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事务工作第三个三年计划.docx

上传人:b****1 文档编号:164260 上传时间:2022-10-04 格式:DOCX 页数:15 大小:20.33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法律事务工作第三个三年计划.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5页
法律事务工作第三个三年计划.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5页
法律事务工作第三个三年计划.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5页
法律事务工作第三个三年计划.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5页
法律事务工作第三个三年计划.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5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法律事务工作第三个三年计划.docx

《法律事务工作第三个三年计划.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法律事务工作第三个三年计划.docx(15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法律事务工作第三个三年计划.docx

中国建筑法律工作第三个三年规划

自2008年金融危机爆发以来,全球经济一直在震荡波动中缓慢恢复,美债危机、欧债危机的先后发生折射出全球经济的全面复苏绝非一蹴而就。

近年来中国经济一直保持稳中有升的态势,然而随着宏观调控的进一步深入,经济增长趋于平稳,一些原本隐藏在经济高速增长下的不足之处也逐渐暴露出来,经济形势的变化对于企业法律工作的开展提出了更深更广的要求。

此外,当前全球经济形势的不确定性也引发了一些海外国家,尤其是发展中国家的政局不稳。

作为拥有大量海外业务的跨国集团,海外政治环境也是开展法律工作时需要重点考虑的因素。

在充分考虑当前国内外经济形势变化的前提下,结合本企业法律工作特点,我们制定了中国建筑法律工作第三个三年规划(2012-2014年)。

一、中国建筑法律工作发展状况

中国建筑法律工作在国资委的指导和帮助下,紧密围绕公司战略发展目标,以健全完善法律风险防范机制为核心,以全面建立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为重点,按照第二个三年

(2008-2011年)目标要求,采取多种措施,加大工作力度,法律管理工作取得了重大进展。

法律服务范围根据公司整体改制上市的需要进行了调整,目前形成了法律与合同管理体系建设、授权管理、法律纠纷案件管理、合同管理(项目法务)、法律服务、知识产权管理六大职能。

15

(一)法律与合同管理体系建设。

1.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及人员情况。

在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建设方面,我们全面贯彻落实国资委要求。

2009年底,提前完成了在八个工程局和中海集团9家重要子企业全部设置企业总法律顾问并设立独立的法律事务机构的目标。

另外,针对我们业务经营集中在基层的特点,为防范经营活动中的法律风险,我们向所属三级施工企业纵向深入推进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推行效果显著。

截止至2010年底,已经实施总法律顾问制度的单位共计88家,实施比例达到83%。

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的推行提升了法律工作层面,能够从企业决策上防范法律风险。

同时,壮大了法律人员队伍,健全了中国建筑法律管理体系并极大地推动了基层法律工作的开展。

目前,我们的法律专业人员由原来的不足200人已经

发展到851人。

2.企业规章制度法律审核情况。

“管理法制化”是中国建筑一直秉承的管理理念,并在管理中逐步实现。

2008年以来,我们先后制定和修改公司有关制度共计18个,其中,

负责牵头起草公司上市所需各项管理制度26个,共计22万

字,并对近70个制度进行了法律审核,实现了公司规章制度的法律审核率100%。

3.授权管理情况。

我们确立了比较完善的分类、分级授权管理体系,颁布了《授权管理制度》并建立了授权联签机制,完善了授权文书审核监督机制。

授权联签机制是我们借

鉴欧美公司的一项创新机制。

决策事项只有经同一层级的A角和B角联签后方可生效。

联签做法可以有效保障决策及合同文件的质量,各相关责任人对决策事项各司其职、严格审核把关,从而在很大程度上保障了决策的科学性。

(二)经济合同法律审核情况。

1.合同管理。

我们对合同施行统一归口管理机制。

在合

同审核方面,严格执行规定进行法律审核并且全部存档备查,实现经济合同法律审核率100%。

在合同标准化管理方面,我们制定了合同示范文本编制计划,成立了合同示范文本起草小组,编制了《房建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示范文本》、《房建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示范文本》等示范文本,并在系统内发布推广。

2009年,我们组织进行了系统合同管理、授权管理及项目法律事务工作的大检查,并召开了总结交流座谈会。

在合同专用章管理方面,我们严格按照制度规定进行合同用印审核,其中总部法律部每年办理合同用印审核约1800份。

2.项目法律顾问工作。

为加强履约监控,从源头有效控制法律风险,我们建立了项目法律顾问工作机制。

项目法律顾问赴项目灵活开展法律文件审核、管理及普法活动,法律工作与生产经营充分融合,真正发挥了法律服务一线的作用。

目前我们项目法务工作对在施项目的覆盖率已经达到了

93%,项目法务岗位人员3042人,其中项目法律顾问715人,

法务经理1130人,法务联络员1197人.

(三)重大经营活动法律审核情况。

根据《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和《重大经营活动法律审查规定》的规定,我们建立了法律人员参与企业重大经营活动和重大决策的机制。

法律部门负责人通过会签、出具法律审核意见书等方式参与公司重大经营活动,对重要决策提出法律意见,法律审核覆盖率达到100%。

2009年公司成功上市后,房地产、基础设施投资业务的高速增长,成为公司业务发展中的法律新问题。

针对这种情况,法律部设立了投资业务法律审核板块。

同时,法律顾问及时调整服务方式,由审核合同改为深入一线,事前参与。

近两年,法律顾问审核投资类项目共计191个,涉及金额4450亿元。

为进一步规范投资业务法律管理,2010年颁布了《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投资业务法律事务管理办法(试行)》。

为增强对房地产投资项目的法律业务指导,编制了约4.2万字的《房地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业务法律操作指引》。

(四)重大法律纠纷案件处理情况。

我们的法律纠纷案件管理主要采取抓重大案件、抓关键节点的方式,以案件管理考核制度为核心,以案件策划、案件总结等多种案件管理措施并举的案件管理机制。

通过构建法律纠纷管理体系,搭建管理平台,采取多种措施对法律纠纷案件着重处理并加强管控,取得了显著效果。

通过六年的考核案件管理共收回金额20.63亿元,确认

债权19.05亿元,避免损失6.39亿元。

随着案件管理工作

的不断深入,案件管理经验总结交流范围不断扩大,案件处理质量和案件管理水平不断提高,新增案件数量增势趋于缓和,在公司经营规模高速增长的情况下,案件绝对值也已经逐步呈现下降趋势。

(五)普法情况。

在“五五”期间,我们开展了普法知识竞赛、征文、制作普法宣传片,以及以12.4普法宣传日为契机组织进行普法宣传进项目等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

通过普法工作的开展,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员工法律意识增强,在“五五”普法期间,没有产生因违法违规引发的重大法律纠纷。

随着

“五五”普法工作的顺利结束,我们的普法工作也取得了很好的成绩,有多个单位和个人分别获得了全国普法办及国资委的表彰。

(六)信息化系统建设。

为了实现管理的信息化,2008年我们开发了“法律管理系统”软件,对诉讼案件实行信息化管理。

在此基础上,我们逐步开发了合同管理、法律人员管理、普法管理、规章制度管理等内容,初步实现了对诉讼案件和合同管理的动态监控,并在系统实现了信息系统的纵向覆盖。

二、中国建筑法律工作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们的法律工作在企业总法律顾问深入推进、案件考核取得成效并得到国资委认可的同时,相比其他央企我们在以下几个方面仍有不足,需要进行改进和提升。

1.关于企业总法律顾问履职能力的问题。

国资委对总法律顾问的履职能力提出了明确要求,但目前我们9家重要子企业的总法律顾问专职率(是指专兼职总法律顾问持有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证的比例,不包括持有司法资格)为22.2%。

这个数据与国资委对中央企业提出的总法律顾问专职率达到80%以上的目标相比还有较大的差距。

一方面是由于总法律顾问兼职比例较高;另一方面也显示了有些总法律顾问的专业水平还无法满足履职能力的要求。

2.关于法律顾问持证率的问题。

据统计,目前各单位法律顾问执证上岗率与国资委要求的80%还有较大的差距。

这就体现出我们的法律人员长期以来对法律顾问资格不够重视,同时我们的专业知识水平还有欠缺。

3.关于法律纠纷案件的问题。

目前,我们在国资委备案的历史遗留重大法律纠纷案件共有2件,全部为债权类案件。

虽然案件的数量有所下降,但是绝对值仍很大,特别是历史遗留法律纠纷案件没有得到解决。

4.关于知识产权的问题。

以往知识产权采取分散管理的方式,没有建立统一的管理体系和管理制度,知识产权战略定位和目标不清晰。

针对存在的这些问题,我们根据国资委第三个三年规划的要求,结合企业实际制定了第三个三年规划,并按年度、分阶段确定了实施措施,确保实现“阶段有目标,年度有计划,目标可考核,质量有保证”。

三、中国建筑法律工作第三个三年目标及具体措施

(一)企业法律顾问体系建设。

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不断完善,通过实现总法律顾问专职率和法律顾问持证上岗率均达到80%以上的目标,提高企业法律顾问履职能力及专业化水平。

具体细化目标如下:

1.企业总法律顾问持证率的年度计划。

在2012年底实

现9家重要子企业及所属三级施工企业的总法律顾问专职率

(考取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达到60%,2013年达到70%,2014年达到80%的要求。

2.法律人员持证(考取企业法律顾问资格)上岗率的年度计划。

在2012年底达到持证上岗率60%、2013年达到70%、

2014年达到80%。

3.法律事务机构设置率的年度计划。

至2014年,二级单位全部设立独立法律部门,设置率达到100%。

同时,逐步统一各级企业法律事务机构工作职能,其中二级单位法律事务机构职能应包括法律纠纷案件管理、法律服务、授权管理、合同管理(项目法务)、知识产权管理等。

二级单位要实现对所属单位法律事务工作机构名称、岗位职责设置的统一。

至2014年底,三级施工单位设立独立法律部门至少达到80%。

为实现上述目标,我们还制定了具体的保障措施:

第一,已经被任命为企业总法律顾问的人员必须报名参加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没有被任命为总法律顾问的,按照要求取得企业法律顾问资格以后方可任命;法律工作人员

符合报考条件的,必须报名参加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今后持证将作为上岗的必备条件,同时规定以上考试的年报考率必须达到100%。

第二,各单位要加大对员工的考前培训,尽可能对参加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的员工提供考前带薪复习时间,要通过对考试合格的人员报销报考及参加考前辅导班费用等形式,鼓励和支持员工参加考试,为提高总法律顾问专职率和法律顾问的执证上岗率创造有利条件。

第三,把各单位总法律顾问专职率及法律人员持证上岗率纳入对企业负责人的薪酬考核,确保计划切实有效地实施。

(二)规章制度、经济合同和重要决策的法律审核率全面实现100%。

我们将继续贯彻落实国资委提出“企业规章制度、经济合同和重要决策的法律审核把关率达到100%”的指标要求,确保以上三个方面全部实现“法律审核把关率100%”的要求。

另外,我们将印发《法律事务管理手册》和《合同管理手册》、

2012年制定《知识产权管理手册》,通过这三个手册完善公司法律管理体系,进一步落实公司标准化管理的要求。

1.关于规章制度的法律审核。

我们将继续保持规章制度法律审核率达到100%的要求,做好事前防范、事中控制,建立健全法律风险防范体系,有效化解各类法律风险,确保公司降低或者避免各项法律风险,增强公司抗风险的能力。

2.关于经济合同的法律审核。

我们将在第三个三年规划中逐步细化指标,实现量化管理,继续推进合同标准化管理。

在今后三年中,对各类合同实行严格规范的会签审批,会签评审率达到100%,主业工程承包合同交底率达到100%,商务法务策划率达到100%,项目法务工作对在施项目覆盖率达到

95%,考核实施率达到70%;完善合同签订、履行各环节管理机制,包括客户资信管理;合同评审责任机制;商务法务策划管理机制;履约动态监控机制等,同时,建立完善合同标准文本体系。

3.关于重要决策的法律审核。

围绕公司战略发展规划的总体目标,在第三个三年规划中,我们将重点落实重要决策的法律审核,以有效防范法律风险。

至2014年,公司正式批准并实施的融投资建造、房地产、城市综合开发类投资项目的项目法律顾问工作覆盖率达到100%,投资项目法律风险定期报告工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党团工作 > 党团建设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