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民族大学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和录取工作办法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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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对考生提出的复试录取方面的问题进行解释,处理遗留问题。

(四)各学院原则上按学科(专业)或复试人数成立复试小组(相近学科专业可联合成立复试小组),复试小组人数不少于5人,由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教学经验丰富的副高以上职称的人员组成,组长一般由学科带头人或负责人担任。

凡属考生直系亲属者,不得参与该考生的复试工作。

复试小组在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直接指导下,具体负责本专业的复试工作。

复试小组的工作职责为:

(1)提出复试考生名单;

(2)依据本工作办法及各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细则的要求,确定复试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负责命题、进行面试及评定复试成绩,写出评语并提出是否录取的意见、拟录取类别或备录排序。

三、调剂工作

调剂考生的挑选按照二级学科进行,原则上由各二级学科带头人负责主持,二级学科带头人不在校的,经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委托本二级学科其他导师负责。

调剂考生的挑选必须遵循以下规则:

(一)调剂时,原则上要求通知本二级学科每一位校内导师到场,集中协商与讨论,到场协商的导师不得少于三人。

对导师不足三人的,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必须加派所属一级学科下其它二级学科的导师参加。

(二)对导师一致同意调剂的考生,可直接列入调剂名单。

对争议较大的调剂备选考生,可实行无记名投票的办法决定,赞成票必须达到三分之二及以上,方可列入调剂名单。

(三)调剂名单原则上必须每位到场的导师签字。

(四)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核每个调剂专业的复试调剂考生名单,并签署意见;

(五)各学院将复试调剂考生名单连同无记名投票原始票于3月27日上午11:

30前一起提交研究生处审核后公布。

(六)选择调剂生的条件和要求参见《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2014]3号)中的有关规定。

四、破格复试工作

(一)申请破格复试条件

1.初试公共科目成绩略低于《201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与B类考生的基本要求相比较);

2.专业科目成绩特别优异或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

3.是我校的第一志愿考生,并且只能申请参加第一志愿专业复试;

4.合格生源(含调剂生源)充足的招生专业不再进行破格复试;

(二)申请破格复试程序

1.3月26日之前,考生在我校研究生处网页上下载《破格复试申请表》,按要求填写后给专业所在学院的复试小组组长和学院领导签字盖章,交给研究生处;

2.研究生处将《破格复试申请表》汇总后上报我校招生复试领导小组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在研究生处网页公布。

五、复试内容及方式

复试分为以下几个部分进行:

(一)业务考核

业务考核由笔试、外语听说测试、实践(实验)能力测试、综合面试等几部分组成。

1.笔试

(1)专业课笔试

专业课考试主要为了测试学生专业素质和专业能力(具体科目详见《广西民族大学2014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所有复试考生都必须参加。

考试采用闭卷笔试形式,满分100分,时间150分钟,成绩计入复试成绩,由研究生处统一组织,不得补考。

(2)同等学力加试

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要加强对本科主干课程和实践技能的考查,其中加试(笔试)本课主干课程不少于2门,考试采用闭卷笔试形式,满分100分,时间120分钟,由学院组织考试。

加试课程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难易程度应严格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

报考法律(非法学)、公共管理(MPA)的同等学力考生是否加试,由相关学院决定。

(3)跨学科加试

对跨学科的考生,根据《广西民族大学2014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上列出的科目进行加试,考试采用闭卷笔试形式,满分100分,时间120分钟,由学院组织考试。

复试小组负责判定考生是否属于跨学科。

(4)思想政治理论加试

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的考生,必须加试思想政治理论科目,考试采用闭卷笔试形式,满分为100分,时间为120分钟,成绩计入复试成绩,由学院组织考试。

(5)数学加试

初试科目中未设置数学的考生,调入初试科目设有数学的专业,需在复试中加试数学,考试采用闭卷笔试形式,试题满分为100分,时间为120分钟,由学院组织考试。

2.外语听说测试

外语听说测试由研究生处联合外国语学院组织,具体做法及要求见《广西民族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外语听说测试实施办法》(附件1)。

外语听说测试满分100分。

3.实践(实验)能力测试

主要对理工科、体育类等考生进行实验和操作技能测试,由复试小组组织进行。

实践(实验)能力测试成绩满分100分。

4.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过程需全程录像或录音,其它具体规定参照《广西民族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综合面试细则》(附件2)进行。

(二)思想政治考核

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进行考核。

各学院应组织思想政治工作干部、导师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职业道德等情况,着重了解考生对一些重大政治事件的看法和认识,并对考生的专业思想和治学态度进行必要的考察;

凡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考生必须在拟录取名单公布之前提交由档案所在单位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的政审表。

(三)体检

对复试考生进行统一体检,由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对考生身体状况的审查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卫生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

六、成绩的计算方法

(一)各学科专业(公共管理硕士除外)成绩计算方法

1.复试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

30%+外语听说测试成绩×

20%+综合面试及实践环节成绩×

50%

其中,外语听说测试成绩=听力成绩+口语测试成绩×

80%。

(1)复试时有实践环节的,综合面试及实践环节成绩的计算方法:

综合面试及实践环节成绩=[(各位综合面试教师成绩之和/综合面试教师人数+各位实践环节考核教师成绩之和/实践环节考核教师数)]/2

(2)复试时无实践环节的,综合面试及实践环节成绩的计算方法:

综合面试及实践环节成绩=(各位综合面试教师成绩之和/综合面试教师人数)

2.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初试总分/5)×

50%+复试成绩×

50%

(二)公共管理硕士(MPA)成绩计算方法

1.复试成绩计算

25%+思想政治理论成绩×

5%+外语听说测试成绩×

总成绩=(初试总分/3)×

七、录取

(一)录取规则

所有拟录取考生均须参加复试方能获得录取资格。

各复试小组根据以下录取规则,按照第一志愿考生、调剂考生的总成绩分别由高到低排序,并依据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和录取类别(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

1.第一志愿考生录取比例不低于调剂考生录取比例。

2.复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照以下规则录取:

(1)少数民族考生优先录取;

(2)同为少数民族的或汉族的,复试成绩高的考生优先录取;

(3)复试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的考生优先录取;

3.所有考生只能在参加复试的专业录取,不得转到其他专业录取。

4.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进入复试的考生,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

其中,应届毕业生定向就业单位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根据教育部文件的规定,毕业后须在广西就业。

5.录取中应参考考生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和社会实践(包括社团活动)或实际工作等方面的经历,获奖情况、体育、艺术特长以及工作业绩等情况。

(1)2009年以来以第一作者身份在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公开学术刊物正刊上发表过报考专业领域相关学术论文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取。

(2)有专业比赛获奖、奖学金获奖以及荣获资格证书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取。

(二)不录取的情形

考生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录取:

1.复试成绩未达60分的;

2.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的;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成绩未达60分的;

4.所有跨学科加试课程成绩都未达60分的;

5.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有违规行为的;

6.体检结果不符合录取要求的;

7.未按规定参加所有复试项目的(包括体检)。

(三)关于考生拟放弃录取资格

1.主动放弃拟录取资格

已进入拟录取名单的考生,可通过主动申请,声明放弃拟录取资格。

2.视为放弃拟录取资格

已进入拟录取名单的考生,未按规定完成确认手续的(具体时间及手续将在公布拟录取名单时公布),将被视为放弃拟录取资格。

考生无论以何种形式失去拟录取资格,都不可申请恢复,复试小组可从该复试学科的复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

八、复试及录取工作日程安排

我校复试时间安排在2014年3月30日—4月1日,具体日程安排如下(各学院负责组织的考试,其具体时间、地点,由各学院通知到考生本人)。

时间

内容

主要负责单位

3月27日前

各学院报送各专业招生人数,复试录取工作细则、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复试监督小组名单、各学科复试小组名单及面试场地、时间安排表

各学院

3月29日

考生到学校研究生处(科技楼)报到,进行资格审查,领取复试通知书,交纳复试费

研究生处

3月30日

上午8:

30—9:

00

外语听力测试(调频台播放,考生自带调频耳机或调频收音机接收信号)

外国语学院

上午9:

20—11:

50

全校统一专业课笔试

下午14:

30—17:

30

外语口语测试

下午15:

30—14日

统一改卷

3月31日

全天

综合面试

3月30日—31日

各类加试科目考试

4月1日

30—12:

体检(须空腹,在校医院进行)

二级甲等以上医院

4月8日

将拟录取考生汇总表、复试审批表等材料上报研究生处

4月8日—10日

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拟录取名单

4月10日

开始在网上公示拟录取名单,考生完成相应的确认手续

4月10日-4月20日

调取、审查考生初试试卷

九、考生复试报名要求

(一)考生报到所需材料

考生报到时提供以下证件(在复印件右上角注明拟复试学院、专业名称、考生编号):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非应届毕业考生提供学历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没有原件的考生不能参加复试);

应届本科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生提供持校级教务部门、成教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进入复试的考生,须提供户口簿或户籍所在地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民族身份证明,其中非应届毕业考生还须提交与报名时所填委培单位签订的《广西民族大学招收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协议书》一式三份。

4.考生所在单位出具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政审表》1份。

5.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提供《广西民族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广西民族大学2014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规定的证明材料。

6.大学阶段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档案所在单位公章,应届毕业生由校级教务部门盖章)。

7.考生可提供各类相应材料,如英语考级证书,有关计算机应用的等级证书,专业知识、能力的有关等级证书,各种获奖证书和所发表学术论文及证明考生业绩能力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8.1寸照片1张(考生自行保留至体检时使用)。

材料1-4、6、7接受资格审查时交给各学院资格审查人(核对原件,留复印件),材料5交到研究生处。

以上协议书及政审表的电子格式都可在我校研究生处主页“招生查询”的“其他事项及表格下载”栏目下载。

特别提醒:

请各位考生在接到复试通知之后,务必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进入“学信档案”在线申请学历验证,验证成功后,往届生可获得《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毕业生可获得《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并请注意保存,对部分考生必要时将会收集并呈递教育部。

若验证失败,学信网上无本人信息,往届生请立即进行学历认证,应届生请立即联系所在学校的学籍管理部门更改学籍注册信息,并在4月9日之前将有关材料提交给学校研究生处,否则取消拟录取资格。

(二)资格审查要求

根据教育部要求,复试前应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验证工作由各学院负责。

各学院务必做好验证工作,认真填写“201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报到验证记录表”(附件4),主要审查内容是:

1.考生的报名信息表、学历证、学位证、身份证、学生证、学籍证明,以及证明本人业绩能力的相关材料(发表论文等)等原件,尤其是对于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系统检查后学历审核数据不匹配的证书编号要着重核实(名单由研究生处提供)。

2.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考生复试报到时须审核身份证件及民族身份证明,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不得更改。

十、复试材料的使用

(一)必须在4月8日之前上交研究生处的材料

1.录取审批表(附件5),录取审批表上须注明建议录取类型、备取排名或不予录取。

每专业可报适量备录取的考生。

2.复试结果及拟录取考生汇总表(附件6)。

3.各门加试科目的成绩单(附件8)、答卷及考场记录单(附件9)。

(二)在4月11日前上交研究生处的材料

1.经审核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的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的身份证复印件及民族身份证明。

2.《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政审表》。

(三)其他材料请各学院妥善保管,以备研究生处查阅。

十一、复试及录取工作纪律

1.复试为研究生入学考试的一个重要环节,若考生在复试的任何一项考试过程中有违规或作弊行为的,将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严肃处理。

2.参加录取工作的人员都应严格自律、认真负责,自觉遵守教育部和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制度,不得有任何泄露试题和故意提高或压低考分等违反公正、公平、公开原则的行为,切实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须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对有违反复试及录取工作纪律的单位和个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若是硕士研究生导师违反的,研究生处还将违规情况上报校学位委员会,申请对其研究生导师资格进行相应的处理。

3复试及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亲属参加复试的人员,不得参加与复试及录取有关的任何工作。

十二、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实行全程监督制度。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参与复试过程的各个环节,将派监督人员到每个复试小组对综合面试及实践环节进行全程监督。

2.实行复议制度。

为及时处理复试中出现的争议,在公示有关信息的同时,必须保证考生咨询、申诉、监督渠道的畅通。

各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单位考生复试结果负责,在复试前向考生公布监督电话。

在复试成绩公布后3个日内接受考生申诉,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复试小组复议,若考生对复议结果还有异议,由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议。

对于因争议较大而不能确定是否录取的考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可决定再次复试。

十三、其他

1.调剂复试合格的考生必须协助督促第一志愿报考单位将考试档案材料函调至我校。

2.需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请填写《保留入学资格审批表》,表格可在我校研究生处主页“招生查询”的“其他事项及表格下载”栏目下载,于4月15日前提交我校研究生处,逾期不再受理。

3.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政策。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请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准备好相材料,复试报到时到学校研究生处进行审核。

4.本办法的附件及各种表格样本可在我校研究生处主页“招生信息—招生查询”的“其他事项及表格下载”栏目下载。

5.若进行第二次复试,其调剂、复试、录取工作原则上按照本办进行。

其他未尽事宜,由研究生处负责解释。

 

附件1:

广西民族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外语听说测试实施办法

附件2:

广西民族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综合面试细则

附件3:

广西民族大学2014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综合面试记录表

附件4:

广西民族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报到验证记录表

附件5:

广西民族大学2014年硕士学位研究生录取审批表

附件6:

广西民族大学2014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结果及拟录取考生汇总表

附件7:

广西民族大学关于硕士研究生招生的声明

附件8:

广西民族大学硕士研究生考试复试加试科目成绩单

附件9:

广西民族大学硕士研究生考试复试加试科目考场记录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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