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佳峰煤业安全生产的保障问题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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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佳峰煤业安全生产的保障问题Word文档格式.docx

一些煤矿矿主为追求高额利润,无视国家法律法规,铤而走险,抗拒执法,

无证或证照不全违法组织生产,超层越界开采、没有采用合适的挖掘方案,不在安全方面下工夫,一天24小时分的几班制在昼夜开采,也不去维护设备的安全,只管产量也不顾工人的死活,也不理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性。

而工人为了丰厚的报酬,不惜用自己的生命来挣钱,在工作时也没有规定操作规程,肆意开采。

比如在瓦斯高的地方还抽烟,在地下水多的地方还在不断的开采,从不采取防护措施。

工人素质低下、企业内没有完善的管理机制同样也给煤矿带来了巨大的安全隐患。

消除这些隐患势在必行。

+

二、生产中普遍发生的事故及其特征

(一)冒顶、片帮事故

在采矿生产活动中,最常发生的事故是冒顶、片帮事故。

冒顶、片帮是由于岩石不够稳定,但强大的地压传递到顶板或两帮时,使岩石遭受破坏而引起的。

随着掘进工作面和回采工作面的向前推进,工作面空顶面积逐渐增大,顶板和周边矿岩会由于应力的重新分布而发生某种变形,以致在某些部位出现裂缝,同时岩层的节理也在压力作用下逐渐扩大。

在此情况下,顶板岩石的完整性就破坏了。

由于顶板岩石完整性破坏的结果,顶板下沉弯曲,裂缝逐渐扩大,如果生产技术和组织管理不当,就可能形成顶板岩矿的冒落。

这种冒落就是长说的冒顶事故,如果冒顶的部位处在巷道的两帮就叫片帮。

冒顶、片帮事故,大多数是由局部及浮石引起的,而大片冒落及片帮事故相对较少,因此,对局部冒落及浮石的预防,必须给予足够的重视。

冒顶事故是矿井采掘工作面生产过程中经常发生的,在西欧及日本一些采掘技术较发达的国家也常见到。

因此,首先应采取积极的预防措施,其次要熟悉发生冒顶事故够自救的一些方法。

(二)瓦斯、煤尘爆炸事故

瓦斯爆炸是煤矿灾害性最严重的事故,具有较强的破坏性、突发性,往往造成大量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是煤矿的第一大“杀手”。

从全国的情况来看,煤矿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事故有74%是瓦斯爆炸或瓦斯煤尘爆炸事故。

在处理瓦斯爆炸事故的过程中,还有发生多次的瓦斯爆炸,造成事故扩大,增加人员伤亡的事例,其原因是处理方法不当,要点把握不准。

因此,了解并掌握瓦斯爆炸的处理的方法,把握起技术要点.难点,科学决策,果断指挥,对于争取救

灾时机,控制事故范围,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矿井一旦发生瓦斯爆炸事故,井下人员及财产就处于极度危险境地,必须尽快组织抢救,刻不容缓,可以说是与时间展开赛跑。

但救灾抢险还必须遵守一定的原则和程序,避免盲目指挥,愚昧蛮干而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和人员伤亡。

救灾的基本原则是:

“沉着指挥,科学决策,协调行动,安全快速。

”具体的处理程序是:

首先应设法撤离灾区人员,抢救遇难人员视情况切断灾区电源,马上恢复通风,排除爆炸产生的有毒有害气体,设法扑灭各种明火和残留火,以防再次引起爆炸,通知救护队,迅速成立救灾指挥部,严格按照应急救援预案的要求,设立若干抢救组,各行其责。

所有生存人员在事故发生后,应统一.镇定的撤离危险

区。

遇有一氧化碳中毒者,应及时将其转移到通风良好的安全地区。

如有心跳,呼吸停止,立即在安全处进行人工心肺复苏,不要延误抢救时机。

煤矿井下发生的煤尘爆炸,不但对矿井破坏严重,对人体也有很强的杀伤力。

其爆炸瞬间,可使爆炸现场升温高达2000度以上。

(压力可高达9个大气压),并且其冲击波强烈,散发出大量有毒气体。

(三)煤与瓦斯突出事故

掘进工作面的突出危险性高于采煤工作面。

突出一般发生在落煤与振动作业中,但在进行其他作业是也有发生,在巷道维修加固和清理上次突出煤矿是也可发生突出,由于回采,采动的影响,破坏了煤柱集中应力的平衡,是工作面与落矮回风巷之间的隅角及附近煤壁的煤炭向外压出,引起煤与瓦斯突出。

(四)水灾事故

井下透水事故虽然近几年大大减少,但由于在古窑、小窑、溶洞、断层及含水层等还可能造成大量积水,当采掘工作面接近这些地点时,处理不好,就会使

积水大量涌来。

因此,对透水事故不能存在丝毫的麻痹观念,水灾事故在我国分布较广,而且不仅仅局限在水火的地域。

因此,各类矿井都应高度重视水灾防治工作。

(五)火灾事故

矿山火灾,是指矿山企业内所发生的火灾。

根据火灾发生的地点不同,可分为地面火灾和井下火灾两种。

凡是发生在矿区工业广场内厂房.仓库.井架.露天矿场.矿仓.储矿堆等处的火灾,叫地面火灾,凡是发生在井下硐室、巷道、井桶、采掘地、井底车场,以及采空区等地点的火灾叫井下火灾。

当地面火灾的火焰或

由其他所产生的火灾气体、烟雾随风流入井下,威胁矿井生产和工人安全的,也叫井下火灾。

井下火灾与地面火灾不同,井下空间有限,供氧量不足,假如火源不靠近通风处,则火灾只是在有限的空气中缓慢地燃烧,没有地面火灾那么大的火焰,但去生成大量的有毒有害气体(由于井下空间小,即使产生的有毒有害气体不多,也有可能达到危害生命的程度),这是井下火灾易于造成重大事故的一个重要原因。

另外,发生在在采空区或矿柱内的自燃火灾,是在特定条件下,由矿岩氧化自热转化为自燃的。

三、佳峰煤业生产中普遍存在的安全问题

为防止佳峰煤业安全生产事故的再发生,加强事故防范措施,对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原因进行了分析,结合实际总结煤矿中的隐患:

(一)违规生产现象严重。

一些煤矿矿工为了达到规定的产量超层越界开采,或者为了偷懒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在煤矿生产过程当中有些岗位是非常重要的角色,比如瓦斯检测员。

有高达百分之十几的人在上班时干除了工作以外的事情。

据统计,58起特大事故中有8起是超层越界开采造成的。

2004年12月初矿主擅自启封、非法组织生产,因独眼井开采、未形成矿井通风系统造成瓦斯积聚,导致“2.15”瓦斯爆炸事故的发生,死亡27人。

(二)责任不落实。

企业内忽视安全管理,以包代管。

随意变动安全管理机构,负责人员均无任命文件,主要管理人员长期不下井。

一些主要负责人重生产、轻安全,向煤矿下达的产量、掘进进尺等指标越来越高,在这种考核指标的压力下,导致矿井负责人盲目追求产量和利润。

还有一些煤矿重点干部责任心不强,作风漂浮,不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下井带班制度,各种责任制和规章制度没有真正落实下去。

如山西省忻州市宁武县阳方口镇贾家堡煤矿接替井经过几次转包,一直包到包工队,造成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明确,矿井安全生产管理混乱,

矿井总风量严重不足,工作面形成循环风,使瓦斯局部积聚并达到爆炸浓度,工人违章放炮产生火焰引起瓦斯爆炸,死亡36人。

(三)企业生产技术薄弱。

由于煤炭企业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一线有经验的工人流失严重,大专院校的毕业生又不愿到企业工作,企业人才严重缺乏:

煤矿虽然绘制了采掘工程平面图和通风系统图,制作了采区和采掘工作面设计图,还编制了采掘作业计划和作业规程,有的部门不按设计施工作业;

石门揭煤、巷道贯通、过断层和采煤工作

面初采初放等没有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忽视生产技术管理,采掘布置不合理,采掘失调严重;

几个矿井中水害严重的矿井和煤尘具有爆炸危险性的矿井,采取的综合防突、防治水和防尘措施缺乏针对性.由于技术有限,导致超能力、超强度开采。

煤矿中的一些领导有时为了追求利润,急功近利,不惜拚人力,搞人海战术,还无设计或不按设计施工作业,在局部区域内布置很多采掘工作面,导致井下一个班作业人员高达数百人。

由于生产组织集中,导致事故扩大,伤亡惨重。

河北承德暖儿河煤矿在513工作面布置上、下2个回采工作面,在走向长和倾斜宽都不到70米的区域内,采掘工作面和切眼多达9个,导致风流短路,致使513下采煤工作面瓦斯积聚达到爆炸界限发生瓦斯爆炸事故,死亡50人。

广东梅州市大兴煤矿井下布置46个采掘工作面,乱采乱挖,十分混乱。

(四)企业内管理混乱。

一些煤矿管理人员不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采掘接替紧张时,采用非正规工作面开采;

采用串联通风或用局部通风机送风;

不使用防爆设备等;

煤矿工作面微风甚至无风作业;

瓦斯监测监控系统作为应付检查的工具,探头随意布置,管理维护跟不上,形同虚设,起不到应有的作用;

放炮不检查瓦斯,工人违章放炮等。

如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南区康海煤矿对已掘进40多米的巷道既不送风,又未采取打密闭等措施,局部通风机长期循环通风,造成瓦斯积聚,因违章放炮引起瓦斯爆炸,死亡12人。

在生产中顶班的现象特别严重,忽视了每个岗位的重要性,有时还招用外面的临时工。

黑龙江龙煤集团七台河分公司东风煤矿违反规定擅自招用临时工,2005年以来有47名井下职工先上岗后办招工手续,而且还存在冒名顶替上岗问题。

该矿职工考勤、下井登记、检身和矿灯发放管理混乱,“11.27”事故发生三天后,入井人数仍查不清楚。

河南鹤壁煤业集团第二煤矿“10.3”事故发生当班,在38采区北煤柱1工作面回风巷违章安排35人进行运输支护等交叉作业,其中有32人遇难,造成事故伤亡人数扩大。

(五)煤矿安全培训工作不到位,职工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差。

煤矿采掘一线工人多数为农民工,且工人流动性很大,培训工作又不到位,工人

素质很低,安全意识和自主保护能力差,违章作业现象相当严重。

如贵州省毕节地区纳雍县嫩草冲煤矿安全矿长、生产矿长和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不执行停电撤人制度,不进行测风,不检查瓦斯,不统一管理矿灯,导致“4.30”瓦斯爆炸事故发生,死亡12人。

(六)有关职能部门监管不力。

一些监管部门在对煤矿下达隐患整改或停产整顿指令后不跟踪落实,有的地方甚至存在以罚代管的现象;

一些监管部门的人员由于缺乏专业知识,不能发现煤矿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

如重庆市奉节县新政乡苏龙寺煤矿在事故发生之前,乡政府连续三次下发停产整顿通知书,但未能采取派驻人员等有效措施制止住该矿违法生产,导致事故发生,19人死亡。

以上是在煤矿中发生的常见的问题,虽然在本企业内没有造成大的事故,但也是大的安全隐患,有铁一般的事实更能说明它的重要性。

四、针对这些问题采取的对策

通过对佳峰煤业2005年安全生产状况综合分析,更好地解决煤矿安全生产

存在的主要问题和矛盾,遏制煤矿安全生产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提出了七项对策与措施:

  

(一)加强领导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煤矿的安全生产意识首先要从领导层开始抓起事.安全生产是煤矿管理工作的永恒主题,领导层要充分认识安全工作在推动企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坚持把加强安全意识培养,搞好安全工作融入到先进性的建设之中,充分发挥领导者在安全生产中的先锋作用,为企业快速健康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二)严格落实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必须明确矿长、副矿长和总工程师等管理人员各自的岗位职责;

煤矿企业要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和企业决策层、管理层、执行层、操作层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并严格落实。

严格执行煤矿负责人和生产经营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制度,确保每个班次至少有1名负责人或生产经营管理人员在现场带班作业,了解情况,解决问题,及时排除隐患。

(三)确保管理到位。

管理人员要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施展工作,明确管理职责,确保每一项事项的安全性、可靠性,达到应有的效果。

能体现岗位的重要性,真正的起到管理的作用。

在劳动组织和安全生产中,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

在各个环节确保有2个或2个以上的管理人员来协调。

(四)强化技术力量。

要加强对煤矿企业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的培训和教育,组织他们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以及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切实提高他们的专业技术水平。

强化生产技术管理,要按规定进行矿井通风能力核定,按照核准的能力组织生产,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和核准的能力布置采掘工作面,确保采区和工作面的通风系统稳定可靠。

要按规定绘制采掘工程平面图和通风系统图,编制采区、采掘工作面设计、采掘作业计划和作业规程,并严格按照设计进行施工;

要制定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并认真组织实施。

狠抓瓦斯治理措施的落实。

坚决贯彻国家关于煤矿瓦斯抽采利用的政策规定,强力推进“先抽后采”,新建高瓦斯矿井尤其是国有重点煤矿必须同时建设瓦斯抽放利用设施,现有高瓦斯矿井必须达到规定的抽放标准,否则不准生产。

所有矿井都要安装瓦斯监测监控设施,加强对现有设施设备和联网系统的维护检查。

做好煤矿通风和安全生产能力核定及其后续工作,对放松标准、盲目调高和搞形式、走过场的要重新核定,并把核定工作延伸到煤矿劳动组织和井下定员,防止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

如:

矿井采掘工作面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必须停止用电钻打眼;

放炮地点附近20米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达到1%时,必须停止放炮。

采掘工作面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进行处理;

电机附近20米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达到1%时,必须切断电源,进行处理。

(五)强化安全培训,提高职工素质。

企业要强化职工的安全培训和教育,切实提高职工的安全技术素质。

矿长和瓦检员、放炮员等特殊工种必须进行安全培训,并持证上岗;

新工人下井作业前必须进行正规的安全培训和教育。

安全培训和教育要具有针对性和实用性,切实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各级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加强对职工培训和特殊工种持证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将职工培训和持证上岗落到实处,保证持证上岗率和考试通过率为100%。

煤矿内的职工要经常举办一些活动,让员工体验劳动的乐趣。

比如:

进行煤矿安全知识考察竞赛、排除事故能力比赛等。

 (六)加大企业内的监管力度。

一是要高度重视对低瓦斯矿井“一通三防”的监管。

要监督煤矿确保矿井的通风系统稳定可靠,保证采掘工作面所需风量,

防止瓦斯超限;

要建立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加强系统管理,确保系统运转可靠。

二是要对改建、扩建、新建矿井进行全面的监督检查,对建设项目安全设计未经审批擅自违法施工和未经竣工验收擅自投入生产的矿井,要一律责令停产整顿或予以关闭,严防一些领导借“技术改造”、“改扩建”、“基建”或“联合改造”之名,违法生产或逃避关闭。

各个岗位至少有1个监管人员和协调人员,即使向上级汇报工作。

(七)认真抓好煤矿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所有矿井包括几个重点矿井,都必须认真、全面、彻底排查安全隐患,要及时对发现的各种隐患和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存在重大隐患的要坚决停产整顿。

要制定重大隐患整改方案,建立整改责任制,并要有进度要求。

各级地方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对辖区内煤矿重大隐患登记建档,实施跟踪检查;

隐患严重、随时可能导致重特大事故的,要立即责令停产整顿,整改无望的要坚决关闭。

企业要加强对防治水工作的领导工作,制定防治水工作方案,并认真组织落实。

矿井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或存在重大水害隐患的矿井内,必须设立专门的防治水机构,配备水文地质专业技术人员。

在采掘作业过程中,要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探放水原则。

有关部门要加大矿产资源开采监管力度,对资源已枯竭的矿井及时予以关闭,防止违法越界开采和开采防水煤柱。

要定期如24小时进行水害隐患排查,对在水淹区、塌陷积水区等水体下采煤的矿井,必须先排空积水或采取其它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采掘活动。

对尚有开采价值、纳入资源整合对象的矿井,必须先关闭,进行整合。

矿井整合只能有一个法人主体,做到统一布局、统一规划;

必须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并按照建设项目要求履行相关核准审批手续后方可施工,严禁在整合期间违法开采。

将煤矿的安全隐患排查到最低,否则因为一些小的故障小则伤到员工的健康,大则有10人以上的大型事故发生也是有可能的。

五、安全措施的实施效果分析

煤矿领导层针对各个部门的职责规定了各自的安全生产规范,并根据《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和《OHSAS18000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制定

了适合本矿的安全管理体系,将这些文件分发到相关的各个部门,企业按这些标准正在有效实施,为煤矿的安全生产做了进一步的保证,得到了上级领导的支持

和表扬。

自从规范实施后,大家都在努力执行规范,工人也能体会到“高高兴兴上班,平平安安回家”的感觉。

加上煤矿安全监察力度的不断加大,煤矿对安全生产工作认识不断提高,安全基础管理工作稳步提高,安全投入力度逐步加大,行政处罚力度有所提高,煤矿安全形势日趋好转,特大伤亡事故几乎为0,重大伤亡事故和瓦斯事故也大幅度下降。

一些数据可以说明这一点,从事故总量来看,2007年全国煤矿安全生产状况呈现“三降”:

(一)事故总量下降。

据调度统计,2006年,煤矿共发生死亡事故2起,死亡人同比减少1起,少死亡2人,分别下降30%和28%。

(二)重大事故下降。

全年共发生一次死亡2人,重大事故3起,死亡2人,同比减少1起、少死亡2人,分别下降25和30%。

(三)万吨死亡率下降。

2006年,煤矿万吨死亡率为0.036,同比减少0.005,下降7.9%。

但现场管理不严、不细、不到位的问题依然存在,“三违”现象还没有杜绝,零星事故时有发生,顶板事故和透水事故所占比重较大。

违规处罚力度不够,应该注重处罚与收缴并举,力争罚款额度和收缴率有大的提高。

注重对查出事故隐患整改落实情况的复查工作,做到善始善终,保证监察执法的连续性、权威性和严肃性。

对在限期内未整改的加大行政处罚力度。

对重大事故隐患,派人进行跟踪监察,整改不合格不允许生产。

从每年的事故统计中来看,煤矿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事故中,绝大多数是由于瓦斯爆炸,约占特大事故总数的70%左右,为此分析瓦斯爆炸原因,制订防治对策,显得特别重要,在这方面的工作不够深入。

结束语

目前煤炭生产仍然属于高危行业,行业规范正在不断的完善。

人人都有安全

意识,都在安全防护方面尽了自己的一份力,那么危险也就会离煤矿的员工越来越远。

加上现代科学技术的进步,由自动化代替人类开采,安全生产也就会有更多的保障。

事关劳动人名的生命健康财产的安全,关注这些保障的措施是必要的.

有些煤矿安全投入很大,规章制度也很健全,矿长、安全员、瓦斯员等特殊工种多次培训合格并拿到合格证书。

经有关部门检查井下机电运输、通风设施、瓦斯管理、仪器配备等都符合国家要求,该井多次受到领导的好评,也多次被同行评为安全先进单位,就是这样的煤矿也发生了特大事故,这叫人很难理解和接受。

这究竟是什么原因呢?

我认为这并不足为奇,虽然该井进行了大量的安全投入,做了大量的安全工作,尽了最大的努力。

事实上我们所能看到的一切在安全方面所占的比例是30%,而薄弱环节在安全方面所占比例是70%。

所以那些表面安全搞得好的煤矿发生了事故不足为奇。

我认为要搞好煤矿安全工作首先要抓住薄弱环节,煤矿安全的总方针应该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抓住薄弱环节,总体推进工作。

”所以,煤矿要解决安全问题,首先先把已经发现的薄弱环节克服掉,才能在安全生产方面做出更大的保障!

希望能够对从事煤矿安全的工作人员有参考价值。

参考文献

[1]刑娟娟等编著.《企业重大事故应急管理与预案编制》:

航天工业出版社.2004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北京:

北京大学出版社

[3]王宏亮.《如何进行员工健康与安全管理》北京:

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9

[4]《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北京:

国务院第446

号令

[5]《中国煤炭企业管理》.煤炭工业协会令刊.2005(6)-2006

(1)

[6]《安全生产工作简报》.南川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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