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兰溪国际广场给水管道工程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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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质量标准
合格
6
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中的内容并结合工程审核后工程量清单说明
7
要求工期
施工总工期:
50日历天,
8
资金来源
自筹
9
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
仙游县水务局及下属单位抢险救灾工程及200万元以下的小规模工程(市政工程)施工企业备选库中的施工单位。
10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11
踏勘现场
招标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答疑会)和踏勘项目现场活动,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可自行踏勘项目现场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网上澄清和修改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施工图纸等存有异议的,可不署名于2018年/月/日17时前登录在仙游县水务局网站或仙游县自来水公司网站将疑问材料向招标人提出(应列明招标项目名称和编号),招标人于2018年/月/日17时前在仙游县水务局网站或仙游县自来水公司网站上公布修改内容。
13
投标有效期
为:
3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14
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
伍仟元(¥5000元)(开标会以现金形式提交)
16
工程预算价
工程预算价:
441211元(不可竞争费:
9204元)
工程发包价
工程发包价:
363450元(不可竞争费:
17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一份,副本叁份。
18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收件人:
厦门高诚信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地点:
仙游县水务局九层会议室
时间:
2018年7月19日9时30分
19
开标
开标时间:
2018年7月19日9时30分
20
评标方法
随机抽取法
21
履约保证金
投标人提供的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10%
投标人:
以现金或银行转账方式提交。
备注
(一)总则
1工程说明
1.1项目名称:
木兰溪国际广场给水管道工程;
1.2建设地点:
仙游县;
1.3建设规模:
约44万元;
1.4承包方式:
固定合同价包干(包工不包料);
1.5质量标准:
合格;
1.6招标范围:
按图纸并结合审计后工程量清单和编制说明;
1.7施工总工期:
50日历天;
1.8资金来源:
自筹;
1.9施工过程中建筑材料价格异常波动时,按仙政办(2011)10号文规定执行。
2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投标人直接从仙游县水务局网站下载小额工程的招标信息,需要施工图纸的,直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联系购买。
3投标人的资格资质要求
4投标有效期:
3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5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6本招标工程项目不允许违法转包、分包。
除地基基础和主体工程外确需分包的,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并经招标人同意。
7本文件依据闽发改法规【2016】5号、仙政文【2016】20号、仙政文【2017】98号文编制。
招投标活动的有关问题处理按照闽发改法规【2016】5号、仙政文【2016】20号、仙政文【2017】98号文执行。
8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由投标人须知、合同条款、投标文件组成(格式)、工程预算书、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修改和澄清的答疑文件组成。
9现场踏勘
9.1招标人不组织现场勘察。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作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9.2参加现场踏勘等咨询活动不是强制性的,由投标人自行决定。
9.3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工程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
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费用、责任和风险。
10招标人不组织投标答疑会。
11招标文件的澄清及修改
投标人对工程情况和招标文件(含工程审核后预算书)有疑问的可于2018年/月/日17:
00时前直接登录仙游县水务局网站向招标人提出(应列明招标项目名称和编号)。
招标人将于2018年/月/日17:
00时前在仙游县水务局网站上公布澄清及修改的答疑内容。
12工程预算价:
12.1本招标项目的工程预算审核价为441211元,不可竞争费9204元
12.2工程发包价:
363450元
工程发包价=(审核后工程预算价-不可竞争费)×
(1-下浮率)+不可竞争费
=(441211元-9204元)×
(1-18%)+9204元
=363450元
13.本工程下浮率为18%。
不可竞争费:
安全文明施工费:
9204元
14合同总价款
招投标人双方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工程发包价为合同承包价。
15投标保证金的缴交和退还
15.1投标保证金金额:
为大写人民币伍仟元整,开标会以现金形式提交。
15.2开标完成后,未中标的投标人的保证金当场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施工合同后五日内直接退回投标人。
15.3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开标后在投标有效期间,投标人撤回其投标书的;
(2)中标人放弃中标的或不按规定签约的;
(3)中标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未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4)提供虚假证书、证件材料发生骗取中标的;
16投标工期及质量
16.1本招标工程项目总工期不超过50日历天,逾期未能完成,将按每日500元赔偿招标人损失。
16.2工程质量要求按照国家质量验收标准,综合评定指标达到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若质量验收评定不能达到合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施工单位承担。
17工程预算价编制说明
一、工程概况
1、建设地点:
莆田市仙游县
2、工程专业:
安装工程
3、工程主要内容:
木兰溪国际广场给水管道工程给水管道铺设、立管架设、水表、阀门等安装项目,水表井、户内水表后支管及水泵房内管道、成套加压设备、地下室管道(无图纸)不列入本次预算;
应建设单位要求,管材、管件、成套水表、法兰、阀门主材费不计入预算,球墨铸铁管、镀锌钢管、支架、支架油漆、套管、球墨铸铁井盖等主材计入预算等。
二、编制范围
三、按照福建中恒华筑建设设计有限公司的仙游县木兰溪国际广场给水管道工程的图纸,编制范围包括木兰溪国际广场给水管道工程给水管道铺设、立管架设、水表、阀门等安装项目,水表井、户内水表后支管及水泵房内管道、成套加压设备、地下室管道(无图纸)不列入本次预算;
1、图纸:
福建中恒华筑建设设计有限公司设计的木兰溪国际广场给水管道工程的项目图纸等;
2、招标文件:
/;
其中存在与现行计价规定不一致的内容:
无;
3、地质勘察报告:
无;
4、计价计量规范: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招标人拟定的计价规则;
5、消耗量定额:
《福建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FJYD-301-2017~FJYD-311-2017)及现行补充或调整文件(截止至2018年7月9日);
6、费用定额:
《福建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17版)及现行补充调整文件(截止至2018年7月9日);
暂列金额:
工程排污费:
不计;
7、材料机械价格:
(1)材料及机械台班,按2018年05月份莆田市材料价格、定额基期价格及市场询价,福建省2018年1季度机械台班;
四、取费标准
1、缩短工程措施费:
2、优良工程增加费:
无,按合格工程;
3、总承包管理费率:
4、增值税税率:
按10%;
五、措施项目
1、脚手架:
无。
2、混凝土模板及支架:
3、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
4、其他措施:
18工程合同价控制
18.1实行投标风险包干的工程,除地质变化、非中标人原因的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量增减的情形外,一律不再调整合同价。
18.2发生工程量增减,按下列办法计算相关费用:
18.2.1增减工程量的单价确定
(1)在工程预算内的项目综合单价,按审计后预算内相应项目的综合单价及下浮率计算。
工程预算内的项目综合单价=审计后预算内相应项目的综合单价×
(1-下浮率)
(2)不在工程预算内的项目综合单价,按照市相关部门造价管理机构颁布的施工期间的消耗量定额、费用定额、材料(设备)信息价或市场价及下浮率计算。
不在工程预算内的项目综合单价=按本项规定计算的综合单价×
(3)若定额缺项的,由中标人提出适当的单价,经招标人会同工程预(决)算审核单位审核确定,报市相关部门造价管理机构备案。
定额缺项单价(或议价)=经双方确认的单价×
如双方不能达成一致的,双方可提请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进行咨询或按合同约定的争议或纠纷解决程序办理。
18.2.2材料变更的价格确定
(1)工程预算的材料价格明细表中没有的材料,按照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信息发布媒介公布的建设工程施工期间材料单价及下浮率计算。
材料价格明细表中没有的材料价格=信息价×
(2)上述发布媒介没有公布的材料单价,由中标人提出适当的价格,经招标人会同工程预(结)算审核单位审核确定,报市相关部门造价管理机构备案。
(3)施工过程中建筑材料价格异常波动时,按仙政办(2011)10号文规定执行。
19材料价格风险控制
19.1 因招标人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在拖延期间的材料上涨价差应由招标人承担;
因投标人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在拖延期间的材料上涨价差应由投标人承担。
招标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的,因此造成的损失由招标人承担。
20本工程施工发包承包实行发包价包干制度,发包后原则上不得进行设计变更和工程量现场签证变更追加工程造价。
施工图设计文件一经审查通过,建设单位不得随意提出设计变更。
严禁通过设计变更扩大建设规模、增加设计内容、提高建设标准,但因技术、地质等原因确需进行设计变更的,由设计单位出具设计变更通知,招标人签署确认后,按下列规定办理,由此增加的投资原则上在总投资中调剂解决:
(一)设计变更增加投资累计超过发包价5%以下的;
现场签证确认增加投资累计超过发包价2%以下的,应当按项目管理权限送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二)设计变更增加投资累计超过发包价5%及以上的;
现场签证增加投资累计超过发包价2%及以上的,招标人应事先将增加项目的合理性按项目管理权限书面报告给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经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报送县审计局审核确认后给予追加造价,整个工程追加造价总额不得超过发包价的10%,否则县审计局不予决算审计,建设单位不得支付该工程款.对工程造价超批准投资规模,还应当按规定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三)特殊情况或政策性原因造成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增加投资累计超过发包价10%及以上的,或一次性增加投资造价达30万元及以上的,应由项目主管部门负责召集监察、发改、审计、财政、招投标办及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集体论证、审查。
并将审查确认结果报县政府审批后,方可追加造价。
审计部门在工程决算审核中发现决算价超发包价10%及以上或未经批准擅自委托中价机构决算审计的,要加强沟通协调,及时对有关情况进行反馈和通报,并报县政府按有关规定查处。
21主要材料、设备要求
供水主要材料甲供,包括管材、管件、成套水表、法兰、阀门主材及其配件等材料。
其中球墨铸铁管、镀锌钢管、支架、支架油漆、套管、球墨铸铁井盖等主材由承包方提供。
22投标文件的组成
22.1投标文件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统一格式填写(格式中的所有表格,均可视内容扩展),包括完整地填写投标函,中文打字并装订成册。
22.2投标文件由下列内容组成。
(1)投标承诺函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4)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含临时)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
(5)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6)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开户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22.3资格后审需提供证书原件:
投标人须随带个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含临时)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开户核准通知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参加开标会。
23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应密封完整。
外包封上应写明:
①招标人名称;
②招标编号;
③“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封”的字样;
④投标人的名称、地址与邮政编码。
外包封应密封完好并在接缝处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盖章,否则招标人不予接收。
24投标文件的提交和投标截止时间
24.1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8年7月19日9:
30时,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为:
仙游县水务局九层会议室。
24.2投标人须随带个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参加开标会。
24.3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不予开启其投标文件并予以退还:
(1)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
(2)投标文件外包封未按要求密封或盖章的;
(3)投标人代表未随带有效身份证的;
(4)投标人未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
(5)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未按要求签字、盖章的;
(6)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
(7)投标人曾受到县级以上相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一定期限内投标资格未满的行政处罚的。
24.4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3个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五)开标、评标、定标
25开标
25.1开标会定于2018年7月19日9:
30时在仙游县水务局九层会议室进行,开标会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持并邀请行政监督部门参加,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必须参加开标会。
25.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的,须随带个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如是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的,须随带个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
注:
①至截标时间,投标人代表未到场签到,不能进入后继入围抽签程序。
25.3资格审查小组
招标人不组建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招标代理机构代表等3人以上组成资格审查小组,对投标人的资格、资质和投标文件的有效性进行审查
25.4开标程序:
(1)主持人介绍参加开标会的有关单位;
(2)主持人宣布开标纪律。
(3)查验投标人代表的身份、投标人的资格。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不予开启其投标文件并予以退还:
1)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
2)投标人代表未按投标须知第25.2款要求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有效个人身份证明的;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未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签字、盖章的;
4)投标文件外包封未按要求密封或盖章的;
5)投标人代表未随带有效身份证的;
6)投标人未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的;
7)投标人曾受到县级以上相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一定期限内投标资格未满的行政处罚的。
(4)主持人宣布进入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名单。
(5)查询投标人的投保证金缴纳情况、是否在名录库内。
(6)宣读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并记录。
宣读内容为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工程质量、工期、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它必要的内容。
(7)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26评标
26.1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的资格、资质和投标文件的有效性进行审查。
26.2投标文件或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不合格标处理,不得进入随机抽取程序:
26.2.1投标人非莆田市市内注册登记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不符合规定资质条件且或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
26.2.2投标单位未能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证书复印件或证书复印件提供不全的
26.2.3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件原件(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核准通知书)、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含临时)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进行核对的;
26.2.4投标承诺函没有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的;
26.2.5对工程承包价、施工工期和质量等的承诺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26.2.6投标人提交的原件需年检而没有有效年检的、提交的原件与复印件不相符的;
26.2.7代理人没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的;
26.2.8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盖章的;
26.2.9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缴纳的;
26.2.10投标人受到县级以上相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一定期限内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期限未满的。
27确定中标人
27.1从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中随机抽取一家中标人。
27.1.1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宣布抽取规则;
27.1.2公开随机抽取采取三轮抽取法,第一轮抽取顺序号,第二轮抽取对应号,第三轮抽取中标单位。
27.1.3第一轮由投标人以签到(或入围)先后依次抽取顺序号。
第二轮由招标人抽取对应号。
第三轮由投标人抽取中标单位。
27.1.4当众展示公开抽取工具,经监督人员和各投标人代表确认后,招标人或其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按照进入公开随机抽取程序的投标人数额,向抽取箱内放入同等数量的号码球;
27.1.5由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公开随机抽取一个号码球,投标人抽取的号码即代表该投标人的号码,由招标人或其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场公布顺序号,各投标人应当众签字确认;
27.1.6将球重新放进抽取箱内,由招标人或其代理机构工作人员随机抽取,所抽的号码为对应号;
27.1.7将球重新放进抽取箱内,由投标人的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公开随机抽取,所抽的号码与对应号相同的投标人为中标单位。
27.2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撰写开标情况报告,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及相关行政监督部门签字确认后入档。
27.3经过审查,只有一家合格投标人的,招标人可以直接指定该投标人为中标人。
27.4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将招标项目名称、中标人名称及其中标金额在仙游县水务局网站和招标人所在单位公示。
28中标通知
在开标完成后5日内根据中标结果,招标人以“中标通知书”的形式通知中标人。
29签订合同
29.1招标人与中标人应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日内,按照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双方不得再进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29.2招标人应在签订施工合同后十五日内将施工合同原件提交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29.3中标单位逾期不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合同的,取消中标单位的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29.4投标人或中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相关建设行政部门记入不良行为一次。
(一)符合相关项目资质的投标人已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必须参加该相关项目的投标,未按时递交投标文件的,由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予以通报,同一年内投标人累计两次出现上述情形的。
(二)中标后非不可抗力事由放弃中标的;
(三)受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不与招标人签定施工合同或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的;
(四)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拖延工期,影响工程建设进度一个月及以上的。
30履约担保
30.1中标人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应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数额为合同金额的10%。
以现金或转账方式提交。
30.2履约保证金返还办法:
在工程竣工合格后30日内无息返还。
第二部分合同条款
使用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1999年12月24日印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示范文本)》(建建[1999]313号)
第一 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仙游县自来水公司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项目名称:
工程地点:
仙游县
工程内容:
按工程预算书说明及施工图纸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资金来源:
自筹
承包方式:
包工不包料(供水主要材料甲供,包括管材、管件、成套水表、法兰、阀门主材及其配件等材料。
)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二0年月日
竣工日期:
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签发的开工令日期为准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合格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
(人民币)
¥:
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后生效。
发包人:
(公章) 承包人:
(公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第二 通用条款
合同通用条款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