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师范大学自主招收拔尖创新人才实施方案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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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奥赛获奖类:
高中阶段参加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学科竞赛获得省级赛区三等奖(含三等奖)以上者;
(2)创新才能类:
高中阶段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省级及以上赛区中取得优异成绩者、高中阶段获发明专利(不含外观专利)或在某一学科专业领域有突出表现和培养潜能,且取得南京师范大学自主选拔录取专家组认可成果者(含专利、公开发表论文等);
(3)文学、语言特长类:
具有文学、写作方面的特殊才能,以第一作者正式出版专著,或者高中阶段在具有较大影响的全国性作文比赛中获得二等奖(含二等奖)以上者(具体赛事名称:
“叶圣陶杯”全国中学生新作文大赛、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语文报杯”全国中学生作文大赛等);
高中阶段参加全国创新英语大赛获优胜奖,或参加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获三等奖(含三等奖)以上者;
(4)素质优秀类:
思想品德优良、综合素质优秀。
在高中阶段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重大突出事迹者(含高中阶段获县级以上“见义勇为称号”者)或高中阶段学习成绩综合排名位于年级同科类学生中的前20%者。
自荐考生须由所在中学1-2名高级教师填写推荐理由。
对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及自荐的考生,除满足上述条件外,须由中学对其进行综合素质评价。
综合素质评价中的道德品质、公民素养、交流与合作等三个方面必须为合格。
二、招生人数
2013年我校自主选拔录取人数不超过我校当年本科第一批招生计划总数的5%。
三、报名办法
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以中学校长实名推荐或个人自荐的方式提出申请。
网上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13年1月24日(2013年1月24日24时关闭报名系统)。
申请人登录我校本科招生网(),点击“自主招生网上报名”(
申请人所有书面材料须用A4纸大小、以《南京师范大学2013年自主招生校长实名推荐表》(校长实名推荐考生填写,见附件二)或《南京师范大学2013年自主招生自荐表》(自荐考生填写,见附件三)为封面装订,于2013年1月24日前(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以EMS特快专递方式寄至南京师范大学学工处招生办公室(收件地址:
南京市宁海路122号,收件人:
南京师范大学学工处招生办公室,邮编:
210097,联系电话:
025-83598534),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自主招生报名材料(校长实名推荐或自荐)”字样,所交申请材料概不退还。
考生可通过我校本科招生网查询材料寄达情况。
建议中学将考生报名材料统一汇总邮寄。
具体书面材料包含如下内容:
①加盖中学公章的《南京师范大学2013年自主招生校长实名推荐表》或《南京师范大学2013年自主招生自荐表》(见附件二或附件三);
②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③高中阶段每学期学习成绩及年级位次汇总表、高中阶段主要获奖证书复印件和其他证明自己特长、优势的材料(须为原始材料的复印件,且加盖中学教务部门章);
④个人陈述,内容包括自我评价、个性特长、进入高校发展规划等,字数在1000字左右(个人亲笔书写,且不得使用复印件)。
⑤《南京师范大学自主选拔考试报名表》(由网报系统打印,核对无误后须由考生本人签字,学校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后生效)。
我校将及时在本科招生网上公布已接收申请材料的考生名单,请注意查询。
四、选拔程序
1、初审
报名截止后,我校自主选拔录取专家组将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材料不全者不予审核)。
在审核过程中,对由中学校长实名推荐或自荐条件满足“奥赛获奖类,创新才能类,文学、语言特长类”相关规定的考生,通过专家组审核后,即认定通过初审;
对其他自荐考生,我校专家组在申请材料审核的基础上,将同时结合考生高中阶段学业水平测试等级、高中阶段平时成绩、由中学提供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及中学的推荐理由等方面,综合考察考生的情况,以确定考生能否通过初审。
初审通过的考生即获得我校自主选拔面试资格。
获得面试资格的考生名单将于2013年2月8日前在我校本科招生网上公布,考生也可通过登录“自主招生网上报名”系统查看审核结果。
初审通过的考生须通过网报系统用A4纸打印自主选拔考试报名表,核对无误后,请考生本人签名,此表将作为考生考试报到的必要凭据。
报名费及测试费共计人民币60元/人,初审结果公布后缴费方式和时间将另行通知。
2、报到
凡确认参加考试的考生(以我校本科招生网上公布为准)须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南京师范大学自主选拔考试报名表》(再次登录网报系统并打印,核对无误后须由考生本人签字)和具备报名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于2013年3月8日到南京师范大学仙林校区广乐楼音乐厅办理报到手续,并领取准考证。
3、评估服务
为加强考生对自身的了解,体现对考生选择专业志愿的指导作用,突出我校综合性大学的学科服务优势,我校将对所有参加面试的考生,免费提供专业选择评估服务,并安排专家对评估结果进行指导,从而为考生确定高校专业志愿提供科学参考。
此项服务内容由考生自愿选择参加。
4、体质测试
为有效发挥对增强中学生体质的引导作用,体现我校对考生德、智、体多方面的综合考察,我校将根据《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选择部分项目对参加面试的考生进行体质测试。
此项测试由考生自愿选择参加,测试结论为优秀的考生,在自主招生等级认定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测试结论不合格的考生,不影响自主招生认定结果。
5、综合面试
取得面试资格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综合面试。
面试结束后,我校将认定一定数量的特优等级、优秀等级及合格等级的考生。
综合面试时间:
2013年3月9日。
综合面试具体考核安排详见报到时所发准考证和材料。
6、入选名单公示
南京师范大学2013年自主选拔录取认定名单经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将通过我校本科招生网和考生所在中学公示,并在规定时间报送江苏省教育考试院且在指定平台进行公示,接受学校和社会监督。
7、入选名单上报
经公示无异议后,学校最终确认考生的自主选拔录取认定资格,与考生签订《南京师范大学2013年自主选拔录取诚信承诺书》(具体事宜另行通知),并将名单上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4月20日至30日,合格考生需登录江苏省高考志愿信息网()对本人自主选拔录取志愿信息进行预确认,打印出《江苏省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自主选拔录取考生志愿确认表》,由考生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亲笔签名确认后上交考生所在中学。
五、录取政策
根据国家和江苏省关于自主选拔录取的有关政策,我校对取得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的考生给予一定的优录政策。
对考生身体健康的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
凡获得我校2013年自主选拔录取认定资格的考生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1、特优等级者
对综合素质十分突出或具有特殊才能、突出成绩、创新能力且极具培养潜质的考生,由我校自主选拔录取专家组测评后认定且实名推荐,并经我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报江苏省教育厅审核通过,可在所属科类江苏省本科第一批录取最低控制线下10分(含)范围内(不得低于所属科类江苏省本科第二批录取最低控制线),择优录取。
对极个别特别优秀考生,经江苏省教育厅审核通过,可在所属科类江苏省本科第一批录取最低控制线下15分(含)范围内(不得低于所属科类江苏省本科第二批录取最低控制线),择优录取。
取得特优等级且符合优录条件的考生,可直接录取至我校强化班、文理科基地班或其他任意专业。
2、优秀等级者
高考成绩须达所属科类江苏省本科第一批录取最低控制线,考生可直接录取至我校强化班、文理科基地班或其他任意专业。
3、合格等级者
高考成绩须达所属科类江苏省本科第一批录取最低控制线,学校将在考生总分上加20分后参加专业排序,如考生服从专业调剂,我校确保录取。
4、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
对于取得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的考生,其两门选测科目等级必须达到2B以上(含2B),所报专业符合我校选科要求。
六、监督机制
1、学校纪检部门对自主选拔录取全过程进行监督指导并接受社会投诉。
2、学生及其所在中学等所填写的内容和提供的材料必须属实、齐全。
有虚报或伪造、变造有关材料,考试作弊、替考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一经查实,依据有关规定分别予以严肃处理。
我校将把考生的违规事实报省教育考试院,对于负有责任的考生本人,未入学者,取消其自主选拔录取考核成绩及参加当年高考考试资格和录取资格;
已经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由高校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3、南京师范大学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自主选拔招生事宜,请考生及家长谨防上当受骗。
七、联系方式
咨询网址:
招办邮箱:
zhaoban@
咨询电话:
(025)83720759传真:
(025)83598534
咨询地址:
南京师范大学学工处招生办公室(江苏省南京市宁海路122号18号楼105室)
校区邮编:
210097
八、其它
本实施方案以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上发布为准,并由南京师范大学学工处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南京师范大学
2013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