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南开区中小学教师第四周期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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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更新教育理念,提高教师对教育法规、教育功能的认识,增强对新课程改革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使广大教师自觉投身到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创办优质教育行动中去。
(三)着力改善教师专业素质结构,提高教师的科学人文素养、教育研究与新课程开发的能力,使教师能够对自身的教育教学实践进行研究与反思,不断提高教师解决新课程改革所面临的新问题的能力,积累和丰富实践性经验。
(四)加强骨干教师培训,不断推进我区“三青三名教育专家工程”建设。
到20XX年,力争全区培养出50名左右特级教师(含区级特级),100名左右名教师(名校长),1000名左右学科骨干教师,为南开教育更好地适应社会需求、创办优质教育工作有更大的发展、为提前实现教育现代化提供有力的支撑。
三、期限与学时
南开区中小学教师第四周期继续教育从1月开始,至20XX年12月结束,为期五年。
依据《天津市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干部继续教育规定》,每位中小学教师在此期间都要接受继续教育全员培训,其中参加院校培训240学时,参加校本研修不低于240学时(中小学高级教师480学时)。
四、主要任务
(一)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全员培训
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全员培训包括院校培训和校本研修两部分。
1.院校培训
(1)中学教师继续教育的院校培训由天津师范大学负责实施。
(2)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院校培训由我区教育中心进修部负责实施。
(3)幼儿园教师和特殊教育教师继续教育院校培训由天津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心负责组织管理,委托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培训机构组织实施。
2.校本研修
校本研修是以教师所在校为基地,集培训、教研、科研为一体的一种培训模式,教育中心进修部负责制定全区校本研修的整体规划,负责对校本研修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评估,对各校的学年度校本研修计划进行审核。
中小学校长是校本研修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制定学校校本研修的规划和学年度研修计划。
学校要有专人负责校本研修工作。
(二)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训
加强骨干教师培训,根据基础教育实施以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核心的素质教育的要求,遵循骨干教师成长规律,坚持按需施教,学习、研究、应用相结合,努力建设一支具有现代教育水平和创新精神的高素质骨干教师队伍,真正起到示范和引领作用。
深入开展骨干教师培训,为培训对象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水准、专业知识、学术水平、教育教学和科研能力都有很大地提高,尽快成为高素质、高水平、高知名度的科研型教育专家创造条件。
中小学市级骨干教师和中学区级骨干教师培训由天津师范大学负责实施,小学区级骨干教师培训主要由教育中心进修部负责实施,中小学的校级骨干教师培训纳入继续教育全员培训。
(三)学历提高
“十一五”期间,要进一步提高我区广大教师的学历层次,使我区幼儿园专任教师大专以上学历达到90%以上,小学教师大专以上学历达到95%以上,初中教师本科以上学历的达到98%以上,高中教师100%具有大学本科学历,鼓励高中教师考取教育硕士,有30%的教师获得硕士学位。
要加强对学历提高的管理力度,严格杜绝所学非所教的现象,学历补偿进修不再纳入继续教育范畴。
(四)新任教师培训
新任教师培训是针对刚走上教学岗位的年轻教师开展的一种培训。
主要内容包括教学基本技能和基本功的训练、教育科研能力培训和教育综合能力培训。
主要采用通识培训、学科专业培训、校本研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通识培训由进修部负责,主要通过面授、专题讲座、研讨、撰写心得体会等形式进行;
学科专业培训由教研室负责,主要通过教学观摩、教学反思、互动交流等形式进行;
校本研修由任职学校负责。
教师本人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制定学年成长计划,明确努力方向。
由学校指派一名师德高尚、业务过硬的名师、骨干教师作为新任教师的导师,具体指导新任教师的各项业务活动;
新任教师的培训工作由区教育局人事科负责指导和监督,学校和教育中心进修部共同进行管理,由教育中心进修部负责检查与考核。
五、办法与要求
(一)骨干教师队伍建设要进一步突出重点,培养拔尖人才
骨干教师队伍建设要以教育科研作为重要的切入点,积极引导教师对教育教学工作进行研究,注重研究课题成果的转化运用和在教育教学工作中的指导作用。
要注重发挥名教师、骨干教师的示范、引领、辐射作用,大力宣传其先进教育理念和成功教学经验,带动全区教师在教育教学、教科研、教师教育工作中取得更大的成果。
各学校要重视骨干教师的培养与培训工作,有条件的学校要建立特级教师、名教师工作室,对有培养前途的中青年骨干教师要认真做好推荐、培养、选拔工作。
合理安排他们的教育教学工作,积极鼓励他们参加各级骨干培训,开设学科骨干教师培训班,适当安排国内外培训、考察等,并安排好培训后的教育教学实践和科研活动。
(二)要重点解决中小学教师对新课程改革不适应的问题,增强全员培训的针对性
紧密联系新课程改革的教育教学实际需要,采取以问题为中心的案例教学和任务驱动,变革培训模式和方法。
开展义务教育新课程实施的跟进培训、高中新课程的通识培训和学科专业培训,保证义务教育课程改革的全面推进和国家普通高中新课程方案的实施。
坚持“先培训,再上岗;
不培训,不上岗”的原则。
通过培训,帮助教师提高实施新课程的能力,使教师在了解课程改革的背景、理念和目标的基础上,将新课程理念转化为教育教学的实践,真正促进教学方式和学习方式的变革。
(三)整合教师继续教育资源,增强继续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
广泛吸收我区优质教育资源,按照构建终身教育体系的要求,加强培训资源的整合与统筹,构建以南开区教师学习资源中心为主体,以教师任职学校为主阵地的教师教育网络。
形成教研、科研、信息等部门共同参与的开放化、多元化、可持续发展的培训机制,提高培训工作的质量。
(四)加强校本研修基地建设
加大在中小学建立学科校本研修基地的力度,规范教师学科研修基地建设标准,开展对基地的考核工作,进一步发挥名校、名师、学科中心组的示范、辐射作用,吸收更多的中小学教师到研修基地参加教学实践活动。
在全区逐步建立起布局合理、管理规范、培训能力强、培训质量高、各具特色、资源共建共享、与全区中小学教师教育事业发展的规模和要求相适应的培训基地网络。
(五)激发中小学教师自身专业发展的动力
重视学习型校园建设,让学习成为教师的习惯。
各校要按照区教育局规定的干部教师读书目录并结合校本研修活动,积极组织教师开展读书活动、专题讲座、听评课等教学研究活动。
要求教师记好读书笔记,写出心得体会。
教育局人事科继续组织教师业务考核和优质课评选活动,督促教师参与学习,为教师专业发展创造条件。
(六)加强对继续教育的督导评估
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的评估检查纳入教育督导之中,定期检查和评估继续教育工作的实施情况,加强对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的指导和管理。
教育局将编制《南开区中小学教师第四周期继续教育校本研修管理手册》,该手册按照教师的不同级别,记载参加各类培训的内容、形式以及取得的学分,以便评价教师专业发展状况,激励中小学教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调动中小学教师学习的自觉性,促进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规范管理
建立市、区、校三级管理网络。
我区成立由主管教育的副区长任组长,区教育局局长和主管教学的副局长任副组长的南开区教育系统继续教育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和办公室(设在人事科)。
在区继续教育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区教育局人事科负责统筹规划,组织实施和运行管理工作;
区教育中心作为师资培训基地,承担继续教育培训任务和教学组织管理工作。
各学校都要建立继续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的继续教育实施工作,明确工作小组每位成员的职责。
校长是学校继续教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建议安排教学副校长具体负责统筹规划,校长协调教务处、德育处、科研处、总务处、人事部门等各方面工作,确保继续教育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加强激励和约束机制,建立和完善管理制度
要将教师继续教育制度与教师人事管理、年度考核相结合,保证参与率。
学校要周密计划,全员参与,教师参加继续教育的成效将与教师职务评聘和岗位的聘任管理工作相结合,形成教师终身学习和专业发展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
凡未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的教师,当年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等次,不能评为先进教师和优秀教师,不能申报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在本周期内,有10%以上的教师未能完成继续教育任务的,该校(园)2年内不能参加综合性评优活动;
对在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个人及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并在实际工作中做出较大贡献的中小学教师,教育行政部门和所在单位要予以表彰与奖励;
对侵犯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权利的单位及其负责人,教育局要根据情节轻重,批评教育,直至行政处分。
建立各级教师培训管理档案和学分登记管理制度,加强对教师参加继续教育的管理,使我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健康发展。
(三)进一步加强教师培训机构建设
要建立一支专兼结合、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学术造诣较高、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的教师教育队伍。
培训机构必须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教师,要按照“少而精、专兼结合、研训一体、合理流动”的原则加强培训者队伍建设。
(四)保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经费的投入
坚持以区财政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教师继续教育培训经费,教师继续教育经费应在教育经费中逐年按比例稳定增长。
教育局将必要的教师继续教育培训经费纳入政府财政教育经费预算,按照教职工工资总额的1.5%单独列支,切实予以保障。
建立科学、规范的培训经费管理制度,加强对培训经费使用的审计与监督。
对于培训重点工作,要强化项目管理制度,建立项目评价系统,在评价督查基础上,逐步实行与项目实效挂钩的培训经费滚动拨付制度和相应的激励机制,提高培训经费使用效益。
第四周期继续教育工作,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考核制度,要加大经费投入,保障工作开展,必须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使我区教师的整体素质水平有更大的提高。
1.南开区中小学教师第四周期继续教育领导小组名单
2.南开区中小学教师第四周期继续教育院校培
训实施方案
3.南开区中小学教师第四周期继续教育校本研
修实施方案
附件1
南开区中小学教师第四周期继续教育
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
区政府副区长谷云彪
副组长:
区教育局局长杨志成
区教育局副局长梁振义
区教育局副局长于金仓
成员:
区政府教育督导室副主任赵煜代
区教育中心主任高国强
区教育局人事科科长权岩
区教育局组干科科长胡文娜
区教育局财务科科长王准
区教育局中教科科长范广泽
区教育局小教科科长韩虹
区教育局幼教科科长丁晓燕
附件2
院校培训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南开区中小学教师第四周期(2007-2011)继续教育实施意见》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培训对象
凡座落在我区的中小学、幼儿园、职业中学、工读学校、少年宫、教育中心(以下简称中小学),具有中小学教师职务(含实验系列)的教师、中层以上干部、教育教学管理人员以及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其他在职人员(含见习期内的新任教师)都要分期分批参加院校培训。
二、培训的形式
(一)中学思想品德、语文、英语、数学、物理、化学、历史、地理、生物、音乐及美术学科全部实施网络培训。
(二)中学其他学科以及小学、幼儿园根据学科需求实施面授。
三、培训周期及批次
在第四周期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期间,我区中小学教师将分为三至四个批次参加继续教育全员培训。
(一)中学教师继续教育全员培训安排
从12月开始每年招生一次,共分三个批次。
学制1-2年,实行学分制。
(二)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全员培训安排
从12月开始每年招生一次,共分四个批次。
(三)各学校根据工作需要及教师实际情况将本单位所有按规定必须参加继续教育的教师分成三个批次(小学四个批次),于12月底之前将规划名册电子版、文本版上报到教育中心进修部;
各校上报学员的个人信息要包括以下八个方面:
单位、姓名、学科、学段(初、高中、小学注明年级)、性别、出生年月、职称、任教年限。
四、培训的课程
院校培训的课程分为理论课程(18学分)、教学研修(6学分)、专项培训课程(6学分)三个模块。
(一)理论课程(18学分)
理论课程包括:
教育思想、教育理念、教育知识、新课程纲要、知识更新、素质提高等课程(中学以网络培训为主,小学、幼儿园以面授为主)。
中小学教师在合格学历基础上的所有各种类型的学历提高,在本周期内完成且所学专业与所教学科一致的,仅可以顶替院校培训课程中的理论课程(18学分),参加学历进修的人员需由区教育局人事科负责进行初审和汇总,经天津市继教中心审核认定后进行登记。
(二)教学研修(特色培训)课程(6学分)
1.教学研修课程内容
教学研修活动由区教研员负责,主要开展以下活动:
(1)新教材、新课堂、新教法的系列研究;
(2)教学中现实问题与困惑的研究;
(3)课堂教学评价研究等。
2.教学研修课程完成的途径
教学研修活动主要通过以下两种途径完成:
(1)以课例为载体,开展以实践和反思为重点的研修活动。
由我区教研员发挥专业引领作用,指导教师以课例为载体,对自己的教育教学实践进行自我反思,开展叙事研究和行动研究。
(2)以各学科研修基地为依托,开展校际联动的研修活动。
教研员要引导各研修基地紧密联系新课程改革的教育教学实际需要,采取以问题为中心的案例教学;
依托研修基地,组织开展跨校的公开课、研究课、学科教学交流活动以及学科教学评比等。
3.专项培训课程(6学分)
由教育部或者天津市教委领导和推动下的各项针对专门对象或专门内容的培训,如教师教育技术培训、英特尔项目培训,课程改革培训、班主任培训等。
专项培训课程由天津市继续教育中心负责协调相关培训单位进行,经天津市继续教育中心审核后,由相关培训单位实施培训并进行学分登记。
五、培训的组织与管理
每位中小学教师在第四周期内参加不少于240学时的院校培训,其中中学教师继续教育的院校培训由天津师范大学负责实施,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院校培训由我区教育中心进修部负责实施,幼儿园教师和特殊教育教师继续教育院校培训由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培训机构组织实施。
(一)中学教师继续教育的组织与管理
1.天津师范大学负责中学教师继续教育的教学管理和学籍管理
(1)负责安排继续教育课表,规定各学科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
(2)负责招生、录取、教学管理、学籍管理、结业办证;
(3)负责组织实施网络教学和继续教育网校的日常管理。
2.区教育中心进修部负责中学继续教育学员的学习管理
教育中心进修部根据师范大学院校培训的内容,有计划地组织安排各中学教师分批次参加继续教育院校培训。
(1)负责安排继续教育学员的学习场所(具有上网条件的多媒体网络机房)根据师范大学排定的课表,安排学员进行网络学习。
(2)指派班主任负责继续教育学员的考勤及日常管理。
(3)指定教研员在天津师大专业教师、市教研室教研员的指导下,负责组织开展教学研修活动及研修效果的考核工作。
3.培训人数超过30人的并具有上网条件的学校可以提出申请在本校上网学习,须经教育中心进修部审核认定后,可以由学校组织学员进行网络学习,教育中心将安排有关教师进行指导和监督。
(二)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由教育中心进修部负责组织与管理
1.教育中心进修部负责招生、录取、教学管理、学籍管理、结业办证。
2.负责安排继续教育课表,规定各学科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课表内的时间是参训学员法定的参加继续教育时间,各小学应给予保证。
3.负责学员学籍及考核档案的管理。
(三)幼儿园教师和特殊教育学校教师的继续教育由天津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心负责组织管理,人事科、教育中心进修部协助师范大学组织好本区学员的招生报名工作。
(四)研修活动由教研室负责制定方案并组织实施,进修部教师参与区教研员的培训活动;
第四周期的研修活动分四个年度进行,每学期至少安排3次研修活动。
六、培训的评价
继续教育的评价以过程性评价为主,终结性评价为辅。
(一)理论课程部分的评价
1.以参加学习的出勤考核为主,每门课程缺勤超过1/3的视为旷课,不给学分,须参加下期重修。
2.认真并按时完成每门学科规定的作业和相应的考核,成绩合格者按规定计算学分。
(二)教学研修部分的评价
1.参加教研员组织的学科教学研究活动。
(做课、听课、评价、研讨等)
2.参加各学科基地组织的研修活动。
四年累计参加以上两种形式的活动满二十四次者按规定计算学分,未参加或参加次数四年累计不足二十四次者不给学分。
(三)专项培训
按照专项培训的课时和结业证,计算学分。
七、培训结业
中小学教师参加继续教育累计达到30学分,视为完成院校培训,经天津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后,统一发放结业证书。
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成绩单由任职学校存档并装入个人业绩档案。
附件3
校本研修实施方案
根据天津市中小学(含幼儿园,下略)教师第四周期(2007—2011)继续教育规划,为规范我区中小学校本研修管理工作,推动各单位校本研修顺利实施,增强针对性、实效性,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校本研修的目的意义
学校是教师专业发展最直接的环境,校本研修是校本培训与校本教研的整合,是继续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集培训、教研、教育科研为一体,以教师任职校为阵地,以本校教师为培训对象,紧密结合本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充分利用校内外培训资源,实现为本校办学目标服务的一种研修活动。
校本研修使教研更加规范,更关注课堂,使培训更有针对性、实效性,更关注教育教学实践。
实施校本研修,就是以学校或教研组为单位,基于课改的实施,展开与本校或本组教师相关的各种专业学习活动和研究活动,让教师作为参与者投身其中,从而使他们在参与过程中领悟教育理论,更新教育观念,加强教育教学的研究与反思,习得先进教学技能,增强教育实践智慧。
因此,校本研修在教师的专业发展中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二、校本研修的原则
(一)立足学校,针对课改——根据学校的办学目标和教育教学发展规划,研究和实践课改推进中的具体问题;
结合学校课改工作进行总结和反思,研究和解决教师的困惑和操作中存在的问题。
(二)聚焦课堂,关注学科——研修的重点应放在教育教学的主阵地(课堂教学);
研修的落脚点应关注学科教学的本质,重视学科的专业知识和学科教学的基本功,以提高学科教学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三)注重常态,联系实际——研修的思路应在分析教育教学常态特征的基础上寻求新的突破,建立一种新的行为方式,避免形式主义;
研修的作风应是实事求是,脚踏实地,针对教师的实际需求,解决教育教学中的真实问题。
(四)加强监控,严格管理——区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相关政策,教育中心进修部加强校本研修实施过程的监控和指导,确保研修活动的正常开展;
根据教师继续教育的条例规定,制定出相应的管理条例,并根据推进阶段的需要组织相应的经验交流、检查、评估,以保证研修的质量和效果,及时总结和推广有特色的经验。
三、校本研修的内容
校本研修的内容应主要集中于教师胜任教学工作和改革教学的各种能力,包括有关教育理论的学习、知识与技能的拓展、教学实践过程中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专业研究能力的培养等等,尤其要把师德培训、心理健康教育放在重要位置。
要注重学科理论与教学实践的有机统一,要注重理论在教学实践中的运用和提升。
组织教师通过“实践反思”,梳理在教育教学改革实践工作中遇到的各种疑难问题,选择形成教师校本研修的内容。
选择研修内容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紧密结合参与研修者的日常教育教学实际工作,研究和解决新课程改革面临的新的教育教学问题。
(二)涵盖教师各项专业素质的养成,充分体现经验反思和行动研究的亲身体验。
(三)体现更新观念、掌握方法、技能训练和理性思考的有机结合。
(四)体现与教学专业特点和个人专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层次性差异要求。
(五)采用包括文本和视频技术在内的多样性物化载体呈现研修内容。
四、校本研修的途径和形式
(一)校本研修的主要途径
1.自主反思
自主的教学反思,是教师以自己的教育、教学活动过程为思考对象,对自己的某种教育教学行为、决策以及由此产生的结果进行审视和分析的活动。
自主教学反思的主要方式有:
写课堂纪实,写反思札记,观摩公开课,观看自己的教学录像。
2.同伴互助
教师的专业发展与提高的过程,实际上就是教师个人的教学反思、教师群体的相互借鉴、合作以及个人的系统理论学习的过程。
新课程需要教师加强同伴互助合作。
学科组、年级组、课题组的集体备课、听评课等教研或科研活动是同伴之间开展合作、互助的基本形式;
此外,同伴互助还有以下几种主要方式:
帮扶式的同伴互助,谈话式的同伴互助,研讨式的同伴互助,合作研究式的同伴互助等。
3.专业引领
在教师的专业成长中离不开专业研究人员的支持,基层一线教师的研究如果离开了专业研究人员的指引,往往囿于低层次的反复,对自己的专业成长不利。
专业引领的方式有:
聘请教育专家做专题讲座,学科研修基地的辐射引领,名师、骨干教师引领等。
(二)校本研修的形式
校本研修可以采取案例分析式、课堂观摩式、自修反思式、沙龙研讨式、专题讲座式、师徒结对式、校际合作式、网络交流式。
研修的形式应打破传统的“一刀切”,根据初职、有经验、骨干等不同层次的教师特点,将有计划、有组织的开展包括个体自学的、自由结合的、全校的、学科组的、年级组的及有助于专业成长的日常的业务活动,如教育教学案例研究等都列为研修的正常渠道和有效形式。
五、校本研修的组织领导
在区教育局领导下,发挥区教育中心教师培训职能作用的同时,以教师任职学校为教师培训的主阵地,全面实施校本研修。
(一)组织管理
1.建立行政领导责任人制度,分级负责,明确职责。
在区继续教育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建立健全制约和激励机制,强化制度管理,统一领导,协调工作,定期进行检查指导。
2.学校校长为校本研修第一负责人。
各中小学组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