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惠民政策自查报告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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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实行规范化管理,改善集中供养软环境。
规范敬老院章程、内部管理制度、岗位职责等等,实现民主管理;
落实敬老院安全管理各项措施,保障院内老人的人身安全、食品安全等等;
加强服务人员业务培训,提高五保供养质量。
三是扩大集中供养受益面,按政策将符合条件的对象全部纳入保障范围,农村五保老人进敬老院供养,并在红毛敬老院和什运敬老院集中供养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向全县敬老院推广集中伙食,让入住敬老院的五保老人减轻家务负担,安享晚年。
2全面铺开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
2013年,根据省老龄办的社区居家养老工作的要求,我县成立了由县政府副县长吴钟良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同时成立营北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2013年营北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共入户调查330户,符合政府无偿服务对象的有56人,并从当年5月1日开始接受政府提供的无偿居家养老服务。
今年以来县民政局在总结去年营北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全面启动在县城三个社区开展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成立了泰康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累计投入资金174万元,共有工作人员9名,服务对象102人。
二、加强社会救助、保障群众困难基本生活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加强社会救助、保障群众困难基本生活是党中央、国务院的一项重大决策,也是维护困难群众的切身利益的根本要求。
近几年来,我县高度重视城乡社会救助和保障工作,做到领导高度重视,分工专人负责,层层分解目标,扎实开展好各类社会救助工作。
涉及城乡困难群众生活、住房、就学、就医、就业等方面的具体困难不同程度得到解决。
取得了以下成效。
一城市低保工作更加规范有序。
当前,物价持续上涨,特别是米、面、肉类和蔬菜等最基本的生活用品的价格,导致部分低保对象生活消费品支出增加,难以维持基本的生活。
面对这种情况,我县适时提高了城镇低保的标准,从原来的城市低保280元提高到330元。
目前我县在册的城乡低保对象为3890户12095人,其中,城镇低保为2473户7453人。
今年截止至5月份,城镇低保金累计支出74708万元,月人均补差19595元,农村低保为1417户4642人,农村低保金累计支出28407万元,月人均补差1159元。
今年上半年我县开展了由县政府办牵头,县纪委、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参与的城乡低保全面核查工作,截止目前,全县共清退生活好转城乡低保户1783户,追回违规领取低保资金567万元。
三农村五保对象基本生活保障更加有力,农村五保实现了应保尽保。
目前我县共有五保户527户535人其中集中138人,分散397人,所有五保对象按政策要求,按集中供养的每人每月450元,分散供养的每人每月350元的标准按时逐月供给,今年截止5月份共支出五保供养1206万元。
三救灾工作开展情况。
上半年为切实做好救灾工作,我局及时了解、掌握各乡镇灾情,及时下拨春荒救济粮100吨确保了灾害期间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干净水喝。
四医疗救助工作开展情况。
继续加大医疗救助工作力度,严格把关,简化审批手续,继续实行医前、医中、医后和居家救助,确保城乡困难居民能够得到及时救助。
截止目前,共救助城乡困难群众治病726人次,救助支出215万元。
五临时救助工作情况。
截止目前临时救助共14户43人,支出164万元。
六教育救助工作情况。
1落实贫困住宿生生活补助情况。
2014年受助小学生3874名,每人每年补助标准1000元,共3847000元;
2014年受助初中生2992名,每人每年补助标准1250元,共3740000元。
2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
2014年中小学含中职受助教师27名,每人补助标准10000元,共270000元;
幼儿受助教师6名,每人补助标准10000元,共60000元;
受助高中学生65名,每人补助标准2000元,共65000元。
七住房救助工作情况。
公费配廉租房41户其中低保户6户,特困户35户,发放廉租住房补贴512户,共支出18966万元。
八就业救助工作情况。
安排困难人员就业71人,低保户就业54人。
三、存在问题一加快发展养老、健康服务业存在问题。
随着我区人口结构变化发展,出现了大量的421家庭,即一对夫妇赡养4位老人,家庭养老负担日渐加剧。
如何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病有所医,成为当前摆在政府、社会和家庭面前亟需解决的问题。
主要表现在一是居家养老政府购买服务经费不足,约束了覆盖面的扩大和服务水平的提高,特别是居家养老站点建设及运行经费的不足,已影响到更好地运作和巩固。
二是养老机构建设规模偏小。
目前全县现有养老机构勉强能够维持五保老人集中供养。
三是土地资源紧张,养老用房短缺。
在当前工作中,在小区建设规划时没有前瞻性,对用于养老服务场所往往考虑不多,导致用于为老服务的场所、公益用房十分紧张,不能满足建设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等需求。
同时县城也无土地用于进行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
四是养老服务质量不高。
一方面,全县养老机构服务内容较单一,注重了生活照料方面的服务,医疗保健、康复护理、文体娱乐、精神慰藉等方面的服务没跟上。
另一方面,全县养老机构从业人员专业化水平较低,还没有取得专业技术职称,服务质量不够高;
专门的社会工作者、管理人员严重缺乏,养老服务机构发展后劲不足。
五是保障水平不高。
自从实行新农保、新农合以来,农村老人的养老问题得到了较大改善,但由于新农保和新农合障水平不高,农村老年人的养老、医疗问题依然还存在一定问题,特别是贫困山区老年人的养老问题和一些大病支出问题。
二加强社会救助、保障群众困难基本生活存在问题。
我县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有一些不足地方。
主要表现在1城乡救助体系初步建成但根基尚浅。
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涉及到多项工作、多个部门、多个层次,虽然大多数单位、多项工作都已经开展得有声有色,但仍有些工作基本没启动,有的单位重视不够,各乡镇由于工作人员较紧缺,社会救助工作更是难以开展。
2救助范围基本覆盖但功能不全。
现有贫困群众医疗救助水平偏低,贫困群众仍然存在看不起病的现象。
3救助资金需求量大但筹措渠道单一。
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涉及部门多、工作多、资金需求量大,但限于地方财力无力足额满足。
五保供养标准低;
城市流浪乞讨救助经费明显不足。
由于我县地方财力有限,城乡社会救助资金主要依靠中央和省支持,地方配套较少,造成了社会救助工作的快速发展与救助制度不相适应的矛盾。
四、今后打算一在加快发展养老、健康服务业工作方面。
1强化组织领导,加大经费投入制定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意见,明确有关政策规定;
制定全县养老服务社会化工作规划,确保养老工作有序开展;
把老龄事业作为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工作目标,进行检查指导、考核验收,定期总结表彰老龄工作;
切实解决养老机构在编制、人员、经费、设备、场地等方面的实际问题和困难。
同时,政府要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按照老龄化进程安排财政预算,用于老年福利事业发展和服务设施建设,落实老龄事业经费,并随财力增长增加对老龄事业的投入。
2.制定落实政策,完善社会保障机制。
一要完善医疗保障制度和医疗卫生服务。
积极开展医疗救助,扩大救助范围,逐步提高救助标准,对五保、三无等特困老人发放医疗救助卡,变事后救助为事前救助。
建立完善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基础的老年医疗保健服务体系,普遍开展以老年人为重点人群的医疗保健工作。
二要完善城乡一体化的救助体系。
逐步提高五保老人供养标准,将符合低保条件的三无老人、孤残老人、贫困老人全部纳入低保,对享受低保且特别困难的老年人和低保边缘人加大临时救助力度。
三要依法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对老年人赡养纠纷或其它涉老案件,基层组织要及时协调解决,法院要及时受理、及时审结执行,司法行政机关要提供法律援助。
3加强队伍建设,提高为老服务水平。
把推动养老服务社会化与推动下岗失业人员尤其是4050人员的再就业工程结合起来,把养老护理员纳入公益性岗位范畴,由政府购买服务,按规定缴纳两保。
二要建立志愿者队伍。
发展社区为老服务志愿者队伍,鼓励大中专院校学生、机关干部、社区党员、低龄健康老人等有志于老龄事业的人加入到志愿者队伍中来。
二在加强社会救助、保障群众困难基本生活方面。
一是打造完整的体系平台,整合各部门的救助力量。
加强对救助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定期调研调度社会救助工作,解决存在的问题,切实把救助工作抓成党和政府的德政工程、民心工程;
二是调整岗位人员编制,科学定岗定人,合理调配人员,提升服务质量。
各乡镇要成立城乡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配备专门的工作人员,形成完善的社会救助工作运行机制。
三进一步加强规范化建设,推进救助法治化进程。
一是做好现有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及时对相互冲突、不适应新形势的内容进行修订、废止;
二是从保障公民获得救助权的角度出发,畅通救助行政争议的救济渠道,对未批准的救助申请或者取消救助的,应落实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权利救济告知;
三是按照政务信息公开的要求,推进共享信息平台建设,打造阳光救助体系。
三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力度,为公众参与救助工作创造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