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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联邦党人文集谈谈美国

从联邦党人文集谈谈美国

君集兄写了篇文章谈川普,谈民主,挺有意思,我一向认为君集兄的直觉很好,写点东西,增加点理论。

美国今天的制度是怎么发展起来的,到底是不是我们一直以为的那种美式民主,真的是把权力交给了美国人民吗?

川普这么上蹿下跳的,是智力问题还是政客的表演?

他能成功吗?

这一系列问题,都要从奠定美国体制的一本书《联邦党人文集》哪里找答案,如果认真的看过这本书,我们就能明白,美国今天拼命输出的东西,跟他自己玩的那套,其实不完全一样,美式民主的内核与民主关系不大,通俗的讲,应该称为贵族(或精英)联邦制。

1787年10月至1788年5月,为说服纽约州批准联邦宪法,亚历山大.汉密尔顿邀请詹姆斯.麦迪逊和约翰.杰伊共同以“普布利乌斯”的笔名,发表了一系列文章,详尽全面地论证了宪法的合理性,并对与人民自治政府有关的最为重要的政治课题加以了探讨。

如今,《联邦党人文集》已成为美国建国时期最为重要的文献之一。

这不仅因为它的作者是美国建国时期的杰出人物:

詹姆斯.麦迪逊出任了第四任合众国总统。

亚历山大.汉密尔顿在乔治.华盛顿的内阁中任职,是确定美国经济政策的主动力。

约翰.杰伊成为美国最高法院的第一任首席大法官。

更重要的是该文集对宪法作了最为系统和最为全面的分析,作者们不仅诠释了宪法的结构,而且针对当时的批评逐条逐条予以仔细地反驳,极力捍卫自己的主张。

更是因为它解释了立国之父们的初衷。

以至于今天当最高法院法官试图理解缔造者的意图时,《联邦党人文集》仍然是宪法解释最为重要的诠释资源。

对此有兴趣的同学可以从网上找这本书看看,绝对会有耳目一新的感觉,在这里,对几个重要而敏感的问题进行一点简单的分析:

第一个重要问题:

为什么要联合?

大致来看,这部分论证集中于第二至第十三篇。

作者既从正面的各个角度,论述一个统一的联邦对于全体美国人民的安全和幸福的意义,包括统一的国内市场,统一的关税,商业及贸易自由,边境管理的整合,公费开支的缩减,国内安全的保障,对派系独裁的抵制,完整的税收及公共服务以及最重要的——通过联合实现对外国势力的抵御对国家尊严利益的捍卫。

作者几乎考虑尽了所有一个统一而集中了权力的国家所具备的优点。

与此同时,作者反驳了反联邦党人的观点,指出,基于人性本质的,以及与之相关且不断发展着的对资源和利益的欲望,将不可避免的带来争夺乃至战争。

任何所谓商业的特性,美国人民的美德,共和国的本质等,都无法阻止这一趋势的演进,而最终的后果,将是专制与衰弱。

汉密尔顿有一个旗帜鲜明的论点:

“一个牢固的联邦,对于各州的和平和自由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它是分裂和叛乱的障碍”。

汉密尔顿列举了古希腊、荷兰和意大利的一些小共和国作为反例。

对于这些国家,他是这样进行描述的:

“它们永远摇摆于暴政和无政府状态这两个极端之间连续不断的革命……那些平静、幸福的间歇、瞬息的光芒绝大多数都不过是混乱中短暂的间歇”,而最终得出结论只有一个,正如富兰克林在那幅漫画中所画得那样——“Unite

orDie”。

第二个问题:

联邦共和的可能性及优越性从书中可以大致看出,当时反联邦党人反对建立一个高于各州之上的联邦政府,并推断这一政府建立必然带来自由的剥夺的重要论据,在于孟德斯鸠的一个论断:

“实行共和政体版图必须狭小”。

这点其实我以为相当正确,往上2000年,老子同学曾得出同样的结论:

小国寡民才能长治久安。

但是,美国的大政治家们不信这个邪,试图探索出超越这个常识的新的政治体制,这也是贯穿《联邦党人文集》全书的核心核心思想,国父们就这一问题展开了正反两面的反驳。

从正面来反驳:

“在镇压内乱,保卫各州内部的平静以及在增加各州的对外力量和安全等反面的用处,实际上并不是一种新见解”,已经“得到实践”并受到“最受人尊敬的政论家的承认”(第9篇)从反面看来,孟德斯鸠所认为的小共和国其实远远小于美国的任何一个州,所以如果对于孟德斯鸠的那个论断一味刻意坚持,那么就意味着将美国及其人民将面临一个危险的选择——“要么立刻投入君主政体的怀抱,要么把我们自己分裂成许多相互嫉妒、相互冲突和动乱的小州,成为不断冲突的不幸温床和普遍怜悯或藐视的对象”。

这显然是个“极其糊涂的政策”。

最终还是美国走上了联邦的道路,今天回望历史,我们发现,思想家们卓越的远见还是高政治家们一筹,美国建立了高于各州之上的联邦政府,最终还是没有逃脱权力之惑,这点以美联储的成立为标志,这里面国父们可能还是有些理想化了,权力在传递过程中必然逐渐失去最初赋予它的价值而逐渐走向邪恶。

道者,反之动,即使开始设计的再美好,走向其相反面也是毫无疑问的,制度的设计我以为应该引入一种智能的触发机制,一旦走向其反动面,就触发进行再平衡,否则,没有任何人能够建立一种一劳永逸的制度。

第三个问题:

建立一种新型的政体的问题:

复合联邦制较之于邦联制或单一制的优越性卢梭、孟德斯鸠,也包括老子同学,这些能够穿越时代的大思想家,对制度的认识是相当趋同的,一致认为:

对面积广阔的地区的治理则只能采取自上而下的帝国式统治。

中国及相当长时间的俄罗斯,印度的历史,走的正是这条道路。

总体而言是共和制在大国很难践行,我某种程度上认同这个结论,甚至做过一点深入的思考,我认为不仅仅是面积问题,还有民族问题,多民族国家非常难以实践民主,思维方式,教育背景,对事物的理解认知天然存在差异,这样的群体共同参与国家事务,只会带来更多的混乱,所以,多民族国家和移民国家实践民主的难度远远高于单一民族国家,目前,就我来看,发达国家中德国和日本的民主实践条件最为成熟。

而联邦党人所设计的复合共和国,即如今被我们所熟识的联邦制则可以解决这一矛盾,在同一个地域范围内可以同时重叠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共和国。

这些共和国管理的地域和人虽然重叠,但管理权却不重叠。

所有这些共和国的政府都是直接面对公民个人的,每一个公民都同时是两个乃至数个共和国的公民。

联邦政府(全国性政府)和次级共和国(州)政府一样也是直接面对公民个人的,它的权力是独立的,直接来源于人民,而且有独立的手段来执行这些权力。

而此前历史上的中央政府却并不直接面对公民个人,而是采取封建式的“分级管理”,即每一级政府各自管理下级政府,只有最低层次的一级政府直接面对公民个人。

按文集中的描述,当今美国宪法所施行的,应该是一种双重主权制?

因为正像国父们指出,“在美国的复合共和国里,人民交出的权力首先分给两种不同的政府,然后把各政府分得的那部分权力再分给几个分立的部门。

因此,人民的权利就有了双重保障。

两种政府将互相控制,同时各政府又自己控制自己。

”这个体制中将不存在单一国家主权的概念,主权为联邦和州所共享,对国家主权进行了分割。

如果主权是指立法的权力,那也是为联邦政府和次级共和国政府(州政府)所共享的。

每个共和国都拥有有限但独立的权力。

也就是说,在不同的事项和领域内,有不同的最高权力中心。

联邦与州之间宪法划分权力。

宪法中以列举的方式明确授予中央政府涉外、事关全国性事务的有限而必要的权力,而其他对内、地方性的治权都按照默示原则保留给各州。

第四个问题:

分权制衡和对立法权的限制第47篇,詹姆斯.麦迪逊这么说到:

“的确,没有任何政治上的真理比这个反对意见所依据的有更大的真正价值,或者更加明显地带有自由保卫者的权威色彩了。

立法、行政和司法权置于同一人手中,不论是一个人、少数人或许多人,不论是世袭的、自己任命的或选举的,均可公正地断定是虐政。

”这段话我认为是全书的精华,也反映了美国宪法制定的重要目标不是对民主尽可能的追求,相反,它的核心目标,反而是矫正平民政府的弊病,追求一种在大众、精英、领袖之间的平衡,追求一种在强大(效率)和安全之间的平衡,不唯人民的意志是瞻,对民主层层设防,充分利用而又加以驯化。

从这点我们也能看出,美国国父们设计制度的思想:

如何把权力传递给正确的人,这是最为困难也必须解决的问题,选民根本无法解决这个问题。

也就是说,如果联邦党人文集是美国建国立国选举的思想,那么川普也好,奥巴马也罢,其实都是一种对外的作秀,要么美国有更好的机制选出恰当的人选,要么其实总统或许早已内定好了,如何从机制上杜绝川普这样的人上位?

如果没有这样的东西,美国不可能强大200多年,呵呵。

当然,显而易见的是,川普绝对不像给世人的印象那么愚蠢,表演的越出格,越夸张,川普越不可小觑,这是我的看法,哈哈。

美国的国父们设计如何把权力关进笼子里,提出了一个非常著名的结论:

“防止把某些权力逐渐集中于同一部门的最可靠办法,就是给予各部门的主管人抵制其他部门侵犯的必要法定手段和个人的主动,野心必须用野心来对抗。

”于是我们发现,三权分立制度的设计,针对的并不是通常猜想的行政权的扩张,而是“由选举产生的专制”,即立法权的独大。

国父们强调:

“决定行政管理是否完善的首要因素就是行政部门的强而有力”;“行政首脑最必要的条件是强而有力,最宜集权力于一人”、“使行政部门能够强而有力,所需要的因素是:

第一,统一;第二,稳定;第三,充分的法律支持;第四,足够的权力”。

这些思想,如果不打上注脚,看上去仿佛是在中国,哈哈。

国父们这么认为:

“在共和政体中,立法权必然处于支配地位。

补救这个不便的方法是把立法机关分为不同单位,并且用不同的选举方式和不同的行动原则使它们在共同作用的性质以及对社会的共同依赖方面所容许的范围内彼此尽可能少发生联系”(第62篇)。

对立法权的分割,对司法部门稳定性的高度维护,对行政权的加强,这些因素都不禁使人们疑惑——美国的政治制度,究竟在多大程度上是民主制呢?

或者说,这种民主制在多大程度上掺入了君主制和贵族制的特征呢?

纵观《联邦党人文集》,其核心目标就是限制和驾驭民主,力图削弱民主和民众对政治的影响力。

看上去,国父们压根儿不信任直接民主制,在具体规定代议制的规程时,对议员的任期、选举方式、权限等各个方面都做了精心安排,为的就是在满足大众的参与感的同时,暗中降低他们对政治过程的影响力,做到不唯人民的意志是瞻,对民主层层设防,充分利用而又加以驯化。

而为达到这一目标,文集集中阐明了宪政主义的意蕴,这主要表现在宪法的至高性、司法审查、权力的制约等方面,其要义就在于否定任何不受限制的权力,包括人民的权力,呵呵。

阅读联邦党人文集,其实带来了蛮多的疑问,美国全力向外推行直接民主的背后,还有这么多的故事和内情,联邦党人对民意如此警惕的态度,不禁使人想到,首先,他们究竟推崇怎样的民主?

他们反对纯粹民主,是纯粹民主本身的问题还是国情的问题?

或者更进一步的,民主的深度和广度真的是越深越好、越广越好吗?

其次,看上去,《联邦党人文集》在从事政治的主体的问题上是继承了柏拉图的观点,即强调政治是一门独特的技艺,需要智慧和经历,刻意地否定直接民主制。

一般人对政治问题的看法无甚价值,只应通过投票业余参与政治而不宜成为官员或议员。

那,如此而言,民众或民意在政治中应当占据什么样的位置?

如果每个人对国家事务有着同等的发言权,这样的政治会有效吗?

政治是可以还是应该成为全民的事业呢?

进而,我们发现,美国的政治精英们深谙这其中的道理,但依然鼓动如簧之舌,宣传国父们其实早已定性否定的东西,这里面的内容不得不令人深思,当然,我个人的看法,贵族联邦制一样解决不了问题,玩到最后,很可能玩成中国东汉就已经玩烂的门阀制,当今世界日趋混乱,说到底还是美国政治精英们逐渐失去控制能力所造成的结果。

共和这个词,源自东周,中国人探索政治体制很早,老子经过深思熟虑,得出只有小国寡民才能玩好,欧洲的大思想家孟德斯鸠、卢梭在这个问题上同老子的观点惊人的一致,这不是偶然的,而是基于心不可测这个原始规律得出的一种必然,人口基数越大,越容易混乱,这个建个简单的数学模型就可以得出结论,决策必然是收敛结构,而民主其实是趋于发散的。

以老子的智慧也没能给出解决方案,可见这是件多么难的事情,偏生中国有很多公知喷子,认为一政改,所有问题都迎刃而解,呵呵,韩寒同学整整毁了一代人,人类面临的路只有两条:

第一:

如老子,孟德斯鸠同学所思考,分裂成无数个小国寡民,鸡犬相闻,老死不相往来,这样对于个体而言,肯定简单而幸福,但没有分工合作,显然只是呆萌的混吃等死,生命失去了意义。

第二:

努力打破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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