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污水厂监理细则图文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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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浇注的砼桩埋入老土深度也应大于0.5m。
1.6质量验收
1.6.1厂区总平面控制
1.6.1.1厂区总平面测量的检验项目及检验方法:
(1)检验项目:
对设计提供的坐标、基线进行复核;
依据设计的坐标、基线,对围墙及相关构筑物进行坐标系统测量;
主轴线的测量设置点不少于3个。
(2)检验方法:
检查测量记录、监理复测记录;
实地检查轴线距离及观测角度。
1.6.1.2厂区内各类构筑物及设施应控制坐标、轴线。
检验方法:
检查施工记录。
1.6.1.3总平面的测量控制必须进行测角、量距、平差调整。
坐标基线和轴线的丈量回数、测距仪测回数、方向角观测回数,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丈量、测距、方向角洲回数
等级
丈量回数
测距仪测回数
方向角观测回数
轴线
基线
J1
J2
Ⅱ
3
4
6
12
Ⅲ
2
5
9
Ⅳ
1
检查测量记录。
1.6.1.4控制轴线可在轴线上加点,形成整体或局部方格网,作为控制网。
检查方格网布设图及复测记录;
实测一个方格网边长及角度闭合。
1.6.2单位工程平面控制
1.6.2.1主控项目
(1)平面位置及方向桩应对主要的大型建筑物控制的边线上加设直线点,点间距不宜大于10m。
检验方法:
检查放线大样图和放线记录;
用直角坐标法量测距离。
(2)平面控制中心点交汇误差应不大于±
5mm。
检查测量放线图及放线复测记录。
(3)地下各种管线开槽的测设应控制轴线、标高、断面。
检查管线平面关系及断面图;
检查放线施工记录。
(4)道路中心桩和边桩的测设应控制线位。
对中心线实测实量;
1.6.2.2一般项目
(1)建筑物定位放线的测设应控制轴线尺寸。
量测龙门板、外墙轴线及尺寸。
(2)构筑物定位放线应控制轴线中心点。
检查构筑物测量控制图及测量记录。
(3)附属工程项目应定位测量。
检查放线图、测量记录。
(4)建筑物及构筑物的边长、测量控制及复测控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程测量规范》的规定。
1.6.3高程测量控制
1.6.3.1主控项目
(1)设计提供的水准点复测应符合±
12(Li)0.5mm〔Li-为两点封闭直线,km〕的闭合要求,厂内设置的水准点复测应符合±
20(L)0.5mm(L—为环线长度,km)的闭合要求。
检查测量复核记录。
(2)厂区高程控制点的测设,点位间距宜为50~100m。
桩应牢固、稳妥,设置在不易被碰撞处,且标记明显。
观察检查,检查高程控制点布设图。
(3)高程测量应用四等水准测定,并应符合下表规定。
高程测量等级划分
水准视线长度
测站前后视距离之差不大于(m)
视线距地面高度不小于(m)
望远镜放大率不大于(倍)
水平管分划值不大于
50
0.5
40
12"/2mm
65
0.3
24~30
15"/2mm
80
20
25"/2mm
(3)制点应进行三次闭合和平差调整。
在施工过程中,每1~2个月或遇特殊原因应复测。
检查高程控制点测设记录;
实测检查两组,每组三个点的高程闭合。
1.6.3.2一般项目
(1)单位工程的高程应测量、标记。
检查测设记录,实测设定点。
(2)单位工程的高程测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高程点复测时应选用另一个高程控制点或相邻构筑物的水准点进行复测,其误差应为±
②设定高程点一般在构筑物的四角。
大型构筑物及管道工程的高程设定点间距不得大于10m。
检查测设记录。
(3)地面以上建筑物和构筑物应根据设计要求设置沉降观测点,自建成起每1~2个月观测一次,至竣工验收。
第2章沟槽土方开挖监理实施细则
2.1编制依据
(1)《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2)《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
(3)《城市污水处理厂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4-2002)
2.2质量控制目标
(1)沟槽土方开挖施工质量应符合设计及有关规范的要求。
(2)沟槽支护施工质量应符合设计及有关规范的要求。
2.3监理工作流程
2.4质量控制要点
2.4.1放坡沟槽开挖
(1)监理人员应严格审查施工单位提交沟槽开挖施工组织设计,包括材料、机具、设备进场情况及人员配备情况等。
(2)监理人员应复查沟槽开挖的中线位置和沟槽高程。
如对沟槽超挖和排水不良使地基土产生扰动,应进行及时处理。
2.4.2支护沟槽施工
(1)按施工技术规程,监理人员要检查支护沟槽是否满足技术规程的要求。
(2)沟槽开挖过程中检查支护作业是否按施工技术规程进行。
(3)对施工情况的要求:
在沟槽挖土时必须与支撑配合好,拆除支撑前要检查沟槽两边建筑物、电杆是否安全。
2.5施工质量通病
监理预控措施
开挖沟槽引起塌方、滑坡或槽底隆起
1、检查实际操作是否按设计坡度开挖,挖成斜坡、台阶形或开挖时打好支护。
在坡顶两侧堆土方,应限定堆放位置和高度。
2、当采用机械挖土时,应按设计槽底应多留一层土,用人工修平以防超挖。
采用人工降低地下水位。
3、发生隆起必须确定补救方案,整理并恢复支护,重建降水系统,对槽底加固处理。
横列板、钢板桩
支护失稳
1、横列板应水平放置,深度直到沟槽碎石基础面。
当沟槽宽度在3m以内时,每块竖裂板上不少于两根铁撑柱,上下交错搭接。
2、若采用钢板桩支护时,可根据沟槽开挖深度和土质条件选取合适的板桩入土深度和沟槽深度的比值:
可取0.35。
3、当土体沉陷、地表出现裂缝时,应加密支撑;
当沟槽支护结构内倾,造成塌方,应立即采取沟槽回流水。
2.6质量验收
2.6.1沟槽开挖质量监理检验方法
序号
量测项目
允许偏差(mm)
检验方法
槽底高程
-30
水准仪测量
槽底中线每侧宽度
不小于规定
挂中心线,用尺量,每侧计3点
沟槽边坡
不陡于规定
用坡度尺检验,每侧计3点
槽底土壤不得扰动、严禁超挖后用土回填;
槽底应清理干净,不渗水。
槽底高程允许偏差不得超过下列规定:
设基础的重力流管道沟槽,允许偏差为±
10mm
非重力流管道沟槽,允许偏差为±
20mm
槽底宽度不应小于施工规定
沟槽边坡不得陡于施工规定
2.6.2支护沟槽质量监理检验方法
(1)采用目测及用直尺进行测量。
(2)列板及支撑应符合上述施工要求。
(3)钢板桩的入土深度及排列形式应符合上述施工要求。
(4)钢板桩的垂直度应不大于露出高度的1.5%。
第3章管道及构筑物基础施工监理实施细则
3.1编制依据
(1)《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41-2008)
(2)《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4)《城市污水处理厂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4-2002)
3.2质量控制目标
(1)施工降水与排水应符合设计及有关规范的要求。
(2)模板、钢筋与混凝土施工应符合设计及有关规范的要求。
(3)大体积混凝土施工应符合设计及有关规范的要求。
3.3监理工作流程
3.4质量控制要点
3.4.1管道基础施工
(1)认真验槽,清除槽内一切杂物、淤泥及水。
检查好模板的标高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支架是否稳定。
(2)检查灌注混凝土基础各部位截面尺寸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3)在灌注管座混凝土时如管径大于700mm以上时,要求施工人员必须进入管内,勾抹管座部分的内缝。
(4)检查混凝土灌注完毕后12小时内,在混凝土表面上加覆盖和洒水(普通水泥不少于7天,其他水泥不小于14天)。
3.4.2构筑物基础施工
(1)检查安装模板时架设支架情况。
监理人员应按照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对模板安装和预埋件、预留孔洞的偏差情况进行抽检。
(2)检查钢筋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检验和试验报告,检查钢筋的存放条件和加工制作,检查钢筋的连接和安装。
(3)检查商品混凝土的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检验报告。
严格控制混凝土的运输、浇筑及间歇时间,旁站浇筑全过程。
(4)台阶式柱基施工时,为了保证杯口模板的位置稳固,应在模板四周对称倾倒混凝土。
高杯口基础,可采用后安装杯模的方法。
(5)对于重要设备基础地脚螺栓在混凝土浇筑过程中,应用经纬仪随时观测并及时纠正偏差。
螺栓丝口部位用油布扎好,防止水泥浆污染和碰坏丝牙。
(6)混凝土浇筑完毕后的12小时以内应对砼加以覆盖并保湿养护;
检查混凝土结构拆模后的外观质量和尺寸偏差。
3.5施工质量通病
沟槽超挖
1、干槽超挖在15cm以内,可用原土回填夯实其压实度不低于原地基土的压实度;
在15cm以上者,可采用石灰土处理。
2、当槽底有地下水或含水量较大,不能用夯时,可通知施工单位采用天然级配砂石回填。
管道基础浇筑后
起拱、开裂,偏差过大
1、沟槽开挖与支撑要符合设计标准,沟槽内无积水,槽底的最后土方,应在铺设碎石或砾石砂垫层前挖除。
2、水泥混凝土拌制前,应控制混凝土配合比例,骨料要级配好,控制水灰比。
控制混凝土基础浇筑后卸管、排管的时间。
3、因地下水位高而起拱造成基础破坏,必须采取人工降水后,再重新浇筑水泥混凝土。
局部起拱、开裂,应采取局部修补措施。
3.6质量验收
3.6.1管道基础施工质量监理检验方法
混凝土抗压强度
不低于设计规定
试块检验
垫层
中线每侧宽度
挂中线用尺量
每侧计1点
高程
0,-15
基础
(平基)
+10,0
0,-10
厚度
0,+10
用尺量,每侧计1点
蜂窝麻面
1%
用户量,蜂窝总面积
与该侧面总面积比较
3.6.2构筑物基础施工质量监理检验方法
项目
轴线位置
15
钢尺检查
独立基础
10
墙、柱、粱
8
垂直度
层高
≤5m
经纬仪或吊线、钢尺检查
>
5m
全高(H)
H/1000且≤30
经纬仪、钢尺检查
标高
±
水准仪或拉线、钢尺检查
全高
30
截面尺寸
+8,-5
电梯井
井筒长、宽定位中心线
+25,0
井筒全高(H)
表面平整度
2m靠尺和塞尺检查
预埋设施中心线位置
预埋件
预埋螺栓
预埋管
预留孔洞中心线位置
第4章污水处理构筑物施工监理实施细则
4.1编制依据
4.2质量控制目标
(1)污水处理构筑物的抗压、抗渗、抗腐和抗冻性能应符合有关要求。
(2)混凝土工程施工应符合设计及有关规范的要求。
(3)砌体工程施工应符合设计及有关规范的要求。
(4)施工缝、后浇带施工应符合设计及有关规范的要求。
4.3监理工作流程
4.4质量控制要点
4.4.1钢筋混凝土预制拼装水池施工
(1)安装杯槽模板前,监理人员应复测杯槽中心线位置。
杯槽、杯口施工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规定。
(2)柱、梁及壁板等在安装前应标注中心线,并在杯槽、杯口上标出中心线。
构件安装就位后,应采取临时固定措施。
(3)曲梁应在梁的跨中临时支撑,待上部二期混凝土达到设计强度的70%及以上时,可拆除支撑。
(4)安装的构件,监理人员必须在轴线位置及高程进行校正后焊接或浇筑接头混凝土。
4.4.2现浇钢筋混凝土水池施工
(1)监理人员检查止水带安装和预埋管、预埋件的安装情况。
安装应牢固,位置准确。
安装前应清除铁锈和油污,安装后应作标志。
(2)检查整体现浇混凝土模板安装的允许偏差,控制模板及其支架拆除时间。
检查受力钢筋的绑扎接头位置。
(3)水池主体结构部位的混凝土应使用同品种、同标号的水泥拌制。
监理人员检查混凝土的配合比。
(4)混凝土应连续进行;
当需要间歇时,间歇时间应在前层混凝土凝结之前,将次层混凝土浇筑完毕。
(5)浇筑大面积底板混凝土时,可分组浇筑,但监理人员必须严格控制先后浇筑混凝土的压茬时间。
(6)混凝土浇筑完毕后,应及时覆盖和洒水,养护期不少于14天。
池外壁在回填土时,应经监理人员检查同意后,施工单位方可撤除养护。
4.5施工质量通病
缠绕环向预应力
钢丝工序不正确
1、预应力钢丝接头应采用18-22号铁丝并密排绑扎牢固,其搭接长度不应小于250mm。
2、缠绕预应力钢丝,应由池壁顶向下进行,第一圈距池顶的距离应按设计规定,并不宜大于500mm。
3、池壁两端不能用绕丝机缠绕的部位,应在顶端和底端附近局部加密或改用电热张拉。
预应力钢筋保护层喷浆
作业工序不正确
1、喷浆前必须对受喷面进行除污、去油、清洗等处理。
喷浆机罐内压力宜为0.5mMPa。
2、喷浆应沿池壁的圆周方向自池身上端开始;
喷枪应与喷射面保持垂直,当受障碍物影响时,其入射角不应大于150。
3、喷浆时应连环旋射,出浆量应稳定和连续。
喷射完的水泥砂浆保护层,保持湿润并不应少于14天。
止水带渗水
1、金属止水带接头应按其厚度分别采用折叠咬接或搭接;
搭接长度不得小于20mm,咬接或搭接必须采用双面焊接;
金属止水带在伸缩缝中的部分应涂防锈和防腐涂料。
2、塑料或橡胶止水带接头应采用热接,不得采用叠接;
接缝应平整牢固,不得有裂口、脱胶现象。
T字接头、十字接头和Y字接头,应在工厂加工成型。
4.6质量验收
4.6.1现浇钢筋混凝土水池施工质量监理检验方法
检验项目
允许偏差
轴线位移
池壁、柱、梁
用经纬仪测量纵横轴线各计1点
池壁
柱、梁、顶板
平面尺寸(池体的长、
宽或直径)
边长或直径
用尺量长宽各计1点
池壁、柱、
梁、顶板
﹢10,﹣5
用尺量测
孔洞、槽、
内净空
一般平面
用2m直尺检查
轮轨面
墙面垂直度
H≤5m
用垂线检查每侧面
5m<H≤20m
1.5H/1000
7
中心线位置偏移
预埋件、预埋支管
预留洞
沉砂槽
用经纬仪测量纵横
轴线各计1点
坡度
0.15%
注:
H为池壁全高。
第5章污泥处理构筑物施工监理实施细则
5.1编制依据
5.2质量控制目标
(1)污泥处理构筑物的密封性能和保温性能应符合有关规范的要求。
5.3监理工作流程
5.4质量控制要点
(1)池体混凝土如采用纵、横预应力钢筋张拉,张拉顺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污泥处理构筑物的穿墙管件处混凝土应密实、不渗漏。
(5)格栅池、消调节池,反应池施工完毕必须进行满水试验。
在满水试验中并应进行外观检查,不得有漏水现象。
试验方法应符合规范的规定。
5.5施工质量通病
池体变形缝渗水
1、当变形缝与施工缝均用外贴式止水带时,其相交部位和外贴式止水带的转角部位宜用防水技术规范所给出的的专用配件。
2、嵌缝材料嵌填施工时,缝内两侧应涂刷与嵌缝材料相容的基层处理剂;
嵌缝时应先设置与嵌缝材料隔离的背衬材料;
嵌填应密实,与两侧粘结牢固。
3、在缝上粘贴卷材或涂刷涂料前,应在缝上设置隔离层,然后再行施工。
池体穿墙管道渗水
1、穿墙管止水环与主管或翼环与套管应连续满焊,并做好防腐处理。
穿墙管处防水层施工前,应将套管内表面清理干净。
2、套管内的管道安装完毕后,应在两管间嵌入内衬填料,端部用密封材料填缝。
柔性穿墙时,穿墙内侧应用法兰压紧。
3、穿墙管外侧防水层应铺设严密,不留接茬;
增铺附加层时,应按设计要求施工。
5.6质量验收
现浇钢筋混凝土构筑物施工质量监理检验方法
垫层、底板、池顶高程
池体直径
D≤20m
激光水平扫描仪、吊垂线和钢尺测量
20m<D≤30m
D/1000且≯±
同心度
H/1000且≯30
池壁截面尺寸
钢尺测量
2m直尺或2m弧形样板尺
中心位置
预埋件(管)
准仪测量
预留孔
D为池直径,H为池高度;
卵形池表面平整度使用2m弧形样板尺量测
第6章设备房施工监理实施细则
6.1编制依据
(1)《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
(4)《城市污水处理厂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4-2002)
6.2质量控制目标
(1)混凝土工程施工应符合设计及有关规范的要求。
(2)砌体工程施工应符合设计及有关规范的要求。
6.3监理工作流程
6.4质量控制要点
(1)设备房地下部分的内壁、隔水墙及底板均不得渗水。
电缆沟内不得洇水。
大型轴流泵的现浇钢筋混凝土进、出口的变径流道断面,不得小于设计规定。
(2)水泵与电动机基础施工的允许偏差应符合有关规定。
水泵和电动机的基础与底板混凝土不同时浇筑时,底板应预埋插筋。
6.6质量验收
6.6.1砖混设备房施工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规定。
混凝土
砖砌体
石砌体
毛料石
粗、细料石
混凝土底板、砖墙基
墙、柱、梁
高程
垫层、底板、墙、柱、梁
吊装的支承面
-5
—
平面尺寸
(长或直径)
L≤20m
20m<L≤50m
L/1000
50m<L≤250m
墙、柱、梁、顶板
+10,-5
+20,-10
洞、槽、沟净空
垂直度
5m<H≤20m
1.5H/1000
2H/1000
H>20m
表面平整度(用2m直尺检查)
平
面
垫层、底板、顶板
清水5
混水8
清水10
混水15
预埋件、预埋管
6.6.2设备房的混凝土结构与进出口连接部位必须保证不渗漏,其功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泵房工程的混凝土结构验收必须符合规范规定的。
6.6.3设备房混凝土水池满水试验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规定。
第7章管道安装施工监理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