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家县粮食工作硕果累累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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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国有粮食企业改制后,全县国有、民营、个体粮食企业粮油购、销总量上升到3000和3300万公斤。
比1953年统购统销时期,翻了9.2倍和14倍;
比1978年确定改革开放方针时,翻了2.5倍和4.2倍;
比1984年合同定购时,翻了1.9倍和1.8倍。
30年改革开放,粮食购销经营体制不断改革、发展,取消了长达40年的粮食“统购统销”,经历了粮食“合同定购”、“双轨制经营”、“保护价收购”、“市场化经营”、“粮食经营主体多元化管理”等管理模式的实践与摸索,不断取得经验与成果,为新形势粮食工作创造了有利条件,注入了生命活力,开辟了新的道路。
工作中,我们不甘落后,奋起直追,稳步推进粮食流通各项改革,在保障军需民食、救灾救济、退耕还林(草)、社会公益事业发展、城乡居民口粮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为确保一方平安,促进了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贡献。
其粮油购销的范围,涉及到农村和城市千家万户;
经营品种包括小麦、玉米、稻谷、大米、面粉、荞麦、薯类、油料、油脂等方方面面;
服务范围涵盖农村、城市、工业、商业、学校、部队、饲料等多个环节。
二、粮油基础建设卓有成效
仓库、厂房、办公楼房、住房等基础设施建设,是粮食单位服务、管理的条件,也是综合实力与发展后劲的体现。
我县1950年组建粮食管理机构时,除政府划拨的部分寺庙房屋和租借的“义仓”、“社仓”和民房外,没有其它设施。
职工人均住房不到10平方米、仓库上漏下潮情况普遍。
工作条件极为艰苦,粮食管理安全没有保障。
1978年后,在党中央改革开放方针指引下,经济、社会发展蒸蒸日上,粮食基础设施建设卓有成效,焕然一新。
(一)粮油仓库设施建设突飞猛进、焕然一新
1951年,全县粮油有义仓、社仓、土简仓55幢463万公斤仓容;
1978有土简、苏式、基建仓126幢2334万公斤仓容;
2004年有基建、混凝土平顶、双三低储备、自然通风储备、微电脑测控仓库166幢3500万公斤仓容;
2008年发展到180幢4000万公斤仓容(含民营企业和个体粮食经营户)。
在仓库容量方面,当前比解放初期翻了8.6倍,比1978年翻了1.7倍;
在质量方面,从过去农村生产队提供的义仓、社仓、土木结构简易仓,发展到了现代混凝土平顶、防潮隔热、自然通风、“双三低”保鲜、自然通风、微电脑测控等新型仓库;
在分布方面,由过去县城、大寨、荞麦地(现在的药山镇)等少数乡有一定仓库外,发展到现在全县16个乡(镇)、42个粮油市场,都有相应规模的粮油储备和经营周转仓库。
同时,还在四川省西昌市投资建设了1个粮食转运站——巧家驻西昌粮转站,大量用于开展境外粮油调、集、运工作。
我县粮油仓库迅速发展和普遍建设,为地方粮食安全和社会稳定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作用,促进了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粮食工业设施集中性投资、规模化建设、
粮食工业由解放初期一无所有,向70年代末80年代初手工业、半机械化、机械化转变;
向90年代末新千年初自动化、现代化转变。
产品质量由粗加工向深加工转变,品种由单一品种向复合型、多元化转变。
1990年,投资600万元,在县城广东林集中建设了1个规模化的现代化粮油工业园区。
其中,具有配套的大米加工厂、小麦粉厂个、面条生产厂、植物油压榨车间。
占地规模达到4600平方米,建筑面积2300平方米。
(三)职工住房、办公设施等建设长足发展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在党和国家改革开放政策的指引下,粮食系统办公、服务设施、职工住房等建设长足发展、不甘落后。
职工工作环境、居住条件大幅度改善。
1978至2005期间,在城区完成6个小区、18幢房屋、320户人家、26000余平方米规模的职工住房和商用住房建设,解决了全县85%以上职工住房困难问题。
同时,为社会提供了80套价廉物美的商用住房,解决了部分社会人员住房困难的问题;
完成办公大楼4幢、1100平方米,农副产品贸易市场1个、2500平方米,修建红卫附街1条,6000平方米,建设铺面和经营场地115个(块),13100平方米,形成“粮食部门一遍区,粮食经营一条街”的大好格局,彻底改变了县城粮食工作面貌,树立了粮食单位和职工的良好形象。
其中,1982年,首次在县城中心投资建设1幢框架结构混凝土办公大楼,一改长期土房子办公现状;
1994年,在县城建成当时巧家县最宏伟、最具规模的“粮食贸易大楼”;
2002年修建了红卫附街,完成了粮食批发、零售一条街建设目标,为粮食经营“两条线运行”和2004年国有粮食企业改制拓宽了道路,打好了基础。
在乡镇,完成在完成农贸市场2个、5000平方米,综合办公楼8幢、3200平方米,职工住房13幢,3500平方米,第三产业服务设施10个,建1800平方米。
其中,县城和小河、大寨、苞谷垴、老店、崇溪等乡镇的综合办公楼,在国有粮食企业改制安置职工的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川西昌综合用房,长期为粮食出入境工作发挥窗口和信息交往作用。
三、国家和地方粮食储备安全有保障
1978年以来,我县年均粮食储备1600万公斤左右,是1953年374万公斤的4.3倍。
储备粮品种有稻谷、大米、小麦、玉米,粮限分为中央、省、市、县级政府储备粮和企业自储粮,性质有常规储备和动态应急储备。
在储备粮管理过程中,我县积极推广应用了“双(三)低”储粮、“防虫磷”护粮、“环流通风”、“电子测温”等科学技术,紧紧围绕国家粮食储备“一符、三专、四落实”和“四无粮仓”建设的要求,认真贯彻执行《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暂行办法》、《粮食储藏技术规范》有关规定,确保储备粮“数量真实、质量良好、调得出、用得上、有保障”,满足了全县城乡居民、部队、工业、救灾、应急等各种用粮的需要,为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政治稳定做出了贡献。
四、机构队伍建设成效显著,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1950年成立巧家县粮库时,仅有粮食管理机构1个,职工13人。
1952年成立“巧家县人民政府粮食局”机构,在全县设立了6个区库,职工增加到19人(粮食局13人)。
1978年,粮食独立核算机构增加到了13个,职工人数增加到了244人(粮食局增加到了46人),比1952年机构增加7个,翻了1番;
人员增加了225人,翻了11.8番;
2002年,机构增加到了20个,职工人数增加到423人(粮食局增加到了46人),比1952年机构增加14个,翻了3.3番;
人员增加了409人,翻了21.5番;
比1978年机构增加7个,增加了54.7%,人员增加了205人,增加了91.5%。
现在,重新恢复成立的政府工作部门——巧家县粮食局,在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设立了办公室、政策法规监督检查规、调控流通股、军供储备股。
依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行使对全社会粮食的调控、监督、引导和服务职能。
为维护全社会粮食市场正常秩序,粮食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以及地方粮食安全正在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其机构健全、制度完善、管理规范,人员队伍不断加强。
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后新组建独资公司,通过设立合理的机构和重新招聘人员队伍,围绕新形势粮食经营工作,按照做强、做大国有粮食企业目标,取得了一个又一个的可喜成绩,正在发挥着粮源的主渠道和粮食市场经营的主导性作用。
五、深化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取得圆满成功
根据国务院深化国有粮食企业改革的要求,按照县委政府关于巧家县国有粮食企业改革的规定,发扬粮食部门职工不怕困难,敢于创新的精神,开展了一场史无前例、别开生面的粮食企业改制工作,成功终止国有企业12户、国有职工身份223人,整合资产、重组国有独资企业1户,对423名职工进行了妥善安置,并经过考试、考核,择优在解除合同的职工中聘用了28名优秀员工重返岗位,实现了我县粮食发展史上最深刻、最成功的一次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创造性地走出了一条国有粮食企业改革自己的路。
一是站在讲政治和对粮食职工负责任的高度,认真协调,精心组织,争取有利于国有粮食企业职工安置的政策,想方设法满足职工合理要求,妥善解决粮食系统长期以来形成的矛盾和问题,促进改革工作能够始终围绕目标劲往一处使。
二是在改革过程中,消除职工不满情绪。
通过深入职工及其家属中间,开展谈心和思想交流活动,从政策上、原则上耐心细致反复讲清、讲透、讲深改革的意义、目的,改革能够带来的机遇、有利条件,个人发展方向……消除思想上的不良动因和不满情绪,将问题解决在和风细雨之中。
特别开展“送温暖、献爱心”,“出点子创业”两个活动,妥善解决了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证金兑现,改制安置房屋、土地办证等存在问题后,不少同志深受到感染,体会到了党的温暖和政府的关怀,从内心深处理解、关心和支持改革工作,有效清除了改革工、道路上的障碍。
并且,采取按“日制度”排查矛盾的办法,认真做好预警、预报工作,控制矛盾扩大,避免热点、难点问题发生和工作反弹。
三是严格执行政策,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原则。
国有粮食企业改革的政策性很强、敏感性很高。
必须一丝不苟,严肃认真对待。
特别是管理人员、领导干部和改制工作组有关人员,更是要高度负责,廉洁奉公、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当“不为名、不为利、不为我”工作楷模,做“不拿、不贪、不要”国有企业便宜代表。
四是理顺关系、促进新的国有粮食企业健康发展。
国有粮食企业改制后,县粮食局加强领导,把握重点,为新的国有粮食独资企业整合资产净值1322.5万元,占改制前资产净值3533万元的37.4%;
帮助新公司建立和完善了《公司章程》、《管理规定》、《岗位责任》、《合同用工制度》和《工资分配方案》等规章制度,理顺了公司内部管理机制和利益分配关系。
并按照政企分开的要求和粮食行政管理的职能,认真指导、服务国有粮食独资公司在新的粮食形势下,做大、做强国有粮食企业。
六、依法管粮,粮食流通监管工作步入正轨
随着《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的颁布与实施,各项配套政策的逐步完善,粮食行政管理工作步入了法制轨道。
县粮食局的工作重心从过去单一对国有粮食企业的具体事务管理,扩大到对全社会粮食流通的宏观管理和行业指导。
主要职能是对全社会所有粮食经营者从事粮食收购、储存、运输活动和政策性用粮的购销活动,以及执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办理粮食收购行政许可,对社会粮食流通进行引导、调控、监管和服务。
2004年《粮食流通管理条例》颁布施行以来,县粮食局狠抓以下方面工作,做出了较好成果:
一是从强化职能做起,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粮油方针、政策,严格执法,努力开展对粮食企业的指导、监管工作。
在粮食总量平衡、确保安全上进行调控,在政策性粮油经营和国有资产增值、保值上依法监管,在粮油市场经营上进行引导,集中力量,重点查处和打击粮食流通环节中的违法行为,维护粮食流通正常秩序,保护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联合工商、药品食品、卫生、技术监督、公安等部门,利用《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世界粮食日”、节日检查等活动,深入全县乡、镇,对国有、民营粮食企业经营、储存、加工转化和收购环节的粮食质量、卫生、仓库、设施、台帐进行了监督检查,开展摸底调查,流通秩序整顿等工作,掌握了大量的基础数据和基本的情况。
二是加强粮食收购市场监督和库存安全、财务统计制度检查工作,确保地方粮食安全。
根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赋予的职能,结合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认真开展粮食收购市场的监督检查,保护了农民的种粮积极性,维护了种粮农民的利益,确保了正常的粮食收购秩序。
定期、不定期开展全县粮食库存安全,推广、普及“双(三)低”储粮技术和“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管理办法,落实“一符、三专、四落实”措施等情况的检查落实,确保粮食“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在应急情况下“拿得出、用得上”。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春风化雨,改革开发的路线方针政策为我们指明了航向。
我们始终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克服困难、努力拼搏,不断改革、创新,努力推动粮食事欣欣向荣、兴旺发达。
在这一历史长河中,我县同全国粮食行业一样经历了“发生—发展—壮大”的过程,波澜壮阔、硕果累累,取得了显著成就。
二〇〇八年九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