产危险化学品,这是生产所需要的原材料;

也要使用到生产设备,如分散机、三辊机、研磨机、搅拌釜、反应釜等。

这些原料从配(投)料到设备进行生产再到出产品的过程,就是生产工艺的过程。

危险化学品涂料生产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常使用的原料有甲苯、二甲苯、乙酸乙酯、乙酸丁酯、溶剂油、固化剂、稀释剂等,而产品有不干性醇酸树脂、聚氨酯固化剂、醇酸树脂清漆、硝基木器清漆、硝基底漆、聚酯树脂清漆、聚氨酯树脂清漆和稀释剂等。

这些原料及产品都属于《危险化学品名录》中的笫3类易燃液体;

另外还有使用到第8类腐蚀品如苯酐(邻苯二甲酸酐);

笫6类毒害品如TDI、防白水(单丁醚乙二醇)等。

都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等危险特性,其中最主要的危险因素是易燃易爆。

危险化学品第3类易燃液体

易燃液体:

指闭杯闪点等于或低于61℃的液体、液体混合物或者含有固体物质的液体,但不包括由于其危险性已列入其它类别的液体。

本类物质在常温下易挥发,其蒸汽与空气混合物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闪点:

液体表面挥发的蒸气与空气混合物发生瞬间燃烧的最低温度。

易燃液体分类:

3.1项低闪点液体:

闪点<-18℃如:

乙醚(-45℃)汽油(-48℃)

3.2项中闪点液体:

-18℃≤闪点<23℃如:

苯(-11℃)乙醇(12℃)

3.3项高闪点液体:

23℃≤闪点≤61℃如:

丁醇(35℃)

易燃液体的危险特性:

①易挥发性:

易燃液体大部分属于沸点低、闪点低、挥发性强的物质。

随着温度的升高,蒸发速度加快,当蒸气与空气达到一定浓度时遇到火源极易发生燃烧爆炸。

②易燃性:

闪点越低,越容易点燃,火灾危险性就越大。

③易产生静电性:

大部分易燃液体为非极性物质,在管道、储罐、槽车、油船的输送、灌装、摇晃、搅拌和高速流动过程中,由于摩擦会产生静电。

当所带的静电荷聚积到一定程度时,就会产生静电火花有引起燃烧和爆炸的危险。

④流动扩散性:

易燃液体具有流动和扩散性,大部分黏度较小,易流动,有蔓延和扩大火灾的危险。

⑤毒害性:

大多数易燃液体都有一定的毒性,对人体的内脏器官和系统有毒性作用。

对工作场所的安全要求:

根据其危险特性,车间安全生产技术要求就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的安全标准。

①针对其易燃易爆的特性,生产车间及仓库等建筑物的耐火等级、安全间距、消防设施等条件必须达到《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的要求。

②树脂生产车间、危险化学品的涂料产品生产及包装车间、粉末涂料的粉碎、包装车间及仓库、危险化学品仓库等易燃易爆甲、乙类作业场所使用的电动机、低压变压器、低压开关和控制器(开关、断路器,控制开关及按钮,配电盘,控制箱,操作箱等)、照明灯具、信号报警装置等应使用防爆型(EXdⅡBT3)电气设备。

电线套管应采用镀锌焊接钢管,不应采用绝缘导线或塑料管明设。

所有电气设备应进行有效接地。

电气线路及用电设备的防爆必须符合《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92)的要求;

③甲、乙类仓库内宜使用低温照明灯具,并应对灯具的发热部件采取隔热等防火保护措施;

不应设置卤钨灯等高温照明灯具。

配电箱及开关宜设置在仓库外。

④可燃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应符合《石油化工企业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SH3063-1999)的要求;

⑤工厂建筑物的防雷装置必须符合《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2002年版)的要求;

⑥有产生静电的生产设备及贮罐、装卸区等的防静电措施《化工企业静电接地设计规程》(HG/T20675-1990)的要求;

⑦工作场所的采光、照明、通风、护栏、噪声、振动、高温、安全警示标志、工作通道等应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21﹚的要求。

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要求:

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建立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3013-2021)

第条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至少包括:

1)安全生产职责;

2)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

3)安全生产会议管理;

4)安全生产费用;

5)安全生产奖惩管理;

6)管理制度评审和修订;

7)安全培训教育;

8)特种作业人员管理;

9)管理部门、基层班组安全活动管理;

10)风险评价;

11)隐患治理;

12)重大危险源管理;

13)变更管理;

14)事故管理;

15)防火、防爆管理,包括禁烟管理;

16)消防管理;

17)仓库、罐区安全管理;

18)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安全管理;

19)生产设施管理,包括安全设施、特种设备等管理;

20)监视和测量设备管理;

21)安全作业管理,包括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临时用电作业、高处作业、起重吊装作业、破土作业、断路作业、设备检维修作业、高温作业、抽堵盲板作业管理等;

22)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包括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及危险化学品储存、出入库、运输、装卸等;

23)检维修管理;

24)生产设施拆除和报废管理;

25)承包商管理;

26)供应商管理;

27)职业卫生管理,包括防尘、防毒管理;

28)劳动防护用品(具)和保健品管理;

29)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管理;

30)应急救援管理;

31)安全检查管理;

32)自评等。

《涂料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指南》(AQ3040-2021)

每个生产操作岗位都应编制岗位安全操作规程,至少应包括下列内容:

1.正常开、停车操作程序;

2.各种操作参数、指标的控制;

3.安全注意事项和异常处理方法;

4.事故应急处理措施;

5.紧急停车操作程序;

6.接触化学品的危险性;

7.个体安全防护措施。

仓库装卸车安全操作:

严禁在仓库(堆场)内进行卸车桶装、转(过)桶、分装等作业。

在进行卸车桶装、转(过)桶、分装等作业时,必须在仓库(堆场)外面进行,并做好防静电措施,必须有安全人员配备应急器材在场监控。

四、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

《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GB/T13861-92)

按导致伤亡事故和职业危害的直接原因进行分类。

1、物理性危险和有害因素:

设备、设施缺陷;

防护缺陷(无防护、防护装置、设施缺陷、防护装置、设施和防护用品不符合要求、使用不当);

电危害(漏电、静电、电火花);

噪声危害(机械性噪声、电磁性噪声、流体动力性噪声);

振动危害(机械性振动、电磁性振动、流体动力性振动);

电磁辐射;

非电离辐射(包括紫外线、激光、射频辐射、超高压电场);

运动物危害(固体飞甩、液体飞溅、坠落物、反弹物、料堆(垛)滑动);

明火;

高温物质;

低温物质;

粉尘与气溶胶;

作业区环境不良(地面滑、场地狭窄、地面高低不平、场地杂乱、安全过道缺陷、采光照明不良、通风不良、空气质量不良、信号缺陷、标志缺陷等)。

2、化学性危险和有害因素:

易燃易爆性物质;

自燃性物质;

有毒物质;

腐蚀性物质。

(包含气体、液体、固体、粉尘)。

3、生物性危险和有害因素:

致病微生物;

细菌、病毒、传杂病媒介物、致害动物、致害植物等。

4、心理、生理性危险和有害因素:

负荷超限(指易引起疲劳、劳损、伤害等的负荷超限)、健康状况异常(指伤、病期)、从事禁忌作业;

心理异常(情绪异常;

冒险心理;

过度紧张);

辨识功能缺陷(感知延迟、辨识错误)。

5、行为性危险和有害因素:

指挥错误(指挥失误、违章指挥);

操作错误(误操作、违章作业);

监护失误。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6441-86)

事故类别分为20类:

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触电、淹溺、灼烫、火灾、高处坠落、坍塌、冒顶片帮、透水、放炮、火药爆炸、瓦斯爆炸、锅炉爆炸、容器爆炸、其他爆炸、中毒和窒息、其他伤害。

涂料生产主要危险场所及主要危险、危害因素

涂料生产危险场所主要有:

生产车间、原材料仓库、成品仓库及装卸场所等。

涂料生产工艺流程相对简单,涂料生产工艺操作过程中的危险、有害因素有:

火灾、爆炸、机械伤害、触电、物体打击、起重伤害、车辆伤害、接触性毒物危害、噪声危害等。

其中最主要的危险因素是火灾、爆炸危险,最主要的危害因素是毒物危害。

危险、有害物质辨识结果

根据《危险化学品名录》、《危险货物品名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和《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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