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电机着火应急预案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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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一旦发生设备事故,应做好现场控制,控制危险源,避免事故的扩大,使事故造成的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并及时将事故情况汇报上级主管部门;
1.5本预案报上级部门备案。
2.1.1本厂现装机总容量850MW,共装有汽轮发电机5台,分别是6号发电机(50MW;
双水内冷);
7号、8号发电机(100MW;
9号、10号发电机(300MW;
水氢氢)。
2.1.2发电机具体参数如下表:
编号
6号
7号
8号
9号
10号
型号
SQF-50-2
SQF-100-2
QFSN-300-2-20
额定功率
50MW
100MW
300MW
额定电压
10.5KV
20KV
额定电流
3400
6470A
10190A
功率因数
0.8
0.85
定子接线
Y
YY
2-Y
励磁电流
1100A
1398A
2203A
励磁电压
201V
245V
463V
额定转速
3000rpm
3000rpm
冷却方式
双水内冷
水氢氢
投运年月
1975.8
1977.2
1978.1
1998.2
1998.11
制造厂
上海电机厂
北重
东方电机厂
2.2.1发电机内部着火
(1)机组电压、电流、功率值出现异常;
(2)机组有冲击声,并可伴有差动、定子转子接地等信号和事故停机;
(3)火灾报警系统发出报警信号;
(4)发电机盖板和风室门等处可有烟冒出,并有绝缘焦味。
2.2.2集电环着火
(1)在发电机集电环处有烟火冒出,并有绝缘焦味;
(2)严重时可伴有转子接地、失磁等信号和事故停机;
(3)波及电缆时,发电机盖板有烟冒出;
(4)波及发电机时,可有与发电机内部着火相同的现象。
2.2.3照明及测温电缆着火
(1)在发电机风室门和盖板等处有烟冒出,并有绝缘焦味;
(2)定子、发电轴承、空冷器等温度及信号均可异常;
(3)波及发电机时,可有与发电机内部着火相同的现象。
(1)机组事故停运;
(2)集电环和电缆烧损;
(3)测温和照明电缆烧损;
(5)发电机严重损坏;
(6)有毒烟雾造成厂房空气污染。
3.1.1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是重大设备事故应急处理、救援的最高领导机构。
组长:
胡玉强
副组长:
、
成员:
、、、、、、、、、
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职责:
⑴贯彻落实国家有关事故应急处理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的有关规章制度,执行政府和上级关于事故应急处理的重大部署;
⑵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避免重大事故的发生;
⑶针对本厂的各种设备危险因素,制定相应的事故应急预案;
⑷根据应急预案,组织开展专门的技能培训和演练;
⑸指挥开展事故应急处理、救援和生产、生活恢复等各项工作;
⑹负责向上级领导及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和事故处理进展情况;
⑺事故处理完毕后,认真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总结事故处理过程的经验教训,并形成总结报告上报上级有关部门。
3.1.2应急操作处理组
应急操作处理组挂靠在发电部,为应急处理的日常值班系统,由发电部当班值班员和生产值班人员组成。
发电部主任为事故应急操作处理组第一责任人,当班值长为事故应急操作处理的第一指挥人。
为防止事故扩大,当班值长可以直接调度运行人员和专业应急组协同进行事故应急操作及处理。
应急操作处理组职责:
⑴认真开展设备巡回检查,及时发现设备隐患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⑵认真执行“两票”制度和设备操作监护工作,避免因操作不当造成事故;
⑶及时向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报告重大事故隐患或事故情况,及时通知专业应急组和其它事故应急小组赶赴现场进行应急处理、救援;
⑷根据具体设备事故状况,及时主动采取对事故设备、场所的隔离操作等措施,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
⑸发生设备事故及事故应急处理期间,应同时密切注意监控其它在运行的设备状况,避免事故的波及;
⑹当有发生危及现场工作人员人身安全的可能情况时,应及时警告并疏散现场工作人员;
⑺根据事故现场情况,协助指挥开展其他应急处理救援工作;
⑻协助保安救援组做好事故现场的封锁和保护工作;
⑼协助现场恢复和事故调查工作。
3.1.3专业应急组
专业应急组挂靠在检修部,检修部各车间即为各专业应急组,成员为所有班组人员。
维护部主任为专业应急组的第一责任人,各车间主管为各专业应急组的第一责任人。
当发生设备事故时,由检修部主任、各车间主管指挥相关专业救援人员参加应急处理、救援工作。
专业应急组的职责:
⑴根据预案规定的应急处理程序,进行事故应急处理;
⑵协助后勤医疗保障组进行现场受伤人员的救治和疏散工作;
⑶协助进行现场恢复以及事故分析、调查工作。
3.1.4消防救援组由厂消防队组成,当生产现场发生火灾事故时,由应急处理救援领导小组直接调度。
其主要职责是:
现场救火,人员及物资抢救、疏散。
3.1.5物资保障应急组由运输公司、物资供应部组成,其部门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由应急处理救援领导小组直接调度。
其主要职责是为事故处理、救援提供车辆、抢险物资及备品备件保证,协助现场救护伤员。
3.1.6后勤医疗保障组挂靠物业公司,其部门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由应急处理救援领导小组直接调度。
其主要职责是为事故处理、救援提供医疗及食品保证,现场救护伤员。
3.1.7保安救援组挂靠武装保卫部,武保部主任为第一责任人。
其主要职责是负责事故现场及厂区的保卫工作,确保事故现场不遭破坏。
3.1.8通讯保障组挂靠在检修部,通讯班班长为第一责任人。
在事故发生后,通讯保障组全力确保生产、调度电话的畅通,确保值长岗位全国直拨电话的畅通。
3.2.1事故起因
(1)发电机内部绝缘损坏并发生短路引起发电机内部着火;
(2)集电环集碳发生环火,波及电缆和发电机;
(3)风室内照明和测温电缆着火,波及发电机;
(4)氢冷发电机氢气泄漏,遇到明火发生爆燃波及发电机。
3.2.2事故的预防
(1)按规定进行发电机预防性试验,防止定子相间接地和定子绕组端部松动引起的相间短路;
(2)按规定进行转子匝间短路试验,匝间短路严重的应及时消缺;
(3)加强发电机通风和温度监视;
(4)建立严格的发电机检修现场管理制度,避免发电机内部遗留金属异物导致短路;
(5)定期检查清扫集电环集碳和碳粉,防止环火;
(6)定期检查励磁电缆和风室内的电缆温度和绝缘情况;
(7)按规定进行机组自动装置、保护装置、同期装置的配置和检验,保证其可靠动作;
(8)及时消除发电机漏氢。
3.2.3根据本事故的特点,应做好下列物资的准备
(1)在每台发电机旁,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两个集控室指定地点放置一定数量的防毒面具;
(2)物资供应部仓库存放一定数量的防毒面具和消防防护服;
(3)在物资供应部仓库,配备一定数量的定子线棒等备品。
3.2.4各有关部门加强对应急设备设施的维护,保证设备设施的正常完备。
3.2.5各部门应按照《发电厂防止重大设备事故实施细则》规定,做好事故预防的各项工作。
3.2.6安监部、生技部、发电部和检修部一起,应每季度进行一次通信设备、厂房消防报警系统、工业电视系统、逃生警报系统的检查维护,并形成记录。
3.2.7物资供应部应每季度进行一次应急救援物资的清点、核实工作,对过期的物资应及时处理并立即予以补充。
3.2.8武装保卫部应每季度进行生产场所消防器材的检查、维护,及时清点补充过期、丢失、损坏的消防器材。
3.2.9运输公司应加强车辆维护,随时保证有应急备用车辆。
3.2.10职工医院应加强应急抢救医药器具和药品的管理,日常急救药品、药具配备齐全。
3.2.11值班待命制度
(1)值班待命区域为安阳市市区;
(2)急救援领导小组成员不应全部离开待命区域,凡有离开待命区域的,应指定有临时负责人;
(3)应急操作处理组的值班方式按发电厂生产值班制度执行;
(4)其他事故应急小组人员,离开待命区域时均应履行请假制度,各部门均不得安排或批准某一具体专业所有人员离开待命区;
(5)消防队、运输公司、职工医院应24小时有人值班;
(6)所有应急救援人员应24小时配戴并维护好个人通信设备,当接到应急救援通知后,应在10分钟内赶到事故现场参加事故处理和救援工作。
3.2.12厂部和各有关部门应定期组织进行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检验并提高应急指挥体系和应急救援体系的反应能力和应急处理能力,增强各职能部门之间的相互协调与合作。
通过事故预案演练,检验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并不断修改完善。
(1)厂部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预案联合演习,演习按照预案的有关规定和相关应急处理程序进行;
(2)各专业应急组每年应按预案规定的分工负责部分进行一次分部演练;
(3)安监部每年组织一次应急救援知识培训,以使应急救援人员具备相关的救援知识,熟练掌握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的使用,提高应急救援人员应急救援的能力。
3.3.1本事故预案的启动以运行值班员现场检查确认发电机风室和集电环处着火为启动条件。
3.3.2应急报告和指挥
(1)生产现场人员发现烟火或焦味后,应立即报告运行当班值长;
(2)当班值长接到报告但未发现异常信号,不能明确判断是否着火的,应立即安排值班员到现场进行确认,并同时紧急通知运行人员进集控室待命;
(3)值班员到现场后未发现明显烟火,不能判断是否发电机着火的(如在四米层风室门附近仅有少量的烟),应报告值长,值长应安排运行人员应两人一组,带防毒面具、着防护服打开发电机风室进行检查;
(4)监视到明显着火的现象,判明着火或得到现场值班员、巡视人员确认着火报告的,值长应立即启动应急操作和处理程序,命令巡视人员进行现场应急操作和处理,并向厂长和生产副厂长报告;
(5)厂长和生产副厂长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启动应急救援程序。
程序执行过程中,如由于自动和保护装置动作使某一步骤已完成的,则检查确认后执行下一步。
3.4.1紧急停机操作
(1)立即在集控室或就地进行按紧急停机按钮停机,若操作不成功,应立即在现场投事故电磁阀和切出口开关并确认;
(2)当机组转速下降到35%ne时,开始进行手动打闸制动停机。
3.4.2系统隔离
(1)切出口隔离开关和灭磁开关及其操作电源;
(2)切发电机风室照明电源。
3.4.3灭火
由于明显的着火现象而进行紧急停机和系统隔离,未进行风室检查的,灭火前,巡视人员应打开风室检查确认是否发电机着火。
严禁用砂子、泡沫灭火器对发电机和集电环处进行灭火。
(1)若为发电机内部着火或电缆着火已波及发电机的,运行巡视人员应立即关闭发电机风室门,接好消防水软管,打开消防水阀进行灭火;
(2)若是集电环处或风室内照明电缆着火,则用1211灭火器灭火。
若已波及发电机盖板下的励磁电缆,值长应命令应急小组打开发电机盖板进行灭火。
3.4.4进行发电机水喷淋灭火的,确认火熄灭后,运行巡视人员关闭消防水,并进入发电机风室内进行检查确认。
进入风室检查应戴防毒面具。
3.4.5灭火后,值长、厂长分别向中调调度、河南分公司和大唐集团公司汇报事故及处理进展情况。
3.4.6应急操作处理以灭火完成为终结点。
3.4.7应急救援程序
本程序由厂长、生产副厂长或其授权的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启动。
3.4.7.1厂长、生产副厂长或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成员接到报告后,应立即赶赴现场,并同时指挥电气、汽机应急专业组和后勤医疗组进场(集控室后)待命。
3.4.7.2指挥疏散现场无关人员。
3.4.7.3指挥专业应急组协助进行灭火。
3.4.7.4组织抢救现场可能出现的伤员。
3.4.7.5灭火后,应立即组织进行事故现场的隔离和保护,必要时发电机出口挂地线。
3.4.7.6组织制定事故设备检查方案,确认设备损坏程度。
3.4.7.7组织制定事故设备抢修方案,调集资金、物资、人力开展设备抢修工作。
3.4.7.8组织进行事故的调查分析,制定落实防范措施,确保在运机组的安全运行。
3.5.1安排加强厂房的通风,排除厂房内的有毒有害气体,恢复厂房工作环境。
3.5.2灭火完成并恢复厂房环境后,恢复运行正常值班工作秩序。
3.5.3设备抢修完毕,应制定完善的设备恢复运行试验、操作方案,开展设备的恢复工作,避免在恢复过程中造成设备损坏。
3.5.4本预案以发电机并网运行并完成72小时试运行为事故应急处理及救援的终止点,由厂长宣布终止。
3.5.5应急处理和救援终止后,恢复应急处理和救援人员的正常生活工作次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