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核发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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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七、申请条件
申请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场所的位置与居民生活区、生活饮用水源地、学校、医院等公共场所的距离符合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
2.生产区封闭隔离,工程设计和工艺流程符合动物防疫要求;
3.有相应的污水、污物、病死动物、染疫动物产品的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和清洗消毒设施设备;
4.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应当有与其养殖规模相适应的执业兽医或者乡村兽医。
5.有完善的动物防疫制度;
6.具备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动物防疫条件。
八、禁止性要求
1.申请人以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动物防疫条件合格的;
2.申请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
九、申请材料目录
申请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应当向农委窗口提交下列材料:
1、请示;
(收原件1份)
2、工作总结;
3、九个制度(挂牌兽医责任制度、动物免疫制度、消毒制度、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制度、动物疫情报告制度、检疫申报制度、进出人员管理制度、畜禽隔离观察制度)附上墙照片;
4、场区平面图及场区实景图片(实景图需要提供详细的设施设备);
5、驻场主要技术人员学历或职称证书复印件(驻场兽医技术人员要求所在辖区取得官方兽医资格的畜牧兽医站人员担当);
(审原件收复印件1份)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7、《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申请表;
8、《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自查表;
9、酉阳县xxxx《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承诺书;
10、设备清单;
11、环保局评估通知书(收原件1份)
十、办理基本流程
1、在窗口提交申请
2、、受理机关收到申请单位提交的申请资料后,能够当场受理的,当场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书面决定,不能当场受理的,5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书面决定。
3、对准予受理的,10个工作日内,酉阳农委资料评审部门进行许可资料条件评审,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进行评审和现场勘查,并签署评审意见。
4、评审部门在签署评审意见后,报送酉阳农委领导审批。
5、酉阳农委领导审查符合条件的,5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许可的决定书和制发《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不符合条件的制作不予许可决定书,并写明不予许可的理由。
十一、办结时限
法定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13个工作日。
注:
所办事项需要勘查、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中介机构评估等事项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核发时限内。
十二、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十五、审批结果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十三、结果送达
电话通知相对人领取。
十四、监督投诉电话
监督电话:
023—
十五、办公地址和时间
地址:
城北新区财政大楼2楼。
办公时间:
上午9:
00—12:
00,下午13:
00—17:
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十一、办理进程和结果查询
查询电话号码:
网络查询网址:
服务指南完整版查询途径和获取方式:
网站:
附录1流程图:
图1,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审批许可流程图
附录2相关申请材料示范文本: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申请表
新办证√重新办证□
申请人(签章)酉阳县兴旺畜禽养殖场
申请日期2017年2月3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监制
填写说明
1.“编号”由审核机关填写。
编号格式:
年份+四位数字顺序号(“+”不用填写,下同)。
2.“申请人(签章)”由申请人如实填写。
没有签章的,加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印章。
3.“经营范围”一栏由申请人根据从事经营活动范围填写,如:
“生猪养殖”、“生猪屠宰”等。
4.“经营场所地址”一栏由申请人填写场所的具体地址。
5.“场所类别”一栏由申请人根据生产经营种类在对应的选择项“□”中划“√”。
其它有“□”栏目参照执行。
6.“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编号”由审核机关填写。
发证机关所在行政区简称+动防合字第+年份+四位数字顺序号。
7.本申请表一式两份,用A4纸打印或用蓝(黑)色钢笔填写,内容要完整、准确,字迹工整清晰,不得涂改。
申请人名称
酉阳县兴旺畜禽养殖场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姓名
张三
联系电话
1390……
身份证号
*****50312
经营范围
生猪养殖
设计生产规模
300头
经营场所地址
重庆市酉阳县板溪镇***村***组
场
所
类
别
1.动物养殖场√
2.动物养殖小区□
3.种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
4.动物屠宰场(厂)□
5.动物屠宰加工场(厂)□
6.动物隔离场□
7.动物无害化处理场□
附
材
料
清
单
1.申办单位及场所的基本情况□
2.场所地理位置图、各功能区布局平面图□
3.设施设备清单(特别是防疫设施设备清单及其功能说明资料)□
4.管理制度材料(特别是防疫制度文本等材料)□
5.动物防疫条件自查表和总结□
6.申办单位管理及防疫人员身份、资质和健康证明复印件等资料□
(选附:
当地乡镇(街道)兽医站出具的文字材料□、乡镇政府提供的文字材料□;
县级以上环保部门环境评价材料□)
所属乡镇街道兽医站意见
(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对现场进行查勘,是否同意申报办证)
意见:
该场所动物防疫条件符合情况:
符合□不符合□。
是否同意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同意□不同意□。
理由:
审核人(签字):
乡镇街道兽医站公章:
年月日
所属乡镇街道政府意见
(是否符合养殖区域划分规定,是否同意乡镇街道兽医站意见)
该场所位于我镇(乡、街道)的非规划区□、规划区□;
适养区□、
限养区□、禁养区□。
是否同意乡镇街道兽医站意见:
是否同意该场所建设(经营):
同意□不同意□。
乡镇街道政府公章:
区县级环保部门意见
(是否符合《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
该场所是否办理环境保护有关审批手续并通过是□、否□;
该场所排污设计(设施等)符合环境保护规定是□、否□。
其它:
是否同意该场所建设:
区县环保部门公章:
发证机关
现场审查组意见
□合格。
□不合格。
原因:
现场审查组成员签字:
现场审查组组长签字:
发证机关审核意见
□同意发证。
□不同意发证。
签发人(签字):
发证机关(盖章):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编号
()动防合字第()号
发证经办人(签字):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代码编号
令领证人(签字):
年年月日
附录3常见错误示例
1.申请人名称是指企业名称,应填全称,不应填简称。
例如:
“酉阳县兴旺畜禽养殖场”不应填成“酉阳兴旺”。
2.《申请表》中设计生产规模,是指常年存栏量,例如:
300头;
附录4常见问题解答
1.所有养殖场申办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有没有养殖规模限制吗?
答:
有,常年存栏量保持在生猪200头(25公斤以上)、羊600只、肉牛40头、蛋鸡6000只、肉鸡12000只以上的养殖场属于核发《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范围;
对常年存栏量保持在生猪20头(25公斤以上)、羊60只、肉牛4头、蛋鸡600只、肉鸡1200只以上又不足养殖场规模标准的养殖专业户实行备案管理。
2.《动物条件合格证》是否年审?
根据规定,在每年1月底前,获证场所应向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报告上一年动物防疫条件情况和防疫制度执行情况(简称“年度报告”),进行年度核查。
经核查合格的,在其《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左下角贴“年度核查合格标识”;
经核查不合格的,书面通知当事业主并说明理由,同时责令限期整改;
对逾期30日尚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的场所,由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相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