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一人变多人变更需提交材料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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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或者经办人信息

签字: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具体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粘贴处)

(申请人盖章)

年月日

####

股东决定

####是由本人一人投资设立,现决定:

一、变更公司股东及股权转让:

同意原股东###将其所持有的####有限公司100%(RR万元)股权中的80%(RR万元)股权转让给新股东##、20%(RR万元)转让给新股东##,股权转让后,公司详细类型由##一人出资的一人变更为由###和##两个股东一起投资的;

二、免去、解聘原公司组织机构人员职务,同意由新的股东会从头选举、聘用产生;

3、同意由新的股东会从头制定公司章程。

自然人股东签字:

(或法人股东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股东会决议

时间:

年月日

地点:

公司办公室

参加人员:

张三李四

主持人:

张三(拟任执行董事)

会议内容:

经全部股东研究决定:

一、选举张三为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选举为##公司监事,聘用##为公司领导。

股东会许诺:

公司的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监事、领导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的有关规定。

二、从头制定公司章程,向公司记录机关申请办理变更记录。

全部股东(自然人)签字:

年月日

股权转让协议

甲方:

乙方:

经####有限公司股东同意,甲方将持有的######%股权(RR万元)中的##%股权(RR万元)转让给乙方,经公司记录机关核准记录后,甲乙两边按出资比例享有和承担####股东相应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自然人股东签字:

乙方自然人股东签字:

年月日

XXXX

章程

(依照年月日股东会决议通过的公司新章程)

第一章总那么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设立XXXX(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居处

第三条公司名称:

xxxx

第四条公司居处:

xxxx

生产经营场地: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

xxxx。

第四章公司认缴注册资本及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

方式、认缴出资额及出资期限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实行认缴制,公司认缴注册资本XXXX万元,股东按期足额缴纳本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公司成立后,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出资证明书载明公司名称、公司成立时刻、公司注册资本、股东姓名或名称、认缴出资额和出资日期、出资证明书编号及核发日期并由公司盖章。

出资证明书遗失的,应当即向公司申报注销,经公司法定代表人审核后予以补发。

公司应设置股东名册,记载股东的姓名、居处、出资额及出资证明书编号等内容。

第七条股东姓名(名称)、身份证号、缴纳出资期限、认缴注册资本金额、出资方式一览表:

股东姓名(名称)

证件号

缴纳出资

期限

认缴注册资本金额

出资方式(万元)

出资比例

(一)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二)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不依照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

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三)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躲债务,严峻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五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方法、职权、议事规那么

第八条股东会由全部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利机构,行使以下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打算;

(二)选举和改换执行董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的报酬事项;

(三)选举和改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监事的报酬事项;

(四)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派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八)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九)对股东向股东之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十)对公司归并、分立、解散、清算或变更公司形式等事项作出决议;

(十一)修改公司章程;

(十二)聘用或解聘公司领导。

(十三)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九条股东会的第一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第十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依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一条股东会会议分为按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部股东。

按期会议按季度按时召开一次。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股东出席股东会议也可书面委托他人参加股东会议,行使委托书中载明的权利。

第十二条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并主持;

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有监事召集和主持;

监事不召集合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能够自行召集和主持。

第十三条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决议,和公司归并、分立、解散或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需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十四条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人,由股东选举产生。

执行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执行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端解除其职务。

第十五条执行董事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以下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议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审定公司的经营打算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派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制订公司归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治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聘用或解聘公司领导及其报酬事项,并依照领导的提名决定聘用或解聘公司副领导、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大体治理制度;

(十一)在发生战争、特大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形下,对公司事务行使专门裁决权和处置权,但这种裁决权和处置权须符合公司利益,并在事后向股东会报告。

第十六条公司可设领导,由股东会聘用或解聘。

领导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以下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治理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打算和投资方案;

(三)拟定公司内部治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定公司的大体治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聘用或解聘公司副领导,财务负责人;

(七)聘用或解聘除应由股东会决定聘用或解聘之外的负责治理人员;

领导列席股东会会议;

(八)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七条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一人,由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

监事对股东会负责,监事任期每届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十八条监事行使以下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执行董事、高级治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背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股东会决议的执行董事、高级治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执行董事、高级治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高级治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执行董事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六)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执行董事、高级治理人员提起诉讼。

(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六章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九条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任期三年,由股东会选举产生,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二十条法定代表人行使以下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股东会议;

(二)检查股东会议的落实情形,并向股东会报告;

(三)代表公司签署有关文件;

(四)在发生战争、特大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形下,对公司事务行使专门裁决权和处置权,但这种裁

决权和处置权须符合公司利益,并在事后向股东会报告;

(五)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七章股东会会议以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一条股东之间能够彼此转让其部份或全数出资。

第二十二条股东向股东之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回答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

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一样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信各自的购买比例;

协商不成的,依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第二十三条公司的营业期限为长期(或#####年),自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二十四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公司清算组应当自公司清算终止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记录机关申请注销记录:

(一)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二)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显现,但公司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的除外;

(三)股东会决议解散;

(四)依法被撤消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解散情形。

第八章附那么

第二十五条公司记录事项以公司记录机关核定的为准。

第二十六条公司章程经股东签字后生效。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一式叁份,并报公司记录机关一份。

法定代表人签字:

公司记录(备案)申请书

请认真阅读本申请书《填写说明》,按要求填写。

□基本信息

名  称

名称预先核准文号/注册号/统一

社会信用代码

住  所

省(市/自治区)市(地区/盟/自治州)县(自治县/旗/自治旗//)乡(民族乡/镇/街道)村(路/社区)号

生产经营地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设立

法定代表人

姓  名

职  务

□董事长□执行董事□经理

注册资本

万元

公司类型

设立方式

(股份公司填写)

□发起设立□募集设立

经营范围

经营期限

□年□长期

申请执照副本数量

□变更

变更项目

原登记内容

申请变更登记内容

□备案

分公司

□增设□注销

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登记机关

登记日期

清算组

成  员

负责人

其 他

□董事□监事□经理□章程□章程修正案□财务负责人□联络员

□申请人声明

本公司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申请登记、备案,提交材料真实有效。

通过联络员登录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登记机关报送、向社会公示的企业信息为本企业提供、发布的信息,信息真实、有效。

公司盖章

(清算组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附表1

法定代表人信息

姓名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电子邮箱

身份证件类型

身份证件号码

(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

法定代表人签字:

附表2

董事、监事、领导信息

姓名职务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

附表3

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形

股东(发起人)名称或姓名

证件

类型

证件号码

出资时间

出资方式

认缴出资额

(万元)

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记录证收缴情形记录表

企业名称

营业执照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证代码

税务登记证号

收缴情况

营业执照正本

营业执照副本

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税务登记证正本

税务登记证副本

收缴原因

1、□企业办理变更登记;

2、□实行“五证合一”、换发新照。

遗失公告刊登情况

报纸名称及日期:

报纸报样粘贴处:

本企业承诺对填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企业自行承担。

经办人签字:

企业盖章:

办理人签字:

公司记录(备案)申请书填写说明

以下“说明”供填写申请书参照利用,不需向记录机关提供。

1.本申请书适用于有限责任公司、股分向公司记录机关申请设立、变更记录及有关事项备案。

2.向记录机关提交的申请书只填写与本次申请有关的栏目。

3.申请公司设立记录,填写“大体信息”栏、“设立”栏和“备案”栏有关内容及附表1“法定代表人信息”、附表2“董事、监事、领导信息”、附表3“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形”、附表4“财务负责人信息”、附表5“联络员信息”。

“申请人声明”由公司拟任法定代表人签署。

4.公司申请变更记录,填写“大体信息”栏及“变更”栏有关内容。

“申请人声明”由公司原法定代表人或拟任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

申请变更同时需要备案的,同时填写“备案”栏有关内容。

申请公司名称变更,在名称中增加“集团或(集团)”字样的,应当填写集团名称、集团简称(无集团简称的可不填);

申请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应填写、提交拟任法定代表人信息(附表1“法定代表人信息”);

申请股东变更的,应填写、提交附表3“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形”。

变更项目可加行续写或附页续写。

5.公司增设分公司应向原记录机关备案,注销分公司可向原记录机关备案。

填写“大体信息”栏及“备案”栏有关内容,“申请人声明”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

“分公司增设/注销”项可加行续写或附页续写。

6.公司申请章程修订或其他事项备案,填写“大体信息”栏、“备案”栏及相关附表所需填写的有关内容。

申请联络员备案的,应填写附表5“联络员信息”。

“申请人声明”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

申请清算组备案的,“申请人声明”由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

7.办理公司设立记录填写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文号,不填写注册号或统一社会信誉代码。

办理变更记录、备案填写公司注册号或统一社会信誉代码,不填写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文号。

8.公司类型应当填写“有限责任公司”或“股分”。

其中,国有独资公司应当填写“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注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或“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9.股分应在“设立方式”栏选择填写“发起设立”或“召募设立”。

有限责任公司无需填写此项。

10.“经营范围”栏应依照公司章程、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及有关规定填写。

11.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应当利用A4型纸。

依本表打印生成的,利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签署;

手工填写的,利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工整填写、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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