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工种人员安全操作规程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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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架子搭设时,螺栓的扭矩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9、拆除架子前,必须经过有关人员许可,并作出安全计划后,方可拆除。
10、拆除架子必须按层次由上而下进行,禁止采用推倒的方法。
11、拆除架子时,各种杆件和扣件等须系在绳索上用滑车下传或由马道下送,不准随意投掷。
12、拆除下来的材料应有秩序的堆放在制定的地点。
混凝土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穿防滑鞋,高空作业必须系安全带,挂安全网。
严禁酒后作业。
3、必须熟悉所使用设备的安全技术性能。
4、混凝土浇筑前,必须经技术人员和领工员对模型的强度、刚度、稳定性、支撑和其他安全装置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浇筑混凝土。
5、混凝土作业平台,必须有栏杆设备,平台缝隙必须补填密塞,确保板缝严密。
6、作业平台上的振捣设备及其他用具在不使用时,要摆放平稳,严防掉落伤人。
7、悬挂减速串筒时,每节除连接挂钩外,还应安装保险绳。
8、振捣设备在使用前,应检查各部件是否连接牢固,转送方向是否正确,使用后要及时清洗、维修。
9、停工或移动振捣设备时,必须立即关闭电源,防止振捣设备空转。
10、移动振捣器时,不能拖拉电线。
11、振捣设备出现故障时,应立即关闭电源,由专业维修人员进行维修,严禁随意拆装。
12、使用振捣器时,应穿胶皮靴,戴橡胶手套。
钢筋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上岗前必须经过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证。
2、操作前必须对所使用的各种机具设备进行全面检查,有缺陷的及时维修或调换,否则禁止使用。
3、各种机具应设专机专人负责制,禁止非专机人员擅自开机。
4、机具的安放必须坚实稳固,保持水平。
固定式机械应有可靠的基础,移动式机械在作业时应楔紧走行轮。
机械的传动部分要有防护罩,电气部分应有保护接地或接零。
室外作业应设置机棚。
5、对焊机工作房,宜用防火材料搭盖,在对焊机周围严禁放置易燃、易爆物品,以免引起火灾。
6、操作人员必须穿戴好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才能工作。
7、不得切断或弯制直径超过机械规定的钢筋。
不得在高空或脚手架上弯制粗钢筋。
钢筋切断机操作时,不得将手分在刀片两侧俯身送料。
8、加工较长的钢筋时,应有专人帮扶,从侧面送料,并听从操作人员指挥,不得任意拖拉。
9、钢筋焊接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a、应防止钢筋和电源接触,不允许两台电焊机共用一个电源闸刀开关;
b、焊钳把手要绝缘;
c、调节焊接电流或停止工作时,必须切断电源;
d、焊接作业不得在雨中进行;
e、焊接作业人员站立的地面应铺垫绝缘面层。
10、钢筋张拉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a、张拉场地周围应设防护栏杆和警告标志,作业时任何无关人员不得入内;
b、张拉前应严格检查设备、仪表的可靠性,以及锚具、夹具和墩头的状况,确认无开裂和损坏,并保证液压油路和接头处无泄露;
c、张拉时钢筋两端不得站人,操作要平衡均匀,张拉过程中不得用手摸或脚踩张拉钢筋;
d、在测量钢筋伸长值或拧紧锚固螺栓时,应先停止作业,且操作人员应站在钢筋侧面。
11、在有雷电的野外作业时不得使用移动电话。
试验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上岗前,必须经过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证。
2、试验环境必须保证试验规定的温度、湿度,采光充足,水电常备,并设足够的安全消防设备。
3、试验人员必须保证试验方法选用正确,试验仪器在使用前应调试准确,仪器使用不准超过规定载荷范围,并严格执行相关操作规程。
4、因设备维修保养不当或使用违反操作规程等原因造成设备损坏而中断检测时,应先关闭电源开关再进行维修。
5、需要在成品出料口或成品运输带上取样时,应先停止设备运转再进行取样。
6、使用化学试剂时,必须严格执行相关操作规程。
7、试验完毕后,应切断电源,将设备及工作地点清扫干净。
装吊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必须事先学习、熟悉统一的号子和信号,并在操作中严格执行。
3、装吊作业前,应对所使用的千斤顶、千斤绳、钢丝绳、吊钩、滑车等各种工器具和设备进行检查,发现有缺陷时应及时更换或维修,否则不准使用。
4、必须根据各种工器具的规格和荷重使用,不允许超荷使用。
5、所有钢丝绳和千斤绳在使用前都应当做静载和动载试验,试验不合格的严禁使用。
6、各种装吊设备的支垫必须稳固、坚实。
操作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设备的技术性能进行。
7、如同时用两个以上的千斤顶进行作业时,应使各千斤顶受力平均。
8、检查起吊钢丝绳时,如发现某一拧结距内,断丝数达到钢丝绳总根数的5%,平衡(拖拉)用的钢丝绳断丝数达到10%时,必须更换新绳,否则禁止使用。
9、使用两根以上的钢丝绳时应尽量避免并列使用,可以使几根钢丝绳保持适当的角度,让钢丝绳平均受力。
10、在大规模拼装中,每一类型的构件,都必须有其专用千斤绳,不许通用。
11、重要的捆栓工作应由高级装吊工负责进行,不明重量的构件在查明重量前不得起吊。
12、吊装作业时,被吊装物必须绑扎牢固。
吊钩的悬挂点应与被吊装物的重心在同意垂直线上,吊钩的钢丝绳应保持垂直。
被吊装物未固定或未稳固前不得将起重机械松钩。
13、当工作地点的风力达到5级时,不宜进行吊装作业;
风力达到6级以上或遇有大雪、雷雨等恶劣天气及夜间照明不足时,不得进行吊装作业。
测量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各种测量桩点均应布置在视野开阔、通视良好、土质坚实的地方,在确认其稳固、可靠后方可进行测量作业。
3、转移仪器时,应用双手托住仪器的基座和下盘,不准用手提仪器。
在强烈阳光下应打伞保护。
4、测距仪使用前应检查电池电压是否符合要求,在低气温作业时,应有一定的预热时间,使仪器的电子部件达到正常稳定的工作状态方可使用。
5、应避免在烟、尘、雨、雾、霜、雪、雷电及四级以上大风等不利条件下测量。
6、在有雷电的野外作业时,不得使用移动电话。
起重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在电线下作业时,吊杆、桅杆、吊钩、绳索、构件和操作人员都应与电线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
4、机具、工具使用时,要确保不超出安全负重,重量不明的构件或没有规格的机具、工具,事先查明,否则不准吊装和使用。
5、要按照各种机具、工具的性能来使用和保养。
6、要定期检查所使用的各种钢丝绳、钢丝绳零件、吊索、吊钩、链条、麻绳和葫芦等工具,发现问题及时调换或修理。
7、起吊重物时,钢丝绳要保持垂直,上升速度不得超过设备的允许上升速度。
8、吊起构件,要平稳的提升或下降,不准有快松和急刹车等现象。
起吊时要先拉紧绳索稍停一下,详细检查并确认绳索扎接牢固后,再行起吊;
降落时要慢慢放下,检查并确认构件已撑好或固定好后,再松脱绳索。
9、正在起吊的构件上不准站人,起吊构件的正下方不准有人。
10、高空作业要系安全带、穿防滑鞋、备工具袋,地面作业要戴安全帽。
11、安装中的构件没有稳固的支撑或固定时,不准中途停工或离开,构件不允许长时间吊在空中。
砌筑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上岗前,必须经过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证。
2、作业前,必须检查作业环境是否符合安全要求,道路是否畅通,施工机具是否完好,脚手架及安全设施、防护用品是否齐全,检查合格后,方可作业。
3、冬季施工时,应先清除脚手板上的冰霜、积雪,清除后方可作业。
在大风、大雨、冰冻等恶劣天气后,应先检查已砌筑好的砌体是否有垂直度的变化,是否有裂缝产生,是否有不均匀下沉等。
4、砌基础时,应注意检查基坑土质变化,堆放砖(砌)块材料应离坑边1m以上。
深基坑有挡板支撑时,应设上下爬梯,操作人员不得踩踏砌体和支撑,作业运料时,不得碰撞支撑。
5、砌体高度超过1.2m时,应搭设脚手架,采用里脚手架必须设安全网,采用外脚手架应设防护栏和挡脚板、安全网,并随施工高度上升。
5、脚手架上堆放材料不得超过规定荷载标准值,同一块脚手板上的操作人员不准超过两人。
6、不准站在砌体顶上做砌筑、划线、刮缝、清扫墙面及修凿石材,或检查墙面平整度、垂直度、裂缝等作业。
7、不准用不稳固的工具或物体在脚手板上垫高作业。
不准勉强在超过胸部的墙上砌筑。
不准徒手移动上墙的料石。
8、砍砖时,应面向内打;
用锤打石时,应先检查铁锤有无破裂,锤柄是否牢固。
9、同一垂直面内上下交叉作业时,必须设安全隔板,下方操作人员应戴好安全帽。
垂直运输的吊笼、绳索具等,必须满足负荷要求,吊运时不得超载。
10、在砌体上不宜拉缆风绳,不宜吊挂重物,不宜做其他临时设施的支撑点。
11、作业结束后,应将脚手板上和砌体上的碎块、灰浆清扫干净,清扫时注意防止碎块掉落,同时做好已砌好砌体的防雨措施。
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所有绝缘、检验工具,应妥善保管,严禁他用,并应定期检查、校验,线路上禁止带负荷接电或断电,并禁止带电操作。
2、工作时佩戴个人安全防护用品。
装设接地线,应由二人进行,先接接地端,后接导体端,拆除时顺序相反。
接地线应使用截面积不小于25
平方毫米,严禁用缠绕的方法,进行接地和短路。
3、安装照明线路不准直接在板条天棚或隔间板上通行及堆放材料。
必须通行时,应在大楞上铺设脚手板。
4、电力传动装置系统及高低压各型开关调试时,应将有关的开关手柄取下或锁上,悬挂警示牌,防止误合闸。
5、用摇表测定绝缘电阻,应防止有人触及正在测定中的线路或设备。
雷电时禁止测定线路绝缘。
6、电气材料或设备需放电时,应穿戴绝缘防护用品。
用绝缘棒安全放电。
7、有人触电,立即切断电源,进行急救;
电气着火,应立即将有关电源切断,使用干粉灭火器或干沙灭火。
8、拉闸操作应核对设备名称、编号、分合位置等,操作时先拉负荷侧,操作完后,在停电设备上挂上“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标示牌。
9、拉闸操作由二人进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操作机械传动的设备,应戴绝缘手套,无机械传动的应用合格的绝缘杆,登杆操作应戴安全帽。
10、停变压器时,应先拉开低压刀闸,后拉开高压保险器,合闸时程序相反。
变台上有人工作时,禁止带电摘挂高压保险管。
11、雷电时,严禁拉闸操作,雨天倒闸操作,应使用防雨拉杆。
爆破安全操作规程
1、各种爆破作业必须使用符合国家标准或部颁标准的爆破器材。
2、在爆破工程中推广应用爆破新技术、新工艺、新器材和仪表,必经爆破作业的主管部(或相当于此一级的总公司)鉴定批准。
3、进行爆破工作的企业,必须设有爆破工作领导人、爆破工程技术人员、爆破段(班)长、爆破员和爆破器材库主任。
4、凡从事爆破工作的人员,都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并持有合格证。
5、爆破员应取得《爆破员作业证》的新爆破员,应在有经验的爆破员指导下实习三个月后,方准独立进行爆破工作。
6、进行爆破作业时,必须按审批的爆破设计书或爆破说明书进行。
7、爆破作业地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禁止进行爆破工作。
a.通道不安全或通道阻塞;
b.炮眼温度异常;
c.危及设备或建筑物安全,无有效防护措施;
d.危险区边界上未设警戒;
e.光线不足或无照明;
f.未严格按本规程要求做好准备工作。
g.爆破作业的人员穿化纤衣服。
8、在大雾天、黄昏和夜晚,遇雷雨时应停止爆破作业,并迅速撤离危险区。
9、装药工作安全操作规程:
a.装药前对炮孔进行清理和验收;
b.使用木质炮棍装药;
c.装起爆药包、起爆药柱和炸药时,严禁投掷或冲击;
d.深孔装药出现堵塞时,在未装入雷管、起爆药柱等敏感爆破器材前,应采取铜或木制长杆处理;
e.禁止烟火;
f.禁止用明火照明;
g.禁止使用冻结的或解冻不完全的硝化甘油炸药。
10、填塞工作安全操作规程:
a.装药后必须保证填塞质量,浅眼爆破禁止使用无填塞爆破(扩壶爆破除外);
b.禁止使用石块和易燃材料填塞炮孔;
c.填塞要十分小心,不得破坏起爆线路;
d.禁止捣固直接接触药包的填塞材料或用填塞材料冲击起爆药包;
e.禁止在深孔装入起爆药包后直接用木楔填塞。
11、禁止拔出或硬拉起爆药包或药柱中的导火线、导爆索、导爆管或电雷管脚线。
12、炮响完后,露天爆破不少于5分钟(不包括峒室爆破),地下爆破不少于15分钟(经过通风吹散炮烟后),才准爆破工作人员进入爆破作业地点。
13、地下爆破作业点的有毒气体的浓度不得超过表1的标准。
爆破工作面的有毒气体含量应每月测定一次,爆破药量增加或更换炸药品种,应在爆破前后进行有毒气体测定。
14、严禁在残眼上打孔
15、爆破警戒与信号:
1)爆破工作开始前,必须确定危险区的边界,并设置明显的标志。
2)地下爆破应在有关的通道上设置岗哨。
支架路障,并挂上“爆破危险区,不准入内”的标志。
爆破结束,经过充分通风后,方可拆除标志。
3)爆破前必须同时发出音响和视觉信号,使危险区内的人员都能清楚地听到和看到。
第一次信号——预告信号。
所有与爆破无关人员应立即撤到危险区以外,或撤至指定的安全地点。
向危险区边界派出警戒人员。
第二次信号——起爆信号。
确认人员、设备全部撤离危险区,具备安全起爆条件时,方准发出起爆信号。
根据这个信号准许爆破员起爆。
第三次信号——解除警戒信号。
未发出解除警戒信号前,岗哨应坚守岗位。
除爆破工作领导人批准的检查人员以外,不准任何人进入危险区,经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准发出解除警戒信号。
16、爆破后的安全检查和处理
1)爆破后,爆破员必须按规定的等待时间进入爆破地点,检查有无冒顶、危石、支护破坏和盲炮等现象。
2)爆破员如果发现冒顶、危石、支护破坏和盲炮等现象,应及时处理,未处理前应在现场设立危险警戒标志。
3)只有确认爆破地点安全后,经当班爆破班长同意,方准人员进入爆破地点。
17、起爆安全操作规程
(1)电雷管使用前,应在单独房间里用专用爆破仪表逐个检测每次爆破所用的电雷管电阻值。
电阻值应符合产品证书的规定。
检测雷管的电阻应在带凸缘的工作台上进行。
被检测的雷管应放在防护板后面或钢管里。
(2)用于同一爆破网路的电雷管应为同厂同型号产品。
(3)只准采用专用爆破电桥导通网路和校核电阻。
必须在装药填塞完毕和无关人员撤离现场后,才准在作业面导通网路和校核电阻。
(4)爆破网路主线应设中间开关,并与其它电源线路分开敷设,应采用绝缘良好的导线,不准利用铁轨,铁管,钢丝绳、水和大地作爆破线路。
(5)起爆开关箱的钥匙和起爆器的钥匙在整个爆破作业时间里,必须由爆破工作领导人或由他指定的爆破员严加保管,不得交给他人。
(6)爆破作业场地的杂散电流值大于30mA时,禁止采用普通电雷管。
18、各种起爆器和用于检测电雷管及爆破网路电阻的爆破专用欧姆表、爆破电桥等电气仪表,每月以及大爆破前应检查一次,电容式起爆器至少每月赋能一次。
19、导爆索起爆网路应采用搭接、水手结等方法联接。
搭接时,两根导爆索重迭的长度不得小于15cm,中间不得夹有物和炸药卷,捆绑应牢固。
支线与主线传爆方向的夹角不得大于90度。
20、导爆索网路除连续时的水手结外,禁止打结或打圈。
交错敷设导爆索时,应在两根导爆索之间放一厚度不小于10cm的垫块。
表1地下爆破作业有毒气体允许浓度
空压机储气罐安全操作规程
1、任何人不得在储气罐附近进行焊接和加热工作,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2、空压机的传动部分应设防护装置或防护栏杆。
3、空压机启动前必须对整车和储气罐各部件进行检查,确保正常后才能启动。
4、空压机在空负荷情况下才能启动,待运转正常后才能逐步进行负荷运转,无异常后才能进行工作。
5、经常检查各压力表的读数是否正常,随时注意电动机及电流表的读数是否在规定值范围内,并记录。
6、随时注意倾听空压机声音是否正常;
检查各级吸气阀是否发热;
注意空压机有无回气、漏水现象;
检查压力调节器和减荷阀工作是否正常;
如有异常立即停机进行检修。
7、停机后立即切断电源,放出气缸及冷却器内积水和凝结油水,放出储气罐中的水和油污及空气。
爆破员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采煤工作面放炮员必须由责任心强,具有二年以上采煤经验,熟悉通风、瓦斯、爆破材料管理及放炮技术,经过培训、考试合格,持有放炮员合格证的专职人员担任。
2、严格遵守《煤矿安全规程》有关通风、瓦斯、火药管理等规定,切实执行工作面作业规程及其爆破说明书和本操作规程。
3、严格执行“一炮三检查”制度。
工作面放炮前,放炮员、班组长、瓦斯检查员和兼职安监员都应在现场。
4、在有瓦斯或煤尘爆炸危险的煤层中放炮时,必须采用正向爆破,严禁反向爆破。
5、严禁采用糊炮、明火、普通导爆索或非电导爆管放炮。
6、放炮与回采其它工序平等作业时,必须按照放炮的安全距离执行,否则应停止放炮。
7、在地质变化地带、冒顶区、安全出口等处的顶板破碎、煤层松软、容易冒顶片帮的地段,要少装药放小炮或不放炮。
8、放炮员要和打眼工密切配合,保证爆破时不崩倒棚子,不丢顶煤和底煤、不将煤块大量崩溅空巷,保证煤壁平直,符合开帮进度要求。
9、运送爆破材料和封泥药可由兼职的放炮员助手进行。
放煤员助手必须经过培训并考试合格,取得合格证后,方可操作。
10、放炮员的工作顺序:
准备(领取工具和爆破材料→运送爆破材料→存放爆破材料→装配引药)→检查处理→放炮操作(装药→设警戒→联线→放炮→炮后检验→撤警戒)→收尾工作。
电焊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电焊机外壳,必须有良好的接零或接地保护,其电源的装拆应由电工进行。
电焊机的一次与二次绕组之间,绕组与铁芯之间,绕组、引线与外壳之间,绝缘电阻均不得低于0.5兆欧。
2、电焊机应放在防雨和通风良好的地方,焊接现场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使用电焊机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
3、交流弧焊机一次电源线长度应不大于5米,电焊机二次线电缆长度应不大于30米。
4、焊钳与把线必须绝缘良好、连接牢固,更换焊条应戴手套。
在潮湿地点工作。
应站在绝缘胶板或木板上。
5、严禁在带压力的容器或管道上施焊,焊接带电的设备必须先切断电源。
6、焊接贮存过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必须先清除干净,并将所有孔口打开。
7、在密闭金属容器内施焊时,容器必须可靠接地、通风良好,并应有人监护。
严禁内容器内输人氧气。
8、焊接预热工件时,应有石棉布或挡板等隔热措施。
9、把线、地线,禁止与钢丝织接触,更不得用钢丝绳或机电设备代替零线。
所有地线接头,必须连接牢固。
10、更换场地移动把线时,应切断电源,并不得手持把线爬梯登高。
11、清除焊渣,采用电弧气刨清根时,应戴防护眼镜或面罩,防止铁渣飞溅伤人。
12、多台焊机在一起集中施焊时,焊接平台或焊件必须接地,并应有隔光板。
所有接地(零)线不得串联接人接地体或零线干线。
13、镀钨极要放置在密闭铅盒内,磨销镀钨极时,必须戴手套、口罩,并将粉尘及时排除。
14、二氧化碳气体预热器的外壳应绝缘,端电压应不大于36伏。
15、雷雨时,应停止露天焊接作业;
更换场地移动把线应切断电源,不得手持把线爬梯登高。
16、必须在易燃易爆气体或液体扩散区施焊时,应经有关部门检试许可后,方可施焊。
17、工作结束,应切断焊机电源,并检查操作地点,确认无起火危险后方可离开。
设备应维修保养,做好十字作业(清洁、润滑、调整、紧固。
防腐)。
18、附近堆有易燃易爆品,在未彻底清理或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前,不能施焊。
19、电焊着火时,应先切断焊机电源,再用二氧化碳、1211于粉等灭火器灭火,禁止使用泡沫灭火器。
20、焊接应按现场防火制度申请动火审批手续和监护措施。
气焊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施焊场地周围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覆盖、隔音,必须在可燃气体或液体扩散施焊时,经有关部门许可后方可进行。
2、氧气瓶、氧气表及焊割工具上严禁染油脂。
3、氧气瓶应有防震圈,拧紧安全帽,避免碰撞和剧烈震动,并防止爆晒。
4、点火时灯枪口不准对人,正在燃烧的焊枪不得放在工件或地面上。
带有乙炔和氧气时不堆放在金属容器内,以防气体逸出,引起燃烧事故。
5、在得手持连接胶管的焊枪爬梯登高。
6、严禁在高压的容器或管道上焊、割,设备应先切断电源。
7、在贮存过易燃,可燃及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上焊接、切割时应先清除干净。
8、工作完毕应将氧、乙炔瓶气阀关好。
9、应掌握氧、乙炔瓶的安全使用规定。
压力容器安全操作规程
1、操作人员操作前后应按规定着装,带齐操作工具;
认真检查本岗位的压力容器、安全装置、机泵及工艺流程中的进出口管线、阀门、电器设备等各种设备及仪表附件的完善情况;
检查岗位的清洁卫生情况;
试动各阀门是否灵活,检查系统阀门开关情况。
操作人员在确认压力容器及设备能投入正常运行后,才能开工启动系统。
2、贮存气瓶:
(1)应置于专用仓库贮存,气瓶仓库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
(2)仓库内不得有地沟、暗道,严禁明火和其它火源;
仓库内应通风、干燥,避免阳光直射。
(3)盛装易起聚合反应或分解反应的气瓶,必须规定贮存期限,并应避开放射性射线源。
(4)空瓶与实瓶两者应分开放置,并有明显标志,毒性气体瓶和瓶内气体相互接触能引起燃烧、爆炸,产生毒物的气瓶,应分室存放并在附近设置防毒用具或灭火器材。
(5)气瓶放置应整齐,佩戴好瓶帽。
立放时,要妥善固定;
横放时,头部朝同一方向,垛高不宜超过五层。
3、使用气瓶:
(1)不得擅自更改气瓶的钢印和颜色标记。
不得使用超过应检期限的气瓶。
(2)气瓶使用前应进行安全状况检查,对盛装气体进行确认。
(3)气瓶的放置地点,不得靠近双源。
距明火10m以外。
盛装易起聚合反应或分解反应气体的气瓶应避开放射性射线源。
(4)气瓶立放时应采取防止倾倒的措施。
(氧气瓶、乙炔瓶存放和使用时只能直立)
(5)夏季应防止曝晒。
(6)严禁敲击、碰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