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行业管理规定鲁消协11号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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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根据提供维护保养服务的范围,维保企业分为一、二级。
一级维保企业接受社会各单位的委托,对建筑消防设施分类(见附件一)中的
(一)至(十)类建筑消防设施提供维护保养服务。
二级维保企业接受社会各单位的委托,对建筑消防设施分类中的
(一)至(六)类建筑消防设施提供维护保养服务。
各维保企业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申请相应的级别,并按照协会批准的等级提供维护保养服务。
第六条 一级维保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少于150万元;
2.固定办公场所使用面积不少于300m2;
3.经过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不少于2人,中级职称的不少于4人,自动化、计算机、电气、暖通、给水、机械等相关专业的各不少于1人;
4.主要维护保养设备满足《消防监督技术装备配备》(GA502—2004)中消防设施检测装备的最高配备基准;
5.有组织工作章程及健全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和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6.年度承担维保工程不少于10个;
7.属山东消防协会单位会员;
8.其他应当具备的条件。
第七条 二级维保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
2.固定办公场所使用面积不少于100m2;
3.经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技术人员不少于8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不少于1人,中级职称的不少于3人,自动化、计算机、电气、暖通、给水、机械等相关专业的各不少于1人;
4.主要维护保养设备满足《消防监督技术装备配备》(GA502—2004)中消防设施检测装备的最低配备基准;
6.年度承担维保工程不少于5个;
第八条 申请企业向当地的山东消防协会联络处递交申报材料,由联络处初审后,于每年3月底前统一报山东消防协会。
协会收到申报材料后,于2个月内完成技术审查。
审查合格的,在“山东消防产业信息网”公告。
第九条 申请企业应当提交以下申报材料:
1.《山东省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企业申报表》(见附件二);
2.独立法人工商营业执照;
3.组织工作章程、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及从事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服务的质量保证体系文件;
4.维保技术人员身份证、技术职称及任命或聘任文件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后退回,复印件存档);
5.年度承担维保工程的合同及报告书;
6.审查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十条 山东消防协会每年组织举办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技术人员培训班,培训合格的予以发证。
办班通知和培训结果在“山东消防产业信息网”公告。
第十一条 维保企业应当于每年1月1日前将上年度审验材料报当地的山东消防协会联络处,联络处初审后,于1月15日前统一报山东消防协会;
协会于3月底前完成对维保企业的年度审验。
通过年度审验的,在“山东消防产业信息网”公告。
第十二条 维保企业申请年度审验,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年审报告书》(见附件三)、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技术人员培训合格证书;
2.维保组织年度工作报告、年度维护保养合同和报告书;
3.维保人员变更情况;
4.维保人员年度工作业绩;
5.法定机构出具的维保组织年度验资文件;
6.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第十三条山东消防协会对维保企业的服务行为进行行业管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进行通报并限期整顿:
(一)不履行职责定期进行全面维护的;
(二)对单位通知消防设施存在故障,不及时予以修复或提出维修建议,导致设施不能正常运行的;
(三)不出具维保报告或出具虚假报告的;
(四)未通过年度审验或在年度审验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
(五)超范围提供维保服务的;
(六)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的。
第十四条被限期整顿的,维保企业可申请复审。
复审不合格或未在规定期限内申请复审的,予以公告,不再列入行业管理名单。
发现存在违法行为的,提请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进行行政处罚并取消协会会员资格,同时在“山东消防产业信息网”公告。
第十五条 山东消防协会设立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行业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对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企业的技术审查、年度审验、人员培训、投诉调查处理等工作。
《山东省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企业申报表》、《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年审报告书》等文书格式由山东消防协会统一制作。
第十六条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一:
建筑消防设施分类
(一)建筑防火分隔和安全疏散设施:
包括防火门、防火卷帘、电动防火阀、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等。
(二)消防给水设施:
包括消防水池、水箱或增压设施、消防水泵及水泵控制柜、水泵接合器、室内消火栓、室外消火栓、消防卷盘、消火栓启泵按钮、消防水炮等。
(三)防烟、排烟设施:
包括送风机、排烟机、排烟阀、排烟窗等。
(四)消防电气和通讯设施:
包括消防配电、自备发电机组、储油设施、消防电话、应急广播等。
(五)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包括水池、水箱和增压设施、消防水泵及水泵控制柜、报警阀组、控制信号阀、水流指示器、喷头、末端试水装置等。
(六)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包括火灾报警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警报装置、火灾报警控制器、CRT图形显示器、火灾显示盘、消防联动控制设备等。
(七)气体灭火系统:
包括灭火剂储存容器、驱动装置,紧急启动、停止装置,声光报警装置、选择阀、喷嘴、气体灭火控制盘等。
(八)泡沫灭火系统:
包括水池、水泵、泡沫消防泵及泵控制柜、泡沫液储罐、比例混合器、泡沫发生器、泡沫喷头等。
(九)消防电梯:
主要指电梯轿箱内消防电话、首层按钮控制、联动控制功能部分。
(十)其它固定灭火系统。
附件二:
山东省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企业
申报表
申报单位:
(盖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山东消防协会印制
填表说明
一、本表用于山东省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企业申报行业管理。
二、本表应使用计算机打印,表格不够填写可加页,内容不得涂改,使用A4型纸,并装订成册。
三、本表所列栏目必须如实填写,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可在现场审查时提供。
四、表中“专业技术人员”指经过消防安全培训合格取得资格证书的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技术人员;
专业技术人员每人均应填写“专业技术人员简况”。
五、本表一式二份,必须有法定代表人签名和单位盖章。
一、单位基本情况
本人承诺:
本表格填写内容全部属实。
法人代表签名:
年月日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电话
营业执照编号
邮政编码
注册地址
单位性质
主管部门
注册资金
万元
办公场所面积
m2
员工总数
专业技术人员总数
高级职称
人数
中级职称
申请级别
一级 二级
(注:
请在申请级别前的“”内划“”)
联系人
二、年度维保工程情况
序号
维保工程名称
维保项目
合同
期限
金额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注:
合同期限填写“某年某月至某年某月”。
三、专业技术人员一览表
姓名
年龄
学历
职称
专业
从事本专业年限
资格培训时间
资格证号
四、专业技术人员简况
姓名
性别
照
片
职务
职称
专业
文化
程度
专业年限
电话
职称证号
身份证号
专业工作简历
由何年月至何年月
在何单位从事何工作、任何职
备
注
此表所有专业技术人员都应填写,每人一份。
五、维护保养设备一览表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生产厂家及生产日期
1
注:
此表不够可添加续表。
六、审查情况
初
审
意
见
1、经实地检查,符合 级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企业的条件,予以上报。
2、不符合条件,原申请退回。
理由:
(印章)
年月日
查
结
论
1、符合 级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企业的条件,予以公布。
附件三:
年审报告书
(20 年度)
企业名称:
(章)
填表日期:
一、本报告书应使用计算机填写,表格不够填写可加页,内容不得涂改,使用A4型纸,并装订成册。
二、本报告书所列栏目必须如实填写。
三、报告书中的有关变更情况及年度维保工程、单位评价情况是年审公告内容。
四、表中“专业技术人员”指经过消防安全培训合格取得资格证书的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技术人员。
五、本报告书一式二份,必须有单位盖章。
于每年1月1日前报送市公安消防分局初审。
单位基本情况
项目
原登记情况
变更情况
单位名称
法人代表
地址
电 话
工商注册号
专业技术人员变更情况
年度签订合同数
个
年度签订合同资金
万元
“专业技术人员变更情况”填写年度内原技术人员职称变化、解聘或聘请了新技术人员等情况。
年度维保工程情况
合 同
期 限
金 额
“合同期限”填写某年月至某年月。
本表不足可加页。
单位评价情况
评价:
本表由年度内所承担的维保工程单位填写,“评价”可写优秀、良好、一般、差、极差或其他意见,并加盖工程单位公章。
审查情况
1、初审合格。
2、初审不合格。
处理建议:
1、年审合格。
2、年审不合格。
处理决定:
附件四:
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技术人员
资格考核报名表
照片
毕业学校
及专业
工作单位
家庭
住址
培训时间
发证
时间
资格证编号
专
业
工
作
简
历
由何年月至何月
1、随本表报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
2、本表中的“培训时间”、“发证时间”、“资格证编号”由培训机构负责填写。
主题词:
建筑消防设施 维护保养 行业管理 规定
抄送:
山东省公安厅消防局。
山东消防协会秘书处2006年8月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