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及苗木花卉产业发展规划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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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有苗木花卉生产经营专业户0.4万户,从业人员1.3万人,专业技术人员1860余人。
形成了具有一定规模和影响的双岭、卫国、麦园、龙潭等花卉苗木专业村8个,所生产的花卉苗木不仅销售本省,而且还销往上海、江苏、浙江、福建、湖南、湖北等省市,并在全省及周边省市具有一定的知名度。
二、我市发展苗木花卉产业的优势和存在的不足
(一)优势条件
1、南昌市地处我国中部,为内陆中心城市,是江西省省会城市,又是全国42个重点城市之一,具有省内其他地市无可比拟的信息、科技等资源优势和区位优势。
2、交通、信息便利。
南昌市是京九铁路线上的唯一省会城市,铁路南北、东西双向穿行,105、312、320三条国道穿境而过,一天之内可直达上海、广州、武汉、福州、长沙、合肥、杭州等中心城市和省内各个地市。
市郊的昌北国际机场开辟了近30条空中航线,立体交通线使运输快速便捷。
电讯通信业发达,可及时地与国内外取得联系,所获得的市场信息量大。
快捷的交通,丰富的信息铺平了南昌市苗木花卉的产业化发展之路。
3、自然条件优越。
水肥、光热、气候等自然因子适合开展苗木花卉的大规模生产、集约化经营、工业化发展。
4、南昌市集中了众多的生物科研机构和综合科技院校,为发展苗木花卉产业提供了可靠的智力支持和先进的技术支撑。
5、国民生态环境意识的增强,社会国土绿化力度的加大,城市化进程的延伸,为苗木花卉产业提供了广阔的市场。
6、国家、省、市绿化相关项目投资数量的增多,为南昌市苗木花卉产业的繁荣提供了机会。
(二)存在不足
1、生产基础设施薄弱
长期以来,对种苗生产的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不足,欠帐较多,加上政府对苗木花卉产业化的政策性扶持不足,使林木种苗管理部门和生产单位难以适应信息瞬息万变的市场经济条件下苗木花卉产业发展的需要。
2、育苗技术水平低
目前,育苗生产管理技术简单粗放,集约化程度不高,生产分工不细、生产技术传统、技术创新程度低、市场竞争力弱、生产经营者市场开拓意识不强,是制约我市苗木花卉产业大发展的瓶颈。
虽然我市从总量上看苗木花卉生产面积不小,生产品种也不少,但是老品种多,新、特、优品种少,科技、艺术含量低;
小规格苗多、大规格苗小;
低档次的苗少高档次的苗少;
常规育苗多,运用新技术、新办法育苗少,导致我市苗木花卉竞争能力不高。
3、产业体系不健全。
苗木花卉是一个集生产、销售、科研、推广、科技服务、市场预测于一体的产业体系,具有超前性、时效性的特点。
然而,我市的苗木花卉业仍处于分散经营状态,缺乏长远统一的发展规划和目标,缺乏一个高效率的销售网络和科技推广服务网络,缺乏强有力的宏观调控手段和灵活的市场调节机制,缺少一个集规模化生产、多样化经营、集约化运作的露天市场交易平台。
4、苗木花卉的生产流通秩序比较混乱。
由于林木种苗执法力度不够,苗木花卉交易没有相对固定场所,致使在苗木花卉的生产流通过程中出现了伪劣种苗,以劣充优,以假充真等现象时有发生,给造林绿化单位和种植户造成了很大的经济损失,影响了国土绿化以及林业建设的顺利开展。
三、苗木花卉产业发展思路
(一)指导思想
根据国家林业建设和发展的新形势和新要求,结合我市苗木花卉业的现状和自然地理条件,拟定2005年及2010苗木花卉产业发展的指导思想是:
坚持政府引导、协会牵头、市场导向、产销并重,以科技为支撑,以法规、政策为保障,以扩大规模、丰富品种、提高质量、开拓培育市场和提高生产经营者科技素质为重点,积极引进和挖掘优质苗木花卉品种,狠抓高新技术研发和常规技术的推广,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打造特色品牌,规范市场秩序,建立和完善服务管理网络体系,逐步形成以生产交易产业带和国有苗圃为龙头,集生产、销售、科研、服务于一体的“农村致富、农民增收”的产业体系,满足城乡国土绿化和人民群众生活美化的需求。
(二)基本原则
1、全面规划、分步实施;
突出重点、讲求效益。
2、统筹兼顾、合理安排、科学布局,做好规划与计划的衔接。
3、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突出特色。
4、依托科技创新和培训推广,提高苗木花卉产业中生产管理者素质和集约化生产水平。
5、扩大对外开放,内引外联,充分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拓展苗木花卉的发展空间。
四、发展目标
根据南昌实际,确立的近期发展目标是:
以机场路、105国道、梅岭丘陵沃土带和国有场圃为重点,依托蛟桥、乐化、向塘、冈上、罗亭、梅岭等乡镇,按照“花园式基地、园林化庭院、生态型乡村”的建设标准和要求,建成南昌苗木花卉“交易长廊一百里、种植品种一千个、示范基地一万亩、实现利润一亿元”的发展规模。
至2005年,全市苗木花卉产业布局基本形成“南北两大交易长廊”、“东西三大生产片区”的格局。
全市新建苗木花卉基地2.5万亩,改造面积1.3万亩,栽培面积达到4万亩,总产值达到1.6亿元,从业人员达到3万人以上,引进培育10个以木兰科为主的珍稀名贵苗木花卉品种,建立一个市级的引种试验、繁殖培育名特优新苗木花卉为主的良种繁育中心和苗木种子质量检测中心,以及2个县级示范苗圃,建立与全省、全国连接的苗木花卉信息化网络。
至2010年,引进25个珍稀名贵苗木花卉品种,新建苗木花卉基地7万亩,改造1.5万亩,建设3个县级示范苗圃,涌现一批苗木花卉优质品牌龙头企业,使我市花卉苗木产业在科技信息及全方位服务方面上一大台阶,形成科研、示范、推广、生产培育、销售一体化的“南北两大交易长廊”、“东西三大片区市场”的产业格局。
五、规划布局
全市现有的苗木花卉基地主要分布在新建县、湾里区、南昌县、安义县和进贤县,根据各地的育苗特点、自然地理条件和区位优势,全市苗木花卉产业的总体布局为:
1、机场路“十里苗木花卉交易长廊”。
规划面积3万亩,主要分布蛟桥、乐化、岭背林场、七里岗、溪霞等乡镇,并辐射周边乡镇场,重点发展绿化枫香、红叶李等彩叶植物、常绿树种、鲜切花、树艺植物和草坪。
2、南昌县平原绿化苗木花卉交易长廊。
规划面积3万亩,以县内105国道向塘、冈上等乡镇为主,带动两侧乡镇村,主导杨树、水杉、池杉、苦楝、喜树等平原绿化类苗木、园林中高档苗木、阔叶常绿苗木及盆景、盆栽等。
3、安义县造林绿化苗木片区。
规划面积1万亩,主要分布于县苗圃、万埠、东阳和新华林场,以培育湿地松、枫香、木荷等造林用苗木、绿化大苗、常绿针叶类苗木为主。
4、进贤县造林经济苗木片区。
规划面积1万亩,以观花岭、大公岭、麻山等林场和县苗圃为重点,拓展至周边乡镇,发展油茶、柚、黄花梨、桃果木经济类苗木及桤木等造林绿化用苗和各类大苗。
5、梅岭丘陵沃土带园林景观花木片区。
规划面积2.4万亩,依托梅岭山脉新建县、湾里区和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沃土带,发展樟树、杜英、银杏,木兰科等观赏类绿化大苗、芳香植物、绿化草坪及各类花卉,重点以石埠、西山、太平、梅岭、蛟桥等乡镇为主。
六、对策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政府对苗木花卉产业的领导
苗木花卉是国土绿化和花园城市建设的物质基础,是建设生态环境、再造秀美山川的关键,也是各地致富农民、发展农村经济的新兴产业。
苗木花卉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到植树造林的成败和效益高低。
当前,国家把生态环境建设放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地位来对待,相应地对苗木花卉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苗木花卉行业来说,这既是挑战也是机遇。
因此,各级政府和部门要加大对苗木花卉产业的政策引导与扶持。
一是加强对苗木花卉产业的政策引导与扶持。
各级政府对本地方的苗木花卉产业应有专门机构,对主要产业区的行政领导要建立目标责任管理制度,规范市场管理,加强调研,制定适度超前的花卉产业发展规划,建立生产示范基地,力争创建成为全省乃至中南地区的苗木花卉生产示范先进市;
同时,主管部门要争取各级地方财政支持,重点在苗木花卉的引种试验示范和科技创新研究方面加大扶持力度,缩小与先进省、地区的差距,在金融信贷等财经方面要有新的举措,重点在花卉龙头企业和有特色花卉项目的育苗户、苗圃,加大扶持,倍增效益。
(二)依法兴苗,规范苗木花卉的生产和流通管理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依法治种苗是苗木花卉工作得以顺利开展的重要保证。
为促进我市苗木花卉行业加速实现法制化规范化管理,使种苗的生产和经营活动进一步适合林业建设、城镇建设和经济建设的需要,在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的基础上,认真执行省林业厅推行的林木、种子生产和经营许可证制度,严厉打击生产、运输、出售伪劣种苗等违法行为,遏制和杜绝不合格种子苗木的流通和使用,促进苗木花卉产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三)依靠科技,健立苗木花卉产业科技支撑体系
突出地方苗木花卉特色,加大科技支撑力度是提高苗木花卉产业经济效益的根本保证。
通过加强与省农大、省林科院、南昌大学等科研院校的横向联系,探索促成南昌特有的苗木花卉精品。
采取组建行业协会牵头、政府引导、媒体宣传等措施,充分重视科技研究与推广,开展常规及高新育苗技术培训、各类生产技术交流、苗木花卉展销等活动,推广应用就地保护育苗、珍稀苗木花卉育苗、扦插育苗、嫁接育苗、盆景制作、采穗圃建设等技术,积极培训骨干技术队伍,走生产营销服务一体化道路。
现代苗木花卉产业能否赢得市场,关键在有一大批闯市场的能人队伍。
每年要制定培训人才计划,利用多种形式进行引导与培养,以提高花卉业生产经营者的科技素质和生产管理水平。
大胆引进,积极组织科技攻关,将最优秀的花木品种及繁殖技术推广到生产者手中,提高南昌苗木花卉产业的整体水平,以此带动苗木花卉产业的大发展。
(四)加大扶持,增加苗木花卉生产管理投入
近几年来,国家和地方逐年加大了对苗木花卉的投资力度,但由于历史欠帐太多,资金不足仍是制约苗木花卉产业发展的主要因素。
因此,应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地筹集资金,落实国家给予苗木花卉产业的税收政策,在积极争取国家、省项目建设投入的同时,以入股、承包、租赁等形式广泛地吸纳社会资金,包括外资。
要拓宽思路,开阔眼界,要把政策、信息和技术都当成是一种投入形式,将这些无形的投入创造出巨大的物质财富。
(五)强化引导,加快网络化信息服务体系步伐。
在现有基础上,可以由市种苗站、市林科所牵头,联合国有、集体育苗单位和育苗个体户,按照自愿的原则成立一个民间性质的生产、流通组织,并积极吸收相关行业和人员参加,通过实行专业化生产、社会化服务、市场化动作,内抓生产,外抓信息,中抓科技培训和推广,规范各种生产和流通行为,提高全市苗木花卉产业的整体水平和市场竞争能力。
加大对苗木花卉业市场化运作的引导力度,创建更多的优秀苗木花卉企业龙头。
既要遵循苗木花卉产业市场化运作的内在规律,又要在现阶段进一步加大对苗木花卉市场、企业及公司、花农户及营销户的引导力度,主要做好“一牵头、二重点、三转移”工作。
“一牵头”主要是强化市苗木花卉协会对产业的行业牵头组织功能,协调各级政府及部门对苗木花卉产业的领导与扶持,联合苗木花卉企业、花农户之间的广泛沟通与联系,促进花卉产业的健康发展。
“二重点”采取积极的措施促使苗木花卉业朝现代企业管理模式发展,并在此基础上创建更多更好的优秀名牌苗木花卉龙头企业,形成更强的市场竞争力;
二是加大苗木花卉招商引资步伐,优化环境、优化布局、优化项目,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化改革,确定具体步骤与政策,启动民营资本,在苗木花卉新品种种苗引种与高科技项目工程方面有新的突破点,以期在较短时间内建立一大批特色鲜明、产品竞争力强的示范创新基地。
“三转移”即从指导思想上要从以生产为中心向以市场为中心转移;
在生产组织形式上要从个体分散生产为主逐步向以联合体企业生产组织形式为主转移;
在市场销售方面要从以地方市场为主销售向省内外大市场区域化为主销售转移。
只有通过超常规的观念更新与市场运作方式更新,南昌市的苗木花卉产业才能由此进入一个全新的领地。
(六)突出示范,调动群众参与苗木花卉产业的积极性
强化花卉苗木示范基地建设,是调动广大花农种植积极性的有效措施。
全市市、县、乡镇要层层狠抓苗木花卉示范基地建设,国有、民营苗木花卉生产大型示范基地一齐上,集中连片,多出精品,百花齐放,极大地调动广大群众参与苗木花卉产业的积极性,以眼见为实与财富效应解放小农经济思想束缚,呈现一派花卉苗木生产后浪推前浪,花色品种一年更比一年多的兴旺局面。
(七)培育市场,扩大苗木花卉的市场销售总量
精心培育花卉市场,扩大销售是保持花卉产业旺盛活力的重要因素。
苗木花卉生产只有通过市场才能产生经济效益,全市要通过以下三个途径来培育花卉市场建设,不断扩大销售量:
一是通过组建苗木花卉营销公司和苗木花木专业营销队伍跑市场,采取承揽绿化项目工种和绿化园林物业管理服务等多种形式主动出击,牵线搭桥,使大批的花卉苗木走向天南地北的广阔市场,取得效益;
二是依托苗木花卉专业交易长廊这一大市场的建设,设点布店,通过花卉产品的窗口服务,看样定货,服务三包,沟通花卉业的市场信息,扩大了花卉销售,更是为社会对花卉业的需求提供了实现的渠道;
三是通过积极办展、参展、新闻媒介、节会等形式,推广我市名、特、优、新花卉新品种、新品牌、新技术和招商引资新政策、新组团、新规划,扩大花卉产品无形资产,提升花卉质量,把握优势,整体协同跟进,不断繁荣花卉市场,使全市的花卉产业能较长时间地保持其旺盛的朝阳行业生命活力。
关于进一步加强退耕还林工程建设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退耕办:
我市实施退耕还林工程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通过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我市退耕还林工作取得了较大成效,为我市生态环境建设、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农民增收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根据省林业厅《关于做好退耕还林十周年总结工作的通知》(赣林办发[2009]42号)和全省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退耕还林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强化宣传。
我市退耕还林工程已进入巩固成果的攻坚阶段。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认识到退耕还林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消除松劲、畏难等情绪,及时创新工作思路,坚持不懈做好退耕还林工作。
要切实加强对退耕还林工作的领导,把退耕还林工作作为农村调整产业结构,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任务来抓,要保持工作机构的稳定和工程的连续性,进一步理清发展思路,制定对策措施,落实工作经费,保证退耕还林工作的正常开展。
要继续加大退耕还林政策宣传力度,特别是要深入细致做好退耕还林政策调整后的宣传工作,充分调动林农实施退耕·
还林的积极性。
二、进一步完善机制,查找问题,及时整改。
各县区作为实施退耕还林的主体,要以服务当代、造福后代的历史责任感,以确保退耕还林工程质量达到国家要求为出发点,进一步完善管理机制,建立配套的管理办法和考核办法,进一步把工作责任分解到单位、人头,落实到山头地块。
对退耕还林工程建设全面开展摸底调查,认真查找内、外业存在问题,及时整改。
在外业调查中,要严格按照省出台的退耕还林工程检查验收技术标准,发现工程质量不达标的地块要限期整改,并按原设计实施补植补造。
同时县区林业部门要严格把好苗木检疫关,并做好技术服务,要深入到地块进行实地指导,保证补植补造工作有效开展。
在内业工作中,对工程建设过程中直接形成的各种文字、图表、证卡、作业设计、合同、资金承诺函等材料进行全面整理,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发现遗漏,要及时补全,努力实现退耕还林工程信息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现代化。
在退耕还林工程建设过程中,如出现征占、灾毁、复耕以及其他原因确需变更作业设计,要及时编制变更作业设计并上报市退耕办审批。
三、进一步巩固成果,齐抓共管,兑现补助
我市实施退耕还林工程栽植的苗木大部分处于幼林和未成林阶段。
各县区一定要建立健全管护制度,按照“谁退耕、谁管护、谁受益”原则,进一步明确管护责任,将政策补助与管护成效挂钩。
各县区林业部门要加强幼林抚育等技术指导,对已郁闭成林的退耕地,要积极引导高效丰产;
对未郁闭成林的造林地块,要督促退耕农户每年开展清沟、松土、除草、施肥等抚育管理;
对生态脆弱、坡度大的造林地块,要采取穴抚方式,防止造成新的水土流失。
与此同时,要及时兑现退耕还林补助资金,保障退耕还林农户切身利益,确保退耕还林工程健康有序实施。
县区林业部门要认真编制巩固退耕还林作业设计,及时上报,并严格按照作业设计进行施工,要制定优惠政策,鼓励、支持各类企业参与退耕还林后续产业开发,切实巩固退耕还林成果。
四、进一步改善作风,认真接访,妥善处理。
退耕还林工程涉及千家万户,直接关系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
因此,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把群众的利益放到第一位,进一步改善工作作风,解决好退耕还林工程建设的重点、热点、焦点问题。
要畅通诉求渠道,认真做好来信来访案件的调处工作,对反映牵涉退耕还林的热点和焦点问题要及时调查核实,妥善处理。
调查处理过程中,要注意保护反映人的合法权益,及时向反映人反馈调查结果,并了解反映人对调查结果的满意程度,切实做好沟通和解释工作。
同时,要依据调查结果作出处理决定,并抓好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