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维保招投标文件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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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投标有效期为60天(日历天数;
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五、投标保证金数额为:
1000元(人民币:
壹仟元整)
未中标的,保证金当场返还。
中标单位的保证金随第一次拨款同期支付。
六、现场勘察、答疑会:
投标人自行勘察现场。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于2017年6月18日时前将疑问的word格式电子版和加盖公章答疑函提交招标人)
招标人:
0
联系人:
者宁、美玲、埠梅
七、投标文件:
正本1份,副本1份,(请密封入档案袋当中,不密封作废标处理)
八、投标文件递交至:
昌乐县昌建大厦12楼昌乐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工程部
九、投标截止日期:
2017年6月19日10时00分
十、开标日期:
时间:
2017年6月19日10时30分
地点:
注:
投标人需提前半小时到达开标现场
十一、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
26600元每年(人民币:
貳万六陆仟陆佰元)。
有效总报价是指不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总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总报价为无效报价,作废标处理。
十二、评标办法:
最低价中标
十三、付款式:
本项目按半年一次支付,付款期末次月的10号前支付上一支付期维保服务费的90%,余10%为履约质保金,一年合同期结束经检测,各类消防设施正常,返还全部保证金,若有扣除维保费情况每年度末次月3日前将上一年度的扣除维保费依据明细复印件通报维保单位,支付保证金时扣除相应金额。
招标说明及服务要求
一、招标容概述
1、昌乐县碧泽园小区项目总建筑面积87479平米;
其中综合办公楼面积20572平米,地下车库11920平米,1至4号楼沿街商业房2222平米,1号住宅楼9659平米,6号住宅楼4485平米,7住宅楼4485平米,8号住宅楼2925平米,其他住宅楼31211平米。
2、本次招标容主要包括对综合办公楼、地下车库、1号住宅楼、6至8住宅楼地下室车库(面积已计入地下车库)、1至4号楼沿街商业房、消防机房、小区其他住宅楼设施等(本部分不单独计费,视为已包含在总费用当中)的消防设施维保及消防值班服务。
本项目消防系统至今已经进行了消防专业检测,各项消防系统联动正常,各项指标符合高层建筑防火、灭火,及住宅防火要求。
甲委托乙管理的围主要包括对碧泽园小区进行消防设施维保,消防年检以及第一年与施工单位对工程进行交接。
二、消防设施清单
序号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备注
1
火灾显示盘
台
海湾
2
电梯模块
13
3
排烟机
12
5
4
送风机
湿式报警阀
6
室外消火栓
10
7
干粉灭火器
具
600
8
消火栓泵
9
喷淋泵
补水泵
11
消防水炮
超细干粉球
个
20
干粉报警主机
14
水泵接合器
15
感烟探测器
485
16
感温探测器
17
手动报警按钮
200
18
消火栓按钮
19
室消火栓
套
消防
54
21
消防广播音箱
80
22
水流指示器
23
信号阀
24
喷淋头
2681
25
疏散指示
只
100
26
压力开关
27
讯响器
87
28
末端试水装置
40
29
排烟阀
30
排烟防火阀
31
送风阀
150
32
照明配电箱
33
应急照明箱
34
消防自救卷盘
35
消防自救缓降器
60
36
液位显示器
其他未列入消防清单的以现场情况为准。
三、消防设施维保及消防值班服务容及标准
(一)服务容
1.1本次建筑消防设施的维修保养围包括1.2.3.4.5,6.7.8,9,10
1.建筑防火分隔和安全疏散设施;
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3.消防给水设施;
4.消火栓系统;
5.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6.配电室超细干粉灭火系统;
7.消防电气和通讯设施;
8防排烟设施,9.消防电梯;
10移动式灭火器材(详见建筑消防设施名录)
1.2消防控制室实行24小时值班,值班人员符合当地消防主管部门要求(人员优先采用甲人员,乙负责指导及监督)。
(二)维护保养工作标准(以下需根据实际修改)
2.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2.1.1消防主机及联动柜:
每定期测试接地及接线情况并测试报警及联动功能情况。
2.1.2消防广播柜:
每定期播放消防广播并测试接地、接线情况。
2.1.3各级报警控制器:
每定期测试与主机联动情况。
2.1.4火灾报警探测器:
每抽查测试报警器性能。
2.2自动灭火系统
2.2.1水源及供水装置:
每三个月测试水泵一次,检查增压设施及水泵接合器的工作状态,每检查消防水池的水源状况。
2.2.2湿式报警器:
每定期检查压力表的水压情况,压力开关及水力警铃的灵敏程
度,每三个月进行一次末端放水,测试检查水流指示器的报警情况。
2.2.3各类喷头:
每检查喷头的完好程度,确保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2.2.4配电室超细干粉灭火系统每月检查一次。
2.3消防栓系统
2.3.1消防水泵:
每三月进行一次模拟启动,试验并检查压力表的放水阀门是否正常。
2.3.2室外消火栓:
每定期检查室外消火栓状态。
2.3.3室消火栓箱:
每全面检查,箱设施(水枪、水带、水喉等)是否齐全,
并进行试水测试。
2.2.4每六个月对管网阀门等进行维护(包括上油、除锈等)。
2.4防排烟系统
2.4.1各类风机(排烟、送风、新风):
每月进行手动、联动启停实验。
2.4.2各类防火、排烟及送风阀:
每两个月定期全面检查其开启、关闭灵敏度。
2.4.3联动装置:
每两个月模拟实验其接受和应答信号的工作状态。
2.5防火卷帘及防火门
2.5.1防火卷帘:
每两个月检查其手动和联动升降灵敏程度。
2.5.2防火门:
每月定期检查防火门的开闭状态,闭门器和防火门锁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2.6电器通信系统
2.6.1每两个月全面检查一次设备的完好程度,并进行断电实验(含照明、疏散指示等)。
2.6.2每月抽查消防的通信性能,并模拟火灾事故广播。
2.7各分系统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解决,并做好书面记录,每月填报《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报告书》乙确保设施完整运行,通道畅通,遇紧急情况迅速组织业主撤离,保证业主人身
安全。
(三)工作要求
4.1中标人应认真贯彻有关消防法律、法规和技术规,遵守科学和职业道德规,依法开展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业务,依法取得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资质并保证合同期资质的有效性;
保证维修保养后的建筑消防设施质量满足相关标准要求,并定期无偿为招标人值班或管理人员进行专业技术培训。
4.2中标人负责服务区的消防设施的运行管理,确保发挥消防设施应有的消防作用。
消防设施发生火警报警或故障时,中标人人员应2小时到达火警或故障现场,查明原因并采取正确有效的措施排除故障,确保24小时消防设施运行正常。
4.3制定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计划,派遣已通过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持有高级技能以上等级职业资格证书的保养人员(每次至少2人)每月定期维护保养本合同约定的建筑消防设施,如实出具《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报告书》,并报送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备案;
4.4设备发生故障后,派遣已通过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持有技师以上等级职业资格证书的维修人员(每次至少2人)2小时到现场修复存在问题和故障的消防设施,并承担不及时维修发生的责任;
4.5发现消防设施存在问题和故障及时修复,并承担违规操作造成故障和不及时通知维修发生的责任。
中标人在维修保养过程中未经招标人允不得随便更改相关设备的技术参数。
不应擅自关停消防设施。
维修期间确需暂时停用消防系统的,必须报经招标人消防安全责任人批准;
故障排除后要进行相应功能试验并报经招标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检查确认;
维修情况要如实记入《建筑消防设施故障维修记录表》。
遇火情,因处理不当或不及时造成业主损失或扩大损失,根据损失情况承担相应责任,并妥善处理事后工作。
4.6按照有关规定对消防设施进行值班检查、巡查、检测,每月承担维修保养的建筑消防设施全面维修保养和检查一遍,每季度对消防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测,保证全部设备正常运行,并于每月25日前向招标人出具《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报告书》,当中标人定期保养检测招标人的消防设施时必须有招标人派人跟进并签字确认,否则招标人不予承认,并扣除当月维保金。
4.7维修保养合同期,如遇相关消防部门检查,中标人在接通知后要无条件及时现场跟进,并负责检查出的问题进行整改,保证最终通过消防部门的检查验收。
不能及时到达现场或未及时整改,未通过消防部门的检查验收,招标人有权从维保金扣除1000元以上的违约金或终止合同。
4.8消防系统的故障界定,由中标人确认故障点,经双确定认可(以报告书的形式)维修更换的设备、配件费用,必须先报价(投标文件附维保期配件价格),经双协商确定最终价格,否则拒付费用。
中标人提供的产品应符合标准,有合格证,必须由招标人验收确认后可使用。
在搬运安装过程中所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维修更换的设备、配件保修期为一年,在保修期出现质量问题,负责包修包换。
维修费的付款式:
随维保服务费同期支付。
对所有确需更换的,提出建议,经业主同意更换后,应出示更换部件报废证明。
4.9中标人应配合招标人制订火灾疏散应急预案,并定期(一年不少于一次)指导业主组织预案演练和学习。
4.10中标人应当积极配合业主人员的监督检查,并在接到业主检查通报后的3日将相关责任人员的处理措施落实以书面形式反馈至业主。
4.11中标人根据需要储备一定数量的建筑消防设施易损件或与有关产品厂家、供应商签订相关合同,以保证供应。
4.12履行消防知识的宣传,组织消防安全技能培训,紧急情况下疏散引导业主有序离开险境,避免消防险情。
4.13对消防设施故障零部件提供临时备件。
四、技术标准及作业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容)
(一)招标服务要求
按照《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GA503—2004)执行。
(二)技术案
按照《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GB50166-2007)、《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GA503—2004)执行。
(三)本服务设定了对建筑消防设施的巡视检查、测试检查和检验检查三种式。
3.1消防设施巡视检查的由维保单位遵循《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GA503—2004)的有关规定实施。
3.2建立建筑消防设施故障报告和故障消除的登记制度。
发生故障,维保单位应当及时组织修复。
因故障、维修等原因,需要暂时停用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安全。
3.3维保单位从事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值班的人员应当经消防专业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项目组人员中至少2名人员具有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资格(结业)证书,投标文件附技术人员的证书复印件。
3.4建筑消防设施测试检查记录表和年度检验报告,应由操作人员和甲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认可。
五、其他说明
(一)本项目投标最高限价为消防维护费26600元/年,高于投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二)本项目服务期限为自中标人入驻管理起36个月,自首次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计,合同签订形式为一年一签。
期间乙若不能格执行合同,甲有权终止合同并取消其服务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负责。
服务期限满前三个月,发包人根据履约情况决定是否续签合同。
(三)本项目服务费据实结算。
付款式:
本项目按半年一次支付,付款期末次月的10号前支付上一年度维保服务费的90%,余10%为履约质保金,一年合同期结束经检测,各类消防设施正常,返还全部保证金,若有扣除维保费情况每年度末次月3日前将上一年度的扣除维保费依据明细复印件通报维保单位,支付保证金时扣除相应金额。
(四)消防设施年检的改造、更新费用,由招标人另行承担。
(五)中标人消防维保值班人员,需保持半年相对稳定。
(六)招标人发现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如有、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投标资格,已经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保证金不予退还,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招标人有权要求予以赔偿。
(七)本维保项目不得转包。
中标人若达不到招标人要求的服务标准,招标人有权与其解除合同并另行选择维保服务企业。
(八)合同执行过程中因维保企业造成的物品损坏由维保企业负责赔偿;
维保企业人员的一切人身伤害及伤亡事故由维保企业负责赔偿,招标人不承担任责任。
(九)员工食宿由维保企业自理。
(十)消防管理用房在碧泽园小区综合楼1楼,消防控制机房。
六、其他要求
1、投标人应根据本项目的情况编制详细的《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案》。
2、投标人每月需提供月度维护保养工作报告,以及每年二次对全系统状态的测试评估报告,分别于每年6月和12月末提供。
3、投标人需在维护保养案中提供应急预案,并提供应急响应及到达时间。
4、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用独立页面说明投标人在维护保养期间购买的保险项目以及相应的保险条款容。
5、投标人所使用的工具、材料和设备符合有关安全、环保等标准、规要求,且应合格。
6、根据大楼消防设施运行情况,如需年终进行评估,投标人应积极配合,费用由采购承担。
7、配件、材料更换说明
7.1投标文件所报的维保期配件价格指维保期投标人根据以往维保经验列出的常用配件成本费,该价格为配件到工地价。
7.2因技术原因或中标人维保不当而影响使用,由中标人负责承担一切损失。
8、投标文件中要求对拟建立的项目组织机构、人员配备、培训制度作详细说明。
少于3人具有潍坊安全重点岗位专(兼)职防火员证书以上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的投标人取消项目负责人答辩资格。
9、所有的消防安全问题均由消防维保单位负责。
招标人:
者宁
美玲
埠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