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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归口指导、管理全市文化、广播电影电视、体育、新闻出版和著作权的对外和对港澳台地区的交流与合作,组织实施大型对外文化交流活动。

7.拟订文物、物馆事业发展规划,管理、指导全市文物、博物馆工作,配合做好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

指导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和古籍保护工作。

8.拟订全市文化市场发展规划,指导文化市场(文物)综合执法工作,贯彻执行文化娱乐市场、出版物市场、演出市场、文物、美术品市场、艺术体育培训市场和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等市场管理的政策、法规。

负责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连锁经营门店设立审核工作。

9.拟定全市“扫黄打非”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查处非法出版物和非法出版活动案件。

拟定出版物市场的管理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负责对出版物市场经营活动的监管。

10.组织推进全市广播电影电视领域的公共服务,组织实施广播电影电视重大工程,扶助“老、少、边、穷”地区广播电影电视建设和发展。

11.负责广播电影电视、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设立的初审、报批及业务监管工作,并对全市接收卫星传送的境内外广播电视节目实施监督。

12.监管广播电影电视和节目、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视听节目,指导广播电影电视和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的科技工作,监管广播电影电视节目传输、监测和安全播出。

13.统筹规划群众体育,指导体育社会团体工作,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

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

14.统筹规划竞技体育、青少年体育发展,以及学校体育的管理指导工作,管理体育竞赛和业余训练工作,设置竞技运动项目,组织参加和举办市级、省级、全国及重大国际体育竞赛;

组织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组织、协调、监督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

15.组织开展体育领域科技研究、技术攻关和成果推广。

16.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重点工作任务

1、着力完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不断提升“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包”,推动《昆明市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及市级保障标准《昆明市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等政策文件出台;

以“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包”为抓手,进一步探索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的新途径和新模式,优化制度设计研究,完善服务举措,积极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工作;

继续探索公共文化社会化运转路径,进一步完善社会评价机制,探索第三方评价、社会参与的绩效评价体系。

加强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网络建设,做好市文化馆、市中心图书馆、市艺术中心等重大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前期工作,推进聂耳大剧院选址及立项工作;

实施县区级文化馆、图书馆新建和改扩建工程,加强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农家书屋建设、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和数字图书馆推广工程;

继续做好“两馆一站”免费开放工作,大力开展文化惠民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

继续推进“文化惠民”演出,完成市级院团演出80场,县级院团演出70场的工作任务。

2、着力实施文艺精品工程。

以“一带一路”文艺精品工程为契机,继续推进《大河沧流静》、本土原创交响组曲《家园2》创排工作,继续修改打造《孔雀树》,并对《孔雀树》、《滇池》、《战德和他的藏獒》、《家园》进行推广演出,积极组织优秀剧(节)目参加国内各类专业赛事及文化艺术交流。

围绕宣传“中国梦”等重大主题,紧密结合群众需求,推出一批思想性、艺术性较高的群众文艺精品。

积极服务和融入“一带一路”国家战略,申报了2017年赴越南、老挝、缅甸文化体育交流,赴泰国、柬埔寨、孟加拉国文化体育交流,赴法国、瑞士商讨友城文化体育交流等活动,努力提升昆明文化对外交流的影响力。

3、着力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合理利用。

科学合理的制定我市年度文物保护单位的修缮计划和方案,实施一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工程,积极向市政府争取出台《昆明市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工程管理办法》、《昆明市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利用指导意见》。

加大依法保护的力度,做好文物安全工作。

继续做好博物馆业的发展工作,力争年内新增发展2—3个符合国家规定的注册博物馆。

加快推进云南陆军讲武堂保护与合理利用项目,力争启动实施礼堂、马夫房保护修缮和旧址西区环境整治工程;

实施云南陆军讲武堂历史博物馆《百年军校将帅摇篮》主题展览改造提升工程。

启动昆明市博物馆《昆明历史文化名城专题展览》项目建设,全面完成朱德旧居纪念馆布展陈列项目对外开放,继续开展龙泉古镇文物修缮和合理利用项目,启动实施富民县博物馆、富民文庙主题展览布展陈列项目。

继续开展多种形式的非遗资源调查,适时整理出版调查研究成果。

健全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名录体系,积极申报国家级、省级非遗名录及代表性传承人,加强非遗项目日常保护管理。

开展非遗传承人才培训,鼓励引导传承人积极开展带徒传艺活动。

加强非遗资源生产性保护利用,重视传统手工艺、传统医药、传统饮食等项目的产业开发,对具有发展潜力和市场竞争力的项目进行生产性保护。

加强非遗传承基地、传习馆(所)建设和管理。

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宣传展示,办好“文化遗产日”宣传活动。

4、着力促进文化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逐步推进国有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继续建立健全版权保护体系。

开展好文化市场综合整治行动。

强化安全生产意识,积极开展行业系统消防安全检查。

建立健全现代文化市场监管体系,建立健全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体系,不断完善我市文化产品黑名单制度,实现部门之间信息交互共享,构建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

深化政府职能转变,减少行政干预,继续探索和完善文化市场行业准入管理和日常监管,全面推进游戏游艺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推动文化娱乐行业转型升级,努力提升文化娱乐行业管理水平。

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整合优化执法资源。

5、着力提升广播电视行业监管和服务能力。

加强广播电视广告播放管理,以严格节目呼号和定位为重点,切实加强频率频道管理。

以集中整治为抓手,切实规范卫星电视传播秩序。

继续加强对非法境外卫星电视节目信号,落地的监督检查。

切实加强电影放映管理,继续实施好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加快形成覆盖城乡、惠及群众的电影放映体系,加快推进城市和县级城市数字影院建设。

与精准扶贫挂钩,实施5000户直播卫星户户通工程建设,解决贫困地区群众收听收看广播电视难的问题。

继续开展广播电视村村通示范点建设,建设4个农村乡镇广播电视服务中心示范点。

在全市范围内推进应急广播系统的建设,形成市、县、乡镇、村统一协调,上下贯通,可管可控,综合覆盖的全市应急广播体系。

做好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15万套设备工程维护。

做好广播电视覆盖数字化管理平台(即数据库)维护。

结合中央节目无线数字化覆盖工程的实施,推进昆明市广播电视地方节目无线数字化覆盖网项目的立项申报等工作。

加强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工作,确保全年无重大安全播出责任事故发生,一般事故控制在0.5%以内。

继续对昆明市有线数字电视、有线模拟电视、开路电视、广播节目内容进行全面监管、监测。

定期进行全市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大检查。

对昆明市管辖区域内视听节目网站进行重点监管。

开展昆明市广播电视及视听节目全媒体数字化安全监播系统升级改造一期工程建设,为广播电视及新媒体视听安全提供更有力的保障。

6、着力提升竞技体育水平。

举办昆明市中小学生各项竞赛、组队参加全国及全省的各项体育竞赛、做好联办训练点、青少年俱乐部检查考核、做好2017-2020新一轮市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申报命名工作、做好二级运动员、裁判员及省市输送的审批和管理工作。

继续举行昆明高原国际半程马拉松赛和昆明环滇池高原自行车邀请赛两大品牌赛事,举办好中华龙舟大赛(昆明•滇池站)、中国东川泥石流国际汽车越野赛、中国东川泥石流国际汽车越野赛等大型体育赛事。

7、着力推动群众体育发展。

努力打造城市社区“15分钟体育健身圈”,同步建设农村公共体育基础设施,完成城乡体育设施100%全覆盖。

多渠道培养基层体育服务人才,探索社区体育和农村体育工作新机制,充实基层体育人才队伍,健全全民健身组织网络。

重点打造昆明“春城文化体育节”和全民健身挑战日活动,带动昆明群体健身活动的开展,加强群体活动的交流与互动,促进省、市、县区三级群众体育活动的互动融合,打造县区“一区一品牌、一地一特色”的群体健身活动名片。

探索群体工作服务新模式,加快体育管理体制改革,发挥体育总会等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中介组织在体育管理工作中的作用。

积极探索群众体育活动服务模式,积极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由政府办活动向政府管活动的角色转变。

采取政府出资购买,社会机构提供服务的方式,积极支持社会、企业办体育赛事,拓展群众体育活动的覆盖范围。

8、着力增强文化发展活力。

做好省级、市级文化产业和体育产业专项资金申报工作。

抓好全国和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创建,进一步提高我市文化产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发展水平。

以改革创新促进演艺产业发展,以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为目标,以资产保值增值、提高企业效率、增强企业活力、承担社会责任为重点,完善国有文化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依托剧院和剧团现有资源和优势,转变营销思路,积极拓展市场,做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

统筹举办春城文化节,打破以往政府包办文化活动的惯例,以“社区大展示、团队大竞技、社会齐参与、市民共享受”为目标,以昆明市和谐大舞台为基础,把部门办节变为全市办节,把政府办节变为全社会办节,让“百姓文化百姓办”,使昆明市在广大城乡形成全市“每月一精品,每县一品牌、每乡一特色、每村一亮点”的365天,全市全覆盖的群众文化品牌节日活动,建设有影响力的文化品牌活动。

整合体育与旅游资源,依托昆明环滇池高原自行车邀请赛、昆明高原国际半程马拉松赛、东川泥石流国际汽车越野赛等三大品牌赛事,打造体育旅游产业链,逐步实现体育与旅游品牌共享、资源整合、配套完善、共同发展的新局面。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一)本部门编制2017年部门预算的指导思想

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省委九届十二次全会,市委十届九次全会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发、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围绕“完善政府预算体系,提升预算管理能力,确保政府施政目标顺利实现”的思路,按照“编制要细、结构要优、执行要快、绩效要好、信息要明、改革要实”的要求,遵循“保障重点、控制一般、加强统筹、提升绩效”的原则,积极适应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着力支持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强化预算绩效理念,创新体制机制,优化资源配置,提高预算管理水平,构建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

(二)本部门编制2017年部门预算的基本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有关规定,按照中央、省、市财政预算编制的有关精神和要求,应遵循以下原则:

1、规范性原则:

部门预算的编制要符合《预算法》和国家其他法律、法规,充分体现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并在法律赋予部门的职能范围内编制,并做到公开、透明。

2、有效性原则:

部门预算收支的预测必须以国家社会经济发展计划和履行部门职能的需要为依据,对每一收支项目的数字指标应认真测算,力求各项收支数据真实有效。

3、完整性原则:

部门预算编制要体现综合预算的思想,所有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部门预算,对各项收入、支出预算的编制做到不重不漏。

4、科学性原则:

部门预算编制要做到合理安排各项资金,本着“一要吃饭,二要建设”的方针,在兼顾一般的同时,优先保证重点支出,测算的过程要有理有据,杜绝主观随意性,项目遴选分轻重缓急排序。

5、可执行性原则:

部门预算的编制要做到稳妥可靠,量入为出,收支平衡;

部门预算实行绩效管理,绩效目标编制合理可行。

(三)本部门编制2017年部门预算的编制方法

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分为“中期财政规划及项目入库编制”和“当年预算编制”两个部分。

当年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两上两下”的程序。

1、按市财政要求向基层单位布置预算编制工作,具体说明预算编制的有关事项。

2、机关各部门和基层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将部门收支预算报分管局领导审核通过后,上报市财政局业务处室。

3、财政部门“一上”审核后下达部门收支预算控制总额。

4、在规定时间内将调整后的部门收支预算“二上”报市财政局业务处室。

7、财政将经人大批准的预算向部门批复下达。

(四)本部门编制2017年部门预算的总体思路

人员经费按实际编制,公用经费按定额编制,项目经费按“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编制。

三、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7个,分别是昆明市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局、昆明市足球管理中心、昆明市体育学校、昆明市老年人体育协会办公室、昆明市体育中心、昆明市体育总会办公室、昆明市健身气功管理办公室、昆明市广播电视节目监控中心、昆明市广播电视事业技术管理中心、昆明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昆明市文化馆、昆明市博物馆、昆明市图书馆、云南陆军讲武堂文物保护管理所、昆明市文化体制改革离退休人员管理办公室、昆明市聂耳墓文物管理所、昆明聂耳交响乐团。

其中:

财政全供给单位16个,部分供给单位1个;

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4个。

部门在职人员编制879人,其中:

行政编制89人,事业编制790人。

在职实有702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660人,非财政供养42人。

离退休人员663人,其中:

离休19人,退休644人。

车辆编制40辆,实有车辆47辆。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收入27,607.79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财政预算18,762.73万元(含:

其他一般预算收入18,681.73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8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8202.27万元,纳入财政专户管理非税收入(预算外)642.79万元,事业单位事业收入(不含预算外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预算内结余结转0万元,预算外结余结转0万元,其他自有资金0万元。

201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7,607.79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13,776.65万元(含:

工资福利支出人员支出10,264.3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286.15万元、商品及服务支出(公用支出)1,226.18万元)占总支出的49.90%,项目支出13831.13万元,占总支出的50.10%。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205-03职业教育”支出2,976.48万元,主要反映昆明市体育学校人员及运行费用的支出;

“205-99其他教育支出”支出541.60万元,主要反映昆明市体育学校的专项业务支出;

“207-01文化”支出8,225.16万元,主要反映昆明市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局、昆明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昆明市文化馆、昆明市图书馆、昆明市文化体制改革离退休人员管理办公室、昆明聂耳交响等6家单位的人员、运转及专项业务支出;

“207-02文物”支出2,941.05万元,主要反映昆明市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局、昆明市博物馆、云南陆军讲武堂文化保护管理所、昆明市聂耳墓文物管理所等4家单位的人员、运转及专项业务支出;

“207-03体育”支出3,382.43万元,主要反映昆明市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局、昆明市足球管理中心、昆明市老年人体育协会办公室、昆明市体育中心、昆明市体育总会办公室、昆明市健身气功管理办公室等6家单位的人员、运转及专项业务支出;

“207-04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支出503.56万元,主要反映昆明市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局、昆明市广播电视节目监控中心、昆明市广播电视事业技术管理中心等3家单位的人员、运转及专项业务支出;

“207-99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支出102.22万元,主要反映昆明市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局保障运转类的专项支出;

“221-02住房改革支出”支出733.01万元,主要反映本部门17家预算单位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229-60彩票公益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支出8,202.27万元,主要反映本部门体育彩票公益金资助群体活动、弥补大型体育运动会、新建体育设施等专项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昆明市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776.65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4.51%;

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90%;

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16.59%。

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增加43.99%,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增加55.82%、商品服务支出增加13.91%、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增加20.06%,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

人员工资大幅增加、车改单位发放交通补贴、住房公积金提高。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昆明市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3,831.14万元,如举办文化艺术活动、文物保护、利用与文保宣传、规范和指导文化市场管理工作、组织和参加体育竞赛及高水平运动员培养、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及增建体育设施、公益性电影放映活动、广播电视监管和广播电视政府奖评审表彰、文艺精品创作及艺术人才培养、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保护、打造体育品牌赛事等开支。

与上年对比增加123.10%,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体育彩票公益金8,202.27万元纳入部门预算编报。

昆明市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局

2017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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