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人七问三网融合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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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人七问三网融合Word格式.docx

前不久,就有国务院退休官员朱幼棣在《大国医改》一书中,揭露这一现象。

他说:

很多专家,哪个部门给钱就为哪个部门说话,忽悠百姓也忽悠领导。

这样的改革,要么无法推进,要么乱象丛生。

在某种意义上,三网融合也是一场改革,而这次改革之所以这么难,也不排除落入了部门利益的怪圈。

三网融合主要涉及广电和电信两个部门,如果三网融合也成了部门实现利益最大化的工具,而这两个部门,究竟是要负同等的责任,还是由其中一个部门负主要责任呢?

一年多来,有些领导在多个场合有意或无意把主要责任推给了广电部门,舆论也人云亦云,主要站在电信部门的立场上说话。

当然,我们并不否认在三网融合政策和方案出台的过程中,广电部门出于职责,尽可能地为广电网络争取了利益,但是,我们并不能就据此说明广电部门就是三网融合的阻力。

因为工信部门也肯定有过同样的行为。

要深究究竟谁为三网融合设置了障碍,谁是矛盾的主要方面,还要我们用科学的方法,国际的视野,对三网融合的有关背景和政策进行深入剖析。

一问究竟是谁在主导三网融合?

按照中国式改革的潜规则,一般来说,是哪一个部门主导的改革,这个改革的方案就会倾向于哪个部门。

那么,三网融合究竟是哪一个部门主导的呢?

从三网融合概念的提出,到现在,已经经历了10多年之久。

1998年,中国为应对WTO的入门条款,开始着手酝酿电信产业的改革。

1998年3月,中国电信在境外上市的全球融资协调人高盛(亚洲)和中国国际金融公司资助的阵容强大的电讯产业课题组撰稿人王小强博士在《产业论坛》上发表了《中国电讯产业的发展战略》一文,首次把有线电视纳入电信产业范畴,并提出了由电信部门主导中国信息产业发展的有关构想,暴露出了电信对有线电视产业的觊觎之心。

三个月后,广电部广播影视信息网络中心网络部主任方宏一(有线电视多媒体接入模式研究课题组)执笔的《再论中国电信产业的发展战略》发表在同一刊物上,提出了和前文截然相反的观点。

5月中旬,《产业论坛》就这一问题在北京梅地亚中心举行了一次研讨会。

这次研讨会被当时的媒体称为“一场关于中国电信产业的大论争”。

当年,目睹此事的经济学家周其仁撰写了《数网竞争、三网合一》一文,首次提出中国电信业、广电业相互融合,几张物理网络彼此竞争的概念。

尽管三网融合的概念提出来了,但是中国电信还没有实施的条件,只是不断进行技术和舆论准备,直到2005年5月中国电信与文广签订IPTV合作框架协议,才正式拉吹响了电信向有线电视进军的号角。

合作之初,中国电信把业务控制在试点城市之内。

随着技术的不断发展和市场的不断变化,电信部门不仅通过超高价格完成了原始积累,而且也进行了一些内部调整,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三大集团之间也呈现出竞争态势。

在电信部门内部的这一轮的博弈中,中国电信因为其传统固话业务迅速被后来崛起的移动业务取代而损失惨重,中国电信把发展宽带及视频业务作为自己的新战略,而几个试点城市的视频业务已经很难满足中国电信的扩张需要,他们开始倚仗其雄厚的资金实力和全国一体的体制,在非试点城市发展IPTV,并迅速引起地方广电的不满,导致了一系列的矛盾。

最后国家广电总局与工信部不得不联合出台56号令,以化解这一矛盾。

但是电信部门并没真的就此罢手,而是利用广电部门体制混乱、实力弱小、执法能力差、不懂市场规律的弱点继续违规发展IPTV,以致规模不断扩大,为左右国家政策奠定了基础。

同时工信部为了平息中国电信的不满,着手调整内部利益关系,将铁通、网通分割归并,让中国电信开始经营移动业务,暂时缓解了内部矛盾。

电信部门一边以宽带及视频业务和新合并的移动业务艰难发展,一边继续蚕食广电业务,以积累能量,随时准备向广电发起全面总攻。

正当电信部门受到广电部门掣肘的时候,2009年,席卷全球的金融风暴适时来临,工信部作为中国电信的利益代言人,同时也是国家主要经济主管部门,利用其手中掌握的巨大权力和制定经济振兴计划的时机,把说了十多年之久的三网融合,正式提到了国家最高决策层,吹响了电信向广电冲刺的集结号。

2009年9月工信部党组提出,要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尽快形成共识,大力推动三网融合。

同时,明确了推进三网融合工作的总体八字方针,即“双向进入、开展试点”。

正是在工信部的大力推动下,2010年1月1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作出决定,三网融合的时间表正式确定。

工信部正是利用国家应对金融危机的机遇,把他们期待已久的三网融合提到了国家最高决策层,并且称心如意地体现了他们的“双向进入、开展试点”八字方针。

从以上分析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整个三网融合不仅时间进程由工信部主导,而且融合的方式也充分体现了工信部的意图,而广电部门却是非常被动地被“沟通”和“协调”到了三网融合的进程中。

广电部门隶属意识形态领导主管,而三网融合的决策主要由经济主管领导决策,意识形态主管领导在三网融合的决策过程中是缺位的,至少不能直接参与。

虽然广电部门的领导和工信部领导都是决策成员,但其话语权肯定受到影响。

正是这一格局,导致三网融合方案更多地体现了电信部门的利益。

这样,与中国的其他改革一样,一件本来应该利国利民的好事,最后变成了工信部门化解电信内部利益集团之间矛盾和实现电信产业新扩张,强化电信部门垄断地位的工具,必然导致其无法操作和实施。

这是导致三网融合难以推进的根本原因。

这些观点在后面还将得到应证,这里不再赘述。

二问为什么“三网融合”在中国是一个问题?

2010年两会上,总理第一次把三网融合写进了政府工作报告。

随后,前工信部部长李毅中就三网融合问题接受了新华社记者的采访,李部长说,“从国际上看,三网融合从来就不是一个问题。

”李部长的回答非常巧妙,这句话从他的口中出来,似乎包含了工信部的很多委屈,同时也暗示,这件别人都做好了的事在中国做不好,就是有人在作梗,而这个人不是别人,就是广电部门。

但事实究竟是不是这样呢?

这里我们首先要弄清三网融合在国际上究竟是不是一个问题,其次要看别人是怎么解决这个问题的?

首先要说明的是在国际上并不存在“三网融合”这个概念。

在国际上,它一般表现为广电和电信两个产业融合的问题。

那么,在国际上,“两业融合”又是不是一个问题呢?

根据欧美各地的情况来看,这个问题在一部分国家现在的确已经不是一个问题,而在融合之前也是一个很大的问题,只是由于各国都采取了非常科学的方式推进融合,才使这个“问题”变成了“不是一个问题”。

比如,仍然“是一个问题”的国家有阿根廷、意大利、以色列等,这些国家对三网融合都非常慎重,都没有搞"

融合"

,目前,都是只允许有线电视运营商经营电信业务,而绝对禁止电信公司经营有线电视业务。

已经“不是问题”的国家有美国、英国、中国的香港等。

这些国家都实现了"

三网融合"

,的确已经不是一个问题了。

现在,我们来重点研究这些国家是怎么让一个“问题”成为“不是一个问题”的。

首先看美国,美国最早在世界上确立广播电视与电信的统一管理体制--1934年依据《1934年通讯法》成立美国联邦通讯委员会(FCC),应该说,表面上看,它不存在类似中国的体制问题,但是,广播电视与电信仍然是不同的经营主体,也存在利益之争。

那么美国FCC又是怎么处理这个问题的呢?

美国的有线电视在40年代兴起,一直到1996年美国《1996年通信法》颁布之前,FCC都严格禁止电信公司混业经营有线电视业务,极力避免处于垄断地位的电信公司采用不公平竞争手段排挤新生的有线电视公司。

后来,直到90年代中期,这个新兴的产业已经同电信产业形成势均力敌之势,美国政府才对《1934年通信法》进行大幅度修改后,颁布了《1996年通信法》,拉开了三网融合的大幕。

截止目前,美国前十位的有线网络公司拥有宽带用户3926.86万,前十位的电信公司拥有宽带用户3252.6万。

可见,由于美国FCC的正确决策,美国电信部门的大度妥协,才使三网融合不是一个问题。

还有英国、中国香港等世界上很多国家和地区,融合过程都是先从非对称的单向进入、逐步过渡为双向非对称进入,逐步演进到双向对称进入。

进而从网络、业务、监管等多个层面融合为一个大产业。

可见,即使国际上三网融合最初也是一个很大的问题,最后是因为政府采取正确的办法进行处理,才使这个很大的问题变成了“不是问题”。

“已经解决的问题”和“不是问题”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工信部领导把二者混为一团,具有很大的迷惑性,正好可以达到忽悠的效果。

其迷惑性之一在于隐瞒了其他国家解决这个问题的过程--非对称的单向进入,而这个过程恰恰又是电信部门最不愿意的。

迷惑性之二在于转移了矛盾,好象之所以这个问题不能解决,问题不在工信部门,而是在广电部门。

可见,工信部的忽悠水平有多么高。

三问当前三网融合方案究竟服从了谁的利益

在推进三网融合的方案中,从国务院领导到广电部门和工信部门领导都认可了一个原则,就是“两个服从、一个尊重”,既“服从国家利益,服从人民的利益,尊重科学规律”。

如果广电和电信部门真的能做到“两个服从一个尊重”,三网融合肯定不会这么难。

当前三网融合推进这么难,一定是涉及三网融合的几个部门或其中一个部门没有做到。

那么,究竟是谁没有做到呢?

首先,我们看“两个服从、一个尊重”是谁提出来的。

也是在去年人代会期间,原工信部部长李毅中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这样向记者介绍:

工信部和广电总局在国务院办公厅的主持下,经过一段时间讨论酝酿,形成了11点共识,在此基础上,形成了推进三网融合的总体规划。

“在推行过程中有11项共识,不加隐讳地讲,也有一些不同意见,而且在发展中还有些新问题。

当然大家的方向还是一致的,特别要服从国家利益,服从人民的利益,要尊重科学规律。

总理听我们汇报了以后,讲了这‘两个服从,一个尊重’。

在一个大前提下,具体问题都是可以解决的。

涉及部门管理权限等方面,确实还需要我们重视和关注。

李部长的答记者问告诉了我们这样一些重要信息:

“两个服从,一个尊重”是工信部提出来,并被总理认可的。

同时还告诉舆论,在推进三网融合的问题上是有不同意见的,而工信部门是积极支持的。

正是因为工信部提出的“两个服从一个尊重”的观点获得了总理的认可,才使三网融合决定得以出台。

可见工信部门是非常顾全大局,愿意服从国家利益,服从群众利益的,也是尊重科学规律的。

相反广电部门就有不赞成三网融合,不服从国家利益,不服从群众利益,不尊重科学规律的嫌疑了。

(我们甚至还可以可以猜想,在三网融合决策过程中,广电部门是多么不愿意,最后幸亏“两个服从一个尊重”这三顶帽子,堵住了广电部门的嘴,哪里还敢在领导面前据理力争!

)我们的国家,我们的群众要多么感谢工信部这样顾全大局的好领导!

好部门!

事实果真是这样吗?

我们认为,完全不是这么一回事。

这里先就“两个服从”进行研究。

我们知道,广电部门原本不是一个市场主体,它是各级党委政府的宣传机器,首先是党和政府的舆论工具,它一直以扩大舆论宣传影响,维护政治舆论安全作为第一任务。

广电网络是后来为了更好地履行这一职能而衍生出来的一个能够创收的带有经营性质的组织和实体,即使到现在也还没有完成从事业单位向市场主体的转变。

广电网络秉承广电管理和内容生产部门的习惯和传统,承担了从中央到地方各个电视频道的免费安全播出、传输、覆盖任务,广大农村网络还承担了农村广播电视村村通等众多公共服务。

另外,广电网络一直是政府定价,一直以最低价格解决群众看电视难的问题,特别是中西部地区的广电网络,其收益的相当一部分不仅要维持广电网络的维护和投资,还要弥补地方广播电视机构的经费不足,以网养台,替政府和上级广电机构分忧。

难道广电部门这样还不够服从国家和群众利益吗?

从全国众多广电网络的经营效益来看,也可以说明这一问题。

除了深圳天威、北京歌华及大中城市等依靠政府大力支持真正完成市场化转换的广电运营商外,大多数有线电视运营商都根本不能盈利,即使有所盈利也没有再发展能力。

而电信部门呢?

从其一诞生起,就是以追求利益最大化为目的,依靠国家金融的巨额支持,并且以高出国际水平数十倍的初装费、入网费、资费完成了原始积累。

请问,电信部门在以地球上最高的价格吸取用户口袋里的钱的时候,工信部怎么就没有想到服从群众利益加以限制?

电信部门多年来利用手机传播色情视频的时候,工信部为什么就没有想到服从国家和群众利益,进行积极防范和禁止?

另外,既然要服从国家利益,服从群众利益,作为实力雄厚的电信部门,为什么在三网融合中始终不愿意按照国际通行办法,先向广电网络单向放开电信部分业务,而要另辟蹊径,霸道地坚持双向进入呢?

可见,工信部门强力推进三网融合的目的显然不是“服从”国家利益和群众利益,而是要“服从”电信部门的利益。

可见,三网融合之所以难以推进,关键在于电信部门不愿意让出自己的既得利益。

至于广电部门之所以也要坚持自己的利益,则更多地是出于舆论安全考虑,同时也体现了对新兴弱小产业的保护,这既符合国际通行做法,也体现了中国特色。

可见工信部门所说的“两个服从”完全是忽悠领导忽悠百姓的,他们真正要服从的是他们所代表的电信部门的利益。

而广电部门作为舆论宣传机构,向来以政治优先,对于市场运作不是他们的强项,即使他们明明知道其中内幕,出于他们维护中央权威的政治考虑,他们也不会运用自己掌握的舆论工具对工信部领导的观点进行反驳,掀起口水站,最后只能由工信部门主导舆论,让自己承担社会的误会和指责。

四问三网融合的普遍规律是什么?

(谁没有尊重科学规律?

在李部长的答记者问中,也暗示了,谁支持三网融合就是“尊重科学规律”,谁反对三网融合,谁就是不尊重科学规律。

工信部门是积极支持三网融合的,所以,他们也是尊重科学规律的。

广电部门是不愿意三网融合的,那么广电部门有不尊重科学规律的嫌疑。

当前我们都在大力实践科学发展观,不按科学规律办事,就不仅仅是一个经济问题,而是一个政治问题了,谁敢承担这样的责任呢?

我们甚至可以认为,广电部门或许正是在工信部这样的大帽子的压力下,被绑架上了三网融合的战车。

那么,目前的三网融合方案,是一个尊重科学规律的方案吗?

我们认为,要实现三网融合,最重要的是必须尊重两个科学规律,一是科学技术发展的规律,一个是市场竞争和运行的规律。

从科学技术发展规律来看,目前,实现三网融合的条件已经具备,如果我们还放着先进技术不用,就是阻碍生产力的发展,就是不尊重科学规律。

从这一方面来说,李部长的观点是正确的。

但是,三网融合不纯粹是一个技术问题,它还是一个经济问题,也是市场问题。

所以,在推进的过程中,除了要遵循科学技术发展的规律之外,它还要遵循市场规律。

那么市场规律又是什么呢?

稍微有一点经济和市场常识的人都知道,市场经济最重要的原则就是公平竞争。

凡是实行市场经济的国家,政府的首要任务,就是保证和维护公平的市场环境。

(还有一个规律,就是中国特色的意识形态管理制度,主要是播控管理的问题,我们放在后面讨论。

那么再来审视我们的三网融合方案符合这个规律吗?

我们的三网融合方案采取的是广电与电信在试点城市双向进入的方案,把广电网络当成了与电信企业完全对等的两个市场主体,完全忽略了广电网络与电信企业在职能、规模、实力、技术、体制等多方面存在的巨大差异。

电信从几十年前的高额固话初装费起,积累了大量的资本,而这是以免费业务和单向服务为主的广电系统所没有的。

仅从规模上看,官方数据显示,2008年几家电信企业的总收入是整个广电系统的5.6倍,是有线电视网络收入的23.4倍。

实力相差悬殊。

此外,在体制上,广电网络还没有形成全国一张网,甚至很多地方都没有完成从事业单位向企业的转变,怎么能够与电信部门在同一个平台上竞争?

在2010年3月19日召开的下一代广播电视网国际高峰论坛上,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三网融合专家组副组长邬兴江指出,三网融合要先解决代差问题。

他说“如果现在让广电参与三网融合,是一个不公平的竞争,在不公平竞争的状态下,很难搞好三网融合。

因此要先解决代差问题,先解决三网融合中的瓶颈和短版问题。

”他还说,“广电和其他的网络比起来还是个小孩,并不是广电最不愿意参与融合”。

而是明明知道自己不是人家的对手,怎么还能与别人进行PK呢?

固然,去年1月1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的广电领域的3年缓冲期,考量了这个"

代差"

,但是,广电与电信的巨大差距完全不仅仅是一个时间问题,还有投资问题、体制问题,都不是在三年内可以解决的。

由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出,中国的三网融合之所以如此困难,关键在于我们选择的融合路径没有尊重科学规律。

而之所以没有选择正确的路径,关键在于工信部门不尊重市场经济规律,不愿意首先向广电部门单向放开市场。

工信部领导把不尊重科学规律的大帽子加到广电头上,是以科学技术的发展规律掩盖市场经济规律,以偏概全,既可以忽悠领导,也可以忽悠舆论和群众。

可见越是强势部门,越有忽悠领导和群众的本领。

五问当前三网融合方案真的对广电有利吗?

三网融合方案出台之初,舆论普遍认为广电是三网融合的最大赢家,广电人也有些飘飘然的。

所谓赢,无外乎以下几个方面:

1、广电部门守住了IPTV播控权,2、广电部门赢得了三年的过度期,3、国家支持组建全国统一的广播电视网。

那么这些"

利好"

究竟能给广电或是广电网络带来什么好处呢?

一是关于IPTV播控权的问题。

首先,播控权对广电的确是非常重要的。

应该是与电信部门的宽带出口权相对应的。

播控权的掌握,对于广电增加与电信在谈判中的筹码是至关重要的。

但是这里要说明的是,播控权与宽带出口掌控权完全是两个不同性质的东西。

播控权首先是行政管理权,其指向是舆论和文化安全,而不是经济利益(这也是要体现中国特色的地方)。

而宽带出口则是纯粹的市场资源,可以直接获取经济利益。

另一方面,即使播控权附带了部分经济权益,但掌握播控权的中央及省级广播电视机构的利益并不完全等同于广电网络的利益。

广电主管部门与广电网络的关系不同于工信部与电信部门的关系。

广电主管部门的职责首先是做好舆论宣传,其次才是指导广电产业的发展。

此外,广电系统实行的是分级管理体制,国家广电总局和省级广电主管部门一般与地方广电网络没有直接的利益关系,既不是投资主体,也不是网络收益的受益者,对网络的发展和效益不负有任何责任。

在某种程度上,目前广电主管部门在三网融合中,为广电网络据理力争,更多是出于职责、道义和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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